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內部控制工作方案 單位內部控制措施主要包括

單位內部控制工作方案 單位內部控制措施主要包括

日期:2023-03-01 01:44:40    编辑:网络投稿    来源:网络资源

單位內部控制方案 時間:2020-07-29 11:34:02 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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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內部控制方案(精選3篇)

  為了保障事情或工作順利、圓滿進行,時常需要預先制定方案,方案是從目的、要求、方式、方法、進度等都部署具體、周密,并有很強可操作性的計劃。怎樣寫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單位內部控制方案(精選3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單位內部控制方案(精選3篇)

  單位內部控制方案1

  為全面推進工商部門內部控制建設工作,根據《財政部關于全面推進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建設的指導意見》(財會〔20xx〕24號),按照《寧德市財政局轉發財政部關于開展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基礎性評價工作的通知》(寧財會〔20xx〕7號)要求,結合本部門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內部控制建設工作是以全面執行《行政單位內部控制規范》為抓手,以規范單位經濟和業務活動有序運行為主線,以內部控制量化評價為導向,以信息系統為支撐,突出規范重點領域、關鍵崗位的經濟和業務活動運行流程、制約措施,逐步將控制對象從經濟活動層面拓展到全部業務活動和內部權力運行,到20xx年,基本建成權責一致、制衡有效、運行順暢、執行有力、管理科學的內部控制體系,更好發揮內部控制在提升內部治理水平、規范內部權力運行、促進依法行政、推進廉政建設中的重要作用。

  二、基本要求

  (一)全面覆蓋。內部控制建設是對所有行政事業單位提出的總要求,貫穿權力運行全過程,要按照單位全覆蓋、權力全覆蓋、流程全覆蓋的要求,有序推進內部控制建設工作。

  (二)突出重點。圍繞重點領域、重點環節,針對重要崗位、重要事項,通過規范的業務流程和科學的控制方法,強化內部權力運行制約,防止權力濫用。

  (三)注重結合。做好合理內控與依法行政的結合、權力制衡與提質增效的結合、流程控制和風險管理的結合、發現問題與解決問題的結合,既制約權力,又要發揮出權力應有的管理效率與服務效能。

  (四)持續完善。加強內部控制建設是項持久工程、系統工程,要隨著外部環境的變化、單位經濟活動的調整和管理要求的提高,不斷修訂和完善,逐步提高單位內部控制能力和水平。

  三、主要任務

  (一)界定權力事項。按照“職權法定、權責一致”的要求,對權力事項進行全面清理確認,明確權力行使的依據、權力運行的規則和范圍。(牽頭科室:政策法規科)

  (二)規范崗位設置。按照分權制衡的原則,規范崗位設置,分事行權、分崗設權、分級授權,并定期輪崗,確保崗位設置、崗位分工的合理性和科學性,發揮內部控制的作用。(牽頭科室:人教科)

  (三)優化權力流程。對權力運行流程按事項和崗位進行細化和分類,制定作業規范,合理分解權力。(牽頭科室:政策法規科)

  (四)健全控制體系。圍繞權力流程中的崗位職責和權力風險點,依據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廉政要求、工作職責、工作標準,制定內部控制措施,形成操作性強、具體管用、切實可行的內部控制體系,重要措施以制度形式固化。(牽頭科室:財裝科)

  (五)推進信息公開。權力事項、運行流程等內容在一定范圍內公開。每年進行單位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并將自我評價情況報告作為部門決算報告和財務報告的重要組成內容進行報告。逐步建立內部控制信息公開機制,更好的發揮信息公開對內部控制建設的促進和監督作用。(牽頭科室:財裝科)

  (六)嚴格考評問責。建立健全內部控制的監督檢查和問責機制,通過日常監督和專項監督,檢查內部控制實施過程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管理漏洞和薄弱環節,進一步改進和加強內部控制。將內部控制制度實施情況與干部考核、追責問責結合起來,全面提升管理成效。(牽頭科室:監察室)

  四、工作步驟

  (一)權力排查階段(11月)

  東僑區工商局及市局機關各科室要充分認識內部控制建設的重要性,開展“熟悉內控、理解內控、掌握內控”的宣傳活動,增強全體干部參與內部控制建設的積極性和主動性,營造內部控制建設的良好環境。認真對本單位、本科室權力事項進行全面梳理確認,明確權力行使的依據、權力運行的規則和范圍。

  (二)內控建設階段(11中旬—12月中旬)

