崗位聘任協議與聘任書
北京嘉德國能電力技術有限公司 崗位聘任書201501
崗位聘任書
聘任方(甲方):北京嘉德國能電力技術有限公司
受聘方(乙方):
為確保公司2015年度經營任務順利達成,特簽訂本聘任書。
一、聘任崗位:甲方聘任乙方為 見經理 崗位。
二、聘任時間:自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止;
三、乙方崗位職責:
1、負責制定公司整體發展戰略規劃,組織公司各職能部門按市場化運作和管理;
2、制定公司年度工作目標計劃和整體經營目標計劃,組織公司整體業務計劃的完成;
3、推動各項管理制度的建設和完善,通過定期評價、考核和激勵各部門工作,實現公司持續成長;
4、負責建立公司內部信息系統,通過各部門間的會議、報表、考核、評價體系,推進公司在財務、行政、人力資源等方面真正介入公司運營當中,實現成本利潤管控;
5、通過對直屬下級的監督,指導,評價和考核,建立企業骨干人員的晉升成長系統;
6、負責對重大事故及危機的預防和處置;
四、崗位收入:
收入=固定工資+季度考核工資+效益年薪+崗位津貼
1、固定工資(基本工資)
固定工資即崗位基本工資;
2、季度考核工資:季度考核工資 =考核工資×得分等級
2.1 為促進銷售目標達成,季度考核工資隨季度銷售業績(q)實際完成情況浮動,如下表:
北京嘉德國能電力技術有限公司 崗位聘任書201501
2.2 實際發放績效工資與考核結果相關,考核結果根據分值范圍化分成四個等級,績效工資應發比例為:
2.3 季度績效考核指標請見5.1。
3、效益年薪:效益年薪 =效益年薪基數×得分
3.1 效益年薪基數隨年度營業額的實際完成情況浮動,如下表:
3.2 實際發放效益年薪與年度指標實際完成情況相關,發放比例與年度指標完成得分成線性關系。例如:年度指標完成得分為80分,則發放80%的相應效益年薪。 3.3 年度指標完成情況及考核,請見5.2。 4.崗位津貼: 車補:20000元/年;
餐補:按出勤計算,每天8元,詳見考勤制度; 話補:6000元/年。
五、崗位考核:
考核為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雙重考核。
(一)、季度考核:
(1)季度績效指標及權重:
1、季度考核采取定量與定性指標相結合的考評方式。定量指標占考核權重的70%,定量考核結果以月度實際完成情況為依據,由各指標對應核算部門提供;定性指標占考核權重的30%,定性考核結果采取上級主管直接評定(或360度評估)模式。 (3)考核結果應用:
A 與績效工資發放相聯系,見四、2.2條款。
B 月度考核連續兩個月低于60分時,工資降薪處理;連續四個月低于60分的,有權對乙方的崗位進行調整,并隨崗位調整薪酬。
(二)、年度考核 包含年度目標考核及年終述職 (1)年度目標及權重:
(2)考核方式
A 對年度目標達成情況進行評定。年度目標是定量考核的模式,以年度末相應部門提供的數據進行計算評定。
B對年終述職工作進行評定。 (3)考核結果應用
A 年度目標達成情況直接影響效益年薪的`發放比例;
B 年終述職工作完成后,公司統一進行管理人員年度考評,年度考評結果直接影響下一年是否繼續聘任此崗位及下一年度效益年薪基數的確定。
六、結算方式: 基本工資,月度發放;
季度考核工資季度結算,均攤到下個季度內的3個月,與固定工資統一發放; 效益年薪在次年3月底前以現金形式兌現; 崗位津貼均攤到12個月份,與固定工資統一發放。
七、其它說明:
(一)公司當年虧損的,取消當年效益年薪;
(二) 若責任人完成年度指標,將續簽2016年度崗位聘任書;
(三) 在任期年度,責任人由于個人原因離職或因重大工作失誤被公司解聘的 取消年度效益年薪;
(四)個人收入以現金形式發放時,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由公司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本聘任書一式三份,由甲方、乙方及薪酬核算部門各保留一份,由乙方簽字確認后生效。
聘任方(甲方):(蓋章) 受聘方(乙方):(簽字) 北京嘉德國能電力技術有限公司
崗位聘任協議與聘任書 [篇2]
崗位聘任協議
聘任單位(甲方):深圳市金兆豐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受聘人(乙方):
根據公司業務與發展的需要,經公開聘任后甲乙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并簽訂聘任書。
一、聘任崗位:甲方聘任乙方在 崗位工作,享受 崗位待遇,履行相應職責。
二、聘任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聘任期限屆滿后,甲方有權在保持不降低乙方薪酬的情況下在甲方名下各管理處對乙方進行崗位變動,乙方同意期限屆滿后甲方的調崗行為。
三、本聘任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正式生效。
甲方:深圳市金兆豐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簽章)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崗位聘任協議與聘任書 [篇3]
聘用協議書
試用期 □ 合同期 □ 甲方:
乙方: 民族:
居民身份證號碼: 性別:
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自愿、平等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共同遵守。本協議為本公司勞動協議以外的補充協議。
第一條 聘用期限
1. 試用期限自年月
2. 試用期將更具考核情況進行調整。 第二條 聘用崗位
1. 甲方根據需要聘用乙方為
2. 職務。
第三條 聘用待遇
1. 聘用期間,甲方對乙方的工作報酬采用
□ 月薪制: 元/月
□ 考核制 考核級別: 級。詳細內容另見《崗位/職位確認書》
□ 股份份額: 股, 實際股 股,贈與股 股。 詳細內容另見《股東協議》
2. 考核獎:
□ 轉正后,更具考核成績和當年的工作業績情況發放考核獎。
□ 無
3. 榮譽金:轉正后錄入,并按級別累計。
4. 社會保障: □ 養老 □ 醫療
5. 甲方提供乙方在現場的勞動意外傷害保險。 是 □ 否 □
6. 甲方支付的其他費用:
□ 按照公司出差補助規定發放。 200公里以內 20元/天 ,200公里以上 50元/天 。 □ 無
第四條 工作紀律和獎懲
1. 乙方應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自覺服從甲方的管理、教育,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進行檢查、考核和監督。
2. 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實績,貢獻大小確定是否給予相應的獎勵。
第五條 聘用協議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 聘用協議訂立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協議,確需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訂立相應的變更協議。
2. 聘用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協議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協議即自行終止。
3. 一方提出解除協議,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經雙方協商一致,聘用協議可以解除。
第六條 商業保密
乙方對甲方的經營、管理、技術等商業秘密在聘用期內及聘用期外均有做好保密工作的義務。
第七條 違反協議的責任
1. 因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過錯一方承擔法律責任;如屬雙方過錯,應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的法律責任。
2. 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后果和責任大小,向對方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按不小于乙方月薪進行支付。
第八條 其他事項
1. 雙方發生爭議或糾紛,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由勞動仲裁部門仲裁解決。
2.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3.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協議訂立日期: 年 月 日
崗位聘任協議與聘任書 [篇4]
專業技術人員職務
聘 任 書
(先生/小姐):
根據我單位專業技術職務崗位的設置及本人具備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和綜合考核結果。聘任您為 部門 職務。
任期自 年 月 日起
至 年 月 日止
總經理:
聘任單位:XXXXXXXX有限公司
(蓋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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