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門衛工作職責規章制度(精選20篇)

學校門衛工作職責規章制度(精選20篇)

日期:2023-02-13 16:51:11    编辑:网络投稿    来源:网络资源

學校門衛工作職責規章制度(精選20篇)  為了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使學校師生財產免受破壞和損失,切實保障師生員工人身安全。需要制定一定的門衛保安制度,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學校門

學校門衛工作職責規章制度(精選20篇)

  為了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使學校師生財產免受破壞和損失,切實保障師生員工人身安全。需要制定一定的門衛保安制度,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學校門衛工作職責規章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

學校門衛工作職責規章制度(精選20篇)

  學校門衛工作職責規章制度 篇1

  1、學校大門小門要二十四小時處于關閉落鎖狀態,當有人因工作需要進出學校時,門衛要及時開啟和關閉。

  2、當值門衛因小事離開值班室(半小時)可以私自協調請人代班,代辦者不給與報酬,代辦者必須履行相關職責,否則計曠工(曠工2小時按曠課一節計,曠課一節扣績效工資=月工資÷21×3÷4)。

  3、門衛在工作期間不得擅離崗位,不得在校門內外打牌、聊天,不得關上門衛室門在內值班。在無車輛和人員進出校門期間,門衛要保持大門上鎖,掩上小門,在門衛室外活動。

  4、當值門衛有事有病請假要自行找好頂班人員,頂班人員的報酬為每天60元,半天30元,這部分報酬由請假人交學校財會處再由財會處轉發頂班人員。

  5、其它考勤按《團結中學關于教職工考勤管理的暫行規定》執行。

  6、負責保持校門周圍環境衛生整潔,墻面干凈無亂張貼,無車輛亂停亂放。

  7、要保證上班時間。(學生在校期間,24小時有人值班)

  學校門衛工作職責規章制度 篇2

  學校門衛是保衛學校財產和師生安全的第一道防線,為了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使學校師生財產免遭破壞,保障師生員工人身安全。特制定加強門衛工作人員的管理制度:

  1、門衛工作人員按學校的管理要求盡心盡責做好門衛工作,按時上下班,上班時間不能擅離職守,或做與門衛無關的事。

  2、門衛負責校門外學校區域環境衛生的打掃,管理好門前樹木、校牌和校門。

  3、學校實行封閉管理。學生入校后一律不得隨意外出校門,如有特殊原因必須出校者,應持有關證明由生活老師陪護外出。

  4、堅持來客出入登記制度。非校內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入內,對于來訪者門衛必須問清事由,經許可登記后方可入校,對那些不聽勸阻,尋釁滋事,強行進入校園的不法分子,應挺身而出拒之門外,及時報告學校有關領導。

  5、嚴禁各種商販進入學校或在校門口擺攤叫賣。

  6、出入校門要自動下車。外來機動車輛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學校,凡經同意入校的車輛,門衛要負責指定車輛停放位置,待車輛停放好方可離開。

  7、門衛保證門口暢通無阻,關鍵時刻能靈活處理各類情況。保證校門前師生的安全。

  8、負責校內及周邊安全防范工作,發現各種安全隱患,采取措施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及時上報學校安全領導小組并向有關部門報告。

