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消防安全責任書
北京龍建集團有限公司第十九分公司 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制
項目經理消防安全責任書
為了維護我單位正常工作,生產的生活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嚴防火災事發生,特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
一、項目經理 對項目工程生產經營過程中的消防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
二、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及實施細則和各項消防法規,把消防工作臺納入生產工作范圍,接受總公司和公安消防部門的監督檢查指導,貫徹落實上級主管部門布置的消防工作。
三、組織落實施工組織設計中消防措施,組織并監督項目施工中消防技術交底制度和設備、設施驗收制度的實施。
四、嚴格執行防火管理制度,落實各項防火措施,對用火、用電、易燃易爆物品的貯存使用有嚴格的控制制度,嚴格領退,手續明確自的防火職責。
五、根據工程特點確定消防工作的管理體制和人員,并明確各業務承包人的消防保衛責任和考核指標、支持、指導消防人員的工作。
六、對外包隊伍加強消防安全管理,并對其進行評定。
七、嚴格明火管理,執行用火證制度,一切用火有審批手續,有用火證,嚴格把關,確保用火安全。
八、領導、組織施工現場定期的防火消防檢查,及時發現消防工作中的問題,制定措施,及時解決。對上級提出的消防與管理方面的問題,要定時、定人、定措施予以整改。
九、加強夜間值班護場人員的管理,認真進行防火檢查,及時發現和處理各種隱患和險情。
十、施工現場、生活區配備的消防器材要經常檢查,確保靈敏有效,要經常檢查和維修檢測。 十一、對違章、違制或造成火災隱患及火災的責任人要給予處罰,造成嚴重后果的追究刑事責任。
十二、參加消防檢查,對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從技術方面提出整改意見和方法予以消除。
項目經理簽字:
北京龍建集團有限公司第十九分公司
年 月 日
項目消防安全責任書 [篇2]
為保障施工過程中的消防安全,防止火災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公安部《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特制定本責任書,并確定 (施工單位及具體責任人) 為該施工區域的防火責任人。其責任如下:
一、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由施工部門(或單位)負責。施工中必須嚴格遵守消防法規、行業行規,嚴禁違章指揮、違章操作,杜絕違反勞動紀律現象發生。建設單位保衛部門負責督促檢查施工方防火負責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施工方必須認真配合。
二、施工使用的設備必須符合消防安全規定,嚴格防火措施,禁止違章作業。電源部分必須在建設單位電工的協助下開通。
三、施工現場使用明火時,必須事先辦理審批手續,經批準后方可作業。電、氣焊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動火現場必須配備必要的滅火器材,明確專人監護,清除周圍可燃物;動火結束,必須認真檢查,徹底熄滅遺留火種。
四、施工中需使用汽油、脫漆劑等易燃物品時,必須符合安全規定。易燃品要存入專用庫房,由專人保管,不可將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在施工現場。
五、施工中不準大面積使用脫漆劑等易燃液體,盡可能不在現場進行噴漆作業。如必須在現場噴漆時,要有良好的通風和防止明火的措施。
六、施工中使用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限額領料,隨用隨領;禁止在作業場所分裝、調料;禁止在施工現場使用液化石油氣鋼瓶、乙炔發生器等。
七、工程施工如果影響原有消防設施、消防設備的使用功能時,須事先報消防監督機構同意,并采取有效措施。
八、施工的堆料和垃圾不得圈占消防設施、占用消防通道,不得堵塞走廊、樓梯等疏散通道。
九、對本單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和逃生、自救技能培訓,使其都能掌握和使用所配備的消防設施器材。對內
十、對施工過程中的消防工作要經常檢查、定期總結,同時接受消防監督機構的檢查監督。
十一、發生火災要積極組織撲救,組織引導在場人員疏散,并服從現場指揮人員的統一指揮。
十二、火災撲滅后,要保護火災現場,協助有關部門調查火災原因。
十四、本責任書自簽字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施工單位離開現場為止。 十五、本責任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建設單位: 施工單位:
