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經營合同模板集合十篇
現今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合同有不同的類型,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企業經營合同10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企業經營合同 篇1目錄
(1)總則
(2)合營各方
(3)成立合資經營公司
(4)生產經營目的、范圍和規模
(5)投資總額與注冊資本
(6)合營各方的責任
(7)技術轉讓
(8)產品的銷售
(9)董事會
(10)經營管理機構
(11)設備購買
(12)籌備和建設
(13)勞動管理
(14)稅務、財務、審計
(15)外匯收支
(16)合營期限
(17)合營期滿財產處理
(18)保險
(19)合同的修改、變更與解除
(20)違約責任
(21)不可抗力
(22)適用法律
(23)爭議的解決
(24)文字
(25)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一章 總則
中國________公司和________國________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的其他有關法規,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省________市,共同投資舉辦合資經營企業,特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 合營各方
第一條 本合同的各方為
中國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在中國________地登記注冊,其法定地址在中國____省____市____區____街____號。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職務____國籍____。
____國___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在____國____地登記注冊,其法定地址在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職務____國籍____。
(注:若有兩個以上合營者,依次稱丙、丁……方)
第三章 成立合資經營公司
第二條 甲、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的其他有關法規,同意在中國境內建立合資經營____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合營公司)。
第三條 合營公司的名稱為____有限責任公司。
外文名稱為____。
合營公司的法定地址為:____省____市____路____號。
倘有需要可在其他城市設立分支機構(分公司、辦事處、門市部)。
第四條 合營公司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領取營業執照后,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資格,其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令和有關條例規定。
第五條 合營公司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甲、乙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對合營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各方按其出資額在注冊資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四章 生產經營目的、范圍和規模
第六條 甲、乙方合資經營的目的是:本著加強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的愿望,采用先進而適用的技術和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提高產品質量,發展新產品,并在質量、價格等方面具有國際市場上的競爭能力,提高經濟效益,使投資各方獲得滿意的經濟利益。(注:在具體合同中要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七條 合營公司生產經營范圍是:
生產____產品;
對銷售后的產品進行維修服務;
研究和發展新產品。(注:要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八條 合營公司的生產規模如下:
1.合營公司投產后的生產能力為____。
2.隨著生產經營的發展,生產規模可增加到____。產品品種將發展____。(注:要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五章 投資總額與注冊資本
第九條 合營公司的投資總額為人民幣____元(或雙力商定的一種外幣)。
第十條 甲、乙方的出資額共為人民幣____元,以此為合營公司的注冊資本。
其中:甲方____元,占____%,乙方____元,占____%。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將以下列作為出資:
甲方:現金________元
機構設備________元
廠房________元
土地使用權________元(公司使用土地的費用按每平方米每年________元計算)
工業產權________元
其他________元
共________元
乙方:現金________元
機械設備________元
工業產權________元
其他________元
共________元
(注:以實物、工業產權作為出資時,甲、乙雙方應另行訂立合同,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十二條 合營公司注冊資本由甲、乙方按其出資比例分________期繳付,每期繳付的數額如下:________________(注: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十三條 甲、乙任何一方如向第三者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須經另一方同意,并報審批機構批準。合營各方在合營期不能減少注冊資本。
一方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另一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六章 合營各方的責任
第十四條 甲、乙方應各自負責完成以下各項事宜:
甲方責任:
辦理為設立合營公司向中國有關主管部門申請批準、登記注冊、領取營業執照等事宜;
向土地主管部門辦理申請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手續;
組織合營公司廠房和其他工程設施的設計、施工;
按第十一條規定提供現金、機械設備、廠房……;
協助辦理乙方作為出資而提供的機械設備的進口報關手續和在中國境內的運輸;
協助合營公司在中國境內購置或租賃設備、材料、原料、辦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訊設施等;
協助合營公司聯系落實水、電、交通等基礎設施;
協助合營公司招聘當地的中國籍的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員;
協助外籍工作人員辦理所需的人境簽證、工作許可證和旅行手續等;
負責辦理合營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乙方責任:
按第十一條規定提供現金、機械設備、工業產權……并負責將作為出資的機械設備等實物運至中國港口;
辦理合營公司委托在中國境外選購機械設備、材料等有關事宜;
提供需要的設備安裝、調試以及試生產技術人員、生產和檢驗技術人員;
培訓合營公司的技術人員和工人;
如乙方同時又是技術轉讓方,則應負責合營公司在規定的期限內按設計能力穩定地生產合格產品;
負責辦理合營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注:要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七章 技術轉讓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同意,由合營公司與____方或第三者簽訂技術轉讓協議,以取得達到本合同第四章規定的生產經營目的、規模所需的先進生產技術,包括產品設計、制造工藝、測試方法、材料配方、質量標準、培訓人員等。(注:要在合同中具體寫明。)
第十六條 乙方對技術轉讓提供如下保證:(注:在乙方負責向合營公司轉讓技術的合營合同中才有此條款。)
1.乙方保證為合營公司提供的____(注:要寫明產品名稱)的設計、制造技術、工藝流程、測試和檢驗等全部技術是完整的、準確的、可靠的,是符合合營公司經營目的要求的,保證能達到本合同要求的產品質量和生產能力;
2.乙方保證本合同和技術轉讓協議規定的技術全部轉讓合營公司,保證提供的技術是乙方同類技術中最先進的技術,設備的造型及性能質量是優良的,并符合工藝操作和實際使用的要求;
3.乙方對技術轉讓協議中規定的各階段提供的技術和技術服務,應開列詳細清單作為該協議的附件,并保證實施;
4.圖紙、技術條件和其他詳細資料是所轉讓的技術的組成部門,保證如期提交;
5.在技術轉讓協議有效期內,乙方對該項技術的改進,以及改進的情報和技術資料,應及時提供給合營公司,不另收費用;
6.乙方保證在技術轉讓協議規定的期限內使合營公司技術人員和工人掌握所轉讓的技術。
第十七條 如乙方未按本合同及技術轉讓協議的規定提供設備和技術,或發現有欺騙或隱瞞之行為,乙方應負責賠償合營公司的直接損失。
第十八條 技術轉讓費采取提成方式支付。提成率為產品出廠凈售額的____%。
提成支付期限按照本合同第十九條規定的技術轉讓協議期限為期限。
第十九條 合營公司與乙方簽訂的技術轉讓協議期限為____年。技術轉讓協議期滿后,合營公司有權繼續使用和研究發展該引進技術。
(注:技術轉讓協議期限一般不超過十年,協議須經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或其委托的審批機構批準。)
第八章 產品的銷售
第二十條 合營公司的產品,在中國境內外市場上銷售,外銷部分占____%,內銷部分占____%。根據需要合營公司派____名人員去____在職培訓銷售業務,培訓費由____承擔。
(注:可根據實際情況寫明各個年度內外銷的比例和數額。一般情況下,外銷量至少應能滿足合資公司外匯支出的需要。)
第二十一條 產品可由下述渠道向國外銷售:
由合營公司直接向中國境外銷售的占____%。
由合營公司與中國外貿公司訂立銷售合同,委托其代銷,或由中國外貿公司包銷的占____%。
由合營公司委托乙方銷售的占____%。
第二十二條 合營公司內銷產品可由中國物資部門、商業部門包銷或代銷,或由合營公司直接銷售。
第二十三條 為了在中國境內外銷售產品和進行銷售后的產品維修服務,經中國有關部門批準,合營公司可在中國境內外設立銷售維修服務的分支機構。
第二十四條 合營公司的產品使用商標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章 董事會
第二十五條 合營公司注冊登記之日,為合營公司董事會成立之日。
第二十六條 董事會由____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名,乙方委派____名。董事長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長由乙方委派。董事、董事長和副董事長任期四年,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第二
十七條 董事會是合營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營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對于重大問題(注:按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六條列舉主要內容),應一致通過,方可作出決定。對其他事宜,可采取多數通過或簡單多數通過決定。(注:在具體合同中要明確規定)。
第二十八條 董事長是合營公司法定代表,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其職責時,可臨時授權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為代表。
第二十九條 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董事長召集并主持會議。經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議,董事長可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會議記錄應歸檔保存。
第十章 經營管理機構
第三十條 合營公司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總經理一人,由____方推薦;副總經理____人,由甲方推薦____人,乙方推薦____人。總經理、副總經理由董事會聘請,任期____年。
第三十一條 總經理的職責是執行董事會會議的各項決議,組織領導合營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
經營管理機構可設若干部門經理,分別負責企業各部門的工作,辦理總經理和副總經理交辦的事項,并對總經理和副總經理負責。
第三十二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的,經董事會會議決議可隨時撤換。
第十一章 設備購買
第三十三條 合營公司所需原材料、燃料、配套件、運輸工具和辦公用品等,在條件相同的情況下,盡先在中國購買。
第三十四條 合營公司委托乙方在國外市場選購設備時,應邀請甲方派人參加。
第十二章 籌備和建設
第三十五條 合營公司在籌備、建設期間,在董事會下設立籌建處。籌建處由____人組成,其中甲方____人,乙方____人。籌建處主任一人,由____方推薦,副主任一人,由____推薦。籌建處主任、副主任由董事會任命。
第三十六條 籌建處具體負責審查工程設計,簽訂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組織有關設備、材料等物資的采購和驗收,制定工程施工總進度,編制用款計劃,掌握工程財務支付和工程決算,制定有關的管理辦法,做好工程施工過程中文件、圖紙、檔案、資料的保管和整理等工作。
第三十七條 甲乙雙方指派若干技術人員組成技術小組,在籌建處領導下,負責對設計、工程質量、設備材料和引進技術的審查、監督、檢驗、驗收和性能考核等工作。
第三十八條 籌建處工作人員的編制、報酬及費用,經甲乙雙方同意后,列入工程預算。
第三十九條 籌建處在工程建設完成并辦理完畢移交手續后,經董事會批準撤銷。
第十三章 勞動管理
第四十條 合營公司職工的招收、招聘、辭退、工資、勞動保險、生活福利和獎懲等事項,按照《外商投資企業勞動管理規定》,經董事會研究制訂方案,由合營公司和合營公司的工會組織集體或個別地訂立勞動合同加以規定。
勞動合同訂立后,報當地勞動管理部門備案。
第四十一條 甲、乙方推薦的高級管理人員的聘請和工資待遇、社會保險、福利、差旅費標準等,由董事會會議討論決定。
第十四章 稅務、財務、會計
第四十二條 合營公司按照中國的有關法律和條例規定繳納各項稅金。
第四十三條 合營公司職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第四十四條 合營公司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的規定提取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及職工福利獎勵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會根據公司經營情況討論決定。