  9、學生及教職工攜帶物品出校,必須出示有關負責人的批條;外單位物品入校,嚴格履行驗看手續,發現疑情要及時通知有關人員。

  10、因私自擅離職守者,或瀆職造成學校或師生財產損失,應當照價賠償,因瀆職造成安全事故責任自負,后果嚴重送交司法機關處理。

  11、負責學校報刊的收發工作。

  12、樂于接受學校領導安排的臨時性工作。

  學校門衛工作職責規章制度 篇3

  校園是學校師生活動的場所,校園的安全問題也是學校一定要注意的地方,保障師生的安全學習教育環境。

  1、嚴格執行校園安全管理規定,做到人不離崗,崗不離人,準時上班,做好交接班手續。

  2、要保管好長短棍、強光手電等防御設備,并定期檢查,確保有效。

  3、身穿制服,儀表端莊,禮貌待人,禁止穿拖鞋。嚴禁酒后上班、疲勞上班或上班時打瞌睡。

  4、學生上、下學期間,維持好校門口交通秩序,做好學生疏導工作。

  5、濟南保安招聘提到保安人員應該明確校園突發事件處理程序,沉著應對、果敢處置突發事件,靈活處理應急情況。

  6、嚴格履行來訪人員準入、登記手續,認真盤查校門口閑雜人員,了解來校意圖,細心觀察其行為去向。

  7、每天上下學,要開好、關好防盜門、各館室門鎖,并檢查門窗防盜設施是否牢靠。

  8、嚴格執行校園24小時執勤巡查制度,嚴密監視報警系統及其他監控設備。

  9、定期組織對校舍進行安全檢查,上報安全隱患,建議整改措施,在雷電、臺風暴雨等自然災害來臨之前做好各項防范工作。

  10、對進出校園的車輛和物品要核對檢查,憑證放行,嚴禁將非教學用或生活用的危險物品和管制刀具帶進校園。

  11、要了解校園周邊治安情況,做好各種安全隱患的排查,維持好學校良好的教學秩序和生活秩序,保護好學校財產安全。

  作為一名校園保安,必須要嚴守管理制度,做事認真負責,保護校園內的安全工作。同時,有了保安人員的存在,也保障了學校一定程度上的穩定。

  學校門衛工作職責規章制度 篇4

  1、遵守各項安全制度,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把好進出校門的第一關。

  2、學校門衛人員要堅持24小時在崗,電話通訊暢通。遇特殊情況及時向帶班領導反映,并及時處理。

  3、按規定開、鎖大門,嚴禁外單位車輛和社會閑雜人員隨意進入校內,嚴格控制學生在上課期間進、出校門,確需出校的,要有班主任或有關處室開具的準假條。

  4、對外來辦事人員要認真查問,并如實填寫《外來人員登記表》,方可進入學校。防止社會不法分子和可能影響教學秩序的人員進入校園。

  5、保管好學校門衛室安保器材,嚴格執行學校安保器材的保管、使用制度,明確安保責任人。上班時間不得在室內休息、會客或進行各種娛樂活動。

  6、搞好門崗衛生,不準任何人在門口堆放影響交通和有礙觀瞻的物品,一旦發現應當立即進行處理,不得讓來客把任何車輛停放在門口附近,保持門口良好秩序。

  7、因公因私有事要及時向校領導請假,不得擅自脫崗。

  8、杜絕校外商販入內出售物品或在校門口擺攤設點出售物品。

  9、必須盡職盡責,嚴格外來人員進校手續,文明執勤,熱情服務。

  10、未按學校要求制度值班或因個人原因脫崗、值班不力、未履行職責所造成的一切后果,依法依規責任到人。

  學校門衛工作職責規章制度 篇5

  1、學校門衛值班人員負有確保全校師生的人生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的重要職責,應始終提高警惕,增強安全意識,認真做好本職工作。

  2、學校門衛值班人員應參加上級相應機構和學校組織的崗位培訓,應盡量做到持證上崗;接受學校組織的安全教育,明確安全職責。

  3、學校門衛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不擅自離崗,上下崗之間要做好交接班手續,不準留空崗。

  4、學校門衛值班人員對來訪人員應做好登記,對外來人員或身份不明之人員,要求對方出示有效證件,并安要求經過相應登記后方準許進校,為將工作做的更加細致,離校時務必核對登記單,以確定來訪人員已經離校。對各招生單位和各招生學校前來招生宣傳,事先需經校長室同意,征得校長室許可方可進校。凡推銷人員、閑雜人員一律不準進校,對形跡可疑之人應將其拒之門外。對未經同意強行闖入校園之人員,應及時報告學校領導(緊急情況下可撥打派出所電話或110報警),并及時跟隨該人員,阻止事態的擴大。

