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2017年保送生招生簡章
根據教育部相關文件要求,河海大學(分數線,專業設置)2017年繼續面向全國招收保送生。為嚴格保送生招生管理,保證保送生招生質量,充分體現“公平、公正、公開、擇優錄取”的原則,特制定本簡章。
一、招生對象
凡符合教育部規定的2017年具有保送資格的優秀高中畢業生,經所在學校推薦,均可向我校報名。
二、報名辦法
1、提交材料
外語類保送生由外國語中學統一組織推薦。其他類保送生可登錄“河海大學招生信息網”,下載打印《河海大學2017年招收保送生情況登記表》,交由所在中學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并與身份證復印件、高中階段主要獲獎證書復印件、相關證明材料等于2017年1月10日前(以當地郵戳日期為準)用EMS郵政特快專遞郵寄至河海大學學生工作處招生辦公室。
信封正面請注明“保送生報名材料”。紙質報名材料均使用A4紙,報名材料恕不退還。
2、資格審核
我校將組織專家對考生報名材料進行初審,審核通過的考生名單將于2017年1月初在河海大學招生信息網公布,請考生及時查詢。
三、選拔辦法
1、測試形式及內容
我校成立保送生測試專家組,負責保送生的測試工作,并對考生做出綜合評價。
保送生測試以面試為主,主要考查考生的學科特長和綜合能力。
2、測試時間及地點
報到地點:南京市鼓樓區西康路1號 河海大學西康路校區
具體報到及測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請考生及時關注河海大學招生信息網發布的測試須知。
四、認定與公示
我校本科招生委員會根據專家組考核意見,本著擇優錄取的'原則確定擬錄取名單并進行公示。同時,我校在規定時間將保送生擬錄取名單上傳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并按規定到有關省級招生辦辦理保送生錄取審批手續。未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名單內的考生,我校不予錄取。
五、錄取政策
1、獲得我校保送資格的外國語中學推薦的考生,其錄取專業均為外語類專業。根據教育部要求,我校外語類保送生不能錄取或調整到非外語類專業。
2、獲得我校保送資格的其他類考生,學校將滿足其填報的第一個專業志愿。
六、若國家或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政策有所變動,我校將做相應調整。
七、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XXX-XXXXXXXX,XXX-XXXXXXXX(傳真)
監督電話:XXX-XXXXXXXX
招生主頁:
通地址:江蘇省南京市江寧區佛城西路8號 河海大學學生工作處招生辦公室(郵編:XXXXXX)
八、本簡章由XX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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