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的恍惚,冷到恍惚的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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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11-30 09:21:59    编辑:李伺庙    来源:互联网

风刺骨的冷,心恍惚的乱……(我的心,自己的,我想,我不,让你)思念,不停的啃噬着我的心。遇见你之前,
风刺骨的冷,心恍惚的乱……(我的心,自己的,我想,我不,让你)

思念,不停的啃噬着我的心。遇见你之前,我以为我不会再爱了。我曾经是多么的希望我能够喜欢上一个人,然后开始疯狂的追逐;可是,等我爱上的时候,我开始害怕,我怕我身上所有的缺点,我开始不自信,不自信自己的不完美。只能,望而却步。

想念,乱了我的思绪,默默的关注着你,又不让你发现我这些小小的心思;我想你,所谓日有所思夜有所梦,这形容的就是此时的自己。

没有经过你的允许,一不小心就把你放在了心里,却害苦了我自己,至自己于苦海里,拼命的游来游去就是游不出去。

我的心就如深秋里的枯叶~飘零,一直飘到秋的尽头,等待我的将是那刺骨的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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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种感情叫“发小”(的人,和你,越来越,多些,伴儿) “发小”,是北京方言,指从小一起长大的玩伴儿,相当于南方的“一起穿开裆裤长大的”或北方的“光屁股一起混大的”,一般不分男女。如今,随着京味影视作品的大行其道,“发小”一词逐渐流行开来,成为大江南北人们经常挂在嘴边的热词。

  在成长的过程,很多人都会有这样一些“发小”,他们或者是你幼儿园、小学最贴心的同学或“死党”,或是和你小时候同住一个大院,一起捕蜻蜓,一起捉迷藏、一起下河游泳、一起招猫逗狗的玩伴儿……

  发小,就是一个馍馍合着吃,一根冰棍轮流舔,一把瓜子分着嗑的人;就是相互之间从来不称大名,见面永远叫外号的人;就是不论有好事坏事,永远第一时间给你报信的人;就是不管你官大官小、钱多钱少,一见面就不停的数落你,而你却一点儿脾气也没有的人;就是平时多年不见,但见面却一点儿也不生分,立马就像老熟人一样无话不谈的人。

  “发小“之间的友谊,常常不亚于亲兄弟姐妹之间的感情。成年后,这些“发小”可能成为你无话不谈的好友,在一起相处的时间甚至超过了同家人在一起的时间。

  和他们在一起的时候,你永远可以不设防,毫无顾忌的敞开心扉。当你郁闷、悲伤、痛苦的时候,他们常常成为你最好的倾诉对象,因为他们更了解你,知道怎么安慰你、劝导你,陪你一起难过的醉。

  当你成功、开心、快乐的时候,他们会和你一起“弹冠相庆”,击掌祝贺,和你一起高兴的醉。那些午夜过后仍在街头踉踉跄跄、吆五喝六的醉鬼,没准就是一群“发小”。

  如今的社会,在权势地位的诱惑和经济利益的冲击下,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变得越来越复杂了,也变得越来越世故和功利化了。

  亲戚之间的关系不知不觉疏远了,朋友之间有“人心隔肚皮”的嫌隙,同学凑在一起,常常会自觉不自觉的比拼“混”的如何,对于承受着巨大工作、生活压力的现代人来说,无处不在的疏离感使他们更需要“发小”来弥补亲密感的缺失。

  童年结下的“发小”之谊,往往少些功利,多些关爱;少些拘谨,多些放松;少些客套,多些随意,这种纯洁、真挚的“发小”之谊,让人觉得更踏实、更贴心、安全感更强。在“发小”面前,人们往往更容易做回真实的自己。

  如今的城市,高楼大厦多了,人与人的距离却远了,成为“发小”的概率也少了。当年那种一个大院、一排平房比邻而居,我家包了饺子送去一盘,你家煮了肉汤送来一碗的事儿是越来越少了。

