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監理安全風險控制要點
隨著國家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不斷健全和完善,監理企業和監理工程師在建設工程實施過程中是否需要承擔安全生產管理責任已成為不爭的事實。下面由小編為大家分享建設工程監理安全風險控制要點,歡迎大家閱讀瀏覽。1建設工程監理安全職責的形成
建設工程的安全生產管理以往主要是由施工企業依據國家“安全第—,預防為主”的方針和“企業負責、行業管理、國家監察、勞動者遵章守紀”的安全生產管理體制,在充分體現企業負責的基礎上,遵循自我約束、自我完善的管理機制,自覺履行對政府、企業、員工三者之間的社會責任。這—模式在相當長的一段時期內,對建設工程的安全生產發揮了積極的穩定作用。但是,隨著時間的推移,特別是部分大中型國有施工企業在經歷了減人增效,做大做強等改革改制后,實施了所謂的管理層和作業層“兩層分離”。部分企業在利潤最大化的利益驅動下,超越國家建筑法律法規的約束,擅自將承攬的建設工程項目(含主體工程在內)幾乎全部采取了層層轉包,從中獲取差額利潤。同時,施工企業內部原有的安全管理模式經過變遷已基本不復存在,安全機構、安全人員嚴重缺失,安全生產自我約束機制層層弱化;地方政府及行業主管部門的監管不時缺位;另外,市場惡性競爭、業主作為建設工程投資方為盡快獲得投資回報和盲目削減項目投資,在工程招投標過程中往往違背客觀規律一味地追求不合理的工期和低價中標;施工隊伍在經歷了層層轉包后更是魚目混雜,施工現場各類安全防護設施遠遠不能滿足安全生產的基本要求,作業人員特別是民工得不到應有的安全技能培訓,以致參與各方在缺少以人為本和諧安全理念的前提下,各類建筑安全事故頻繁發生。為此,國家為切實加強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有效遏制各類建筑安全事故發生,2004年國務院出臺了《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把建設工程相關各方的安全生產責任從法律的高度重新加以認定,使建設工程從建設單位、勘察單位、設計單位、工程監理單位、施工單位、以及其它與建設工程相關單位全方位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較過去更加全面,并且第一次以法定義務形式將監理單位在建設工程實施過程中,應當履行哪些安全職責和未履行安全職責必須承但何種法律后果都作出了明確的界定。因此,在《條例》頒布后,社會上就監理企業要不要對安全生產承擔責任,在什么情況下承擔責任,—直存在著爭議。2006年建設部又出臺了《關于落實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理責任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若干意見”),更進一步細化了監理企業的各項安全職責。因此,在現階段國家宏觀政策未做出相應調整前,監理企業必須苦練內功,力求自保,才是最明智的選擇。為此,筆者憑著在建筑安全領域20多年的從業經歷和長期工作實踐所積累的豐富經驗,在全面分析了監理企業所面臨的各種安全風險后,在本文中大膽地提出通過采取如下對策措施,以期實現最大限度地為監理企業降低或抵御外來安全風險起到拋磚引玉的效果,供業內同行共同探討。
2監理企業所面臨的安全風險分析
隨著國家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不斷健全和完善,監理企業和監理工程師在建設工程實施過程中是否需要承擔安全生產管理責任已成為不爭的.事實。盡管業內人士、學者曾就監理安全責任的合理性和監理工程師享受的權力與承擔的義務不對等紛紛發表言論報以不平,但最終都無法憾動國家法律法規的權威性和強制性。因為這種法定義務是國家權力機關要求監理企業和監理工程師必須履行的社會責任。既然風險已客觀存在,作為監理企業唯—可選擇的只能是采取相應的策略積極加以應對。但是,現階段大多數監理企業由于對安全生產管理責任認識不足,因此在安全管理體系的建立、安全機構的設置、安全技術、安全管理人力資源的儲備、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特別是安全監理責任制度等諸方面均存在許多空白點和薄弱環節,導致內控防范機制缺失。同時,還受到建筑市場管理不規范,安全監管缺位等外部環境因素影響所形成的市場風險,具體表現在:(1)惡性競爭、低價中標;(2)偷工減料、以次充優;(3)以包代管、安全主體缺失(掛靠、賣“牌子”);(4)工期不合理、疲勞施工;(5)有章不循、冒險蠻干;(6)業主專橫、監理職責無限擴大。
由此可以說,當前監理企業所面臨的安全風險主要來自以上所陳述的宏觀政策風險、內控機制風險、外部市場風險三個方面。
3對策措施
所謂對策措施,就是監理企業在對來自上述潛在風險進行充分辨識和評估后,結合自身的具體情況,采取相應措施將損失降低到可接受的最小程度,從主觀上盡可能做到有備無患。因此,樹立依法、依規、依標進行安全監管的理念,有組織地對項目管理各個環節實施安全管理,切實履行《條例》規定的“審、查、停、報”四項基本職責,就是法律賦予監理企業和監理工程師進行安全生產管理的神圣使命。面對挑戰,監理企業和監理工程師應當承擔起維護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秩序的管理責任。但對監理企業而言,具體應該怎樣做?才能收到事半功倍的預期效果,下面介紹幾種行之有效的方法。
3.1創建適合于監理企業履行職責的項目安全監理責任制度
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是企業安全生產管理的核心制度,是各級領導、各個職能部門、直至每個員工履行安全生產職責的行為準則。因此,健全和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其它各項規章制度,是實現安全生產的前提和根本保證。對項目管理而言,最有效的方法就是以《條例》為依據,以《若干意見》為指南,將國家要求監理企業所承擔的各項監理安全職責通過責任制的建立層層分解落實到項目管理的各個環節,使項目總監、專業監理、專職安全員等人人清楚各自所承擔的安全生產管理責任。在熟悉掌握崗位監理安全職責后,才可能做到萬眾一心、同舟共濟、各盡所能、各施其責、風險共擔,切實履行“審、查、停、報”四項基本職責,以適應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的安全監理工作。
