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薪酬改革方案怎么寫 精選薪酬改革方案最新

精選薪酬改革方案怎么寫 精選薪酬改革方案最新

日期:2023-03-04 03:37:01    编辑:网络投稿    来源:互联网

精選薪酬改革方案(二)津貼:(約占薪酬總額的10%)1、職務津貼:(1)根據各生產系統的職務設置,分系統設置職務津貼標準;(2)享受對象為班、組長、工長(副工長)、爐長(副爐長)以及與上述職務相

精選薪酬改革方案

(二)津貼:(約占薪酬總額的10%)

1、職務津貼:

(1)根據各生產系統的職務設置,分系統設置職務津貼標準;

(2)享受對象為班、組長、工長(副工長)、爐長(副爐長)以及與上述職務相應級別人員;

(3)部門設置班組長以上職務、職數需報人力資源處審核,經集團批準后執行(職務津貼標準具體見附件)。

為了鼓勵員工提升管理、技術、技能水平,在現有的薪酬體系中設學歷、職稱、技能三大津貼序列:

2、學歷津貼:

(1)為吸引高學歷人才與鼓勵員工提升學歷水平,對取得國家承認的學歷,且與所從事的崗位對口的本科以上學歷人員享受學歷津貼;

具體標準如下:(單位:元)

注:① 985或211重點院校理工科、管理類本二以上(含)畢業生:重點院校冶金類本二(含)以上畢業生,保護期滿后享受學歷津貼;

② 在職報考后學歷的員工,取得相應的學歷證書,報人力資源處審核后(國家承認的后學歷包括自考、成教、電大等),方可享受學歷津貼;

③ 下列情況不享受或取消學歷津貼:保護期內的簽約大學生;崗位變動后與專業不對口;享受中層干部(包括后備中層干部)年薪制的;

3、職稱津貼:對象為取得國家承認的專業技術職稱,聘任為專業技術助理級及以上技術職稱的人員,并在相應崗位工作的:(單位:元)

注:職稱津貼享受期限以聘任期限為準,原則上二年一聘,具體規定見《專業技術職務聘任管理辦法》;

4、技能津貼:對象為取得國家承認的技能等級,并在相應崗位工作的,由部門提議,人力資源處審核,具體規定見《技能人才聘任管理辦法》:(單位:元)

注:① 對于在學校及社會上取得的技能等級證書,需經公司進行技能鑒定認可后方可享受相應待遇;

為了鼓勵復合型人才的培養,公司鼓勵員工一專多能,不斷提高自身的知識、技術、技能水平,對員工符合上述2個及2個以上津貼序列條件的,享受的津貼待遇按照以下原則確定:

① 職務津貼與學歷津貼、技能或職稱津貼可兼得,學歷津貼與技能或職稱津貼可兼得;

② 技能與職稱不能同時聘任,技能津貼與職稱津貼不能兼得;具備雙重條件的員工可本人書面申請確定進入其中一個序列;

③ 擁有2個及以上技能等級的員工在所從事崗位的技能津貼的基礎上,每個技能增加50元/月。

5、中班、夜班津貼:中班5元/班;夜班6元/班,按照實際出勤計算。

6、帶徒津貼:帶徒一人為100元/月,兩人為200元/月,三人及以上為300元/月,帶徒期限屆滿終止。

7、高溫津貼:依據國家的規定和標準發放。

8、工齡津貼(工齡工資):在集團工作15年以上的.員工享受工齡津貼。按每年每月5元計發,由集團承擔。

為了激發部門與員工提升學歷、技術、技能水平的積極性,因員工學歷、技術、技能的提升而支付的津貼,津貼總量的承擔比例按照以下原則確定:

因學歷、職稱、技能津貼增加的薪酬總額由生產廠承擔40%,集團承擔60%。

(三)加班工資:(約占薪酬總額的20%)

隨著國家勞動法律法規的不斷健全,員工的勞動維權意識的增強,為了減少與避免勞動糾紛,部門在工資造冊時需嚴格按照國家的法律法規及集團《薪酬管理制度》關于加班工資的支付規定執行,目前暫以常州市企業最低工資標準(1320元)為基數,以21.75天為計薪天數計算:

工作日延時加班按照上述標準的150%計算加班費;休息日加班按照上述標準的200%計算加班費;法定節假日加班按照上述標準的300%計算加班費。

應休未休的帶薪年休假加班工資按照上述標準的200%另行支付(部門應盡量安排員工休完年休假,減少加班工資的支付)。

根據目前公司的工時制度,加班工資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

長白班(每周休息一天):加班工資約為485元;三班二運轉(按照每月30天,出勤20天計算):加班工資約為835元;四班三運轉(按照每月30天,出勤22.5天):加班工資約為152元。

上述固定類薪酬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相關規定確定后,在工資總量不變的框架下,其余部分作為獎金(績效考核工資)分配。

(四)獎金:(包含月度獎金與年終獎,約占薪酬總額的30%)

獎金應按生產實績和個人工作表現、工作績效考核后分配。為了體現獎金分配的公正與透明,由人力資源處與生產廠確定每個崗位的獎金系數范圍,并根據企管處對各生產廠的月度生產實績的考核確定獎金基數。具體如下:

1、獎金系數的確定:由各生產廠按照崗位分類確定崗位的獎金系數,同崗位確定一個系數范圍,由生產廠在范圍內自主選擇確定,報集團人力資源處審核備案(含員工崗位變動及獎金系數調整);

