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管理制度包括哪些 會計管理規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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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 時間:2018-12-31 12:00:00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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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

會計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本公司財務會計管理、規范會計工作,促進公司經營業務的發展,提高公司的經濟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國家有關財務會計管理法規個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財務會計管理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主要包括崗位責任制度、預算管理制度、實物資產管理制度、原始記錄管理制度、財產清查制度、計量驗收制度、財務收支審批制度、成本核算制度、內部牽制制度、稽核制度、會計檔案管理制度。

第二章 崗位責任制度
第一條 會計人員崗位責任制度,根據《規范》和公司的工作特點分為:財務總監、會計主管、出納、審計。請認真執行。
第二條 財務總監崗位責任制度
(一)在董事長和總經理領導下,總管公司會計、審計、預算工作。
(二)負責制定公司利潤計劃、資本投資、財務規劃、銷售前景、開支預算或成本標準。
(三)制定和管理稅收政策方案及程序。
(四)建立健全公司內部核算的組織、指導和數據管理體系,以及核算和財務管理的規章制度。
(五)組織公司有關部門部門開展經濟活動分析,組織編制公司財務計劃、成本計劃、努力降低成本、增收節支、提高效益。
(六)監督公司遵守國家財經法令、紀律,以及董事會決議。
第三條 會計主管崗位責任制度
(一) 負責組織企業經濟核算,對各項財務會計工作定期研究,布置、檢查、總結,及時反饋經濟運行動態,為企業經營決策提供重要信息。
(二) 認真貫徹執行財經法規,嚴格遵守財經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經營,照章納稅。協調好與銀行、稅務和有關單位、部門的工作關系。
(三) 制定本單位的財務會計制度,并不斷地修訂、完善、督促執行。
(四) 根據生產經營的發展和增收節支要求,組織有關人員合理核定流動資金定額,加強對流動資金和固定資產的管理。負責組織財會人員協同有關部門人員做好資金回收工作,確保計劃內生產經營資金的供應,提高資金使用效果。
(五) 加強內部經濟核算,搞好財務管理,做到財務清晰、賬實、賬證、賬表、賬賬相符。各核算環節不出漏洞。按規定組織編制財務決算報表,編報財務狀況說明書和稅務申報表。
(六) 定期進行經濟分析,充分運用會計資料,分析成本計劃、資金計劃和利潤計劃完成情況,提供可靠信息。預測經濟前景,為領導決策當好參謀助手。
(七) 參加生產經營會議,參與重要經濟合同、協議及其他經濟文件擬定,加強事前監督,減少經濟損失。
(八) 負責向財務總監報告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審查對外提供的會計資料。
(九) 建立財務會計例會制度,總結布置財務工作。制定考核辦法,定期對會計人員進行考核。重視會計人員的專業學習,提高會計人員的綜合素質,并為會計人員職稱考試創造條件。
(十) 完成財務總監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三條 出納員崗位責任制度
(一) 負責辦理現金出納和銀行結算業務