  4、每天放學后、夜間、節假日應加強巡視,發現問題立即報告有關人員,事態嚴重的直至撥打110、119等緊急電話。門衛值班人員應在夜間、節假日期間開通紅外報警設施,并經常檢查設施的運轉情況,發現情況立即報告。

  5、維護好上、放學期間校門口秩序,制止學生、家長在校內騎自行車,督促師生自行車、電瓶車有序、規范擺放。保持門衛室及周圍的清潔衛生。

  6、做好報刊、信件及相關物件的收發工作。

  7、對違反學校紀律的學生有權進行批評教育,必要時對事件進行記錄,或直接向班主任直至政教處反映。

  學校門衛工作職責規章制度 篇6

  1、每天早6:30分上班,下午5點鐘下班。

  2、嚴把學校大門。嚴控外來人員入內,外來辦事人員經學校相關領導同意接待或在校內,按要求登記后可放入校園內。

  3、學前家長可進入校園送接孩子。學生家長送孩子到校門口為止,(特殊情況,如學校收費日,學生有病探視、送藥、接走看病除外)。送衣服、食物的放在門衛室,通知教師或學生前取。

  4、教師工作時間內持請假條可放人出校門。沒有請假條的不開門放人,如有教師沒有請假條非要出大門或自開南中門外出的要記錄在案視為工作時間內離崗曠職,嚴肅查處。

  5、學生在校時間內沒有教師寫的請假條或教師親自送的不準放走一個學生。請假要保存好,教師送走的學生要讓教師簽字記錄。否則出現問題要門衛負責。

  6、除給學校送純凈水、送教材、給食堂和小賣部送食物、抽化糞池子的車和上級主管部門來校開會辦事的車以外,任何車輛禁止入內。上述車輛在周一升旗、間操、課間、上學放學學生進出校門高峰期間也不能入校園。

  7、醉酒者、精神不正常者、手中有兇器棍棒者都堅決拒之門外。非要闖入者要立即通知學校帶班領導或撥打110或撥打轄區派出所電話:。

  8、負責清理大門口、門洞、門口內的衛生,保持全天干凈。

  學校門衛工作職責規章制度 篇7

  為切實保障學校教學工作健康有序地開展,切實保護廣大師生的人身財產安全不受侵害,創造安全穩定的校園環境,從源頭上杜絕學校安全責任事故的發生,制定門衛人員安全管理崗位細則如下:

  一、學校在正常教育教學工作期間,應關閉校門,嚴禁非教學人員,機動車輛隨意進入學校。

  二、學校門衛人員應認真查驗進入學校的外來人員的相關證件(工作證、身份證、介紹信等),門衛必須與學校教師聯系確認后,方可允許來訪人員進入學校。

  三、外來人員進入學校必須進行登記,對拒不出示證件或不能證明其身份的,拒不登記的人員,門衛有權拒絕其進入學校,并做好解釋工作。

  四、在上課期間,學生確因特殊情況需出校門時,必須經班主任同意(班主任和教導處簽署學生出門證),門衛查驗出門證后方可放行且將出門證備檔。

  五、門衛人員要加強對帶入或帶出學校的物品的盤查,確保學校和師生的人身財產安全,對帶出的物品必須請示學校領導同意并查驗后方可放行。

  六、門衛人員必須按學校的要求做好節假日、雙休日、防汛、上課期間的值班以及其它重大活動時的值班。發現問題及時向學校領導或110、120、119等部門。

  七、門衛人員非經校長(或主管領導)同意,嚴禁外來車輛、人員進入學校或占用教室。

  九、門衛人員要做好校門口環境衛生整治,做好校門口學生家長及車輛疏散工作,確保師生出入校門通道的安全、暢通,做好校門通道及校園的治安工作。

  十、門衛安全管理責任區域,堅持有崗就有職,有職就有責的原則,如因門衛人員不認真履行職責,玩忽職守,發生的傷亡事故、財產損失,必須承擔相應的法律和經濟賠償責任。

  學校門衛工作職責規章制度 篇8

  1.制定學校治安保衛小組工作制度、職責。

  2.每月至少召開一次治保會議,檢查安全情況,發現問題主動向領導匯報,及時整改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杜絕隱患。

