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監理員崗位的工作職責
1安全監理員崗位職責
1、安全監理員是項目安全生產日常監理工作的主要實施者,代表總監理工程師在項目工程監理過程中行使項目安全生產監理的職責。
2、安全監理員應認真貫徹執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貫徹執行勞動保護、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規范標準,做好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監理工作。
3、安全監理員有權參加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的審查工作,并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安全監理員應做好日常安全巡視檢查工作,掌握安全生產動態。
5、安全監理員應參加監理安全旬檢活動,做好安全活動記錄。
6、安全監理員有權檢查施工人員持證上崗情況,對特殊工種人員無證上崗情況有權制止。
7、安全監理員在實施監理過程中,有權制止違章指揮、違章操作行為;發現存在安全事故隱患的,有權要求施工單位整改,并應及時總監理工程師匯報;情況嚴重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暫時停止施工,并立即向總監理工程師匯報。
8、安全監理員應監督檢查施工單位安全整改通知的落實情況。對整改通知回復單內容有權進行核查,對未達到整改要求的,有權要求繼續整改,并將核查情況向總監匯報。
2安全監理崗位職責
1、總監理工程師職責
⑴總監理工程師是本監理部安全生產(監督)第一責任人,對本監理部的安全生產監督負全面領導責任。
⑵組織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及上級有關規定,并負責組織制訂實施辦法。
⑶將安全生產(監督)工作,列入監理部的議事日程。每季度召開一次監理部的安全工作會議,及時解決安全生產、文明施工中存在的問題。
⑷組織監理人員按照建設監理合同,實施安全生產管理,對所監理工程項目及監理部自身的安全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⑸督促檢查承包人,健全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和管理制度;督促承包人認真執行國家及有關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法規和規定。
⑹做好各合同項目間及其與外部環境間的安全協調工作,定期或不定期組織監理項目內的安全大檢查。
⑺對監理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經常性安全工作監督、檢查、指導,提高監理人員自身安全保護意識和施工安全監督水平。
⑻審查承包人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中安全技術措施或者專項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審查安全緊急預案。
⑼負責重大安全隱患的處理與報告;參與工程安全事故的.調查。
2、副總監理工程師崗位職責
⑴協助總監理工程師工作,對分管工程項目和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
⑵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及上級有關規定。
⑶組織分管項目和部門監理人員的安全教育。
⑷指導和檢查分管項目和部門監理人員做好自身安全和現場施工安全監督工作。
⑸現場安全工作巡查,負責一般安全隱患的處理。
⑹及時審批、協調、處理相關工程項目、部位的安全措施和安全問題。
⑺參加對重大、特大安全事故的調查分析工作,監督檢查承包人對重大安全隱患的整改處理工作。
3、安全監理工程師(及助理)職責
⑴認真貫徹執行安全工作規程、安全施工管理規定及上級的有關規定。
⑵檢查監督現場監理和承包人,施工安全措施的實施。檢查承包人安全管理規定的執行情況和各級安全員的到位情況。
⑶配合協助其他各專業監理工程師,監督承包人現場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督促做好安全施工設施,發現安全隱患及時提出整改意見。對當場不能整改者,提出書面整改通知書和現場監理共同監督施工單位整改。
⑷對安全措施不到位,嚴重的“三違”現象和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施工,有權指令先行停工整頓,并立即報告總監和有關領導。有權根據有關規定,對違章者發出經濟處罰通知。
⑸對重要施工項目和危險作業,做到事先檢查,過程巡視監督。
⑹參加檢查承包人班前會和預知危險活動,做好“三工制度”(工前講話、工中檢查、工后總結)的實施。
⑺參加安全險情和安全事故的現場查看和調查、分析。
⑻收集、匯編安全工作信息,并及時向有關各方傳遞、反饋。
4、其他各專業監理工程師職責
⑴認真學習有關施工安全的規定,對本專業的工程項目和部位的安全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⑵協助安全監理工作,發現安全隱患及時與安全監理溝通,共同處理。