3.2編制科學合理的《安全監理作業指導書》
監理企業在建立了項目管理各類人員崗位安全生產監理職責后,還需要按照安全監理工作的工作流程從監理規劃和監理實施細則的編制入手,將施工準備階段五個方面的審查、審核工作,施工階段六個方面的檢查督促工作等工作內容具體化,擬訂出各個環節安全監理工作流程圖以及監理要點、方法、程序等。同時還要將國家有關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相關法律、法規,建設工程安全技術規范、標準強制條文以及地方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業主及監理企業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文件規定等一起編制成《安全監理作業指導書》,作為廣大監理人員在實施安全監理工作時的工作指引和監管指南,使監理人員在安全監理方面有章可循,為加強落實安全監理工作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
3.3制訂統一規范的《項目安全監理工作綜合記錄本》
為了認真履行《若干意見》規定的各項安全監理職責,督促項目監理部嚴格按照國家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對施工單位實施全方位審查、審核和督促檢查是否工作到位,監理企業要將履行安全監理職責所涉及到的全部工作內容:施工單位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審查備案記錄、項目安保體系人員上崗資格審查備案記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檢查記錄、特種作業人員上崗資格審查備案記錄、應急救援預案審核備案記錄、安全防護措施費用使用計劃及抽查審核記錄、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專項方案審查備案記錄、起重機械、特殊設施現場核驗記錄、較大危險源點監視測量記錄、危險性較大工程監理旁站記錄、特殊要害區域施工作業申請審查記錄等設計成標準表格以及支撐各種表格所需的備案資料歸檔指引,一起裝訂成冊,作為統一的《項目安全監理工作綜合記錄本》供專職安全監理人員記錄項目安全監理的有關工作情況,以規范安全監理行為。通過綜合記錄本全面、客觀、真實地反映項目監理部的日常安全監理活動的全貌,并連同監理通知單、工程暫停令、監理日志、監理月報一起作為原始工作憑證,以防止在發生安全事故時,便于分清責任,最大限度地起到自我保護和抵御外部安全風險的作用。
3.4建立安全生產激勵約束機制
為進一步激勵和約束監理人員認真履行安全生產職責,切實加強和改進安全生產監理工作,監理企業還應設立安全生產獎勵專項資金,定期對重視安全生產工作、認真履行安全監理職責的項目監理部和監理人員,以及對安全生產做出突出貢獻的員工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忽視安全生產職責,給監理企業的信譽和效益造成損失的行為,要給子通報批評和經濟責任制考核,情節嚴重的,還要給予行政處分,直至解除聘用合同;以達到鞭策廣大監理人員“銘記職責、勿忘管理、持續改進、抵御風險”的目的。
3.5較大危險源預控機制
為加強較大危險源預控,監理企業應要求項目監理部必須根據施工網絡計劃,提前一個月將施工過程中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如:深基坑支護、地下暗挖、高大模板支撐體系、拆除工程、高壓防護區域內機械作業等工作內容。在確定了工程名稱、較大危險源部位、對策措施、監控責任人后填寫預控表報公司備案,以便隨時掌握各個時期較大危險源的分布情況和對較大危險源實施跟蹤控制提供依據。
3.6重大危險源專家評審機制
監理企業在建立了較大危險源預控機制后,還需要從設計、施工、科研院校等單位聘請部分專業技術權威作為重大危險源專項施工方案評審專家庫資源儲備(兼職),以支撐監理企業隨時應對各類復雜的工程技術難題,確保重大技術方案的科學性、可靠性,為有效杜絕群死群傷以上惡性安全事故的發生,降低安全風險起到較好的保障作用。
3.7重大危險源現場督查制度
對已經審批的重大危險源專項施工方案,在實施前監理企業還應組織相關專業的專家對方案的實施落實情況進行現場督查,經檢查合格后才允許進入下道工序施工,為防范較大以上安全事故的發生也起到較好的促進作用。
3.8安全監理月報制度
項目監理部應將當月施工進度情況、施工單位責任主體安全行為、施工現場安全與文明施工狀況、隱患整改情況、現場安全管理機構人員變更情況、其它應說明的情況編制成安全監理月報報監理企業安全主管部門備案,以便公司層面隨時掌握各項目施工點安全生產管理動態。
3.9專職安全員履責情況信息反饋制度
項目監理部專職安全員應將當月履行安全監理職責的有關信息以及綜合考核評價表定期向監理企業主管部門反饋,并接受其監督考核。
3.10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為提高廣大監理人員安全生產管理的業務素質,監理企業除定期邀請有關方面專家進行業務培訓外,還經常結合現場的具體事例組織內部學習交流,同時還要求項目監理部每周至少組織一次監理人員安全法律法規業務學習,推動監理人員安全監理業務素質的提升。
3.11安全會議制度
監理企業每季度應召開一次安委會會議,定期研究各個時期安全監理工作的特點,協調指導項目監理部認真開展安全監理工作,并對項目監理部履行安全監理職責情況實施考核獎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