嚴格按照國家有關現金管理和銀行結算制度的規定,根據會計人員制作,并經過復核的收付款憑證上簽章,并加蓋“收訖”“付訖”戳記。沒有會計憑證不得收付款。
庫存現金(下班時),不得超過銀行核定的限額,超過部分要及時送存銀行。不得以“白條”抵充庫存現金,不準挪用現金,嚴禁簽發現金空白支票。
嚴格控制簽發空白轉帳支票,如因情況確實特殊,必須簽發不填寫金額的轉帳支票時,必須在支票上寫明收款單位,款項用途,簽發日期,規定限額,并由領用支票人在專設的登記簿上簽章。逾期未用的空白轉帳支票,要及時收回注銷。不得將空白轉帳支票交給其他單位或個人簽發。對于填寫錯誤的支票,必須加蓋“作廢”戳記,與存根一并保存。支票遺失時,要立即向開戶行辦理掛失,如果造成經濟損失,全部由負責人自負。
領用空白轉帳支票時,必須持有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的支票領用單,一般一次只發一張,情況確實特殊,一次最多不得超過三張,并限十日內報銷。凡是領用空白支票尚未報銷(交回)完者,不得而知再發給空白轉帳支票。
(二) 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
根據已辦完的收付款憑證,要每日逐筆順序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并結出余額。現金的帳面余額要同實際庫存現金核對相符。銀行存款的帳面余額要及時與銀行對賬單核對。月末要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使帳面余額與對賬單余額調節相符,對未達賬款,要及時查詢清理。
要隨時掌握銀行存款實際余額,不準簽發空頭支票。不準簽法遠期支票。不準將銀行帳戶出租,出借給任何單位或個人辦理結算。
(三) 保管有關印章和空白支票
出納人員所管的印章必須妥善保管,嚴格按照規定用途使用。但簽發支票所使用的財務專用公章和有關人員私章要分開保管,不得一人兼管。
空白支票和空白票據必須嚴格管理,專設登記簿登記,領用或交接時要認真按規定辦理手續。
(四) 負責編制報送資金收支日報表。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 認真執行財經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協調好同銀行的工作關系。
第四條 審計員崗位責任制度
(一)在處長領導下,認真積極的開展學校財務收支審計工作,向處領導負責并報告工作。
(二)熟悉有關財經和審計工作的法律、法規和學校規章制度。
(三)嚴守審計紀律,恪守審計職業道德。
(四)掌握會計、審計及其相關專業知識。
(五)負責處內辦公室檔案管理等日常事務工作。
(六)具體實施財務收支審計和審計專項調查。
(七)負責招標采購日常事務、收費立項、經濟合同管理及所有審計資料的收集等工作。
(八)認真學習會計、審計業務知識,不斷提高自身業務水平。
(九)完成處領導臨時交辦的任務。

第三章 預算管理制度
第一條 財務預算的原則:統籌兼顧,全面安排的原則;實事求是,綜合平衡的原則;指標分解,責任到人的原則;提高效益,增收節支的原則。
第二條 財務預算的依據:
(一)依據國家方針,政策和市場發展變化情況。
(二)依據董事局確定的總體經營目標,經營策略和經營發展規劃。
(三)依據公司確定的本年度的預算中的變化因素。(公司設備設施改變或擴大,經營規模調整、面積增減,經營品種增減變化,人員素質的提高和增減變化,員工的積極性。)
第三條 財務預算的權限:
(一)各經營單位按照公司年度預算的編制要求,認真編制財務預算,由綜合業務部統一匯總報董事局批準。
(二)經批準的財務預算,各部門在實施過程中應遵照公司的審批預算執行。
(三)各部門如超預算開支,必須經董事會批準后方可追加預算。
第四條 財務預算的范圍:經營預算;費用支出預算;利潤預算;資本性支出預算;現金流量預算。
第五條 財務預算的基本方法
(一)財務預算的基本方法:
1、平均先進法:先求出該指標的平均數,再用公式:(先進數+平均數)/2,這類指標即大于平均數,又小于先進數,較為適用。
2、定率法:即用費用率指標控制經營單位變動費用支出的方法。
3、定額法:即用費用預算定額控制經營單位、管理部室費用支出的方法。
