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研室的工作職責
教研室是學校教學工作的組織者和基層管理部門,是學校教育思想的具體貫徹和執行單位。其主要工作職責是:
1.組織制訂本室教學工作學期、學年計劃,設計教學實踐活動,并負責具體實施落實,做好各項工作及實踐活動的報告、總結。
2.編寫本專業及所承擔專業外的教學科目的教學大綱及學期授課計劃(教學進度表)。
3.根據學校實施性教學計劃的要求及專業情況,向教務處及校長提出任課教師安排計劃,組織好各環節的教學和總結。(備課、授課、輔導、實踐、演出、考試、作業、畢業設計、論文、編寫教材、論文等。)
4.負責檢查教師的`工作情況和教學質量,組織聽課、評課,交流教學經驗,培養青年教師。
5.組織專業組各課程的學生成績考核工作(包括期中期末考試、畢業考試的命題、評分、監考、質量分析等)。提交學期學年成績單。
6.組織專業組的教學、教研活動。研究教學內容、探討教學方法,設計教研課題,組織實驗,執行聽、看、査、評課制度。
7.落實教學工作必需的教材、講義、參考資料(含音像資料)的組內教學設備的建設工作和管理工作。
8.對本室教師實行考核,向學校提出教師的晉升、評獎、評聘意見。
9.配合學校做好招生、培訓及宣傳工作。
10.認真完成學校交辦的臨時性工作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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