  3.加強重點部位管理,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做好臨時工管理工作。

  4.積極貫徹上級有關指示,配合公安部門查處案件。對內部單位發生的刑事案件、治安事件和災害事故要注意保護現場,進行調查分析和處理。

  5.加強寄宿生管理,檢查各項制度的執行情況,發現問題會同有關部門商定解決辦法,確保寄宿生的人身和財產安全。

  6.負責學校重大活動的安全保衛工作。負責排除校外的干擾,確保學校教育教學秩序的穩定。

  7.負責放學路隊護送的協調工作。

  8.定期向學校領導小組和所在地派出所報告保衛工作情況。

  9.配合其他工作小組開展好各項綜合治理工作。

  學校門衛工作職責規章制度 篇9

  1、好門衛工作,嚴格控制大門人員出入,按要求關大門。對來訪辦事人員,要問清事由、訪問部門、確認身份后方可進校,嚴格控制閑雜人員及推銷人員進入校園;

  2、管理好機動車出入,在保證學生安全的情況下,本校機動車放行,外單位機動車未經批準不得進入校園。嚴禁大門口停放車輛;嚴禁自行車進入校園。保證進出學校校門的'秩序,保證學生出入安全;

  3、做好學校財產的保衛工作,對出入學校的人員要注意觀察,攜物出門要有有關部門領導的出門條,方可放行,并存檔。發現可疑情況及時上報;

  4、做好大門外信息的反饋工作,要經常觀察大門口外的動態,主動了解情況,對滋事人員要及時制止,對學生進行保護,并及時向領導反映情況,緊急情況立刻向“110”報警;

  5、搞好門前綜合治理工作,做到門前無小商小販,無車輛堵塞,無閑雜人員聚集,保證秩序良好。做好門前保潔工作;

  6、非放學時間,堅持學生出門必須持有老師寫出的出門條,方可放行;

  7、收發報紙、雜志、信件、來函,做到收驗、發送準確及時。校內的報刊、信函須送到年級、處室,有關校領導的報刊、信函等要直送領導辦公室;

  8、匯款、郵包、重要信函要登記備案、保存好,只準本人登記領取。保管好師生員工及家長委托的臨時存放的物品;

  9、負責接聽電傳、傳達電傳,做到及時無誤;

  10、保證上下課電鈴準確,注意無電情況及時打手鈴,并及時通知有關部門和年級;高考、中考、期中期末練習等重要的鈴要保證準確無誤;

  11、堅守崗位,搞好室內衛生,不準在工作崗位吸煙;

  12、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學校門衛工作職責規章制度 篇10

  一、門衛保安人員肩負學校安全保衛重任,要有高度的責任感,準時值崗,不得擅自離崗。

  二、按時做好校門的開關工作,做到門開人在,人離門鎖。

  三、對來訪人員(包括車輛)、學生家長,須問清情況填好來訪登記單,征得學校同意后,方可放行。對拒不進行登記的來訪人員或登記內容不全,有權拒絕其進入學校。

  四、嚴禁外來人員攜帶易燃易爆、劇毒、管制刀具等危險物品進入校園。

  五、上課期間不準讓學生隨意外出,如有外出學生須有由相關班主任簽字的請假條或有老師陪同方可離校。

  六、晚上值班期間要提高警惕,發現問題要及時匯報值班領導。

  七、負責定期清理校園垃圾,定期沖洗廁所。

  八、門衛保安人員如違反以上條例之一,學校有權單方中止合同。

  學校門衛工作職責規章制度 篇11

  為了加強學校安全工作,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責任意識,保證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保護學生健康成長,防患于末然,確保師生健康生命安全及學校財產安全,制定本辦法。

  1、建立學校安全工作責任追究制。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全校的安全工作負總責;各科室負責人是所分管工作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對所分管工作的安全負直接負責;班主任是班級學生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對班級學生和班級財產安全負直接責任;任課教師是上課期間學生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對上課期間學生安全負直接責任。

