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教員工試用期合同

幼教員工試用期合同

日期:2023-02-18 21:16:43    编辑:网络投稿    来源:互联网

幼教員工試用期合同招聘方(甲方)受聘方(乙方):姓名: 性別: 年齡:身份證號: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試用合同。一、甲方聘用乙方,從事--------------工作,擔任--------

幼教員工試用期合同

招聘方(甲方)

受聘方(乙方):姓名: 性別: 年齡:

身份證號: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試用合同。

一、甲方聘用乙方,從事--------------工作,擔任---------------職務。

二、試用期:----------個月,從----------年---------月--------日最遲至---------年------月--------日止。

三、勞動報酬:

1、 試用期內月工資人民幣-----------------------------------------元。

2、 工資按月支付,甲方于次月---10----日支付。

四、甲方為乙方提供工作設置和工作條件。

五、乙方的義務:

1、 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2、 服從甲方的管理和指揮;

3、 必須嚴格保守甲方的商業、技術機密。

六: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試用其合同:

1、 乙方試用期間遲到3次以上,請假一周以上,或無故缺曠一次以上,甲方可以解除試用合同。

2、 乙方有意泄露甲方機密的;

3、 乙方在聘用期間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的,

4、乙方利用業余時間兼職,給學校造成不良影響的;

5、合同到期的。

七、乙方在試用期內,工作表現突出,成績優異或作出重大貢獻的,經園長辦公室批準可提前轉正。

八、如果乙方在試用期內離職,必須前10天通過甲方,否則將以一個月的工資補償給甲方。

九、本合同訂立后,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

乙方:

蓋章:

年 月 日

幼教員工試用期合同 [篇2]

甲方(聘用單位): 負責人:

乙方(受聘教職工): 身份證號:

為了依法維護雙方權益,根據現行法律和有關政策規定,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商議,特訂立此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試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合同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執行完畢,經雙方協商,再簽訂正式合同,否則,合同終止。

二、工資待遇:

(一)、副園長 元/月,教師 元/月,后勤 元/月。

(二)、保險:按新型農村養老保險 元/年、醫療保險按新農合或居保參保,工作期滿一年后,憑發票給與補助(購買養老保險金額不足 元的按實際金額補助);工傷保險、生育保險按國家政策辦理。

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乙方進行黨和國家的政策、法規教育,教育教學業務培訓及輔導;

2.對乙方的.工作進行考核、獎懲;

3.制訂規章制度規范乙方;

4.根據乙方的工作表現和實績,當月10日按時足額支付乙方上月的工資報酬;

5.根據乙方的崗位及工作要求,為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條件。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認真學習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法規,不斷提高政治修養;

2、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甲方依法指定的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

3、服從甲方工作安排,認真履行崗位職責;

4、熱愛教育事業,刻苦專研教學業務,積極投入教育改革,參與教育實驗工作;

5、乙方為本人工作崗位的第一責任人,因本人直接造成的損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6、乙方若須中途終止合同的,則需提前30天向甲方提交書面申請,從提交書面合同當日起,滿30天后方可辭職,終止合同。

四、聘用合同變更、終止、解除的條件:

(一)、因政策、自然因素造成幼兒園不能辦學的,合同自動終止,雙方無爭議。

(二)、乙方在試用期內未與甲方協商,不得隨意辭職外流、離崗等,否則因此造成的損失甲方有權扣除乙方10日的工資。

(三)、聘用合同需變更的,雙方應協商一致,按程序變更合同。

(四)、聘用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聘用合同即行終止。經雙方同意,可續簽聘用合同。

(五)、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1、聘用內嚴重不履行合同的;

2、乙方不服從甲方工作安排;

3、乙方嚴重違反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失職、違法、違紀、不遵守幼兒園規章制度;

4、乙方工作隨便,不履行崗位職責,在幼兒園內外造成不良影響;

5、乙方知識能力不夠,無法勝任崗位工作。

五、甲乙雙方都應遵守本合同,不得擅自違約。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七、本合同從 年 月 日起生效。

八、本合同未盡的其他事項,由雙方協商。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甲方負責人及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幼教員工試用期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教育、教學工作需要,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同意簽定本合同。試用期 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試用期工資 元/月。

1、聘期內乙方應遵守幼兒園各種規章制度,履行崗位職責,因嚴重違紀、違規和不能履行崗位職責及考核不合格者我方予以解聘。

2、試用期內受聘方如單方提出終止合同,對幼兒園造成損失,應追究受聘方的責任,并賠償損失。

3、試用期滿,經我方考核后,受聘方符合錄用條件,雙方再簽正式聘用書。如考核不合格,即終止聘用。

此協議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之后即生效。有效期至試用期滿自動取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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