  從規范崗位設置、優化權力流程、健全控制體系三個方面著手,制定具體內部控制措施、修訂或新制定的制度清單,明晰內部權力事項、崗位職責、控制措施等情況,實現權力、崗位、責任、制度的有機結合,形成完備的權責體系。

  (三)總結提升階段(12月下旬)

  位內部控制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對各單位、各科室內部控制建設情況的監督檢查,對不符合要求的,要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完善。對好的做法和經驗組織經驗交流,總結推廣,加快內部控制建設步伐。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成立市工商局內部控制領導小組,由局黨組書記、局長任組長,黨組成員、副局長、紀檢組長任副組長,各科室、直屬單位負責人為成員的內部控制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財裝科,辦公室主任由財裝科科長兼任,具體負責單位內部控制建設工作的指導、協調、督辦和檢查等工作。各科室要充分認識全面推進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建設的重要意義,把制約內部權力運行、強化內部控制,作為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的重要工作來抓,切實加強對單位內部控制建設的組織領導,協同推進內部控制建設和監督檢查工作。東僑區工商局要對照本實施方案,相應制定本單位的工作方案,上報局內部控制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二)明確職責。按照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要求,各單位、各科室主要負責人對建立與實施內部控制的有效性承擔領導責任,是內部控制建設的第一責任人,必要高度重視,確保制度健全、執行有力、監督到位。財裝科負責做好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各項工作,制定實施方案,開展專題培訓,梳理本部門業務流程(包含預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資產管理等),明確業務環節,分析風險隱患,建立健全相關制度,開展內部控制風險評估、內部控制基礎性評價。監察室負責對權力運行的監督,每年對內部控制建設情況開展行政督查。辦公室負責合同管理制度建設,加強合同管理控制,梳理合同管理、固定資產管理業務流程,分析風險隱患,制定風險防控措施。人教科負責建立議事決策機制、崗位責任制,制定內部控制建設問責機制。政策法規科負責做好權力清單梳理和匯總、指導優化權力流程等工作,切實規范內部權力運行。其他科室、直屬單位負責梳理本部門權力事項內控清單,報送年度業務專項預算需求、預算執行、績效目標及監控情況。

  (三)合力推進。建立內部控制聯席工作機制,辦公室、政策法規、人教、監察、財裝等部門要加強會商和信息共享,協調聯動,促進內部控制落實到位。定期、不定期開展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內部控制薄弱環節,查找原因,堵塞漏洞,完善內部控制體系,全面推進內部控制建設。

  單位內部控制方案2

  按照財政部《關于全面推進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建設的指導意見》(財會〔20xx〕24號,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和山東省財政廳《關于開展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基礎性評價工作的通知》(魯財會〔20xx〕24號)要求,行政事業單位(以下簡稱單位)應于20xx年底前完成內部控制的建立與實施工作。為進一步指導和督促各單位落實好財政部和省財政廳要求,加快內部控制建設,決定在全市行政事業單位開展內部控制基礎性評價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內部控制基礎性評價,是指單位以量化評價為導向,在開展內部控制建設過程中,對單位內部控制基礎情況進行的“摸底”評價。通過開展內部控制基礎性評價,及時發現單位現有內部控制基礎工作存在的不足之處和薄弱環節,進一步明確單位內部控制的基本要求和重點內容,通過“以評促建”方式,有針對性地建立健全內部控制體系,推動各單位于20xx年底前如期完成內部控制建立與實施工作。

  二、基本原則

  (一)全面性。內部控制基礎性評價應貫穿單位各個層級,對單位層面和業務層面各類經濟業務活動做到全覆蓋,綜合反映單位的內部控制基礎水平。

  (二)重要性。內部控制基礎性評價應在全面評價的基礎上,重點關注重要業務事項和高風險領域,特別是涉及內部權力集中的重點領域和關鍵崗位,著力防范可能產生的重大風險。各單位在選取評價樣本時,應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優先選取涉及金額較大、發生頻次較高的業務。

  (三)堅持問題導向。內部控制基礎性評價應針對單位內部管理薄弱環節和風險隱患,特別是已經發生的風險事件及其處理整改情況,明確單位內部控制建立與實施工作的方向和重點。

  (四)適應性。內部控制基礎性評價應立足于單位的實際情況,與單位的業務性質、業務范圍、管理架構、經濟活動、風險水平及其內外部環境相適應,采用以單位的基本事實作為主要依據的客觀性指標進行評價。

  三、工作安排

  (一)組織動員。各區市、各部門(單位)應于20xx年8月底前,全面啟動單位內部控制基礎性評價工作,研究制訂實施方案,廣泛動員、精心組織所轄各單位,積極開展內部控制基礎性評價工作。

