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縣鄉換屆選舉工作前期調研匯報材料
換照省市人大的安排部署,我縣鄉人大換屆選舉工作將在于7月份拉開序幕。為進一步做好鄉人大換屆選舉工作,鄉人大主席團如何發揮作用,解決開展換屆選舉工作可能遇到的一些新問題、新情況,我們深入基層走訪進行專題調研,在調研中,我們了解和收集到關于換屆選舉工作的有關意見和建議。現將有關情況匯報如下:
1、縣鄉人大換屆選舉面臨的困難和問題
(1)選民登記難度較大。近年來,隨著經濟的發展,勞動力轉移速度不斷加快,農村外出務工人員不斷增加,人戶分離現象嚴重,部分村組外出人員達60%,有的農戶是舉家遷移,有的外出人員長期無音信,不知去向,難以聯系,給選民登記等工作帶來相當大的工作量和難度。
(2)代表選區劃分困難。《選舉法》修訂后,對選區劃分、選民登記、代表名額分配、保證外出務工人員參選工作及代表候選人介紹、代表素質和代表結構、投票選舉代表等都有了新的限制,特別是要求行政區域內各選區每名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數應當大體相等,受到代表名額限制,特別是縣人大代表名額有限,只能將幾個行政村劃作一個選區,而且在選區劃分時就注定縣人大代表往往產生在大村,給兩級代表選區劃分、選舉組織帶來一定的難度。
(3)選舉組織工作難度加大。一是嚴格依法進行委托投票存在較大困難。選舉法規定,委托投票必須書面委托,且每一選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過三人。但是,農村外出務工人員,大多沒有書面委托的習慣,書面委托實際上難以實行,流動人員的選舉權利難以保障。二是由于地理因素和農村經濟因素的制約,我鄉作為山區鄉鎮,一般山區多數將采用流
動票箱這一方式投票。流動票箱工作人員如果沒有較強的民主法制意識,就可能發生操縱選民投票和擅自填寫選票等違法行為。
(4)代表整體素質難以保證。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一是代表候選人的素質難以保證。目前,農村相對有文化、有開拓創新精神的青壯年絕大多數已外出務工經商,婦女和老人留守農村,他們既是農業生產的主力軍,同時又是參與換屆選舉的主要力量和對象,由于種種原因,他們的整體文化素質、思想觀念、活動能力均不及外出務工人員,客觀上造成了推薦高素質代表候選人有困難。二是對代表結構的規定可能影響代表素質。法律法規和政策對代表結構有一定的要求,這對保證代表的廣泛性具有重要意義。但是,由于強調代表結構和方方面面的比例,在某些地方就會產生只能選某人的現象,常常造成工作能力強、威信高、群眾擁護的人當不上代表。同時,由于代表名額少,部分村要合為一個選區選出一名代表,這樣在選舉過程中,難免會受到地域、家庭勢力和姓氏觀念的影響。大村、家庭勢力大的、姓氏人數多的,容易被推薦為代表候選人甚至當選人大代表,而組織或其他選民推薦的候選人則容易落選,這樣選出的代表很難達到整體素質高代表和結構優化的目的。
(5)關于縣鄉人大換屆,人均經費標準問題。選舉經費是換屆選舉得以進行的物質保障,每五年一屆鄉人大會一般需2-3萬元,換屆選舉每村4000-5000元,鄉、村總開支8-12萬元。財政普遍吃緊,僅靠鄉自身努力來解決本級選舉經費難度很大。
針對以上可能出現的問題,我們認為在換屆選舉過程中,務必要做好以下幾點: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堅持黨的領導,確保換屆選舉工作保持正確的政治方向,建立強有力的縣鄉人大換屆工作領導組和指導組,研究制定的換屆選舉的政策性文件、操作規程和換屆選舉的方案,形成“黨委領導、人大主辦、各方配合”的工作格局。同時,要豐富換屆選舉的宣傳形式,廣泛深入地宣傳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宣傳憲法、地方組織法、代表法、選舉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宣傳換屆選舉重要意義、指導思想、法律程序和基本要求等內容,營造良好的換屆選舉氛圍。
二要科學劃分選區,準確進行選民登記。劃分選區和選民登記是直接選舉的兩項基礎性工作,必須按照依法、科學、便民的原則進行。代表名額分配盡量合理、平衡,可將縣人大代表與黨代表、政協委員、鄉代表結合起來安排,盡量照顧各選區的.利益,確保選舉工作順利開展。選民登記要嚴格把好“法定年齡關”、“政策關”和“人員流動關”,努力做到不漏登、不錯登、不重登。
三要抓住重點環節,堅持嚴格依法辦事。一是要加強對選舉工作人員的培訓指導。通過層層培訓,讓選舉工作者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識,熟悉選舉有關工作程序,有利于依法指導換屆選舉工作,從而提升選舉工作水平。二是要嚴格執行“三個法定時間”。即在選舉20日前公布選民名單,15日前公布代表候選人名單,5日前公布正式候選人名單。三是要抓好投票的監督管理。堅持差額選舉,合理安排選舉時間等。四是要防止和依法處置賄選和其他破壞選舉的行為要依法嚴肅查處,確保選舉工作有序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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