第四十五條 合營公司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立賬,其會計年度從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一切記賬憑證、單據、報表、賬簿,用中文書寫。(注:也可同時用甲乙雙方同意的一種外文書寫。)
第四十六條 合營企業的財務審計聘請在中國注冊的會計師審查、稽核,并將結果報告董事會和總經理。
如乙方認為需要聘請其他國家的審計師對年度財務進行審查,甲方應予以同意,其所需要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
第四十七條 每一營業年度的頭三個月,由總經理組織編制上一年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計算書和利潤分配方案,提交董事會會議審查通過。
第十五章 外匯收支
第四十八條 合營企業的一切外匯事宜,必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和有關管理辦法的規定辦理。
合營企業的外匯支出必須做到:
(1)保證合營企業的外匯收入大于支出。
(2)外匯結算人民幣時,應按照當時規定的牌價辦理。
(3)合營企業在中國境內支付費用、貸款、勞動報酬等,除根據有關規定支出外匯者外,一律用人民幣結算。
第四十九條 根據合資法的規定,下列外匯可以匯出:
(1)乙方分得的利潤及技術轉讓費;
(2)乙方資本轉讓后所得的資金;
(3)合同期滿或合同期滿前應清償給乙方的資金;
(4)用于進口原料、設備、備件、零部件所需的外匯,以及派往國外人員的差旅費;
(5)其他有關規定可以匯出的開支。
第十六章 合營期限
第五十條 合營公司的期限為____年。合營公司的成立日期為合營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
經一方提議,董事會會議一致通過,可以在合營期滿六個月前向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或其委托的審批機構)申請延長合營期限。
第十七章 合營期滿財產處理
第五十一條 合營期滿或提前終止合營,合營公司應依法進行清算,清算后的財產,根據甲、乙各方投資比例進行分配。
第十八章 保險
第五十二條 合營公司的各項保險均在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投保,投保險別、保險價值、保險期等按照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的規定由合營公司董事會會議討論決定。
第十九章 合同的修改、變更與解除
第五十三條 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須經甲、乙雙方簽署書面協議,并報原審批機構批準,才能生效。
第五十四條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是由于合營公司連年虧損,無力繼續經營,經董事會一致通過,并報原審批機構批準,可以提前終止合營期限和解除合同。
第五十五條 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規定的義務,或嚴重違反合同、章程規定,造成合營公司無法經營或無法達到合同規定的經營目的,視作違約方片面終止合同,對方除有權向違約一方索賠外,并有權按合同規定報原審批機構批準終止合同。如甲、乙雙方同意繼續經營,違約方應賠償合營公司的經濟損失。
第二十章 違約責任
第五十六條 甲、乙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五章的規定依期按數繳足出資額時,從逾期第一個月算起,每逾期一個月,違約一方應繳付應繳出資額的百分之____的違約金給守約的一方。如逾期三個月仍未提交,除累計繳付應交出資額的百分之____的違約金外,守約一方有權按本合同第五十三條規定終止合同,并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第五十七條 由于一方的過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過失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雙方的過失,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第五十八條 為保證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甲、乙各方應相互提供履約的銀行擔保書。
第二十一章 不可抗力
第五十九條 由于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他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電報通知對方,并應在十五日內,提供不可抗力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不可抗力發生地區的公證機構出具。按其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六十條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二十二章 適用法律
第六十一條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北京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或者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________國____地____仲裁機構根據該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或者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仲裁。
仲裁在被訴人所在國進行:
在中國,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在(被訴人國名),由(被訴人國家的仲裁組織名稱)根據該組織的仲裁程序進行仲裁。
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注:在訂立合同時,上述三種方式僅能選一。)
第六十二條 在仲裁過程中,除雙方有爭議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應繼續履行。
第二十三章 文字
第六十三條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文寫成,兩種文字上有同等效力。上述兩種文本如有不符,以中文為準。
第二十四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六十四條 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原則訂立如下的附屬協議文件,包括:工程協議、技術轉讓協議、銷售協議……,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六十五條 本合同及其附件,均須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或其委托的審批機構)批準,自批準之日起生效。
第六十六條 甲、乙雙方發送通知的方法,如用電報、電傳通知時,凡涉及各方權利、義務的,應隨之以書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甲、乙雙方的法定地址即為甲、乙雙方的收件地址。
第六十七條 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由甲、乙雙方的授權代表在中國____簽字。
中國____公司代表(簽字)
__國____公司代表(簽字)
企業經營合同 篇2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雙方根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經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承包形式為上交利潤遞增包干。
二、承包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年。
三、上交利潤數額
1.承包方上交利潤包干基數為
2.承包方按________遞增________%比例上交利潤。
3.承包方上交利潤時間按____計算
即____年____月交____元;____年____月交____元;
____年____月交____元;____年____月交____元;
____年____月交____元。
四、企業留利分配
項 目
生產發展基金%福利基金%獎勵基金%企業留利
五、國家指令性產品供應計劃和生產計劃
六、主要經濟技術指標
1.________年末固定資產原值________萬元,承包期間固定資產增值總額為____萬元
其中____年____萬元;____年____萬元;____年____萬元;____年____萬元;________年________萬元。
2.國家資產的維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設備完好率達到____%;固定資產凈值率________%。
閑置資產處理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新產品開發________項,主要新產品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承包期間技術改造投資總額________元;________年為________元;________年為______元;________年為______元。
5.產品質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主要物資能源消耗指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安全生產和雙保指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出口創匯指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產值指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人均上交利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貸款歸還,承包前的債權債務處理: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雙方權利和義務
(一)發包方:
1.應按承包合同規定,監督企業管理好資產,監督企業依法經營,照章納稅,履行合同;做好指導、協調、服務工作。
2.對承包方因經營管理不善,在________時間內完不成上交利潤______%,或嚴重違法經營,或_________的,發包方會同有關部門核查后,可依法定程序解除承包合同或者更換經營者。
3.按合同規定兌現獎罰條款。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方:
1.承包方的經營者________是企業在承包期間內的法定代表人,對企業的生產經營管理活動負有全面責任,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法》第45條規定行使職權。
2.在國家法律、政策、計劃允許的范圍內,承包方有權建立以經營者為首的生產經營管理系統。
3.承包方必須遵守國家法律,執行國家政策和計劃,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指標和任務,維護國家、企業和職工的合法權益,正確處理企業內部的分配關系。
企業經營合同 篇3目錄
(1)總則
(2)經營目的和業務范圍
(3)出資
(4)合資各方的責任和義務
(5)董事及董事會
(6)經營管理機構
(7)勞動管理
(8)稅務、財務、會計、審計
(9)利潤分配
(10)合資期限、解散及清算
(11)違約責任和爭議的解決
(12)合同的文字、生效及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以下簡稱《合資企業法》)及中國的其他有關法規,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國共同出資建立合資企業,特簽訂如下合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合同雙方如下:
甲方:
_________(以下簡稱甲1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簡稱甲2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以下簡稱乙1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簡稱乙2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簡稱乙3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第二條 甲1方、甲2方對于本合同規定的關于甲方所應履行的全部條款,負有連帶責任和共同義務;乙1方、乙2方、乙3方對于本合同規定的關于乙方所應履行的全部條款,負有連帶責任和共同義務。
第三條 合資企業的名稱為_________,英文名稱為_________(以下稱合資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_。
第四條 合資公司為中國的法人,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以及有關條例、規定并受其管轄和保護。
第五條 合資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合資各方對合資公司的責任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按照各自在注冊資本中的出資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六條 根據董事會的決定,合資公司經政府有關部門批準后,可以在中國國內、外設立分支機構。
第二章 經營目的和業務范圍
第七條 合資公司的經營目的是:用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為國內、外用戶提供租賃服務,協助國內企業的技術改造和設備更新,支持國內用戶的出口創匯和機器、設備的出口租賃,促進中國和_________以及其他國家、地區之間的經濟交流和技術合作。
第八條 合資公司的業務范圍如下: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內、外用戶的需要,經營國內、外生產的各種先進適用的機械、電器、設備、交通運輸工具以及各種儀器儀表、電子計算機等以及先進技術的租賃、轉租賃、租借和對租賃資產的銷售處理。
2.直接從國內、外購買經營前述租賃業務所需要的技術租賃物。
3.租賃業務的介紹、擔保和咨詢。
第三章 出資
第九條
1.合資公司的投資總額和注冊資本均為_________元。甲、乙雙方的出資比例各為_________,出資金額各為_________元。
2.合資各方出資比例和以現金支付的金額如下:
甲1方:_________ 元,占_________%,其中_________元以與其等值的人民幣支付。
甲2方:_________ 元,占_________%,其中_________元以與其等值的人民幣支付。
乙1方:_________ 元,占_________%。
乙2方:_________ 元,占_________%。