(二)財務預算指標的編制方法
各項指標的預算,要以經營計劃為基礎,費用支出本著勤儉節約的原則進行編制,采取“自下而上,再自上而下”的方式,反復測算綜合平衡。
1、營業收入:在上年預計營業總額的基礎上,結合當年國家政策市場形勢變化,參照公司總體方案及本部門經營目標制定。
2、毛利率:依據上年本部門毛利率實現水平,參照市場變化以及國家確定的物價指數和公司總體方案確定的收益水平。
3、費用率:依據上年本部門費用率實際水平,參照公司總體確定的費用水平制定。
4、稅金:依據上年本部門實際納稅情況,結合預算年度經營預計變化制定。
5、利潤:依據上年本部門實現利潤情況,結合預算年度各項預算指標變化和實際情況制定。
6、人數:按上年平均人數結合本年任務所需人數計算。
7、人均勞效:用含稅營業收入額除以平均人數。
8、人均利稅:用利潤加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除以平均人數。
9、資金定額:由財務部根據各經營單位的任務,從實際出發給予核定,報總經理批準。
(三)財務部要設專人負責對財務預算的控制及檢查。
第六條 財務預算編制程序
(一) 財務預算從當年10月份開始編制,每年10月份由公司財務部提出下一年度財務預算編制方案,統一布置上報的各種表格。
(二) 各經營單位會計部根據財務部統一的布置和要求,組織本部門編制各項預算,11月中旬,將預算草案(費用預算細目草案)上報。
(三) 11月30日前財務部匯總平衡,寫出編制預算的文字說明,報公司高層審定。
(四)12月份上旬正式將預算安排情況及實現預算的措施報集團董事局批準。
(五) 12月中旬前財務部將董事局批準的預算下達到各經營單位,將年度預算指標分解成月指標落實到最小核算單位,上報財務部,同時落實到班組或個人。
第七條 財務預算的執行
(一) 各經營單位要高度重視財務預算工作,要根據總體經營目標和本部門的實際情況,編制各項預算指標,制定實現目標的計劃及措施,并在執行中加強監督和管理。
(二)財務預算一經批準,各經營單位都要嚴格遵照執行,不得隨意超支,對超支預算的項目,需寫追加預算報告,說明超支原因,報董事會批準后,財務部方可予以調整預算。
(三) 各經營單位的各項費用要嚴格按《財務預算管理制度》的標準執行。
第八條 財務預算的檢查
(一) 月審核,費用會計要對各項支出進行審核。不僅審核其合理性,還要審核是否在預算范圍內,對超預算開支一律不得報賬。根據各經營單位的經營成果及費用對照檢查預算執行情況,找出本月超支原因,制定改進措施,上報公司財務部。
(二) 季分析,每季度對財務預算執行情況進行重點、簡要、全面地分析,或做專題分析。
(三) 年度終了,要對銷售收入、毛利率、費用支出等情況進行詳細分析。

第四章 實物資產管理制度
第一條 財產清查制度
(一)財產清查是根據賬簿記錄,通過對公司的各項實物、現金的實地盤點,對銀行存款、往來款項的核對,確定各種財產、貨幣資金、往來款項的實有數,并查明賬存數與實物數是否相符。財產清查一般包括:每年對財產物資進行的全面清查;對銀行存款、未達賬項,每月同銀行的'核對;各種債權、債務,每年年末進行定期核對;實物、現金保管人員辦理移交時,進行的清查;財產物資發生非常損失時,進行的清查;上級主管部門、審計機關、司法部門、注冊會計師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對公司進行的財產清查。
財產清查開始前,要建立財產清查領導小組,制定清查工作計劃,明確清查范圍,規定清查工作時間,確定具體工作人員的分工和職責,組織有關人員學習和掌握財產清查的政策、制度、內容和方法等
(二)財產清查的內容和要求
1、貨幣資金的清查
庫存現金的清查。通過實地盤點的方法,確定庫存現金的實存數,再與現金日記賬的賬面余額進行核對,以查明余缺情況。除查明帳實是否相符外,還要查明有無違反現金管理制度規定,盤點結束后,應根據盤點結果,及時填制庫存現金盤點報告表,并由檢查人員和出納人員簽名或蓋章。對長款、短款情況,要進行分析,明確經濟責任。
銀行存款的清查采用核對法,即將開戶銀行對賬單與本單位的銀行存款日記賬逐筆進行核對,以查明帳實是否相符,在清查過程中,查找雙方未達賬項的余額,并據以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清除未達款項影響,以便檢查雙方有無差錯,并確定銀行存款實存數。
