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代理業務轉讓協議書
甲方(轉讓人):
乙方(受讓人):
甲、乙雙方為妥善解決業務代理問題,經友好協商,依法達成如下業務轉讓協議,以資信守:
一、甲、乙雙方一致同意,甲方將打理業務全部交給乙方行使,乙方根據本協議向乙方交付轉讓費用。
二、陳述、保證和承諾:
1、甲方承諾并保證:
(1)其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有權實施本協議項下的代理業務轉讓并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3)合同生效后甲方將所有與本業務有關的人員和交易程序介紹給乙方認識并熟悉。
(4)自簽合同后甲方不得干涉和影響乙方的業務進行,不得直接或間接從事相同業務。
2、乙方承諾并保證:合同生效時,乙方將向甲方支付元人民幣作為轉讓費用。
三、各方同意,如果乙方違反其在本協議中所做的'陳述、保證、承諾或任何其他業務,致使其他方遭受或發生損害、損失、索賠等責任,違約方需向另一方做出雙倍的全面賠償。
四、本協議經甲、乙雙方代表人簽字方可生效。
五、本協議未盡事宜,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辦理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應。
甲方:
乙方:
簽訂時間: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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