乙3方:_________ 元,占_________%。
3.在合資公司領到營業執照后_________個工作日內,合資各方應將上述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全部匯入合資公司在中國銀行的帳戶。
4.以人民幣出資時,人民幣與美元的換算率,應以繳付日當日的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的外匯牌價為準。
5.在合資期間,合資公司不能減少注冊資本。
6.合資各方繳付出資額后,應由在中國注冊的會計師驗證并出具驗資報告,由合資公司據以發給出資證明書。
7.合資期間內,合資的任何一方,不得將合資公司發給的出資證明書轉讓、抵押,或作為第三者對合資公司擁有債權的目的物。
第十條
1.合資公司注冊資本的增加、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置,應由董事會會議通過,報原審批機關批準,然后到原登記管理機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2.合資各方的任何一方,如將出資額的全部或一部分進行轉讓時,其他的合資方有優先購買權。合資各方的任何一方向第三者轉讓出資額的條件,不得優惠于向其他合資方轉讓時的條件,本款中的合資各方為甲1方、甲2方、乙1方、乙2方、乙3方。
3.在甲、乙雙方的出資比例保持相等的條件下,甲、乙各方的出資額可以在各自內部相互轉讓。
第四章 合資各方的責任和義務
第十一條 合資各方發揮各自具有的特點和長處,為支持合資公司的建立和業務開展,承擔下述責任和義務:
1.甲方的責任
(1)負責為建立合資公司向政府有關部門辦理報批,領取批準證書和營業執照等有關手續。
(2)協助租借辦公用房和購買辦公用品。
(3)介紹和推薦租賃用戶和項目。
(4)提供國內金融和租賃市場信息。
(5)協助合資公司在中國國內成立分支機構。
(6)向合資公司推薦優秀的經營管理人員及其他人員。
(7)協助為合資公司中的外籍人員辦理入境簽證、長期居留證、旅行證等手續。
(8)協助籌措外匯及人民幣資金。
2.乙方的責任
(1)利用在_________及世界各國的營業網,宣傳合資公司的租賃業務,向合資公司介紹和推薦租賃用戶和項目。
(2)介紹和推薦世界各國生產的技術先進、價格合理的租賃物件。
(3)協助合資公司向國外出租設備,以及承租人產品的出口。
(4)提供國際金融市場、租賃業務的信息以及開展租賃業務所需的各種合同文本。
(5)協助對國外用戶進行資信調查。
(6)在合資公司所在地或_________對公司職員進行業務培訓。
(7)協助合資公司使用注冊資本在外國購買交通工具、通迅設備及辦公用具。
(8)協助合資公司以優惠條件在國外籌措資金。
第五章 董事及董事會
第十二條 董事的派出
1.合資公司的董事共_________名,其中甲方派出_________名,乙方派出_________名。
2.董事的任期為_________年,可連任。董事的替換或缺員補充,要由原派遣方面以書面形式通知董事會,該董事的任期以前任者的任期剩余期間為限。
第十三條 董事的職責
1.合資公司董事出席董事會,提出議案,對于需要審查、批準的議案,行使表決權。
2.董事為非駐勤職務,在合資公司不取報酬。但如董事擔任合資公司的駐勤職務時,將享受與職務相應的工資待遇。
第十四條 董事長、副董事長
1.合資公司的董事會設董事長1名,副董事長1名。董事長由甲方派出的董事擔任,副董事長由乙方派出董事擔任。
2.董事長為合資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負責召集并主持董事會。
3.副董事長輔佐董事長工作。董事長在不能履行其職責時,應授權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代表合資公司行使職權。
4.董事長、副董事長的任期與董事的任期相同。
第十五條 董事會的召集
1.合資公司的董事會由合資各方派遣的全體董事組成,董事分別具有一票表決權。
2.董事會原則上一年一次,一般在合資公司的營業年度終止后_________個月內,在合資公司總部所在地召開。
3.董事長和副董事長經過商議,認為有必要時或1/3以上董事提議召開會議時,要召開臨時董事會。
4.董事長最遲要在會議召開3周之前,將召開董事會的通知和議案,以書面發送各位董事。
5.召開董事會必須有2/3以上董事出席。董事如不能出席時,可向其他董事發出委任書,代替出席和表決,但一個董事最多只能代替一人。
6.董事會議記錄應包括會議議程的要點和結論,經主持人和參加會議的董事簽字后,原本保存在合資公司。
第十六條 董事會的職責
1.董事會為合資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資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同時對合資公司具有進行領導和監督的權利。
2.董事會職責如下:
(1)修改合資公司章程。
(2)決定延長合資期限、提前終止和解散合資公司等事項。
(3)決定注冊資本的增加、轉讓或其他有關資本的事項。
(4)任免合資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和經營委員會成員以及聘請總會計師等。
(5)決定與其他經濟組織合并、合資公司資產的全部或重要部分的轉讓以及接收其他經濟組織的重要資產等。
(6)國內、外之分公司、子公司、國外代理機構的設立和撤銷。
(7)批準財務決算、決定合資公司三項基金的提取比例、利潤分配或虧損處理辦法。
(8)確定經營方針,決定各年度業務計劃和財務預算。
(9)決定會計處理規則和資金籌措方針。
(10)決定合資公司組織機構的設置和變更。批準有關職工工資、獎金、福利、醫療、待遇等勞動管理方面的規定。
(11)決定駐勤董事和高級職員的待遇。
(12)審查、批準總經理和經營委員會提出的業務報告。
(13)審查、批準董事提出的議案。
(14)決定合資公司有關經營管理的規章制度。
(15)決定其他重要事項。
3.關于上述(1)-(9)項的決議,應由出席會議的全體董事通過方可作出。關于(10)-(15)項決議,在出席會議的2/3以上董事同意后即可作出決定。
第六章 經營管理機構
第十七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
1.合資公司設總經理1名、副總經理1名。每屆任期為_________年,可以連任。第一任總經理由乙方從派出董事中推薦,副總經理由甲方從派出董事中推薦,經董事會聘任。第一任總經理、副總經理期滿后,每屆總經理、副總經理由甲、乙方輪流推薦,經董事會決定聘任。經董事會聘請,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可以兼任合資公司的總經理、副總經理。
2.合資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總經理的職責是:
(1)在董事會授權范圍內,對外代表合資公司。
(2)根據董事會和經營委員會的決定,安排領導合資公司日常經營管理業務。
(3)作為經營委員會的主任,召集主持經營委員會會議。
(4)決定董事會授權范圍內的租賃議案,提供信用議案以及資金籌措。
3.副總經理輔佐總經理對合資公司全面業務的管理。并可兼任部門經理。
4.總經理、副總經理不能兼任外部其他經濟組織的總經理、副總經理,不能參加其他經濟組織對合資公司的競爭。
第十八條 經營委員會
1.合資公司設立經營委員會。經營委員會由總經理、副總經理以及其他高級人員組成,委員經董事會任命。經營委員會主任由總經理擔任,副主任由副總經理擔任。
2.經營委員會會議每月召開一次。委員如不能出席會議時,可委托其他委員代替出席。委員會中的任何一名委員如要求召開會議,可隨時召開臨時經營委員會。
第十九條 經營委員會的職責為:
1.擬定上報董事會會議討論的議案。
2.批準超過總經理權限的租賃項目以及其他提供信用的方案。
3.批準超過總經理權限的資金籌措。
4.國內業務代理機構的設立和撤銷。
5.執行董事會會議決定事項。
6.合資公司規則、制度的具體制定。
7.任免部門經理以下的管理人員。
8.根據合資公司勞動管理規定,具體決定有關職工雇用、解雇、工資、獎金、副利、醫療等事項。
9.決定職工的培訓計劃。
10.向董事會提出年度財務報告、利潤分配方案以及定期業務報告。
上述1-4項的決議,應由全體出席會議的委員全部同意通過后方能決定。第5-10項在出席會議的2/3以上的委員同意的情況下即可決定。
第七章 勞動管理
第二十條 合資公司職員雇用、辭退、工資、勞動保護、福利和獎懲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及其他實施規定,經董事會制定草案,由合資公司和合資公司的工會或個別簽訂勞動合同規定之。
第二十一條 關于甲乙雙方推薦的高級職員的雇用和工資待遇、社會保險、福利、出差旅費標準等問題,由董事會討論決定。
第八章 稅務、財務、會計、審計
第二十二條 合資公司按照中國有關法律和條例的規定,繳納稅金。
第二十三條 合資公司的財務與會計制度,應根據中國的有關法律和財務會計制度的規定,結合本公司的情況加以制訂,并報當地財政部門、稅務機關備案。
第二十四條 合資公司按照《合資企業法》的規定。提取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和福利及獎勵基金。每年提取的比率,由董事會根據合資公司的經營情況,討論決定。
第二十五條 合資公司以_________幣作為記帳本位幣。根據權責發生制的原則,采用借貸記帳。
第二十六條 合資公司的會計年度,每年從1月1日起到12月31日止。所有的記帳憑證、傳票、統計表、帳簿都用中文書寫,重要的記帳憑證、帳簿、統計表,要同時使用英文書寫。
第二十七條 合資公司在中國銀行開設人民幣及外匯帳戶。也可在經批準和指定的國內、外其他銀行開立帳戶。
第二十八條 合資公司的財務審計,應聘請中國的注冊會計師審查、稽核,并將結果向總經理或董事會報告。
第二十九條 合資各方,可以向合資公司派遣己方的審計師,檢查會計帳簿,費用由派出方自理。
第三十條 合資公司的董事或持有董事委任書的代理人,可隨時閱覽、檢查合資公司的會計帳簿以及其他計算記錄。
第九章 利潤分配
第三十一條 公司提取三項基金后的可分配利潤,如董事會決定分配,則應按公司各方出資比例,按會計年度進行分配。
第三十二條 在前年度的虧損未被全部彌補前,不得分配利潤,以前年度沒有分配的利潤可以并入本年度利潤分配。
第三十三條 乙方分得的凈利潤,在按照中國的稅法規定納稅后,可向國外匯出。
第三十四條 每營業年度的最初四個月內,總經理要制定出前年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計算書和利潤分配方案,向董事會提出,接受審查。
第十章 合資期限、解散及清算
第三十五條 合資公司的期限為:自合資公司的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_________年。如任何一方提議延長、并得到董事會通過之后,可以在合資期滿_________年之前,向對外經濟貿易部提出申請。
第三十六條 合資公司如發生下列事態之一,經對外經濟貿易部的批準后,可宣布解散:
1.合資公司合資期限屆滿。
2.合資公司發生重大虧損,失去了繼續經營的能力。
3.合資公司的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或合資公司章程的規定,致使合資公司無法繼續經營。
4.由于戰爭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合資公司蒙受重大損失,難以維持經營。
5.公司不能達到經營目的,同時又無發展可能。
第三十七條
1.合資公司在合資期滿或按照上條規定中途解散時,董事會要將清算的程序、原則及清算委員會的人選等向企業主管部門提出,按受審查和對清算的監督。
2.清算委員會的人選,一般從合資公司的董事中選出。董事不能作為清算委員會委員或不適合擔任委員時,合資公司可以聘請在中國注冊的會計師或律師作為委員。
清算費用以及清算委員會委員的報酬,從合資公司的財產中優先支付。
3.清算委員會的任務是:就合資公司的財產、債權、債務等進行全面調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目錄,提出財產作價及計算根據之后,決定清算方法。清算方法經董事會決議后,由清算委員會實施,清算期間內,清算委員會可以代表合資公司起訴或應訴。
第三十八條
1.合資公司在合資期限終了或解散時,以其總資產對債務負擔責任。
2.資產進行轉讓或處理時,外匯資產要取得等價外匯以清算外匯債務。
3.不能轉讓或處理的資產剩余時,_________方要以合適的評價額,將剩余資產全部接收,清算債務。
4.償還債務之后的剩余資產,超過注冊資本的增值部分,按照中國稅法的規定納稅后,根據合資各方的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5.分配給乙方的剩余財產中的外匯部分,按照中國稅法的規定納稅后,可以向國外匯出。
第三十九條 合資公司的清算工作結束后,清算委員會要向董事會提出清算報告,得到董事會批準后,向對外經濟貿易部報告,同時,到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注銷登記和繳銷營業執照的手續,并對外公告。
第四十條 因合資期限期滿,解散或其他理由而本合同終止時,合資的任何一方,不能在自己投資的任何公司繼續使用本合資公司的名稱。
第四十一條 合資公司解散后,各種文件資料、賬簿的正本由甲1方保存,其副本由甲2方以外的合資各方全體分別保存。
第十一章 違約責任和爭議的解決
第四十二條
1.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條的規定,如數按期繳付出資額時,則從第15天起算,每逾期1個月,違約方應向守約方繳付相當其出資額_________%的罰金,逾期3個月,則除繳付累計應出資額_________%的罰金外,其他合資方有權按本合同第三十六條第3款規定,終止本合同,并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2.因合資的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時,應由違約方承擔經濟責任。
第四十三條
1.對本合同或合資公司的章程進行解釋或履行時,如發生糾紛,其糾紛的當事者要以不使合資公司的利益受損為前提,進行友好協商,謀求問題的解決。
2.協商不能解決時,可以提請仲裁。仲裁要在被告的所在國進行。被告者如是甲方,則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載,被告者如是乙方,則由_________國_________仲裁協會進行仲裁。仲裁機構的裁決是最終決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3.在解決糾紛期間,除去糾紛的事項以外,合資各方要繼續遵守履行本合同及合資公司的章程所規定的其他事項。
4.仲裁時使用語言為英語。
第四十四條 本合同的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十二章 合同的文字、生效及其他
第四十五條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_文書寫成,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六條
1.本合同在簽字后,報對外經濟貿易部審批,自批準之日起生效。
2.合同條款的修正、變更、補充,由合資各方協商,以書面形式一致同意后,報對外經濟貿易部審批,經批準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未規定的事項,根據《合資企業法》及有關法律,由合資各方協商決定。
第四十七條 向合資各方發送文件的地址,以本合同第一條所記載的各方的法定地址為準。
第四十八條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合資各方的授權代表,在中國_________簽字。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企業經營合同 篇4發包方: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
雙方根據_________,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承包內容:_________.