其他貨幣資金的清查,與銀行存款的清查相同。
2、存貨的清查
存貨的清查是指對庫存材料、在產品、產成品、低值易耗品、包裝物等的清查,清查方法主要采用實地盤點方法,首先將材料物資賬簿上的數量、金額填在存貨清查表上,然后根據賬存數對材料物資進行實地盤點,帳實差額作為盤盈、盤虧,對盤盈、盤虧金額要分析產生的原因,做出單獨說明。
3、固定資產的清查
固定資產的清查,采用實地盤點的方法,將固定資產明細賬的記錄情況與固定資產實物一一核對,包括明細賬上所列固定資產的類別、名稱、編號等,在清查中發現固定資產盤盈或毀損,還要查明該項固定資產的原值、己提折舊額等;如發現固定資產盤盈,要對其估價,以確定盤盈固定資產的重置價值、估計折舊等,據以編制固定資產盤虧、盤盈報告單。
4、應收、應付款項的清查
應收、應付款項的清查,包括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應付賬款和其他應付款的清查,清查一般采用同對方核對賬目的方法。
清查時,首先將各項應收、應付的往來款項正確完整地登記入賬, 由財務部向往來單位發函證,如對方單位核對無誤,應在函證上蓋章后退發出單位;如對方發現數字不符,應在函證證明不符原因處簽章并注明金額后退回發出單位,或者另抄對賬單退回,作為進一步核對的依據。發出單位收到對方的回單后,對錯誤的賬目應及時查明原因,并按規定方法加以更正,最后根據清查結果編制“往來款項清查報告表”。
(三)財產清查的方法
在財產清查過程中,主要清查方法有以下幾種:實地盤點法,抽樣盤存法,核對帳目法,就是對債權、債務通過信函詢證或派人調查進行核對的方法,質量檢查,就是根據各種財產的技術、范圍對財產物資進行檢查的方法。
(四)財產清查結果的處理
1、認真分析財產清查發生問題的原因,并確定處理辦法
財產清查出現帳實不符的主要原因有:
(1)財產物資在保管過程中發生的自然損益;
(2)量、計算、檢驗不準而發生的差錯;
(3)計算登記賬簿時的錯誤;
(4)由于管理不善或工作人員失職而造成財產物資的損壞、變質或短缺.以及貨幣資金往來款項的差錯;
(5)盜竊、營私舞弊造成的損失;
(6)自然災害造成的非常損失;
(7)未達賬項引起的賬賬、賬實不符;
(8)雖然賬實相符,由于質量等問題引起的不能按正常財產物資使用的毀損。對于定額內的損耗,多屬自然原因,非人為因素,一般可根據制度規定進行處理。對于超定額損耗,應詳細分析產生原因并行處理。由于工作失職,個人造成的損失,應區分不同情況,嚴肅處理、如果屬于玩忽職守或貪污盜竊的則應由過失人賠償,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2、要積極處理多余物資和清理長期不清的債權
在財產清查過程中所發現的超儲積壓物資、呆滯和不需用物資,應積極組織調劑或改裝,做到物盡其用,并積極向外推銷或報請有關部門組織調撥。對于長期不清的結算賬款,應指定專人,主動與對方單位研究解決。
根據領導批準調整帳簿記錄,做到帳實相符。
要建立和健全財產物資管理制度。
第二條 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
(一)低值易耗品實行定額管理、定期核銷、科室核算的原則。
(二)低值易耗品入庫前,必須及時認真組織驗收,辦理入庫手續。驗收時必須注意質量的檢查;驗收中發現問題應立即根據有關規定向供貨或運輸單位提出,及時辦理退換或賠補手續。
(三)庫房低值易耗品的管理應科學化,做到存放有序、零整分開、賬物對號、固定存放,便于收發和檢查,嚴防損壞、變質、丟失。
第四條 材料管理制度
(一)材料驗收入庫
1、對入庫材料的品種、規格、型號、質量、數量、包裝等認真驗收核對。按照采購不同和有關標準嚴格驗收,做到準確無誤。
2、入庫材料驗收應及時準確,不能拖拉,盡快驗收完畢。如有問題及時提出驗收記錄,向主管采購人員反映,以便得到解決。
3、材料驗收合格后,應及時辦理入庫驗收單,同時核對發票、運單、明細表、裝箱單及產品合格證,核對無誤后入庫簽字,并及時登帳。
(二)材料出庫
1、材料出庫應本著先進先出的原則,及時審核發料單上的內容是否符合要求,核對庫存材料是否準確,做好材料儲備工作。
2、準確按發料單的品種、規格、數量進行備料、復查、以免發生差錯,做到賬實相符。