2、獎金的核算:由企業管理處根據對部門生產實績的月度考核確定部門的總獎金數(經企管處考核后的工資總額去除崗位基本工資、各類津貼、加班工資后,剩余部分作為獎金進行分配),獎金基數確定可分工段進行考核,原則上同一工段的獎金考核基數應該一致。再根據員工個人的獎金系數得出員工的實際獎金(個人績效);

3、嘉獎與扣獎:在上述獎金的基礎上,部門可對工作表現特別突出的員工進行嘉獎,或對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生產操作規程的進行扣獎,但是要明確理由。

四、其他:

(一)本方案由人力資源處負責解釋;

(二)本方案報經集團董事會批準后實施。

人力資源處

2012-11-23

精選薪酬改革方案 [篇3]

薪資改革關系到公司每位員工的切身利益,是牽一發而動全身的重要改革。因此,要求我們必須慎之又慎。我們在確立這次薪資改革的思路時,公司管理會議經過兩次充分的討論和醞釀,為這次的改革方案,提出了以下幾點建議:一是崗位工資定位結合工作結構及外部市場的工資水平;二是結合公司經營現狀;三是在控制成本和吸引、留住優秀員工之間找到平衡點。

公司薪資改革方案的原則:

1、完善工資結構,凸現薪資的導向和激勵功能。

2、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和承受力,確立了以同類企業市場薪資的中位線為標準。第一章 總則

一、為規范公司的薪酬管理,充分調動員工的工作積極性,體現員工的工作價值,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二、工資分為試用期員工工資、正式工資(基本工資+考核工資)、績效工資、工齡工資。

三、本制度經公司管理工作會議通過后實施,適用于地熱城分公司所有員工。

第二章 試用期員工工資

四、試用期工資分為主管級(含)以下人員的試用期工資和經理級(含)以上人員試用期工資,應屆大中專畢業生試用期工資,按如下標準執行:

試用期限:為1---3個月;

試用期工資由部門經理及人力資源部根據招聘的崗位確定,參考該崗位的正式工資待遇,一般為其正式工資的80%;

應屆大中專畢業生試用期工資按如下標準執行:

學 歷 中專學歷 大專學歷 本科學歷

試用期工資 900 1100 1200

第三章 正式員工工資

五、正式員工工資實行寬帶薪酬,公司所有工資級別分為11等,每等對應4個級,每個崗位根據其所需的知識、技能和責任對應2-3個職等(見《崗位與工資職等對應表》和《工資職能等級表》),員工的工資可根據工作能力、工作表現和對公司的貢獻在等級范圍內進行浮動。

崗位及工資職等對應表

六、崗位工資的90%為基本工資,10%作為考核工資參與月度考核,并根據考核結果進 行發放,具體考核辦法見《七項考評表》及《員工平日七項考核評分標準》

七、員工當月全勤,全額發放基本工資。如有曠工、請假或其他應扣除工資的違紀行為,則根據公司考勤制度扣除相應天數工資。日工資=基本工資/當月應工作天數。 八、優秀員工獎金、外賣商品提成獎金、拾金不昧獎金、銷售提成獎金等執行公司相關政策。

九、水療動態、靜態、各部錄單員每月享有崗位補貼費50元/月。水療戶外員工、保安外保人員、花草工、戶外保潔員每年7、8、9、11、12、1月份享有崗位補貼費50元/月。

十、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其他應由公司承擔的部分,由員工本人在每年十月份憑交費憑證在公司報銷。

十一、在公司工作滿二年的員工,從第三年開始每月計發工齡工資100元,以后每滿一年給予工齡工資50元。

十二、員工加班二小時至四小時,發放日工資的一半作為加班工資,加班四小時至八小時,發放一天的日工資作為加班工資。加班應由部門考勤員做好加班記錄,經部門申報總監簽批后月初交由人力資源部。

第四章 工資調整十三、員工崗位變動,則應根據新崗位對應的工資等級確定工資。 十四、部門負責人可根據員工工作能力和對公司貢獻的變化,向人力資源部提出對員工 工資進行調整(調高或調低)的建議。調整員工工資應填寫《人事變動表》,經部門負責人和人力資源部負責人簽字后報總經理審批。

十五、員工個人也可向部門負責人提出工資調整要求,調整程序與第十四條規定的程序 相同。

十六、員工工資調整應在其崗位對應的等級范圍內進行浮動,如超出其崗位對應的范圍, 則應經總經理特批。

十七、員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進行工資調整:

1、在一年內月度考核連續三個月“優秀”或累計五個月“優秀”的,工資上調一級; 2、在一年內月度考核連續三個月“不合格”或累計五個月“較差”的,工資應下調一級或辭退;

3、在年終被評為優先員工的,工資應上調1-2級。

第五章 工資核算

1、員工工資以月為單位統一由人力資源部核算,財務部審核,報總經理審批。 2、員工應出勤按當月實際天數計算,計算工資考勤以當月實際出勤計算。 3、日加班工資=月工資總額÷當月實際天數。 4、各部門考勤實行部門記錄,人力資源部監督。

每月2號前各部門將考勤送至人力資源部;6號前將工資核算結果送財務部審核;8號前報總經理處審批。每月10號發薪。遇節假日,向后順延發放。

十八、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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