二、承包經營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
三、承包形式:稅后承包金(遞增)包干。
四、承包方上交承包金數額: 承包方按_________(遞增)_________%比例上交承包金。承包方上交承包金時間按_________計算,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交_________元;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交_________元;_________.
五、承包經營風險擔保方式:風險抵押金或風險保證金保函。承包者須于每年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承包企業提交承包經營風險保證金、保函或風險抵押金,數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風險保證金、保函須以銀行不可撤銷、被承包企業可以單方面提款的形式提供。
六、企業留利部分:生產發展基金_________%,福利基金_________%,獎勵基金_________%.
七、主要經濟技術指標:
1、通過清產核資,發包時,被承包企業的總資產為_________元人民幣,其中固定資產為_________元人民幣,流動資金為_________元人民幣;
2、承包期間凈資產應保持或增值總額不低于_________萬元,其中_________年_________萬元;_________年_________萬元;_________.
3、企業資產的維護:設備完好率達到_________%;固定資產凈值率_________%.
4、閑置資產的處理辦法:_________.
5、新產品開發_________項,主要新產品是_________.
6、承包期間技術改造技術投資總額_________元;_________年為_________;_________年為_________元;_________.
八、承包經營前企業的虧損和/或債務的處理:_________.
九、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發包方:
1、應按承包合同規定,監督承包企業管理好資產,監督企業依法經營,照章納稅,履行合同,做好指導、協調、服務工作,不得干預承包者對被承包企業行使生產管理職權;
2、負責辦理本承包合同的審批、變更、注銷等批準和登記手續;
(二)承包方:
1、在承包期內,有權在國家法律、法規允許的范圍內對企業的生產經營管理負全面責任。并行使一切生產經營管理職權;
2、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財務會計制度。應嚴格執行本承包經營合同,接受被承包企業董事會的監督,并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
3、在承包期間不得改變企業的法人地位、名稱和經營范圍,如確實需要改動, 應經發包方董事會同意并報原審批機構批準;
4、對被承包企業的財產無權行使任何形式的處置權,如,轉讓、變賣、轉移、抵押、抵押、出租、贈送等;
5、承包經營期間,若以被承包企業的名義貸款,須經發包方董事會同意;
6、所得承包收入應依法繳納所得稅;
7、應每_________月(季)的_________日前據實向發包方董事會報送企業的財務報表;
十、承包經營期間,企業債務的安全線為當年承包利潤的總額的_________.
十一、承包期間對企業原有人員的安排:_________.
十二、承包期間企業的勞動管理:_________.
十三、承包期間工資、福利管理:_________.
十四、承包期間企業的保險辦理:_________.
十五、承包經營期間因執行承包合同而同其他公司、企業、個人等引起的糾紛的處理方式和承擔責任方式:_________.
十六、承包經營期內中止或承包期滿時:
1、被承包企業應進行清產核資,清產核資應由中國注冊會計師的驗證;
2、清產核資的原則:_________;
3、計價辦法:_________;
4、移交程序:_________.
十七、違約責任:
1、發包方違約或非法干預,給承包方造成經濟損失,相應調整當年上交承包金或延長承包期限;
2、發包方違約或非法干預,造成承包方無法正常生產的,經_________的,發包方仍不改正的,承包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要求賠償經濟損失;
3、承包方因經營管理不善,在_________時間內不能上交承包金的_________%,發包方有權收繳承包者的風險抵押金或按銀行保函提取風險保證金。
4、連續_________年(月)未按合同規定上繳承包金的。或承包方嚴重違反合同或嚴重違背法律、法規的,發包方除有權收繳承包方的風險抵押金或按銀行保函提取風險保證金外,還有權終止合同并要求承包方給予相應的經濟賠償。
十八、爭議的解決方式: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應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實施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九、本合同須經被承包企業原審批機構批準后方可生效,對本合同的變更、延期、中止、終止同樣須經原審批機構批準。審批機構批準起三十日內,應由_________到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
二十、承包經營期限計算始于登記機關簽發登記證件之日,承包經營的變更、注銷登記手續按登記機關的規定辦理,合同雙方應提供必要的協助。
二十一、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
二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并送經原審批機構批準,協商不成,應提請仲裁裁決。
二十三、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發包方、承包方各執_________份。副本一式_________份,分送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簽訂。
發包方(蓋章)_________ 承包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企業經營合同 篇5本合同由以下雙方訂立:
(1)_______公司,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下成立及存在的法人(以下簡稱甲方);(2)_______有限公司,一所在香港法律下成立及存在的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緣由:
根據一份由甲方及乙方(以一統稱〔雙方〕)于年月日簽訂的關于建議合作促進和發展廣東省及中國其他地區的食品工業的意向書,本著平等互利的精神,并通過友好協商,簽訂此合同,并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以下簡稱〔合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以下簡稱〔實施條例〕)及其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頒布的法律及條例,成立一合資經營企業,名為(西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以促進發展中國的食品工業及引進先進技術設備與科學管理方法以實現上述目的。
第一條 合營雙方的名稱,注冊所在國/所在地區與法定地址(略)。
第二條 合營雙方法定代表的姓名、職業及國籍(略)。
第三條 合營公司的名稱、法定地址、宗旨、經營范圍
3.1 公司的中文名稱: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3.2 公司的英文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3.3 公司的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3.4 公司為一有限責任公司及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下的法人,公司的所有活動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頒布的法律、法令及條例,公司的所有合法權益及利益受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管轄及保護。
3.5 公司成立的宗旨在于充分利用中國的豐富食品資源及物料以發展食品工業,采用乙方在此方面的先進技術和管理經驗及引進先進的科技和設備,以香港和國際市場為目標,產品以出口外銷為主,提高廣東食品在國際市場的競爭能力,充分利用乙方在香港和世界各地的銷售網點,已成功地實現以上的目的并為雙方的利益取得理想的經濟利潤。公司的經營范圍于初期應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項:
(a)充分利用中國地域食品原料豐富資源的優勢和____________公司先進的工商管理技術的優勢對食品工業的產量與品質的提高而進行技術改造,及引進國外高級物料、良種。
(b)通過公司引進香港及外國先進食品加工技術設備,以及對肉類、蔬菜、水果、醬料、調味、添加劑、飲料和冰淇淋等方面進行生產加工,產品在國內外市場銷售,并配套包裝、冷藏、運輸等方面的營運設施。
(c)設立包裝容器工廠,除供應本公司需要外并在國內外市場進行銷售。
(d)經公司主管部門批準在香港和海外設立產品銷售中心及網點。
(e)隨著公司的發展在廣東省設立信息資料、科技咨詢和技術培訓中心,以促進食品工業的發展,以利于在國內外市場競爭中取得成功。
(f)與廣東省的其他經濟實體進行補償貿易及其他類似的商業安排。
(g)在董事會(如以下之定義)認為結合上述的一項或多項業務與其有附帶關系或適合于經營的需要時,可以獨立經營或以投資于其他合營企業或經濟實體的方式,從事食品工業內的其他有關業務。
企業經營合同 篇6合同編號:_________
中方:中國_________公司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外方:_________國(或地區)_________公司
國籍: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第一條 總則
甲乙雙方同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實施細則》及其他有關法律的規定,雙方共同成立一家合作經營企業 (簡稱合作企業)。雙方經充分協商約定如下條款,以便信守:
中國_________公司和_________國(或地區)_________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共同舉辦合作經營企業,特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合作各方
本合同的各方為:
1、中國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中方),在中國_________省_________市登記注冊,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_________號。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職務_________國籍_________。
2、_________國(或地區)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外方)在_________國(或地區)登記注冊,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_。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職務_________國籍_________。
第三條 合作企業名稱和地址
1、合作企業依法取得中國法人資格的,為有限責任公司。
2、合作企業的中文名稱為_________。
3、外文名稱為_________。
4、合作企業的法定地址為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_________號。
第四條 合作企業的宗旨和經營范圍
1、合作經營的目的是:本著加強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的愿望,采用先進而適用的技術和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提高產品質量,發展新產品,并在質量、價格等方面具有國際市場的競爭能力,提高經濟效益,使合作各方獲得滿意的經濟利益。
2、合作企業生產經營范圍是:生產和銷售_________產品;對銷售后的產品進行維修服務;研究和發展新產品。
第五條 投資總額和注冊資本
1、合作企業的注冊資本為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元),中方出資_________%計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元)、外方各出資_________%計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元),雙方將按上述投資比例分享利潤,分擔虧損和風險。
2、除合作企業合同另有約定外,合作各方以其投資或者提供的合作條件為限對合作企業承擔責任。
3、合作企業以其全部資產對合作企業的債務承擔責任。
4、合作企業注冊資本在合作期限內不得減少。但是,因投資總額和生產經營規模等變化,確需減少的,須經審查批準機關批準。
5、合作各方向合作企業的投資或者提供的合作條件可以是貨幣,也可以是實物或者工業產權、專有技術、土地使用權等財產權利。
6、中方的投資或者提供的合作條件,屬于國有資產的,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進行資產評估。
7、在依法取得中國法人資格的合作企業中,外方的投資一般不低于合作企業注冊資本的25%。在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合作企業中,對合作各方向合作企業投資或者提供合作條件的具體要求,由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規定。
8、合作各方應當以其自有的財產或者財產權利作為投資或者合作條件,對該投資或者合作條件不得設置抵押權或者其他形式的擔保。
9、合作各方沒有按照合作企業合同約定繳納投資或者提供合作條件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當限期履行;限期屆滿仍未履行的,審查批準機關應當撤銷合作企業的批準證書,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當吊銷合作企業的營業執照,并予以公告。