3、按照材料保存期限,對于快要過期失效或變質的材料應在規定期限內發放,對能回收利用的材料盡可能利用,剩余材料及時回收利用,非正常手續不得出庫。
(三)材料保養保管
1、根據庫存材料的性能和特點進行合理儲存和保管,做到保質、保量、保安全。
2、合理碼放。對不同的品種、規格、質量、等級的材料都分開,按先后順序碼放,以便先進先出。
3、材料碼放要整齊,怕潮濕物品要上蓋下墊,注意防火、防潮、防濕,易燃材料要單獨存放,所有材料要明碼標識,搞好庫區環境衛生,經常保持清潔。
4、對于溫、濕度要求高的材料,做好溫度、濕度的調節控制工作,高溫季節要防暑降溫;梅雨季節要防潮、防霉;寒冷季節要防凍保溫。
5、要經常檢查、隨時掌握和發現材料的變質情況,并積極采取補救措施。
6、對機械設備、配件定期進行涂油或密封處理,避免因油脂干脫造成性能受到影響。
(四)定期盤庫,達到三清
1、定期盤庫清點,達到數量清、質量清、帳表清。
2、清理半成品、在產品和產成品,做到半成品的再利用。
(五)機械的模具管理措施
1、為了工廠工作的正常進行,模具一般情況下不做借出之用,以免影響正常工作。
2、非一般情況下(特殊情況)如需模具借出,要有主管領導(董事長、經理)批示,方可借出使用。
(六)成品、半成品的管理制度
1、成品商品需有專職人員管理和發放,發放時需辦理領用手續。
2、半成品材料要妥善保管,以便再利用。
3、對已經領出待用的原材料,也應由專人保管,以免發生丟失、混料及浪費現象。
第六條 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一)目的:為加強固定資產的保管及使用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二)范圍:本規則所稱固定資產包括土地、房屋及建筑物、機械設備、運輸設備、馬達儀表、工具等。
(三)會計科目列帳原則:前項固定資產,耐用年數在二年以下,不具生產性,未超過一定金額者(各公司自訂)應以費用科目列帳,而不得以固定資產科目列帳。
(四)管理部門:固定資產按下列類別,由各公司指定部門負責管理,其管理及保養細則由各公司管理部門會同使用部門自行制定之。
土地、房屋及建筑物、運輸設備由總部門負責管理。
機械設備由工務部門負責管理,但得視實際需要歸由性質相關部門管理。
工具由資材倉庫負責管理。
(五)編號:固定資產取得后,即歸管理部門管理,并會同會計部門依其類別及會計科目統馭關系,予以分類編號并粘貼樣簽。
(六)移交:人員移交時,對于固定資產應依人事管理規則第十一條的規定詳細列清辦理移交。
(七)增減報告:會計部門應于次月15日前就土地、房屋及建筑物、運輸設備、機械設備、機電性什項設備等項目編制"固定資產增置表"一式三聯送管理部門核對,并填列異常或更正內容后,第一聯管理部門留存,第二聯送返會計部門自存,第三聯送使用部門留存,采用電腦處理報表代替之。
(八)盤點:固定資產管理部門應會同會計部門每年盤點一次(不含工具、馬達、儀表)。另外應于每季就固定資產的項目中根據登記卡冊,每一類別至少抽點十項,盤點后應填造"盤存單"一式三份注明盈虧原因,一份自存,二份呈報(總)經理核決后一份送會計部門,一份送管理處總經理室備查。管理部門對于盤盈或盤虧,除應專案敘明原因呈核外,并應依增置或減損的規定辦理手續。
(九)增置、營造、修繕處理:固定資產的增置、營造、修繕應分別依照"材料管理辦法"、"工程修造發包事務處理規則"及"營建工程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辦理。
土地、房屋及建筑物、運輸設備、機械設備、機電性什項設備等固定資產于增置驗收后,使用部門(土地、房屋及建筑物由總務部門)應即填寫"固定資產增加單"一式三聯經會管理部門簽章后,送會計部門填注購置金額、耐用年限、月折舊額,第一聯送管理部門轉記入"固定資產登記卡",第二聯由會計部門自存轉記入"固定資產登記卡",第三聯送使用部門留存。會計部門應每月與管理部門核對"固定資產登記卡"的記載事項,如有缺漏事項應即通知補正。
(十)受贈處理:固定資產因其他公司撥入,捐贈而取得者,應填明價格,如原價無法查得或根本無原價者,得由管理部門會同會計部門予以估列,并按第十條固定資產增置手續辦理。
(十一)登記:土地、房屋及建筑物等不動產取得所有權后,由總務部門統一辦理產權登記后,轉記入"房屋、土地登記卡",變更時亦同。