  (二)開展評價。各單位應于20xx年9月30日前,按照《指導意見》要求,以《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規范(試行)》(財會〔20xx〕21號)為依據,在單位主要負責人的直接領導下,按照《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基礎性評價指標評分表》及其填表說明(見附件1和附件2),組織開展內部控制基礎性評價工作。

  在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基礎性評價指標體系基礎上,各單位可根據自身性質及業務特點,在評價過程中增加其他與單位內部控制目標相關的評價指標,作為補充評價指標納入評價范圍。補充指標的所屬類別、名稱、評價要點及評價結果等內容,作為特別說明項在《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基礎性評價報告》(參考格式見附件3)中單獨說明。

  (三)評價報告及其使用。各單位內部控制基礎性評價工作結束后,應形成評價報告(包括評價得分、扣分情況、特別說明項及對策措施等),并及時向單位主要負責人匯報,明確下一步推進內部控制建設的重點和方向。同時,各單位要注重加強橫向對比交流,學習借鑒其他單位好的經驗做法,發現本單位內部控制建設的不足和差距,并有針對性地加以改進,進一步提高內部控制水平和效果。

  各區市要加強對單位內部控制基礎性評價工作的統籌規劃和督促指導,通過對所轄單位內部控制基礎性評價得分進行比較,督導評價得分較低的單位,有針對性地改進工作,全面推進內部控制的建立與實施。

  (四)總結經驗。各區市應于20xx年10月10日前,向市財政局會計科報送本區內部控制基礎性評價工作總結報告。各市直部門(含下屬單位)應于20xx年10月10日前,向市財政局會計科報送總結報告及基礎性評價報告(參考格式見附件3)。總結報告主要包括本地區(部門)、單位開展內部控制基礎性評價工作的經驗做法、取得的成效、存在的問題、工作建議及可復制、可推廣的典型案例等。

  四、有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區市、各部門(單位)要切實加強對本地區(部門)單位內部控制基礎性評價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領導小組,制定實施方案,做好前期部署、部門協調、進度跟蹤、指導督促、宣傳報道、信息報送等工作,確保所轄單位全面高效完成內部控制基礎性評價工作,通過“以評促建”方式推動本地區(部門)單位內部控制水平的整體提升。

  (二)加強監督檢查。各單位應按照本通知規定的格式和要求,開展內部控制基礎性評價工作,確保評價結果真實有效。各區市、各部門應加強對本地區、本部門(單位)內部控制基礎性評價工作進展情況和評價結果的監督檢查,對評價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和困難,積極協調解決,并及時總結實施工作經驗。對工作進度遲緩、改進措施不到位的',督促其調整改進;對在評價過程中弄虛作假、評價結果不真實的,一經查實,應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三)加強宣傳推廣和經驗交流。各區市、各部門要加大對單位內部控制基礎性評價工作及其成果的宣傳推廣力度,充分利用報刊、電視、廣播、網絡、微信等媒體資源,進行多層次、全方位的持續宣傳報道。選取具有代表性的先進單位,擇機召開經驗交流會、現場工作會等,推廣先進經驗與做法,發揮先進單位的示范帶頭作用。

  單位內部控制方案3

  根據《財政部關于開展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基礎性評價工作的通知》(財會〔20xx〕11號,以下簡稱“通知”)精神,為進一步指導和推進我局機關事業單位有效開展內部控制建立與實施工作,切實落實好《財政部關于全面推進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建設的指導意見》(財會〔20xx〕24號,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我局決定按照財政部統一部署要求,以量化評價為導向,開展單位內部控制基礎性評價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內部控制基礎性評價,是指單位在開展內部控制建設之前,或在內部控制建設的初期階段,對單位內部控制基礎情況進行的“摸底”評價。通過開展內部控制基礎性評價工作,一方面,明確單位內部控制的基本要求和重點內容,使各單位在內部控制建設過程中能夠做到有的放矢、心中有數,圍繞重點工作開展內部控制體系建設;另一方面,旨在發現單位現有內部控制基礎的不足之處和薄弱環節,有針對性地建立健全內部控制體系,通過“以評促建”的方式,推動各單位于20xx年底前如期完成內部控制建立與實施工作。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全面性原則。內部控制基礎性評價應當貫穿于單位的各個層級,確保對單位層面和業務層面各類經濟業務活動的全面覆蓋,綜合反映單位的內部控制基礎水平。