負責人: 負責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項目消防安全責任書 [篇3]
消防安全責任書
為了加強消防安全工作,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護人身、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北京市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各項目積極支持,互相配合,共同遵守。
一、公司消防安全由XXX公司安全質量監察部負責協調,分公司所屬各項目都設有義務消防隊,并設專人負責本項目的消防工作。
二、各項目的主要負責人是各自所屬范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消防安全工作要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
三、各項目的主要負責人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義務:
3.1制定并落實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3.2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消防知識培訓,定期組織消防演練。
3.3進行經常性的消防安全檢查,及時制止、糾正違法、違章行為,發現并消除火災隱患。發現火災隱患,按三定(定負責人,定措施,定整改時間)的原則進行整改。發生火災及時組織撲救,并配合保衛部門按“三不放
過”(未查清原因不放過,責任人未接受教育不放過,發現隱患未整改不放過)的原則,追查并嚴肅依法處理肇事者和責任人,觸犯刑律者要追究法律責任
3.4按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器材并指定專人維護管理,保證消防設施、器材的正常、有效使用。
3.5按規定設置安全通道,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保證安全通道,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處于良好狀態。
3.6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暢通。不得占有疏散通道或者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上設置影響疏散的障礙物,不得封閉安全出口,不得遮擋安全疏散指示標志。
3.7火災發生后,及時報警、迅速組織撲救和人員疏散。不得不報、遲報、謊報火警,或者隱瞞火災情況。
3.8火災撲滅后,及時保護現場,接受事故調查并如實提供火災事故情況。未經公安消防機構許可,不得進入、撤除、清理火災現場。
3.9依照國家有關規定投保火災險和公眾責任險。
3.10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消防安全義務。
四、各項目部按照規定現場設置消防栓,定期檢查,保持良好狀態。
五、公司安全質量監察部負責監察各項目的消防安全
管理工作。
六、各項目的主要負責人要定人、定時、定措施,組織制訂緊急狀態下的疏散方案。接到火災報警后,在向公安消防機構準確報警的同時,迅速啟用消防設施進行撲救,并協助公安消防機構查清火災原因。
七、項目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單獨存放,并設有安全防護措施。項目上不得燃放煙花、爆竹。
八、遵守安全用電管理規定,嚴禁超負荷使用電器,以免發生事故。
九、各項目使用安裝電氣設備和線路時,必須向項目部安質部提出申請,經批準后,嚴格執行有關電氣安裝標準,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施工。嚴禁亂接臨時用電線路。
十、需要進行燒焊等動火作業的,應向項目安質部門提出申請,并提交動火證。經批準后,在安全員的監護下,持有明火操作證的人員方可作業。動火過程中嚴格按照1211制度進行作業。
十一、新開工的項目,應當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
案,落實消防安全措施,并向公司安全質量監察部申報。 十二、發現火警,應立即告知公司安全質量監察部或撥打火警電話119。如火情較大,迅速組織逃離現場;如火情較小,立即用手提滅火器滅火。
十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責令停工,并視情況處以
懲罰:
13.1未辦理申報審批手續即進行動火作業。
13.2燒焊、用火、用電作業時,消防安全措施不落實。
十四、擅自改變消防安全措施用途的,或者不按照《火災隱患整改通知書》內容要求進行整改的,責令停工整改,處消防安全責任人罰款。
十五、各項目對公司消防安全管理有意見、建議等,可到公司的安全質量監察部投訴和建議。
十六、本責任書自簽署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之日自動失效。
十七、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公司安質部及各項目責任人各自保存一份。安全責任人因工作變動,由繼任人繼續履行責任書的職責并承擔責任。
