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
住房公積金貸款須知
貸款對象:
為在本市行政區域范圍內購買、建造自住住房并按規定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借款人為住房買受人并正常繳存住房公積)。 貸款條件:
1、借款人及其配偶具有有效的身份證明;
2、有一定比例的首付款,首付款加貸款金額等于所購房產總價款;
3、申請貸款前,借款人(即購房人)開設公積金繳存賬戶后已連續、按時、足額繳存公積金6個月以上;
4、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信譽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5、同意提供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認可的貸款擔保方式;
6、借款人及配偶沒有尚未還清的公積金貸款或數額較大的其它債務。
9、《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帶附圖)復印件1份。所需材料:
1、借款人身份證復印件3份、借款人配偶身份證復印件2份;如果有共有人,同時提供共有人身份證復印件3份。
2、借款人、配偶及共有人(如果有共有人)戶口本復印件各2份。
3、借款人及配偶收入證明原件各2份(工資主管部門蓋章)。
4、借款人結(離)婚證復印件2份。
5、《商品房買賣合同》原件3份;《合同信息備案摘要》復印件2份。
6、首付款發票原件及復印件2份。
7、《房屋預告登記證明》復印件2份(購高新區、經濟技術開發區房產除外)。
8、《國有土地使用證》(全部)復印件2份。
9、《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帶附圖)復印件2份
10、借款人用于還款的銀行帳號。
注:①上述1-7項中所有復印件均需同時提供原件;二代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需復印到同一張紙上; 戶口本復印件需含首頁、戶主頁和本人頁;達到法定結婚年齡未結婚的、離婚或喪偶后未再婚的須提供戶口所在地民政部門最近30日內出具的未婚(未再婚)證明;②所購房產在鄭東新區的,需提供《鄭州市鄭東新區房地產個貸抵押檔案袋》、《鄭東新區預購商品房抵押權預告登記申請書》。③借款人或配偶為非鄭州市級公積金繳存戶的,由繳存地公積金管理部門出具無在還公積金貸款的證明;未參加公積金制度的,由單位出具證明。④購買二手房不提供5-9項材料,但需提供房產證,賣方夫妻雙方身份、戶籍、婚姻等證明材料及買賣契約和首付款收據。⑤轉按揭不提供5-9項材料,但需提供房產證、原貸款合同、原抵押合同、原購房合同、原貸款近24期的還款記錄及本金余額證明等材料,用商業貸款購買二手房的,暫不能轉為住房公積金貸款。以上材料復印件須用A4紙。
貸款額度,期限,利率:
1、貸款額度:
(1)購買家庭首套住房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所購房產為期房的,貸款金額不得高于所購房產總價的70%;所購住房為二手房的,貸款金額不得高于所購房產總價的60%。
(2)家庭已有一套住房(包括借款人及配偶擁有所有權且為買受人的房產,下同),再購買家庭第二套住房(含存量房、轉按揭),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金額不得高于所購房產總價的40%;暫不向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家庭提供住房公積金貸款。
(3)轉按揭貸款額度按不超過原購房總價的70%及房產評估總價的60%,且不超過商業貸款本金余額限定;
(4)市區借款人單方在鄭州市級繳存公積金的,單筆最高貸款金額不超過35萬元,夫妻雙方均在鄭州市級繳存公積金的,單筆最高貸款額度不超過45萬元。上街分中心、縣(市)管理部最高貸款限額為30萬元。
(5)借款人的具體貸款額度依上述條件結合借款人年齡、家庭收入認定。
2、貸款期限:
(1)購買商品房時(含經濟適用房)最長不超過30年;
(2)購買二手房時貸款年限加房齡應不超過30年;
(3)借款人年齡與貸款期限之和不超過其法定退休年齡(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可延長5年)。
3、貸款利率:
按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執行,國家調整利率時,已放款的當年不調整利率,于次年1月1日起執行最新利率。已簽訂貸款合同未放款的,放款時執行最新利率,不再另行簽訂貸款合同或通知借款人。購買家庭第二套住房的,貸款利率按同期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利率的1.1倍執行。特殊行業繳存職工的購房貸款按合同約定利率及調整規則執行。
貸款程序:
1.排號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手續或認定貸款資格(二手房、轉按揭);
2.借款人與擔保公司辦理擔保、抵押手續;
3.借款人與銀行簽訂借據、委托扣款協議;
4.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委托銀行發放貸款;
5.擔保公司通知借款人領取《委托貸款合同》、《抵押合同》。
注:貸款辦理需要借款人、配偶、共有人(如果有)同時到場。因特殊情況不能到場的,出具公證委托書。
提前還款:
自貸款發放之日起一年后,借款人無逾期時,可提前全部或部分償還貸款本息。每月6-10日的工作日為受理提前還款業務時間(節假日順延)。部分還款時,每次提前部分還款的本金額須為1萬元以上(同時申請縮期的,部分還款本金額需達到貸款余額的40%以上)。因數據傳送要求,借款人當月的正常還款日不能辦理該業務。
備注:
1.貸款發放后,借款人應按合同約定按期償還貸款本息,如未按約定時間償還,將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對逾期本金計收罰息,對未支付的利息計收復利。
2.在中心同一公積金管理部門繳存并辦理貸款的,申請貸款時或正常還款1期后可辦理公積金自動沖還貸款業務(具體辦理條件和要求查閱對應業務須知)。
3.申請地點:在鄭州市區內購房的到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市區內各辦事大廳辦理;在上街區及縣(市)購房的到對應分中心和管理部辦事大廳辦理。
4.受理時間:每月1-28日期間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受理。