10、未按照合作企業合同約定繳納投資或者提供合作條件的一方,應當向已按照合作企業合同約定繳納投資或者提供合作條件的他方承擔違約責任。
11、合作各方繳納投資或者提供合作條件后,應當由中國注冊會計師驗證并出具驗資報告,由合作企業據以發給合作各方出資證明書。
12、合作各方之間相互轉讓或者合作一方向合作他方以外的他人轉讓屬于其在合作企業合同中全部或者部分權利的,須經合作他方書面同意,并報審查批準機關批準。
第六條 雙方分別提供如下合作條件:
1、中方:提供總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負責征用土地費和繳納土地使用費。(注:土地開發費的負擔方法,根據雙方約定寫)其中:
廠房(上蓋)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商場(上蓋)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維修部(上蓋)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2、外方:投資總額為_________元,其中:現金_________元;機器設備和交通運輸工具_________元;工業產權_________元;其他_________元。
中方提供的土地使用權,應在合同批準之日起_________天內辦完征撥手續,交付合作企業使用;廠房和商場(上蓋)應在合同批準之日起_________天內交付合作企業裝修;維修部(上蓋)的交付時間,由合作企業董事會另行決定。
外方提供的現金投資分兩期匯入合作企業在_________銀行開立的帳戶內。第一期應匯入_________元,須在合同批準之日起_________天內匯出,作為首期生產、生活設施的建筑費和流動資金等;第二期必須匯足投資總額減去第一期匯出后的差額,匯出的時間為_________,用途由公司董事會商定。
外方作為投資的機器設備,必須符合合作企業的生產需要,并在廠房裝修完工前_________天內運至中國港口。
第七條 中方應負責完成的事項:
1、辦理為設立合作企業向中國有關主管部門申請批準、登記注冊、領取營業執照等事宜;
2、依照本合同規定,向土地主管部門辦理申請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手續;
3、協助辦理外方作為出資而提供的機械設備、物資的進口報關手續和在_________內的運輸;
4、協助合作企業在中國境內購置設備、材料、原料、辦公用品、交通工具、通訊設備等;
5、協助合作企業落實水、電、交通等基礎設施; 34567
6、協助合作企業對廠房和其他工程設施的設計和施工;
7、協助合作企業在當地招聘中國的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工人和其他人員;
8、協助合作企業為外籍工作人員辦理所需的入境簽證手續等;
9、辦理合作企業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八條 外方應負責完成的事項:
1、依照本合同的規定,提供現金、機器設備、工業產權_________并負責將其作為出資的機械設備等運至中國港口;
2、辦理合作企業委托在中國境外選購的機器設備、材料等有關事宜;
3、提供需要的設備安裝、調試以及試產的技術人員、生產和檢驗技術人員;
4、培訓公司的技術人員和工人;
5、如外方同時是技術轉讓方,則應負責合作企業在規定的期限內按設計能力穩定地生產合格產品;
6、負責辦理合作企業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九條 合同期限
1、合作企業的經營期限為_________年,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為該合作企業的成立日期。
2、合作企業期限屆滿,合作各方協商同意要求延長合作期限的,應當在期限屆滿的180天前向審查批準機關提出申請,說明原合作企業合同執行情況,延長合作期限的原因,同時報送合作各方就延長的期限內各方的權利、義務等事項所達成的協議。審查批準機關應當自接到申請之日起30天內,決定批準或者不批準。
3、經批準延長合作期限的,合作企業憑批準文件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延長的期限從期限屆滿后的第一天起計算。
4、合作企業合同約定外方先行回收投資,并且投資已經回收完畢的,合作企業期限屆滿不再延長;但是,外方增加投資的,經合作各方協商同意,可以向審查批準機關申請延長合作期限。
第十條 分配收益與回收投資
中外合作者可以采用分配利潤、分配產品或者合作各方共同商定的其他方式分配收益。
1、采用分配產品或者其他方式配收益的,應當按照稅法的有關規定,計算應納稅額。
2、中外合作者在合作企業合同中約定合作期限屆滿時,合作企業的全部固定資產無償歸中方所有的,外方在合作期限內可以申請按照下列方式先行回收其投資:
(1)在按照投資或者提供合作條件進行分配的基礎上,在合作企業合同中約定擴大外方的收益分配比例;
(2)經財政稅務機關按照國家有關稅收的規定審查批準,外方在合作企業繳納所得稅前回收投資;
(3)經財政稅務機關和審查批準機關批準的其他回收投資方式。
3、外方依照前款規定在合作期限內先行回收投資的,中外合作者應當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和合作企業合同的約定,對合作企業的債務承擔責任。
4、外方提出先行回收投資的申請,應當具體說明先行回收投資的總額、期限和方式,經財政稅務機關審查同意后,報審查批準機關審批。
5、合作企業的虧損未彌補前,外方不得先行回收投資。
6、合作企業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聘請中國注冊會計師進行查帳驗證。合作各方可以共同或者單方自行委托中國注冊會計師查帳,所需費用由委托查帳方負擔。
第十一條 購買物資和銷售產品
1、合作企業按照經批準的經營范圍和生產經營規模,自行制定生產經營計劃。
2、合作企業可以自行決定在中國境內或者境外購買本企業自用的機器設備、原材料、燃料、零部件、配套件、元器件、運輸工具和辦公用品等(以下簡稱“物資”)。
3、國家鼓勵合作企業向國際市場銷售其產品。合作企業可以自行向國際市場銷售其產品,也可以委托國外的銷售機構或者中國的外貿公司代銷或者經銷其產品。
4、合作企業銷售產品的價格,由合作企業依法自行確定。
5、外方作為投資進口的機器設備、零部件和其他物料以及合作企業用投資總額內的資金進口生產、經營所需的機器設備、零部件和其他物料,免征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的流轉稅。上述免稅進口物資經批準在中國境內轉賣或者轉用于國內銷售的,應當依法納稅或者補稅。
6、合作企業不得以明顯低于合理的國際市場同類產品的價格出口產品,不得以高于國際市場同類產品的價格進口物資。
7、合作企業銷售產品,應當按照經批準的合作企業合同的約定銷售。
8、合作企業進口或者出口屬于進出口許可證、配額管理的商品,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申領手續。
第十二條 組織管理
(一)合作企業設董事會或者聯合管理委員會。董事會或者聯合管理委員會是合作企業的權力機構, 按照合作企業條程的規定, 決定合作企業的重大問題。
1、董事會或者聯合管理委員會成員不得少于3人,其名額的分配由中外合作者參照其投資或者提供的合作條件協商確定。
2、董事會董事或者聯合管理委員會委員由合作各方自行委派或者撤換。董事會董事長、副董事長或者聯合管理委員會主任、副主任的產生辦法由合作企業條程規定;中外合作者的一方擔任董事長、主任的,副董事長、副主任由他方擔任。
3、董事或者委員的任期由合作企業條程規定;但是,每屆任期不得超過3年。董事或者委員任期屆滿,委派方繼續委派的,可以連任。
4、董事會會議或者聯合管理委員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1次,由董事長或者主任召集并主持。董事長或者主任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董事長或者主任指定副董事長、副主任或者其他董事、委員召集并主持。1/3以上董事或者委員可以提議召開董事會會議或者聯合管理委員會會議。
5、董事會會議或者聯合管理委員會會議應當有2/3以上董事或者委員出席方能舉行,不能出席董事會會議或者聯合管理委員會會議的董事或者委員應當書面委托他人代表其出席和表決。董事會會議或者聯合管理委員會會議作出決議,須經全體董事或者委員的過半數通過。董事或者委員無正當理由不參加又不委托他人代表其參加董事會會議或者聯合管理委員會會議的,視為出席董事會會議或者聯合管理委員會會議并在表決中棄權。
6、召開董事會會議或者聯合管理委員會會議,應當在會議召開的10天前通知全體董事或者委員。董事會或者聯合管理委員會也可以用通訊的方式作出決議。
(二)下列事項由出席董事會會議或者聯合管理委員會會議的董事或者委員一致通過,方可作出決議:
1、合作企業條程的修改;
2、合作企業注冊資本的增加或者減少;
3、合作企業的解散;
4、合作企業的資產抵押;
5、合作企業合并、分立和變更組織形式;
6、合作各方約定由董事會會議或者聯合管理委員會會議一致通過方可作出決議的其他事項。
(三)管理機制
1、董事長或者主任是合作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長或者主任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應當授權副董事長、副主任或者其他董事、委員對外代表合作企業。合作企業設總經理1人,負責合作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對董事會或者聯合管理委員會負責。
2、合作企業的總經理由董事會或者聯合管理委員會聘任、解聘。
3、總經理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可以由中國公民擔任,也可以由外國公民擔任。
4、經董事會或者聯合管理委員會聘任,董事或者委員可以兼任合作企業的總經理或者其他高級管理職務。
5、總經理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不勝任工作任務的,或者有營私舞弊或者嚴重失職行為的,經董事會或者聯合管理委員會決議,可以解聘;給合作企業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責任。
6、合作企業成立后委托合作各方以外的他人經營管理的,必須經董事會或者聯合管理委員會一致同意,并應當與被委托人簽訂委托經營管理合同。
7、合作企業應當將董事會或者聯合管理委員會的決議、簽訂的委托經營管理合同,連同被委托人的資信證明等文件,一并報送審查批準機關批準。
第十三條 勞動管理
合作企業員工的招聘、解雇或辭職一律實行合同制。員工的聘請由公司做出計劃,報當地勞動部門核準后,由公司自行招聘,經考核擇優錄用。
合作企業員工的勞動工資、勞動保險、生活福利和獎懲等事項,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的有關規定,經董事會制訂施行方案,由公司、公司工會與員工集體或個人訂立勞動合同,按合同的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財務會計和審計
1、合作企業設總會計師和總出納員各一人,負責公司總的會計工作;廠部、商場和維修服務部分別建立帳目,每個部門分別設會計師和出納員各一人,負責各個部門的財務會計工作。前款所列會計和出納員的人選,均由雙方協商推薦,董事會聘請。
2、合作企業的財務會計制度,根據有關規定,結合本合作企業的實際情況制定。并報當地財政部門和稅務部門備案。
3、合作企業設審計師一人,由中方推薦,董事會聘請。
審計師負責審查、稽核公司的財務收支和會計帳目,并向董事會報告。
第十五條 納稅與保險
1、合作企業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稅法繳納各種稅款。
2、合作企業的各項保險均應向設在_________的保險公司投保。投保辦法、投保險別、保險價值、保期等均按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的規定由合作企業董事會決定。
第十六條 解散與清算
1、合作企業因下列情形之一出現時解散:
(1)合作期限屆滿;
(2)合作企業發生嚴重虧損,或者因不可抗力遭受嚴重損失,無力繼續經營;
(3)中外合作者一方或者數方不履行合作企業合同、條程規定的義務,致使合作企業無法繼續經營;
(4)合作企業合同、條程中規定的其他解散原因已經出現;
(5)合作企業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被依法責令關閉。
2、前款第二項、第四項所列情形發生,應當由合作企業的董事會或者聯合管理委員會做出決定,報審查批準機關批準。在前款第三項所列情形下,不履行合作企業合同、條程規定的義務的中外合作者一方或者數方,應當對履行合同的他方因此遭受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履行合同的一方或者數方有權向審查批準機關提出申請,解散合作企業。
3、合作企業的清算事宜依照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第十七條 合同的修改、補充、變更與解除
本合同及其附件修改或補充,必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署書面協議,并報經對外經濟貿易部(或其委托的審批機構)批準方能生效。
(1)(2)(3)(4)(5)(6)(7)
在合同有效期內由于本合同第四十二條規定的不可抗力,造成公司嚴重損失,或因公司連續虧損,致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經合作企業董事會特別決議,并報原審批機關批準,可以提前終止合同或解除合同。
第十八條 合同轉讓
合作企業的合作一方向第三方或者合作他方轉讓其全部或部分投資或合作條件,須經以下程序:
(1)須經合作他方書面同意;
(2)法人合作企業須經董事會會議的董事一致通過,作過決議;
(3)須經審批機關批準。
第十九條 聲明與保證
(一)中方:
1、中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中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中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中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二)外方:
1、外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外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外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外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外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二十條 保密
