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村安全生產例會制度
按照市政府關于開展創建全省安全鄉村活動有關要求,結合本村實際情況,就村的安全生產例會制度做如下規定:
1、會議出席對象:
村安全生產工作領導小組全體成員。
根據會議研究的內容,指定相關企業法人代表參加。
2、會議時間及內容
村安全生產工作領導小組應每月召開一次安全生產例會。 會議由村安全生產專職監管員匯報轄區內安全生產狀況,共同分析,研究安全生產形式,對有關重點、難點問題提出解決辦法或處理意見;布置、督促、檢查本村安全生產工作,學習傳達上級有關文件和會議精神;交流、總結安全生產工作落實情況;布置下階段的'安全生產工作等。
3、會議一般規定:
會議實行簽到制;會議應建立專門臺帳,并指定專人負責會議記錄,形成會議紀要;會議由村專職安全監管員負責通知、召集,由村民委員會主任主持;會議確定的工作制度必須嚴格執行,布置的工作任務必須全面如期完成。會議記錄作為對安全生產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安全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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