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機關工作例會制度
為加強黨組織建設,貫徹落實黨的政策方針,分發揮基層黨組織戰斗堡壘作用及廣大基層黨員先鋒模范作用,切實增強各基層黨組織抓好黨建工作的責任意識,通過基層組織建設,全面推進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定期地了解黨組織的工作情況,及時掌握黨組織在黨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好的思路,促進黨建工作再上新臺階,現結合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例會準備工作:由組織委員負責,確定例會議題、會議內容及相關的資料準備,各基層黨組織需解決的問題和反映的情況,應事前上報。例會由黨支部書記或分管組織工作的副書記參加,其他人不得代替參會。
二、例會召開時間:例會每季度召開一次,召開時間一、二、三季度為每年第一個月的第一周的周一上午,第四季度為最后一個月的末周周一上午(同時上交各單位全年黨建工作總結一分)。例會地點一般設在三樓會議室,如遇特殊情況另行通知。
三、例會主要內容:學習傳達中央、市、區關于黨組織建設工作的會議和文件精神;聽取黨組織負責人關于黨組織建設工作情況匯報;了解當月黨組織建設工作開展情況,安排部署下一步的工作,及時研究解決基黨組織建設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開展業務培訓、交流學習、典型培樹等。在召開例會同時,要及時傳達市建設局黨委有關的文件及通知精神,例會內容由黨支部書記匯報本季度黨建工作情況(形成全面詳盡的書面材料)及存在問題,并提出下一個季度黨建工作打算,同時結合各自工作實際,發表對黨建工作的看法及建議,確保黨建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例會采取座談交流的方式進行,要實事求是,暢所欲言,以達到相互了解,相互借鑒,全面提高的目的。
五、例會考情制度:例會嚴格實行點名考勤制度,考勤情況將與年終各基層黨建工作目標考核掛鉤,按一定分值加入年度工作目標考
核中。例會召開情況,作為黨建工作積分的重要依據。月例會、季度會積分結果作為年終黨建工作獎勵表彰的主要依據,并且落實“一把手”負責制和黨建工作末位問責制。
六、例會主要形式:采取查看資料、經驗交流、實地參觀、學習等不同形式,務求實效。例會由組織委員、負責記錄、整理、存檔,作為基層黨建工作的一項工作內容。
鄉鎮機關工作例會制度 [篇2]
為進一步健全黨建工作的領導工作機制,形成抓黨建帶隊伍促發展的合力,更好地服務于經濟建設、構建和諧社會。制定永仁縣基層黨建工作例會制度(以下簡稱“黨建例會”)。
一、黨建例會目的意義
1、搭交流平臺。基層黨建工作例會由縣委黨建工作領導小組牽頭組織,由黨建工作的先進黨組織輪流承辦,通過匯報交流、安排部署、溝通協調、專題研討等方式,為全縣基層黨組織負責人搭建交流學習的平臺。
2、促拓展思路。通過各先進黨組織對黨建工作亮點、特色及主要做法和成功經驗的介紹,對黨建工作的創新做法進行總結、提煉和推廣,進一步拓展各基層黨組織負責人創新開展各項基層黨建業務工作的思路。
3、幫解決難題。針對各黨組織在基層黨建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和難題,進行集中討論,集思廣益、群策群力,研究和探討基層黨建工作的新途徑、新方法,著力幫助解決一批在工作中遇到或面臨的實際困難。
4、助查找差距。通過研究討論黨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特色做法、工作經驗和體會,取長補短,相互提高,促使各基層黨組織在相互交流學習的同時也查找到彼此差距,從而督促其不斷尋求提升工作的方法和途徑,促進全縣基層黨建工作的整體推進。
二、黨建例會主要內容
1、傳達、學習中央、省州黨委和縣委關于黨建工作的方針政策和部署要求,結合實際,研究提出貫徹落實的意見和措施辦法。
2、交流、通報各基層黨組織黨建工作有關情況,研究、解決存在的問題與困難,對全縣黨建工作的重大事項、中心任務、急辦工作進行安排、提出要求,對階段性的重點工作進行部署和明確。
3、各基層黨組織就全縣黨建工作有關議定事項的落實情況,上次例會交辦工作的完成情況,本單位重點工作的進展情況、思路措施、問題建議等進行匯報交流。
4、對有關黨建工作中帶傾向性、前瞻性的問題,或就一個階段的重點問題進行專題研討,提出對策建議,或就某一長期性活動進行討論,提出意見和建議。
5、對涉及面大的重要工作、重大活動進行溝通協調,明確責任,增進協作,形成合力,或者就基層黨組織日常工作中的有關問題交換意見。
6、其他需要研究的問題。
三、黨建例會方式與時間
1、根據黨建工作的需要和實際情況按照黨組織屬性,分類、分區域、分時段組織會議,主要分為農村(社區)黨建工作例會、機關企業黨建工作例會、示范點工作例會三種類型。例會方式根據會議內容可以采取布置、督促和檢查任務完成情況,匯報工作,
領導講評,座談討論,交流信息和工作經驗做法,現場會,實地考察學習等。
2、每種類型的例會原則上每半年召開一次,也可根據工作需要隨時召開,但需要相對固定。
四、黨建例會組成人員
1、由縣委黨建工作領導小組組長擔任總召集人,縣委黨建領導小組辦公室為例會牽頭單位。縣委黨建工作領導小組及其成員為例會成員單位,參加各種類型的黨建例會。
2、參加農村(社區)黨建工作例會的`對象一般為鄉鎮黨委書記、副書記、組織委員和會議涉及的相關黨組織書記,必要時邀請村(社區)黨組織書記。
3、參加機關企業黨建工作例會的對象一般為各單位部門黨組書記、機關工委委員及其下屬黨組織書記、縣屬各黨委書記和各黨組織關系在地方的企業黨組織書記。
4、參加示范點工作例會的對象一般為與示范點相關的各組織領導和工作機構成員和涉及的示范點黨組織書記。
五、黨建例會辦公室主要職責
黨建例會辦公室設在縣委黨建辦,其主要職責是:
1、對全縣黨建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進行調研,提出解決問題、指導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2、向黨建例會匯報工作開展情況;
3、負責協調黨建例會的議題及會前的各項準備工作,安排會議議程,做好會議記錄;
4、承辦、督辦黨建例會議定的事項,處理日常事務;
5、承辦黨建例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黨建例會工作程序
1、黨建例會由總召集人主持。一般每半年召開一次,也可根據工作需要適時召開;
2、黨建例會的議題由例會辦公室根據工作進展和需要提出,報總召集人審定;
3、會議發言人在召開例會前應認真調查研究,準備好高質量的文字材料或提供相關資料,討論時可口頭發言或上交文字材料。
4、例會工作會前、會中、會后涉及到的每個事項與問題都要分工到人,限定完成時間,切實以工作制度的完善推動干事創業氛圍的形成,確保黨建工作責任落實到位。
5、提交黨建例會的有關文件或事項,由例會辦公室在會前征求有關成員單位的意見;
6、黨建例會研究確定的工作意見,由例會辦公室整理成會議紀要。會議紀要由黨建例會總召集人簽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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