合作企業承認并同意在合同期內由外方提供的技術系屬秘密。合作企業及其全體雇員和工作人員應按合同列明的目的使用其技術。在未得到外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者公開或透露此技術。自簽署合同至終止合同,該項技術的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第二十一條 不可抗力
在合作期間,由于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爭或其他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報通知對方,并應在15天內提供事故的詳細情況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公證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二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
1、由于本合同引起中方與外方之間的任何爭執,首先應由董事會以互相信任的精神協商解決。若于三十(30)天內未能解決時,中方和外方可選擇第三方進行調解。
2、若調解于_________天內不能解決時,其爭執應由仲裁作最終裁決。仲裁小組由三名仲裁員組成,中方指派一名,外方指派一名,第三名仲裁員由中、外方指派的兩名仲裁員共同商定。若被指派的兩名仲裁員,意見分歧,則第三名仲裁員應由_________仲裁院指派,并任仲裁小組主席,仲裁地點在_________。〖5〗〖6〗〖7〗
3、仲裁的裁定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仲裁費由敗訴方負擔或由仲裁機構裁定。
第二十三條 文字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_文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上述兩種文本如解釋有矛盾,以中文本為準。
第二十四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原則所訂立的合作企業條程、工程協議、技術轉讓協議、銷售協議等,均為本合同的附屬文件。
本合同及其附屬文件,均須經中國對外經濟貿易部(或其委托的審批機關)批準,并自批準之日起生效。
合作企業對雙方送達通知的方法,如果采用電報或電傳時,凡涉及各方權利、義務的,應隨之發出書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的雙方的法定地址,即為雙方的收件地址。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_________份,合作企業1份,報中國對外經濟貿易部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影印本_________份;分報有關機關。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雙方的授權代表在中國_________省_________市簽字。
中方(蓋章):_________ 外方(蓋章):_________公司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經營合同 篇7第一章總則
中國_________公司和_________國_________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的其它有關法規,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共同投資舉辦合資經營企業,特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合資各方
第一條本合同的各方為
甲方:中國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在中國_______________登記注冊,其法定地址為: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_________,職務:_________,國籍: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國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在_________國登記注冊,其法定地址為: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_________,職務:_________,國籍:_________。
第三章合資經營企業的成立
第二條以上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其它有關法規,同意在______建立合資經營企業
第三條合資經營企業的名稱為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合資企業),英文名稱為: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地址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合資企業是經_________(以下簡稱審批機關)批準成立,并在_________登記注冊的中國企業法人,受中國法律的管轄和保護,其一切活動應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和有關條件規定。
第五條合資企業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合資各方對合資企業的責任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各方按其出資額在注冊資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虧損。
第四章經營范圍和規模
第六條合資經營的宗旨是:本著加強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的愿望,采用先進而適用的技術和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積極研制、開發和生產國內外市場適銷產品,提供高效、便捷、優質的服務,滿足社會不斷增長的物質文化生活需要,提高企業經濟效益,使投資各方獲得滿意的投資回報。
第七條合資企業經營范圍
1.生產_______________產品;
2.對銷售后的產品進行維修服務;
3.研究和發展新產品。
第八條合資企業的經營規模為
1.合資企業投產后的生產能力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隨著生產經營的發展,生產規模可增加到年產_______________,產品品種將發展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投資總額與注冊資本
第九條合資企業的投資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或外幣_________)。
第十條合資企業的注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或外幣_________)。其中:甲方出資_________元,占注冊資本的______%;乙方出資_________元,占注冊資本的_______%。
第十一條合資雙方的出資方式
甲方:現金_________元,建筑物折_________元,機械設備折_________元,土地使用權折_________元,工業產權折_________元,其它_________元,共_________元。
乙方:現金_________元,建筑物折_________元,機械設備折_________元,土地使用權折_________元,工業產權折_________元,其它_________元,共_________元。
第十二條合資企業注冊資本由合資各方按其出資比例自合資企業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______天內一次性投入(或分期投入)
第十三條合資一方如向第三者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須經合資他方同意,并經審批機關批準。合資一方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合資他方有優先購買權;合資一方向非合資方轉讓出資額的條件,不得比向合資他方轉讓的條件優惠。違反上述規定的,其轉讓無效。
第六章合資各方的責任
第十四條合資各方應各自負責完成以下各項事務
甲方責任:
1.辦理為設立合資企業向中國有關主管部門申請批準、登記注冊、領取營業執照等事宜;
2.按第十、十一、十二條規定如期出資;
3.辦理申請土地使用權的手續;
4.組織合資企業廠房和其他配套設施的設計、施工;
5.協助辦理外方作為出資而提供的機械設備的進口報關手續和在中國境內的運輸;
6.協助合資企業在中國境內購置或租賃設備、材料、辦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迅設施等;
7.協助合資企業落實水、電、交通等基礎設施;
8.協助合資企業招聘當地中國籍的經營管理人
員、技術人員、工人和其他人員;
9.協助外方工作人員辦理所需的暫住證、工作許可證和旅行手續;
10.負責辦理合資企業委托的其他事宜。
乙方責任:
1.按第十、十一、十二條規定如期出資、并負責將作為出資的機械設備等實物運至_________目的地;
2.協助合資企業辦理在中國境外選購機械設備、材料等有關事宜;
3.提供需要的設備安裝、調試以及試生產技術人員、生產和檢驗技術人員;
4.培訓合資企業的技術人員和工人;
5.負責技術轉讓的外方應負責合資企業在規定的期限內按設計能力穩定地生產合格產品;
6.負責辦理合資企業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七章技術轉讓
第十五條甲、乙雙方同意,由合資企業與_________方或第三者簽訂技術轉讓協議,以取得為達到本合同第四章規定的生產經營目的、規模所需的先進生產技術,包括產品設計、制造工藝、測試方法、材料配方、質量標準、培訓人員等。
第十六條乙方對技術轉讓提供如下保證
1.乙方保證為合資企業提供的_________(寫明產品名稱)的設計、制造技術、工藝流程、測試和檢驗等全部技術是完整的、準確的、可靠的,是符合合資企業經營目的要求的,保證能達到本合同要求的產品質量和生產能力;
2.乙方保證本合同和技術轉讓協議規定的技術全部轉讓給合資企業,保證提供的技術是乙方同類技術中最先進的技術,設備的選型及性能質量是優良的,并符合工藝操作和實際使用的要求;
3.乙方對技術轉讓協議中規定的各階段提供的技術和技術服務,應開列詳細清單作為該協議的附件,并保證實施;
4.圖紙、技術條件和其他詳細資料是所轉讓的技術的組成部分,保證如期提交;
5.在技術轉讓協議有效期內,乙方對該項技術的改進,以及改進的情報和技術資料,應及時提供給合資企業,不另收費用;
6.乙方保證在技術轉讓協議規定的期限內使合資企業技術人員和工人掌握所轉讓的技術。
第十七條如乙方未按本合同及技術轉讓協議的規定提供設備和技術,或發現有欺騙或隱瞞之行為,乙方應負責賠償合資企業的直接損失。
第十八條技術轉讓費采取提成方式支付。提成率為產品出廠凈銷售額的_______%。提成支付期限按照本合同第十九條規定的技術轉讓協議期限為期限。
第十九條合資企業與乙方簽訂的技術轉讓協議期限為___年。技術轉讓協議期滿后,合資企業有權繼續使用和研究發展該引進技術
第八章產品銷售
第二十條合資企業的產品,在中國境內外市場上銷售,外銷部分占_______%,內銷部分占_______%。
第二十一條產品可由下述渠道向國外銷售:由合資企業直接向中國境外銷售的占_______%;由合資企業與中國外貿公司訂立銷售合同,委托其代銷,或由中國外貿公司包銷的占_______%。
第二十二條合資企業內銷產品可由中國物資部門、商業部門包銷或代銷,或由合資企業直接銷售。
第二十三條為了在中國境內外銷售產品和進行銷售后的產品維修服務,經中國有關部門批準,合資企業可在中國境內外設立銷售維修服務的分支機構。
第二十四條合資企業的產品使用的商標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章董事會
第二十五條合資企業注冊登記之日,為合資企業董事會成立之日。
第二十六條董事會由_________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_名。董事長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長由乙方委派。董事和董事長任期四年,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第二十七條董事會是合資企業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資企業的一切重大事宜。對于下列事項應經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或董事會全體董事)一致通過方可作出決定
1.合資企業章程的修改。
2.合資企業的中止、解散。
3.合資企業注冊資本的增減和轉讓。
4.合資企業與其他經濟組織的合并。
對于其他事宜,可采取三分之二多數通過決定。
第二十八條董事長是合資企業法定代表人。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其職權時,可臨時授權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為代表。
第二十九條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董事長召集并主持會議。經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議,董事長可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會議記錄應歸檔保存。董事會會議一般應在企業法定地址所在地舉行。
第十章經營管理機構
第三十條合資企業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總經理一人,由__________方推薦;副總經理_______人,由甲方推薦_______人,乙方推薦_______人;總經理、副總經理由董事會聘請,任期_______年。
第三十一條總經理的職責是執行董事會會議的各項決議,組織領導合資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
第三十二條總經
理、副總經理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的,經董事會會議決議可隨時撤換。
第十一章設備購買
第三十三條合資企業所需原材料、燃料、配套件、運輸工具和辦公用品等,在條件相同情況下,盡先在中國購買。
第三十四條合資企業委托_______方在國際市場先購設備、材料等物資,其他方有權參與選購。
