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司法鑒定
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制度,依法保障公民享有平等的訴訟權利,切實維護公民的合法權益,促進司法公正和社會和諧,根據司-法-部、財政部等國家九部(局)《關于貫徹落實〈法律援助條例〉切實解決困難群眾打官司難問題的意見》和《深圳市法律援助條例》等有關規定,我局制定了《深圳市司法鑒定援助辦法》。現予印發,請遵照執行。
深圳市司法局
深圳市司法鑒定援助辦法
第一條 為進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制度,依法保障公民享有平等的訴訟權利,切實維護公民的合法權益,促進司法公正和社會和諧,根據司-法-部、財政部等國家九部(局)《關于貫徹落實〈法律援助條例〉切實解決困難群眾打官司難問題的意見》和《深圳市法律援助條例》等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司法鑒定援助活動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司法鑒定援助,是指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當事人經市法律援助機構批準,可以免交或者緩交訴訟中的相關司法鑒定費用的援助活動。
本辦法所稱司法鑒定機構包括經司法行政部門核準登記并準許執業的從事司法鑒定業務的社會鑒定機構和市司法鑒定專家委員會(以下簡稱專家委員會)。
本辦法所稱鑒定人包括社會鑒定機構的鑒定人和專家委員會的專家鑒定人。
第四條 下列人員確因經濟困難無力承擔訴訟需要的司法鑒定費用的,可以申請司法鑒定援助:
(一)符合本市法律援助申請條件的訴訟案件當事人;
(二)本市市、區兩級法院批準減免緩訴訟費用的當事人。
第五條 當事人可以申請下列類別的司法鑒定援助:
(一)法醫臨床;
(二)法醫病理;
(三)法醫精神病;
(四)法醫物證;
(五)文書鑒定;
(六)其他經過批準的司法鑒定項目。
第六條 當事人向市法律援助機構提出司法鑒定援助申請,應當填寫《司法鑒定援助申請審批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驗原件),代理申請的應當提交有代理權的證明;
(二)《深圳市法律援助條例》規定的`經濟狀況證明(已獲得法律援助的提供法律援助機構出具的相關證明)或本市市、區兩級人民法院出具的批準減免緩其案件訴訟費用的證明。
第七條 市法律援助機構收到司法鑒定援助申請,材料齊全的,應當當場受理;材料不齊全的,應當當場告知申請人應當補交的材料。
第八條 市法律援助機構受理申請后,應當按照司法鑒定援助的條件進行審查,并在受理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提供司法鑒定援助的書面決定。決定不予援助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決定給予援助的,應當向申請人出具司法鑒定援助決定書。
申請人對市法律援助機構不予司法鑒定援助的決定有異議的,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向市司法行政部門提出異議申請,市司法行政部門應當在收到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查,經審查認為申請人符合本辦法規定援助條件的,應當以書面形式責令市法律援助機構及時對該申請人予以司法鑒定援助。
第九條 同一案件的同一鑒定事項不能重復申請司法鑒定援助,確有必要再次申請援助的,應當經市法律援助機構批準。
第十條 申請人勝訴后應當向市法律援助機構退還司法鑒定援助費用。市法律援助機構在出具司法鑒定援助決定書時應當要求申請人簽訂同意勝訴后返還司法鑒定費用的協議書。
第十一條 經市法律援助機構批準同意司法鑒定援助后,司法鑒定援助受援人應當按照規定時限憑司法鑒定援助決定書到人民法院委托的相應司法鑒定機構進行援助范圍內的司法鑒定。
第十二條 司法鑒定機構接受司法鑒定援助委托后,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限及時組織鑒定人完成司法鑒定援助任務。司法鑒定機構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接受、拖延或者擅自終止司法鑒定援助,不得收取司法鑒定援助受援人任何費用。
第十三條 司法鑒定機構完成司法鑒定援助任務后,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將鑒定意見書送達司法鑒定援助受援人、人民法院和市法律援助機構。
第十四條 完成司法鑒定援助任務的司法鑒定機構,可以獲得相應鑒定補貼,鑒定補貼從財政撥付的司法鑒定援助專項經費中支付。
司法鑒定援助補貼標準按照《深圳市司法鑒定援助補貼暫行標準》執行。
第十五條 司法鑒定援助補貼按季度發放,市法律援助機構按照援助數量、補貼標準給予統計發放。司法鑒定機構領取補貼時,需向市法律援助機構提供司法鑒定援助決定書和收費票據。
第十六條 司法鑒定援助案件審理完畢后,市法律援助機構應當向人民法院申領相關法律文書。
市法律援助機構應當依照檔案管理規定做好司法鑒定援助案件的檔案歸檔工作。
第十七條 本辦法自2009年11月1日開始實施。
附件:深圳市司法鑒定援助補貼暫行標準
附件:
深圳市司法鑒定援助補貼暫行標準
項目 單位 補貼標準
一、法醫臨床類鑒定
人身損傷程度鑒定 例 400元
交通事故、傷害案件、職業病等致殘程度鑒定 例 400元
職工工傷鑒定 例 400元
損傷與疾病關系評定 例 400元
勞動能力評定 例 400元
醫療費和續醫費審查 例 500元
致傷物和致傷方式推斷 例 800元
二、法醫病理類鑒定
死亡原因鑒定 具 1600元
死亡方式鑒定 具 1600元
死亡時間推斷 具 1600元
尸體解剖 具 2500元
開棺驗尸 具 4500元
病理組織切片檢驗 片 60元
三、法醫物證類鑒定(親子鑒定、個體識別) 每一樣本 1000元
四、文書鑒定(筆跡、印章) 每一檢材 2000元
五、法醫精神病鑒定
法定能力鑒定 例 1500元
精神損傷程度鑒定 例 1000元
智力障礙鑒定 例 1200元
六、司法鑒定人出庭費 每人 400元
備注:
一、國家或廣東省的正式收費標準出臺后另行制定新的補貼標準;
二、補貼標準未包含醫療機構收取的特殊項目檢查費用。如需其他檢查,需當事人自行支付相關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