  (二)堅持重要性原則。內部控制基礎性評價應當在全面評價的基礎上,重點關注重要業務事項和高風險領域,特別是涉及內部權力集中的重點領域和關鍵崗位,著力防范可能產生的重大風險。各單位在選取評價樣本時,應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優先選取涉及金額較大、發生頻次較高的業務。

  (三)堅持問題導向原則。內部控制基礎性評價應當針對單位內部管理薄弱環節和風險隱患,特別是已經發生的風險事件及其處理整改情況,明確單位內部控制建立與實施工作的方向和重點。

  (四)堅持適應性原則。內部控制基礎性評價應立足于單位的實際情況,與單位的業務性質、業務范圍、管理架構、經濟活動、風險水平及其所處的內外部環境相適應,并采用以單位的基本事實作為主要依據的客觀性指標進行評價。

  三、工作安排

  (一)啟動實施。各單位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應立即啟動本單位內部控制基礎性評價工作,充分調動有關責任人積極性,明確責任分工,研究制定實施方案,確保如期完成本單位內部控制基礎性評價工作。

  (二)開展評價。各單位應按照《指導意見》和《通知》要求,以《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規范(試行)》(財會〔20xx〕21號)為依據,在單位主要負責人的直接領導下,按照《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基礎性評價指標評分表》及其填表說明(見附件1和附件2)組織開展內部控制基礎性評價工作。

  除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基礎性評價指標體系外,各單位也可根據自身性質及業務特點,在評價過程中增加其他與單位內部控制目標相關的評價指標,作為補充評價指標納入評價范圍。補充指標的所屬類別、名稱、評價要點及評價結果等內容作為特別說明項在《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基礎性評價報告》(參考格式見附件3)中單獨說明。

  (三)評價報告及其使用。各單位應將包括評價得分、扣分情況、特別說明項及下一步工作安排等內容在內的內部控制基礎性評價報告向單位主要負責人匯報,以明確下一步單位內部控制建設的重點和改進方向,確保在20xx年底前順利完成內部控制建立與實施工作。各單位可以將本單位內部控制基礎性評價得分與同類型其他單位進行橫向對比,通過對比發現本單位內部控制建設的不足和差距,并有針對性地加以改進,進一步提高單位內部控制建設水平和效果。

  (四)完成時間。請各單位于20xx年8月30前,將本單位制定的內部控制建設實施方案、內部控制基礎性評價工作總結報告、《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基礎性評價指標評分表》和《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基礎性評價報告》,以及本單位開展內部控制建設工作有關經驗做法、取得成效、存在問題、工作建議等,報送國家林業局內部控制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國家林業局計財司資產與會計處)。有關情況將作為以后年度對各單位內部控制建設工作開展監督檢查和評價的依據。

  四、有關要求

  20xx年,我局制定下發《國家林業局關于部署開展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建設工作的通知》(林規發〔20xx〕35號),全面部署我局機關事業單位開展內部控制建設工作,要求20xx年6月底以前報送本單位內部控制建設實施方案,20xx年底前完成內部控制建立與實施工作。從目前進展情況來,仍然存在部分單位重視不夠,推進不力,未如期完成任務,將會直接影響我局內部控制建設整體工作進度。為此,提出如下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單位要切實加強對本單位內部控制基礎性評價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領導小組,制定實施方案,做好前期部署、部門協調、進度跟蹤、指導督促、宣傳報道、信息報送等工作,確保本單位全面完成內部控制基礎性評價工作,通過“以評促建”的方式推動本單位內部控制水平的整體提升。

  (二)加強監督檢查。各單位應當按照本通知規定的相關格式和要求,積極開展內部控制基礎性評價工作,確保評價結果真實有效。各單位主要負責人和責任部門應加強對本單位基礎性評價工作進展情況和評價結果的監督檢查,評價過程中不得弄虛作假,確保評價結果真實可靠。單位主要負責人要對本單位基礎性評價工作全程負責,對評價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和困難,應及時協調解決。

  (三)加強宣傳推廣和經驗交流。各單位要結合實際,通過內部培訓、網絡等多種方式,加大宣傳教育力度,廣泛宣傳制約內部權力運行、強化內部控制的必要性和緊迫性,引導單位廣大干部職工自覺提高風險防范和抵制權力濫用意識,確保權力規范有序運行。國家林業局內部控制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將組織選取具有代表性的先進單位,通過召開試點單位總結會、經驗交流會、現場工作會等形式,推廣先進經驗與做法,發揮先進單位的示范帶頭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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