合資企業從國外市場購買的設備、運輸工具、原材料、配套件等,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規定,提交中國商品檢驗機構檢驗。
第十二章籌備和建設
第三十五條合資企業在籌備、建設期間,在董事會下設立籌建處。籌建處由_______人組成,其中甲方______人,乙方______人。籌建處主任一人,由_______方推薦,副主任一人,由_______方推薦,籌建處主任、副主任由董事會任命。
第三十六條籌建處具體負責審查工程設計,簽訂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組織有關設備、材料等物資的采購和驗收,制定工程施工總進度,編制用款計劃,掌握工程財務支付和工程決算,制定有關的管理辦法,做好工程施工過程中文件、圖紙、檔案、資料的保管和整理等工作。
第三十七條甲乙雙方指派若干技術人員組成技術小組,在籌建處領導下,負責對設計、工程質量、設備材料和引進技術的審查、監督、檢驗、驗收和性能考核等工作。
第三十八條籌建處工作人員的編制、報酬及費用,經甲乙雙方同意后,列入工程預算。
第三十九條籌建處在工廠建設完成并辦理完畢移交手續后,經董事會批準撤銷。
第十三章勞動管理
第四十條合資企業職工的雇用、辭退、工資、勞動保險、生活福利和獎懲等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經董事會研究制定方案,由合資企業和合資企業的工會組織集體或個別地訂立勞動合同加以規定。勞動合同訂立后,報當地勞動管理部門備案。
第四十一條甲、乙方推薦的高級管理人員的聘請和工資待遇、社會保險、福利、差旅費標準等,由董事會會議討論決定。合資企業的職工有權依法建立基層工會組織,開展工會活動,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合資企業應按規定為企業工會提供經費和必要的活動條件。
第十四章稅務、財務、審計
第四十二條合資企業按照中國的有關法律和條例規定繳納各項稅金。
第四十三條合資企業職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第四十四條合資企業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的規定提取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及職工福利獎勵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會根據公司經營情況討論決定。
第四十五條合資企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和有關的會計制度、財務管理規定,設立會計機構、配備會計人員、制定本企業的會計制度。本企業的會計制度須報_________財政部門和稅務部門備案。
第四十六條合資企業的財務審計聘請在中國注冊的會計師審查、稽核,并將結果報告董事會和總經理。如乙方認為需要聘請其他國家的審計師對年度財務進行審查,甲方應予以同意。其所需要一切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四十七條合資企業的會計年度從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一切記帳憑證、單據、報表、帳簿,用中文書寫。
第四十八條每一營業年度的頭三個月,由總經理組織編制上一年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計算書和利潤分配方案,提交董事會會議審查通過。
第四十九條合資企業按規定向當地稅務機關、企業主管部門和財政如實報送季度和年度會計報表,并向原審批機關抄報年度會計報表。
第五十條合資企業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及其他有關規定,依照當地政府有關部門的統一標準,如實提供統計資料,報審批機關、統計部門、企業主管部門和其他部門備案。
第十五章合資期限
第五十一條合資企業的期限為_______年。合資企業的成立日期為合資企業營業執照簽發之日。經一方提議,董事會會議一致通過,可以在合資期滿六個月前向對外經濟貿易部(或其委托的審批機構)申請延長合資期限。
第十六章合資期滿財產處理
第五十二條合資期滿或提前終止合資,合資企業應依法進行清算,清算后的財產,根據甲、乙各方投資比例進行分配。
第十七章保險
第五十三條合資企業的各項保險均在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投保,投保險別、保險價值、保期等按照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的規定由合資企業董事會會議討論決定。
第十八章外匯管理
第五十四條合資企業的一切外匯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暫行條例》和其他規定辦理。
第五十五條合資企業應自行解決外匯收支平衡。
第十九章保密
第五十六條合資企業對甲方或乙方提供給合資企業的一切保密資料,專有技術和技術要嚴格保密,并只能在合資企業的業務范圍內使用。
合資企業的全部高級職員,職工將與合資企業簽訂保密協議,保證對在他們就業期間所接觸的保密資料、專有技術和其他技術予以保密,這種
保密協議可包括在勞動合同內。
甲方應對合資企業或乙方對其所披露的保密資料,專有技術和其他技術保守保密。未經乙方事先書面授權,不得向其他任何第三方披露。
乙方應對合資企業或甲方對其所披露的保密資料,專有技術和其他技術保守秘密,未經甲方事先書面授權,不得向其他任何第三者披露。
第五十七條合資企業、其任何雇員、甲方和乙方在下列情況下,不承擔保密義務
1.保密資料的泄漏非合資企業,其任何雇員,甲方或乙方的過失而已經為公眾所知。
2.保密資料為有泄漏權的第三者提供。
3.如果合資企業、其雇員、甲方或乙方將保密在資料的泄漏之前,已為第三者完全掌握的。
第二十章解散與清算
第五十八條合資企業在下列情況下可以解散
1.合資期滿,不再延長。
2.合資雙方一致認為提前解散合資企業于雙方有利。
3.合資企業發生嚴重虧損,無力繼續經營。
4.因外匯支出持續超過收入,雖經雙方努力仍不能改變,以致無法繼續經營。
5.因發生不可抗力事件,無法繼續經營。
6.合資企業未達到經營目的,同時又無發展前途的。
7.合資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規定的義務,致使企業無法繼續經營。
8.合資的任何一方或合資企業的全部或大部分資產或財產被國家沒收或征用。
9.合資企業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被依法責令終止合資合同。
第五十九條合資企業宣告解散時,合資企業依法進行清算,清算期限、清算程序、原則和清算組織依照《外商投資企業清算辦法》的有關規定執行,并報企業主管部門審核并監督執行。
第二十一章合同的修改、變更
第六十條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須符合中國法律、法規的規定和產業政策要求,合資企業的經營范圍變更、分立、合并、注冊資本的增減、轉讓或其他重要事項的變更,必須經合資各方同意并簽署書面協議,報原審批機關批準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六十一條資企業投資者股權變更應依照《外商投資企業投資者股權變更的若干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第二十二章違約責任
第六十二條甲、乙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五章的規定依期按數提交完出資額時,從逾期第一個月算起,每逾期一個月,違約一方應繳付應交出資額的百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給守約的一方。如逾期三個月仍未提交,除累計繳付應交出資額的百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外,守約一方有權按本合同第五十三條規定終止合同,并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第六十三條由于一方的過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過失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雙方的過失,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第六十四條為保證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甲、乙各方應相互提供履約的銀行擔保書。
第二十三章場地
第六十五條合資企業使用的場地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所有,應向政府繳納使用費。
第六十六條合資企業租用場地______平方米,租用費為每年______元(人民幣)/平方米,租用費繳納方法,期限要根據______市政府有關部門規定執行,合資企業租用_______方廠房、倉庫暫定為________平方米,租用費定為每年_______元(人民幣)/平方米,按使用面積計取,水、電、汽設施租用費每年共計_______元(人民幣),上述三項費用列入產品成本。
第二十四章不可抗力
第六十七條由于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它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報通知對方,并應在十五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公證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二十五章適用法律
第六十八條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第二十六章爭議的解決
第六十九條對本合同或合資企業的章程進行解釋或履行時,如發生糾紛,其糾紛的當事者要以不使合資企業的利益受損為前提,進行友好協商,謀求問題的解決。
第七十條協商不能解決時,可以提請仲裁。仲裁要在被告的所在國進行。被告者如是甲方,則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被告者如是乙方,則由_________國_______________仲裁協會進行仲裁。
第七十一條仲裁機構的裁決是最終決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第七十二條在解決糾紛期間,除去糾紛的事項以外,合資各方要繼續遵守履行本合同及合資企業的章程所規定的其它事項。
第七十三條仲裁時使用語
言為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七章文字
第七十四條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_文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上述兩種文本如有不符,以中文本為準。
第二十八章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七十五條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七十六條本合同及其附件,均須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濟貿易部(或其委托的審批機構)批準,自批準之日起生效。
第七十七條合同條款的修正、變更、補充,由合資各方協商,以書面形式一致同意后,報對外經濟貿易部審批,經批準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十八條甲、乙雙方發送通知的方法,如用電報、電傳通知時,凡涉及各方權利、義務的,應隨之以書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甲、乙雙方的法定地址即為甲、乙雙方的收件地址。
第七十九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合資各方各執_______份,合資企業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十條本合同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由合資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在中國_______________簽署。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
企業經營合同 篇8出租方:____;承租方:____;承租經營者:____租賃企業名稱:____地址:____、所有制性質:____帳號:____、經營范圍:____
出租方與承租方雙方根據____,經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租賃企業概況(詳見附表1)
1.固定資產:____
2.自有流動資金:____
3.產品、產值、產量:____
二、租賃期限共____年,即自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交接手續:____
四、經營目標
承租方在承租期內必須完成下列指標:
1.總產值:____元,其中____年____元;____年____元;____年____元。
2.實現利潤:____元,其中____年____元;____年____元;____年____元。
五、租金
1.租金數額:____
2.租金計算方法:____
3.租金交付期限和交付辦法:____________
六、租賃收入的分配
1.承租期間所得收入,除依法納稅外,以下列比例劃分為承租方收入(含租金)、生產發展基金、獎勵基金和福利基金:____________
2.對承租方的收入,扣除租金外,每一租賃年度支付給承租方____,其余部分作為風險基金留存,承租方無權支配。具體辦法為:____________
3.承租經營者合伙承租成員在租賃期間可預支生活費。數額為__________,預支辦法為:____________
七、企業租賃前債權債務及遺留虧損的處理____________
八、擔保
1.承租方提供下列財產作抵押:現金____元;____、____、____,折價____元;總額計為____元。
2.____自愿作為承租方的保證人,提供下列財產作為擔保:____________,總額____元。
3.________自愿作為承租方的保證人,提供下列財產作為擔保____________,總額為____元。
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出租方有權:
承租方有權:
出租方有義務:
承租方有義務:
十、合同的變更和解除____________
十一、違約責任
出租方的責任
承租方的責任