(十二)保險:固定資產應依"關系企業財物保險事務處理程序"的規定辦理保險。
(十三)資產轉移處理:土地、房屋及建筑物、運輸設備、機械設備、機電性什項設備等固定資產在公司內相互撥轉時應由移出部門填寫"固定資產移轉單"一式四聯會管理部門簽章后,送移入部門簽認(管理部門不同時,要加印一聯會移入管理部門同時簽認),第一聯送管理部門(管理部門不同者,影印聯送移入管理部門轉記入"固定資產登記卡"),第二聯送會計部門,第三聯送移入部門,第四聯送移出部門。其出入廠區應另填"移轉交運單",一式六聯。第一聯托運部門自存,第二聯托運部門轉送會計部門暫存憑以核對第三聯,第三聯至六聯出廠時經守衛簽注時間、車重后,第三聯由守衛暫存,于翌晨轉送托運部門的會計部門,經與第二聯核對無誤,于一日內轉送收料部門的會計單位憑以核對收料;第四、五、六聯由承運商隨同物品出廠、入廠時經守衛簽注入廠時間、車重后入廠,經點收后第四聯由收料部門存查,第五、六聯經守衛簽注出廠時間、車重后,第五聯由承運商暫存憑以申請運費,第六聯由守衛暫存,于翌晨轉送收料部門的會計部門與第三聯核對。
(十四)資產送修處理:固定資產固故須送廠商修復時,應依照"工程修造發包事務處理規則"的有關規定辦理,于送修時由工務部門或管理部門開具"料品交運單"一式六聯,第一聯經辦部門自存,第二聯送會計部門,第三聯由守衛室暫存于次日轉送會計部門,第四、五、六聯交承運商運同物品出廠,第四聯交收料廠商暫存供做物品回廠交貨的憑證,經辦部門于驗收后轉交會計部門核銷,第五聯供申請運什費,第六聯由收料廠商簽收并送回經辦部門。
(十五)出租或外借處理:固定資產出租或外借,管理部門應先會同會計部門后按序呈(總)經理核準后始得辦理,并應制定契約,副本送會計部門以備核對,契約內容應包括修繕保養及稅捐負擔、租金、運什費、歸還期限、保持原狀、附屬設備明細等,其出入廠區應另填"料品交運單"一式六聯,并依第十五條流程的規定辦理。
(十六)減損處理:土地、房屋及建筑物、運輸設備、機械設備、機電性什項設備因減損擬報廢者,應由使用部門填具"固定資產減損單"一式四聯,注明減損原因,送管理部門及會計部門簽注處理意見后呈報(總)經理,經核準后,第一聯送管理部門轉記入"固定資產登記卡",第二、三聯依處理意見辦理后連同該廢品送資材倉庫簽收(盤虧部分免辦繳庫),第二聯連同有關資料送會計部門據以向主管機關辦理報備,抵押權變更及解除保險等手續,第三聯自存。該減損資產因體積巨大必須就地處理或拆除時,則第四聯送委托部門憑以辦理,惟減損資產于拆移前,或拆移后無法繳庫時,管理部門或使用部門應妥為保管,上項減損資產已繳庫者由資材倉庫保管處理,其無法繳庫而決定標售時,其處理流程依第十八條的規定辦理。
(十七)閑置固定資產處理
固定資產的管理部門至少每三個月應將經營上認為無利用價值的閑置固定資產予以整理,填具"閑置固定資產明細表",擬定處理意見后呈報(總)經理,經核定標售者須按下列規定辦理:
1、管理部門應即按"閑置固定資產明細表"所列經批示計售部分開具"固定資產讓售比價單"一式四聯由(總)經理指派專人或由采購部門負責招商比價,并將比價結果轉記于"標售比價單"后,第三聯自存,第四聯送資管科,第一、二聯呈(總)經理核決后,由經辦人將第二聯送會計部門以核對,第一聯送管理部門以便發貨。
2、發貨時,由標售經辦人填寫"料品交運單"一式六聯(承運商聯勿填)憑以入廠提貨,經守衛簽注出廠時間及過磅記錄后,送回標售經辦人開具"繳款單"向出納解繳貨款,并于"料品交運單"備注欄填寫"固定資產讓售比價單"號碼、發票號碼,第一聯送資材部門,第四聯送承購商收執,第二、三聯送守衛查對放行,于翌立轉會計部門復核。
3、提貨出廠后管理部門應即填具"固定資產減損單"一式四聯(資材倉庫聯免填),第一聯自存轉記入"固定資產登記卡",第二聯送會計部門,第三聯送使用部門留存。
(十八)抵押資產的減損出租、外借處理
提供抵押借款的固定資產如有發生減損、出租或外借時,會計部門應事先備函寫明抵押編號及資產名稱、數量,向總管理處財務部報備,由財務部向貸款及抵押權登記機械辦理標的物增減變更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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