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 [篇2]
一、申請貸款的基本條件
申請公積金貸款須滿足的基本條件有:
(一)具有本市常住戶口或者本市其他有效居留身份;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具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信用良好;
(三)沒有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國家另有規定可延長的,按其規定執行,但最大不超過65歲);法定退休年齡一般女性55歲、男性60歲;
(四)開立住房公積金賬戶1年以上,在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前連續逐月繳存住房公積金滿1年且所在單位不欠繳;
(五)本人沒有未還清的公積金貸款;
(六)在本市行政區域內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其中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是指職工在農村集體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建造、翻建住房的,須有規劃、土地管理部門批準的文件;大修住房的,須有規劃管理部門批準的文件。
職工已使用配偶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還清前,其配偶不能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二、“連續逐月繳存住房公積金滿1年”的含義
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前連續逐月繳存住房公積金滿1年并且所在單位不存在欠繳情況。
若借款人(配偶)因工作單位變動,造成欠繳3個月(含)以內住房公積金或因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有誤,重新調整造成欠繳住房公積金,在申請貸款時已將欠繳的住房公積金補齊并恢復逐月繳存的,可視同連續繳存。
三、“信用良好”的標準
信用良好是指借款人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貸款當前不存在逾期或擔保人代還;
2.貸記卡當前不存在逾期;
3.準貸記卡不存在透支180天以上未還記錄(不含卡費、年費);
4.貸記卡不存在近12個月內未還最低還款額次數超過6期記錄(不含卡費、年費);
5.單筆貸款24個月內不存在連續逾期超過6期記錄(含擔保人代還);
6.不存在近兩年內貸款有展期(延期)或以資抵債等記錄;
7.單筆貸款不存在累計逾期超過24期記錄;
8.不存在因信用不良被起訴的記錄。
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 [篇3]
1、及時、連續、足額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指定銀行開設的專戶內繳存住房公積金滿六個月以上;
2、具有購房合同、協議、首付款憑證, 已辦理房屋產權證的,產權證從發放之日起必須在一年以內;
3、建造、翻建、大修住房,需獲得當地有權部門的批準,并取得相關證明材料;
4、已支付不少于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建筑面積90m2以上住房的30%(90m2以下的`20%)的自籌資金作為首付款;
5、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6、同意用貸款人認可的房產作抵押或有價證券作質押;
7、期房按揭貸款的,必須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和受托銀行認定的房地產開發企業進行擔保的證明;
8、貸款人規定的其它條件。
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 [篇4]
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
(1)只有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職工才有資格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沒有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職工就不能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2)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者要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即申請貸款前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時間不少于六個月。因為,如果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行為不正常,時斷時續,說明其收入不穩定,發放貸款后容易產生風險。
(3)配偶一方申請了住房公積金貸款,在其未還清貸款本息之前,配偶雙方均不能再獲得住房公積金貸款。因為,住房公積金貸款是滿足職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時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種”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貸款申請人在提出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時,除必須具有較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貸款的能力外,沒有尚未還清的數額較大、可能影響住房公積金貸款償還能力的其他債務。當職工有其他債務纏身時,再給予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就很大,違背了住房公積金安全運作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