  随着亲戚朋友、同学同事之间串门走动的次数越来越少,再看看在一个单元里住了多年却不知姓名单位、从不来往的邻居,不由得怀念起小时候一起“撒尿和泥玩儿”的小伙伴来。

  “当点点梨花落在身旁,当丝丝细雨滴在脸颊,当瑟瑟秋风拂进发丝,当片片雪花飘进眼帘,我们一起走过了无数个春夏秋冬,人到中年,我才懂得我的一切和你息息相关,我早已离不开你……”

  一段描述“发小”的文字,不止一次使我心生感动、让我懂得:世界上有这样一种朋友,无论相距再远,无论多久不见,都可以彼此陪伴,一直到老去。

  因为,我们是“发小”! 猜你更喜欢:碰伤??周作人散文(的人,请愿,都是,利害,碰伤) 我从前曾有
碰伤??周作人散文(的人,请愿,都是,利害,碰伤) 我从前曾有一种计划,想做一身钢甲,甲上都是尖刺,刺的长短依照猛兽最长的牙更加长二寸。穿了这甲,便可以到深山大泽里自在游行,不怕野兽的侵害。他们如来攻击,只消同毛栗或刺猬般的缩着不动,他们就无可奈何,我不必动手,使他们自己都负伤而去。

  佛经里说蛇有几种毒,最利害的是见毒,看见了他的人便被毒死。清初周安士先生注《阴骘文》,说孙叔敖打杀的两头蛇,大约即是一种见毒的蛇,因为孙叔敖说见了两头蛇所以要死了。(其实两头蛇或者同猫头鹰一样,只是凶兆的动物罢了。)但是他后来又说,现在湖南还有这种蛇,不过已经完全不毒了。

  我小的时候,看《唐代丛书》里的《剑侠传》,觉得很是害怕。剑侠都是修炼得道的人,但脾气很是不好,动不动便以飞剑取人头于百步之外。还有剑仙,那更利害了,他的剑飞在空中,只如一道白光,能追赶几十里路,必须见血方才罢休。我当时心里祈求不要遇见剑侠,生恐一不小心得罪他们。

  近日报上说有教职员学生在新华门外碰伤,大家都称咄咄怪事,但从我这浪漫派的人看来,一点都不足为奇。在现今的世界上,什么事都能有。我因此连带的想起上边所记的三件事,觉得碰伤实在是情理中所能有的事。对于不相信我的浪漫说的人,我别有事实上的例证举出来给他们看。

  三四年前,浦口下关间渡客一只小轮,碰在停泊江心的中国军舰的头上,立刻沉没,据说旅客一个都不失少。(大约上船的时候曾经点名报数,有帐可查的。)过了一两年后,一只招商局的轮船,又在长江中碰在当时国务总理所坐的军舰的头上,随即沉没,死了若干没有价值的人,年月与两方面的船名,死者的人数,我都不记得了,只记得上海开追悼会的时候,有一副挽联道:未必同舟皆敌国,不图吾辈亦清流。

  因此可以知道,碰伤在中国实是常有的事。至于完全责任,当然由被碰的去负担。譬如我穿着有刺钢甲,或是见毒的蛇,或是剑仙,有人来触,或看,或得罪了我,那时他们负了伤,岂能说是我的不好呢?又譬如火可以照暗,可以煮饮食,但有时如不吹熄,又能烧屋伤人,小孩们不知道这些方便,伸手到火边去,烫了一下,这当然是小孩之过了。

  听说,这次碰伤的缘故由于请愿。我不忍再责备被碰的诸君,但我总觉得这办法是错的。请愿的事,只有在现今的立宪国里,还暂时勉强应用,其余的地方都不通用的了。

  例如俄国,在一千九百零几年,曾因此而有军警在冬宫前开炮之举,碰的更利害了,但他们也就从此不再请愿了。……我希望中国请愿也从此停止,各自去努力吧。

  (十年六月,在西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