1.因虧損不能交納租金時,先以風險基金抵交;風險基金不足抵交的部分,以承租方的抵押財產抵交;抵押財產不足抵交的部分,以____、____的保證財產抵交。此外,還應在____天內支付出租方違約金,違約金的計算方法為:____
2.不按期交付租金時,按下列方法和時間期限支付違約金:__3.部分支付租金時,按下列方法和時間期限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__
4.對企業資產未盡維護、保養義務,造成損害時,按下列方法和時間期限支付賠償金:____
5.承租方對應交付的違約金和賠償金,應如期交付。不按期交付時,____________
十二、租賃期滿后資產的返還和驗收____________
十三、爭議的解決方式
雙方因本合同發生糾紛時,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以下列第____種方法解決:
1.提交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仲裁。
2.提交____人民法院審判。
十四、本合同自____________時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2份,出租方和承租方各執1份,____________;副本一式_____份,____________
出租方:(公章) 承租方: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簽章): 承租經營者(簽章):代理人:
承租方保證人: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企業經營合同 篇9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省建成委有關文件精神,為明確各自的責任,互相配合,使基礎工程施工順利進行,保質保量完成工程任務,經雙方共同商定如下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建設單位:
第二條工程名稱:
第三條工程地點:
工程范圍:砼管樁,樁徑(截面) φ300 ,樁長米,單樁承載力特征值kn,總樁數條,預計總工程量米。
第四條進退場費:;乙方以包工方式承包施工,打樁單價 13.50元/米,工程總造價約為人民幣元(大寫:);以最后實際總樁長結算為準。
第五條樁長按端至自然地面標高計算。
第六條施工期間,水、電費由甲方負責。本工程使用簡易樁尖。
第七條雙方主要責任:
一、甲方責任:
1、辦妥工程的報建,土地征用及臨時占用道路等手續。
2、做好三通一平,施工前做好工程放線定樁位,排除地下障礙物,包括不可遷移地下管線的安全防護工作,凡造成的地下管線及周圍建筑物件(包括道路等)損壞,責任由甲方承擔。對周圍房屋進行樁前檢查,如須要加固搭設頂架及完工維修等均由甲方負責。施工期間乙方應密切注意地下管線和四周房屋安全,如發現險情應立即停止施工,并及時通知甲方,做好排險措施,不得冒險作業。
3、提出工程地質資料、樁基礎施工平面圖等技術資料,組織會審給乙方。
4、派出駐工地負責人,組織有關單位試樁、辦理工程驗收。組織做好現場監樁簽證、監督工程進度及工程質量,協作乙方辦理現場人員的居住、暫住證等。若發生有不符合設計要求及質量要求的,甲方應向乙方提出,待糾正后方準許乙方繼續施工。檢查及處理四鄰建筑物的防護措施及善后工作(其費用由甲方承擔)。
5、按乙方施工需要,提供足夠的水源、電源。當甲方供應材料時,應及時組織材料進場。
6、驗樁前的準備工作(包括挖基坑、鋪路)由甲方負責。
7、試驗樁費用由甲方負責。甲乙雙方在完成樁基礎工程應配合十天內辦好驗樁一切手續。
二、乙方責任:
1、編制工程方案,辦樁機進入施工地區的手續。依照國家施工規范及設計要求施工,按合同工期完工。
2、組織樁機進場施工,搞好施工管理、負責本方人員的一切勞動保護措施、嚴格執行安全規則、搞好安全生產。
3、及時整理現場打樁記錄資料,交甲方作為工程結算依據。樁基施工竣工后,甲乙雙方搞好結算簽證表。
4、進樁管時雙方核對數量,甲方不在現場時,不能裝運管樁進出施工現場。
第八條付款辦法:
1、
2、
3、
第九條違約責任:
1、如工程質量經有關質監部門檢驗不合格的,查明屬乙方責任,由質監部門及本工程設計單位定出補救方法,有關費用乙方承擔(除因甲方提供樁基施工地質及有關資料有誤而發生質量問題外)。
2、如甲方不按本合同約定時間給付工程款的,乙方可以停止施工,直到甲方按約定給付工程款為止,停工時間的窩工和因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乙方的施工期限順延。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效益,經甲乙雙方簽名蓋章之日起生效。
備注:1、因地質造成斷樁、爛樁由甲方負責。
2、本樁基工程單價不含稅金發票。
甲方簽名及蓋章:乙方簽名及蓋章:
日期:日期:
企業經營合同 篇10第一條約因
______有限公司,遵照_______法律注冊的_____公司(簡稱_____),地址_______為甲方,與________有限公司,遵照_______法律注冊的_______公司(簡稱_____),地址______為乙方。甲方和乙方(簡稱雙方)同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的規定,共同成立一家合作經營企業(簡稱合營企業)。
合營公司的宗旨系引進專利,按專利提供技術決議進行合作生產。甲方提供生產廠房及所需設備,乙方提供專利技術。雙方按本合同附件列明的項目投入。
合營公司由甲方獨自經營管理,乙方承包使用技術的全過程,保證其產品達到合同規定的要求。乙方提供的專利技術按本合同第五條款規定,以提成費的辦法作為補償。
第二條定義
本合同及附件中所引用的技術名詞分別闡述,其意義明確如下:
2.1“產品”系指合同附件所列的產品。
2.2“專利”系指經登記獲有專利權的和經登記獲有實用型專利權②的及本合同附件所列明的須經申請的專利技術。
2.3“技術”系指為滿足生產、使用、保養及銷售該產品所需的技術并為乙方目前所持有的或將能獲得的并有權向第三者公開的技術數據、配方、生產程序、圖紙、說明書、手續目錄及信息等。
2.4“商標”系指合同附件所列明的商標為準。
2.5“技術協助”--按本合同規定乙方每年派出三(3)名生產和發展該產品的技術專家至合營公司生產部門指導生產,逗留期限由合營公司與乙方商定。該專家薪傣及行為表現返差旅費由乙方承擔,在中國逗留期間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貼由合營公司負擔。
應合營公司的要求,乙方按雙方商定的適當時間內派出三(3)名技術專家至合營公司就有關生產、生產過程及銷售產品等方面提供更有效的技術協助。合營公司應支付專家從受雇地至合營公司的差旅費及在中國期間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貼等費用。
2.6“技術信息互換”--在合同期限內乙方將已改進的技術通知合營公司。合營公司在使用技術中作改進時,應通知乙方。經改進的技術,其所有權屬改進的一方并受本合同載明的保密條款所約束。
2.7乙方保證:按雙方議定時間提供的技術信息應是準確的、完整的、清晰的,并且由乙方提供的實用技術是最先進的;合營公司按乙方的要求,在正確的應用其技術的狀況下,合營公司的產品應達到國際先進水平。
第三條專利和商標的使用
3.1按合同的規定生產、使用和銷售該產品外,不經乙方同意,合營公司不得使用其專利、商標和技術。
3.2事先未得到書面同意,合營公司不得對所生產的產品進行修改。合營公司生產的產品與乙方生產的產品質量應相同。乙方有權采取任何必要的措施確保合營公司的產品達到規定的質量水平。
3.3在合同期限內乙方向合營公司提供的使用技術系在中國境內生產及銷售其產品,并按合同規定亦向乙方提供在國際市場中銷售的產品。
3.4合營公司應乙方的要求,在可能的情況下,于適當的時候在_______以乙方的名義申請、登記、注冊其提供的技術,使乙方獲知得其技術專利及專利權。
3.5合營公司按照雙方的協定,在銷售產品上須標志商標時,并標明該產品是按乙方的許可證制造。
3.6合營公司出售的全部產品所使用的名稱和標志均載明于附件。經乙方同意后合營公司可使用其他名稱和商標在中國市場上銷售。
第四條第三方偽造及侵犯
合營公司若發現有任何造或侵犯專利或商標時,應立即通知乙方。雖然,僅乙方獨家持有對其偽造產品或失常的使用產品、侵犯專利或商標時采取追究或多次訴訟或采取其他行動的權利,但乙方對合營公司就上述有關情況提出的各種建議應給予適當的考慮。為此,乙方可用合營公司的名義作原告人或雙方聯合作原告人,合營公司對此不應無理由的予以拒絕,但須先取得合營公司的專題書面批準。
第五條提成費
5.1在合同期限內經營公司須向乙方為合營公司提代的技術及協助給予補償費。
5.2根據合同及附件的生效之日起一百八十(180)天內合營公司應支付售出該產品的總凈額_______%的提成費。其提成費應根據該產品的凈售價計算。
5.3按合同附件規定的提成費應從得到該項技術之日起執行_____年,以后,每年遞減_______。
5.4合營公司在保持完整、正確的記錄,便于確定向乙方支付的款額,乙方可派會計師代表乙方審查其記錄,自____年___月____日起,于合同期限內每年每季度后六十(60)天內向乙方提供季度的銷售報告。銷售報告應列明上一個季度內出售產品數量的凈售價并附上應支付的款額數字。銷售報告應由合營公司主管財務者簽署。
5.5合營公司根據合同及乙方書面指定的銀行將所得款額以美元按時匯至乙方。
第六條技術培訓
6.1按合營公司的合同,乙方應向公司提供技術培訓,為提高公司雇員的技術水平。
6.2乙方同意向合營公司選拔的雇員按下述技術范圍提供培訓_____產品的制造、發展、銷售和使用;______加工生產及有關工廠實習;培訓其他有關的技術待合營公司與乙方協商而定。
6.3乙方不提供與制造、銷售或維修保養該產品無直接關系的任何事宜的培訓,亦不提供乙方對第三方承擔有保密義務項目的培訓。
6.4培訓人數和內容、地點、期限及其他有關培訓事宜由合營公司與乙方商定。
6.5合營公司若需要求乙方派遣指導人員、技術專家及有關管理人員至中國對中方人員進行培訓,合營公司應支付聘請人員從受雇地至合營公司的全部差旅費及在中國期間有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貼費用。
6.6按本合同規定,合營公司屬下的雇員凡參加并完成由乙方提供的培訓計劃者,自培訓完結后1年內,不得向合營公司提出辭職。
第七條優先條款
7.1合營期間合營公司所需要的材料設備、配件等在價格、供貨時間和質量同等的條件下,必須優先購買和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制造的產品。
7.2合營期間合營公司所需的各項服務,在費用、時間和服務質量同等的條件下,必須優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單位簽訂承包和技術服務合同。
7.3在費用、時間和質量方面同等的條件下,合營公司必須優先購買和采用由甲、乙任何一方直接簽訂承包合同的一方所提供的貨物和服務。
第八條保密
合營公司承認并同意在合同期內由乙方提供的技術系屬秘密。合營公司及全體雇員和工作人員應按合同列明的目的而使用其技術。在未得到乙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者公開或透露此技術。自簽署合同至終止合同,該項技術的保密期限為_____年。
第九條合營期限
9.1合營公司的合作經營期限是以合營公司取得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為期_____年。
9.2當合作經營期限屆滿前六(6)個月,除雙方同意終止外,合營公司的合作經營期限可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登記管理辦法)規定繼續作為期二(2)年的延長,但必須經過有關部門的批準。并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9.3在未得到乙方事先專題書面的同意,合營公司或甲方應保證將全部技術和其他權利退還給乙方,且在將來任何時候無權繼續使用與本合同有關的專利、商標或技術。
第十條仲裁
10.1甲、乙雙方對本合同發生的任何爭執應首先通過各方主管部門以互相依賴的精神予以解決。若于三十(30)天內雙方主管部門不能解決時,雙方可推薦第三方予以調解。
10.2若于三十(30)天內調解不能解決時,甲方與乙方同意將爭執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仲裁程序暫行規定予以仲裁。
10.3若對本合同的有效性、解釋或強制執行等發生爭執時,仲裁員應根據合同條款及國際商業慣例予以有效的解決。
10.4在發生爭執,并將爭執提交仲裁過程中,除所爭執并提交仲裁的爭執者外,雙方都應按本合同的規定,繼續執行各自的權利和履行各自的義務。
10.5仲裁的裁決是終局性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仲裁費由敗訴方負擔或仲裁機構裁決。
第十一條不可抗力
11.1雙方遇有無法控制的事件或情況應視為不可抗力事件,但不限于火災、風災、水災、地震、爆炸、戰爭、叛亂、躁動、傳染病及瘟疫。若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導致另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時,應將履行合同的時間延長,延長至與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所延誤的時間相等。
11.2遭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立即用電報或電傳將發生不可抗力的事件通知另一方,并于十五(15)天內用航空掛號信將政府或有關部門出具的發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證明書寄給另一方。若因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誤時間超過六十(60)天時,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進一步解決履行合同事宜。
第十二條合同文字和工作語言
12.1本合同及附件用中、英文書就,兩種文字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2合營公司的重要文件,一律用中、英文書就,兩種文字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同意用英語和漢語為工作語言。
第十三條其他
13.1本合同書的標題,僅為醒目參考用,不影響本合同的意義和解釋。
13.2合同的中、英文本各一(1)式四(4)份,每種文本雙方各持二(2)份。
13.3甲、乙方及合營公司之間的通訊來往均以中、英文為準。
13.4按本合同規定任何一方發出的通知或通訊,應以書面文字為準并按對方的地址寄出后七(7)天,視為有效送達。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電傳: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電掛:___________
見證人: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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