公司安質部(簽章): 項目部(簽章):
安質部長: 項目經理: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項目消防安全責任書 [篇4]
為了加強施工現場安全消防管理,保障城市建設順利進行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對各施工隊人員加強安全消防教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西安市消防條例》制訂本消防安全責任書。
一、甲、乙雙方認真學習落實國家和北京市頒發的有關消防安全法令、法規、規范、安全標準、規章制度等。
二、乙方應按北京市有關規定、辦理好證件手續,特殊工種要持證上崗。
三、進入施工現場,在甲方項目經理主持下,召開全體乙方施工人員安全生產教育會議,進行全員教育,并做好記錄。
四、甲方為陜西敬瑁建設第八項目部。乙方應接受甲方的統一安全生產管理,執行甲方各項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并指定一名長期在工地代班人兼職消防人員。
五、施工現場的各種消防器材由乙方自備,報甲方審批備案,存放在
指定地點,未經批準擅自動用者罰款200~500元,由此造成火災事故的追究其經濟和刑事責任。乙方負責本生活區域及施工作業面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并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乙方要逐級落實防火責任制,明確防火責任人并負責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工作。組織宣傳執行消防法規、規章和消防技術規范,并制訂現場防火安全方案和措施。定期組織消防安全檢查,糾正違章,消除
火險隱患。
六、乙方施工現場電、氣焊作業及其它施工用火,每天必須到甲方安全消防部門開動火證,配備好消防器材及看火人員后,方可動火作業。
七、施工現場禁止吸煙,重點防火部位嚴禁明火作業。嚴禁私自使用電爐、大燈泡以及電熱器具等,違者甲方有權對其進行經濟處罰。
八、乙方現場易燃易爆等物品,設專庫專管。(油漆、稀料等)
九、未經批準,任何人不得私自對外來人員留宿,外來施工人員必須進行認真審查登記,辦理人口暫住手續。
十、由于乙方屬于管理而引發的火災事故和其他刑事案件等均由乙方負責。
十一、甲方有關管理人員有權就以上條款進行監督檢查,并遵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十二、責任書一式二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竣工驗收后自行終止。
甲方負責人(簽字蓋章): 乙方負責人(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項目消防安全責任書 [篇5]
項目消防安全責任書
甲方:杭州蕭山廣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徐州開元四季三期四標段
為了加強項目施工場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工程建設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杭州市建筑工地防火管理暫行條例》、《杭州市防火安全責任制》以及分包和同公司消防安全制度,結合項目實際情況 ,特簽訂本責任書。
一、分包項目經理目標于責任書:
1、杜絕大小火災事故的發生。
2、宣傳、貫徹執行現場消防法規、規章和技術規范,認真落實消防管理工作和任務。
3、分包項目經理是本工程分包項目施工期間現場消防安全的責任人,對項目分包工程的防火安全工作承擔直接責任。
4、參加項目部義務消防隊組織,制定消防措施,設置消防設施,建立防火安全值班,巡邏制度。
5、對新工人進行上崗前防火安全培訓。
6、施工現場使用明火前應辦理動火證設監護人,并采取相應的隔離措施。
7、易燃易爆及化學品要單獨存放,并掛禁示標志。
8、嚴禁在宿舍內使用大功率燈泡100W、200V以上及電器炊具,嚴禁使用煤氣灶、煤爐及熱得快。
二、獎罰
在分包施工期間,如遇下情況,則將罰款均轉與分包方。
1、 施工現場消防措施較好,成績顯著,在各類檢查中受獎的款項。
2、 不按規定配置消防器材、動用明火無動火證,整改不力的,及遇政府、公司檢查受罰的款項。
3、 被報社、電臺、電視臺等新聞機構曝光的,受政府、上級單位通報批評的,總包公司對項目部的處罰款項。
三、本責任履行期限:自分包單位進場至分包結束至。
四、本責任書經責任人簽字生效。
五、本責任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杭州蕭山廣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質安科
徐州開元四季三期四標段項目部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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