  2、建立安全教育工作制度。每年3月最后一周的星期一為安全教育日,本周為安全教育周,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每學期開學第一節課有安全教育的內容;校長每周利用周前會議布置安全教育內容;班主任每周對學生至少進行一次安全教育,每天利用放學前幾分鐘時間對學生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每學期至少舉行一次安全應急演練;每學期開學、期末放假和作息時間變更都要發放告家長書,告知學生及家長上放學時間及相關安全要求;每學年通過多種形式,根據學生實際和季節變化有針對性的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

  3、建立安全工作監督、檢查、巡視制度。學校對校園周邊環境和校舍、設施、器材,班級路隊和班級安全工作每周進行一次監督檢查;校長每天對校園安全進行一次巡視;校巡邏隊在下課期間和放學期間對校園安全不定期進行巡視,并在上課期間不定時進行巡視。

  4、建立安全工作應急預案制度。各校應建立防火、防震、預防傳染病、防觸電、防惡劣天氣、防故意傷害、防食物中毒等應急預案制度,舉行安全應急演練,做到處置得法、方法得當,責任到人,演練到位。

  5、建立安全工作信息報告制度。發生學生傷害事故(重傷或死死亡一人以上)或一個班內有3例以上(含3例)疑似傳染病例的及時學校,由學校在1小時內電話報告縣教育局,同時上報相關職能部門,并在24小時內以書面材料上報縣教育局和相關職能部門。

  6、建立安全工作獎罰制度。不履行安全工作職責或發生安全責任事故的,直接責任人和相關責任人除賠償必要的損失外,按情節分別給予通報批評、作出局面檢查、扣罰獎勵性績效工資、取消評優評先資格、不予晉職晉級、年度考核直接定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等處罰。

  學校門衛工作職責規章制度 篇12

  一、學校門衛是學校安保工作的重中之重,必須高度重視,嚴格管理,完備制度,責任到人。學校門衛管理制度和學校安保人員崗位職責互相聯系,各有側重,要規范操作,有利于學校監督,使學校門衛管理逐步實現系統化、制度化、規范化、標準化。

  二、學校門崗實行24小時有人值班制度由專職安保人員負責管理其它時間段及固定假日由學校派員職守。

  三、學校門衛肩負維護校園秩序,保障師生安全的重任,在崗人員要遵紀守法,堅守崗位,嚴格把關,文明值勤,努力將學校門崗建成展示學校良好形象的窗口。

  四、學校門衛必須嚴格執行學校會客制度,來訪者應該進行登記,填寫相應會客單,寫明進出校的時間與事由,由門衛電話聯系,經確認可以接待后方可入校。來訪者出校時,應憑被訪者簽字后憑會客單予認確認。如被訪者遇上課或開會,門衛應安排來訪者在門衛室等候。

  五、學校門衛應嚴控學生課間擅自離校,因特殊情況需出校門的學生應持有離校證明方可放行。上課期間禁止家長和社會閑雜人員,精神病患者,來歷不明人員隨意進校,發現異常情況要迅速采取措施予以處置。

  六、學校門口要嚴把貨物、車輛進出關。貨物出校門,需憑相關部門證明(出門單)經確認后予以放行。本校及上級部門機動車輛進校,應指引其到指定停車區停放,不隨意進入學生生活區、教學區。校外機動車輛一律不準入內(特殊情況除外)。自行車進出校門時,必須下車推行,并在指定地方停放。

  七、學校門衛要做好安保巡視工作,特別要加強夜間巡邏。要正確開啟警報裝置,一旦發生情況迅速查明原因,積極保護現場,協助警方處理。

  八、學校門衛要有完整交接班制度,門衛接班時,必須互相詢問情況,移交值班記錄,巡視相關場所。門衛人員請假需事先辦理手續;經有關人員批準并安排好替代人員方可離崗。學校門崗嚴禁串崗,脫崗現象發生。

