旋律英語 旋律 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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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03-10 23:13:16    编辑:网络投稿    来源:网络资源

旋律  一、旋律  旋律亦稱曲調,是音樂的基本要素。經過藝術構思而形成的若干樂音的有組織、有節奏的和諧運動。它建立在一定的調式和節拍的基礎上,按一定的音高、時值和音

旋律

  一、旋律

旋律

  旋律亦稱曲調,是音樂的基本要素。經過藝術構思而形成的若干樂音的有組織、有節奏的和諧運動。它建立在一定的調式和節拍的基礎上,按一定的音高、時值和音量構成的、具有邏輯因素的單聲部進行的。

  它可以是單聲部音樂的整體,也可以是多聲部音樂的主要聲部。在音樂作品中,曲調是表情達意的主要手段,也是一種反映人們內心感受的藝術語言。通常認為,曲調是音樂的靈魂和基礎。

  1、曲調線   在曲調進行中存在各種音樂表現因素,但構成曲調也有兩個必不可少的基本要素:即曲調線(或稱音高線)和節奏。關于音的空間方面:在連續的曲調進行中,由于音高的走向而形成各種直線的或曲線的進行,這些進行類似畫面中線條的伸展或起伏,故稱為曲調線;關于音的時間方面:相繼發出的不同音高的音(即曲調線)和各種音樂節奏的長短、快慢、停頓等表現職能相結合時,曲調才能形成音樂的種種句法和結構。

  2、節奏   生動的語言節奏和豐富的生活節奏是曲調節奏的自然基礎;語言的腔調、聲音的高低、語勢的輕重緩急和聲調的抑揚頓挫而形成的韻律,則是曲調線的自然基礎。調式、曲調線和節奏的有機結合,并通過一定的音樂結構來加以體現,便是完整的曲調。但各種音樂基本要素在不同樂曲或樂曲的不同部分,其表現作用都不盡相同。有時節奏、節拍意義較為突出;有時音高、音色意義較為突出;有時調式的表情具有特殊的意義。不管怎樣,它們是完整的藝術統一體,服從于曲調的藝術表現力。

  二、歷史發展

  1、語言的曲調

  人類最早期的音樂是語言的曲調。它是從人類語言的抑揚頓挫和重讀中提煉而成的一種歌唱性的語言。12世紀歐洲的敘事詩人和吟唱詩人的音樂,雖然把詩歌中的抑揚格和長短格的起伏提煉為曲調,但還只是在尊重詩歌音節重讀的前提下來加強曲調性的。由此可見,語言中的朗讀對歌曲創作起著直接作用。中世紀的后期和文藝復興時期音樂受語言的束縛已較少,音樂的曲調性已開始被重視,那時在理論上都一致強調曲調的作用,并認為生動有力、 富于表情、 甜美和易于歌唱是曲調美的準則。15世紀和16世紀后半期,民歌、藝術性歌曲的創作已十分興盛,教會的復調音樂盛極一時,其歌詞都比較簡單,而著重于音樂的發揮。曲調是裝飾性的華麗的,在音樂上崇尚嚴謹和對稱美。1590年后,帶伴奏的單聲部曲調得到很大發展。作曲家們提出了新的主張,并改變了上世紀的樂風,強調在曲調中采用新的表情方式,加強曲調的朗誦性,采用自由節奏,并按歌詞字意來加速或放慢音樂速度。17世紀初,意大利的歌劇創作在歌唱性與朗誦性相結合的曲調中發展花腔唱法。由于適當的準許加入即興創作,使演唱上的“加花”技巧得到發揮,從而大大促進曲調變奏藝術的發展。在聲樂創作中,詞與曲、語言與曲調性之間的主從關系,幾個世紀來作曲家們一直在探索著,并形成之字形的發展。

  2、浪漫主義音樂

  19世紀末~20世紀初的后期浪漫主義音樂,由于濫用半音階和聲,遂使調性失去自然形成的音列中心,于是,在半音和聲中曲調藝術日漸衰落。20世紀以來,各國作曲家對音樂創作表現出不同的探索和追求。有些人謹慎地擴大傳統音樂的表現力,追求新的曲調美;有些人在保持調性原則的前提下,擴大了調性觀念,其曲調發展仍合乎邏輯。即使在音樂發展過程中出現無調性的音樂片斷,也只是作為音樂情緒對置的一種表現手段。有些作曲家的作品屬于以十二半音平等相處的自由調性音樂,其曲調難于記憶和領會。有些作曲家寫作無主題和無調性音樂,即序列音樂和系列音樂。他們采用十二音作曲法,以自由變奏原則來作曲。他們不承認音樂結構中的主題原則,那里很少有一個動機是原樣的重復。在曲調進行上經常采用寬距離的音程。在聲樂曲調上采用口語曲調,用朗誦式的念唱、或用單純的朗誦來起主要音樂表現因素的作用。用十二音技法寫成的曲調很難得到廣泛流傳。有些現代主義的音樂作品中,實際上曲調是不存在的。

  三、分類

  1、聲樂和器樂

  由于聲樂和器樂體裁各有自己的特點,因此,表現在曲調形態上也有所不同。聲樂曲調與人的條件和語言習慣有密切聯系。一般來說,聲樂曲調的音域比較窄,如歌性是它的主要特點。器樂曲調與具體樂器的性能特點有直接關系,隨樂器的不同而各有差異。一般來說,它比聲樂曲調的音域較寬,曲調進行中可有較多較大的音程跳進,音樂速度和力度的變化幅度也較大,富于節奏性和技巧性。

  2、音樂思維性質

  從曲調本身的發展規律來看,由于音樂思維性質的差別,可約略分為兩種類型,即:歌唱性(詠敘性)曲調和朗誦性(宣敘性)曲調。前者較強調音樂的邏輯性,注意曲調的流暢、平穩,曲調結構的均衡、對稱、完整,它善于如歌的表達感情,刻劃人物的內心活動;后者較強調語言的特點,其曲調表情,音高起伏和節奏安排也接近人們生活中的口語和表情達意規律。在聲樂曲調方面,歐洲作曲家所寫的一些朗誦性的宣敘調,由于他們的語言是采用輕重律的,因此對詞的音律有相應的輕重要求;字的輕重音必須跟音樂的輕重音相合。所用的節奏比較自由,甚至不受以節拍為單位的小節線限制;曲調線比較單一,可以是斷斷續續,甚至是同音反復。中國的朗誦性曲調具有自己的獨特樣式:它固然也講究語言的輕重音,但并不像外國朗誦調那么嚴格;可是字音的平上去入、聲紐清濁,卻有比較嚴格的要求。這是中國民族吟誦音樂的一個重要準則。

  四、曲調的結構和發展原則

  1、動機

  一般的說,曲調最小的結構單位是動機。作為樂曲開頭的動機,要在音程和結構上具有自己的特征,通常隱伏著內在的和聲因素,構成個性鮮明的形態,并貫串發展于全曲之中。因此,人們稱樂曲的`基本動機是曲調發展的“種子”。但不是所有的樂曲曲調都是以動機為基礎的,尤其是歌曲的曲調。由于歌曲是由詞和曲組成的,它以語言的音節作為詞的基本單位,曲調的基礎則是以一種類似樂節的、稱為歌腔的樂匯作為它的基本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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