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工作處的工作職責
一、根據學院中心工作,制定學期學生工作計劃,制訂或修訂學生管理方面有關規定,并負責組織實施、督促和檢查。
二、協同相關部門及系(部)開展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及時掌握學生思想動態,有針對性地提出解決學生中存在問題的辦法。
三、協同各系(部)做好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做好相關心理學選修課的講授工作。
四、配合系(部)做好政治輔導員、班主任的選聘工作,開展業務培訓,負責組織評優、表彰工作。
五、協同相關部門及系(部)抓好學生骨干隊伍的'建設工作。
六、協同相關部門及系(部)做好招生宣傳及錄取等相關工作。
七、協同相關部門及系(部)做好新生報到接待、入學教育工作。
八、協同相關部門及系(部)做好學生軍事訓練的組織實施及軍事理論課的開設、講授工作。
九、指導系(部)開展學生素質綜合測評,負責院級“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及各類獎學金的評癬表彰和發放工作。
十、負責學生的國家助學貸款、困難補助的審批、發放和管理,做好經濟困難學生的幫扶工作。
十一、做好學生宿舍日常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學生重大違紀事件的處理,對嚴重違反校規校紀的學生進行教育和處理。
十三、協同各系(部)開展學生的畢業、就業教育,加強指導,搞好“雙選”服務,做好畢業生文明離校工作。
十四、完成學院交給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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