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文件保密管理制度
一、涉密電子文件是指在計算機系統中生成、存儲、處理的機密、秘密和內部的文件、圖紙、程序、數據、聲像資料等。
二、電子文件的密級按其所屬項目的最高密級界定,其生成者應按密級界定要求標定其密級,并將文件存儲在相應的目錄下。
三、各用戶需在本人的計算機系統中創建“機密級文件”、“秘密級文件”、“內部文件”三個目錄,將系統中的電子文件分別存儲在相應的目錄中。
四、電子文件要有密級標識,電子文件的密級標識不能與文件的.正文分離,一般標注于正文前面。
五、電子文件必須定期、完整、真實、準確地存儲到不可更改的介質上,并集中保存,然后從計算機上徹底刪除。
六、各涉密科室自用信息資料由本單位管理員定期做好備份,備份介質必須標明備份日期、備份內容以及相應密級,嚴格控制知悉此備份的人數,做好登記后進保密柜保存。
七、各科室要對備份電子文件進行規范的登記管理。每周做增量備份,每月做全量備份;備份可采用磁盤、光盤、移動硬盤、U盤等存儲介質。
八、涉密文件和資料的備份應嚴加控制。未經許可嚴禁私自復制、轉儲和借閱。對存儲涉密信息的磁介質應當根據有關規定確定密級及保密期限,并視同紙制文件,分密級管理,嚴格借閱、使用、保管及銷毀制度。
九、備份文件和資料保管地點應有防火、防熱、防潮、防塵、防磁、防盜設施,并進行異地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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