⑶指導本專業的監理人員安全管理工作。
⑷協助做好對安全專項方案的審查工作。
5、現場監理人員職責
⑴認真學習,自覺遵守有關施工安全的規定,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及施工安全措施,不違章作業,不斷提高自我安全防護能力和現場安全監督水平。
⑵對負責監理的工程項目和部位的施工安全進行監督檢查。檢查施工現場的環境安全,檢查施工安全措施是否落實到位,檢查施工隊伍班前會的內容和執行情況,檢查施工人員是否有“三違”現象,發現不安全的行為和不安全的狀況等安全隱患,及時要求施工單位進行整改。
⑶對施工現場存在嚴重違章行為和安全設施無保障的施工項目和部位,不予驗收,不準進行下道工序。情況嚴重者,報請專業監理工程師,予以停工整頓。要通過工序簽證,責令施工單位對安全隱患進行整改,把好安全關。
⑷發生安全事故,包括安全險情,立即報告安全監理工程師和總監。并協助、監督事故發生單位保護好現場、搶救傷員,在事故調查中如實反映情況,積極提出整改措施。
3監理人員安全工作職責
1、總監理工程師及總監代表職責
總監理工程師作為整個監理組的落實監理安全責任的首位責任人,應履行下列職責:
(1)組織安全工作形勢評估,制定有關安全工作的監理措施;
(2)定期組織階段性的安全形勢分析,確定應監控的安全性要求;
(3)最終審查有關施工組織設計及專項施工方案的安全性要求;
(4)重大安全隱患的處理與報告;
(5)參與對工程安全事故的分析與處理。
2、安全專職監理工程師職責
(1)負責落實監理安全責任的日常工作;進行安全巡視檢查工作;負責一般性安全隱患的處理;
(2)負責牽頭組織對有關安全方面的施工組織設計與專項施工方案的審查;
(3)提出項目監理機構落實監理安全責任的工作建議與要求,尤其要提出重大危險源監控建議;
(4)定期向項目監理機構匯報有關本工程的安全情況;
(5)負責組織項目監理機構的安全知識學習;
(6)負責有關落實監理安全責任的資料記錄與整理工作。
3、其他專業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員職責
(1)專業監理工程師在審核分部分項施工方案時,對技術方案本身的安全可靠性進行審查,并在審查涉及安全技術方面的內容時與安全監理工程師共同審查;
(2)、專業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員在巡視時,應運用其所掌握的安全技術知識,注重檢查是否存在安全隱患。發現安全隱患時,應進行記錄,并及時通報負責安全工作的監理工程師處理。
4安全監理員崗位職責
概念與職責
1、安全監理員是項目安全生產日常監理工作的主要實施者,代表總監理工程師在項目工程監理過程中行使項目安全生產監理的職責。
2、安全監理員應認真貫徹執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貫徹執行勞動保護、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規范標準,做好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監理工作。
3、安全監理員有權參加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的審查工作,并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安全監理員應做好日常安全巡視檢查工作,掌握安全生產動態。
5、安全監理員應參加監理安全旬檢活動,做好安全活動記錄。
6、安全監理員有權檢查施工人員持證上崗情況,對特殊工種人員無證上崗情況有權制止。
7、安全監理員在實施監理過程中,有權制止違章指揮、違章操作行為;發現存在安全事故隱患的,有權要求施工單位整改,并應及時總監理工程師匯報;情況嚴重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暫時停止施工,并立即向總監理工程師匯報。
8、安全監理員應監督檢查施工單位安全整改通知的落實情況。對整改通知回復單內容有權進行核查,對未達到整改要求的,有權要求繼續整改,并將核查情況向總監匯報。
5安全監理員崗位職責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筑安裝工人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等法規,對建筑工程進行安全監督。
二、負責建筑施工安全政策、規章的宣傳教育工作。
三、檢查督促指導施工企業建立安全保證體系,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檢查特種作業人員證件,監督施工現場安全施工規程的執行,做好監督日記。
四、對施工現場有安全隱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施工企業根據情節輕重分別予以批評教育、責令改正、停工整改或報告站領導予以處罰。
五、施工中發生事故時,監督員及時調查情況并督促施工企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逐級上報,參與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六、工程竣工驗收前作好安全評價工作。
七、加強學習安全知識,提高業務素質,秉公辦事,不得玩忽職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