  學校門衛工作職責規章制度 篇13

  一、學校門衛是學校安保工作的重中之重,必須高度重視,嚴格管理,完備制度,責任到人。學校門衛管理制度和學校安保人員崗位職責互相聯系,各有側重,要規范操作,有利于學校監督,使學校門衛管理逐步實現制度化、規范化、標準化。

  二、學校門崗實行24小時有人值班制度,由專職安保人員負責管理所有時間段安保工作。

  三、學校保安員肩負維護校園秩序,保障師生安全和校產安全的重任,在崗人員要遵紀守法,堅守崗位,嚴格把關,文明值勤,努力將學校門崗建成展示學校良好形象的窗口。

  四、學校保安員必須嚴格執行學校會客制度,來訪者應該詳細填寫來客登記,寫明進出校的時間與事由,由保安員電話聯系,經確認可以接待后方可入校。

  五、學校門衛應嚴控學生課間擅自離校,因特殊情況需出校門的學生應持有離校證明方可放行。上課期間禁止家長和社會閑雜人員隨意進校。

  六、學校門口要嚴把車輛進出關。校外機動車輛一律不準入校(特殊情況除外)。自行車進出校門時,必須下車推行,并在指定地方停放。

  七、學校保安員要確保到校的報刊、書信、資料及時準確發送,對老師、學生的掛號信、匯款單、包裹單等要盡快通知本人簽收。

  八、學校保安員要做好安保巡視工作,特別要加強夜間巡邏。要正確開啟警報裝置,一旦發生情況迅速查明原因,積極保護現場,協助警方處理。

  九、學校保安員要有完整交接班制度,接班時,必須互相詢問情況,移交值班記錄,巡視相關場所。門衛人員請假需事先辦理手續;經縣保安公司批準并安排好替代人員方可離崗。學校門崗嚴禁脫崗現象發生。

  十、學校保安員要確保校門左右30米內無設攤,校門口內外通道暢通無障礙;周邊綠化景觀無破壞;值班室內外環境整潔無雜物。在學校安保人員認真努力工作下,力爭將學校門衛創建成安全窗口。

  學校門衛工作職責規章制度 篇14

  為了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使學校的財產免受破壞,保障師生員工人身安全,特制定學校門衛制度。

  1、校外人員進入學校必須到門衛值班室登記,經門衛值班人員同意生方可入校。學校師生員工,家屬及校內臨時工進校應主動出示有關證件;否則,門衛人員有權加以阻攔。

  2、騎自行車出入本校門,一律下車。自行車入校必須按指定的地點停放。任何人的自行車(包括教職員工)不得駛入教學區,不得停放在辦公和實驗樓附近。

  3、非本校機動車輛不得隨意進入校園,凡需進入校園的車輛必須經門衛同意,車輛進入校園后均要慢行,不得鳴笛,不得教學區。

  4、各類商販不得以任何借口進入校園或在學校門口周圍擺攤叫賣。

  5、攜帶物品出校(如:電腦、電視機、收錄機、木料、鋼材、桌椅等)必須到門衛值班室登記,并說明情況。屬學校財產必須持有學校總務處的證明,否則,門衛有權追問并扣留。

  6、上課期間,學生不準會客,有特殊情況要求出校的學生,必須有班主任、學生處的簽條,否則,一律不得旅行,杜絕發生因學生逃學而在校外出現意外事故。

  7、外來人員沒經學校領導批準,不得進入學校食堂、學生宿舍和班級。

  8、每天上、下學時間,校門要全部敞開,管理好本部門口的安全,防止擁擠和踩踏等傷害事故的發生。上課時間本部門要全部封閉。

  9、放學后,要認真檢查各室門窗是否關牢、鎖好,應關電源是否切斷,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必要時向主管處室領導匯報。

  任何人進入校園必須遵守學校有關規定,對拒不服從管理,無理取鬧,情節嚴重者,學校保衛人員可采取必要的手段維護學位治安,或將其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學校門衛工作職責規章制度 篇15

  為搞好校園的安全防范工作,確保教學與生活秩序正常,特制定如下門衛制度:

  一、學校前后大門實行專人值班。值班人員身著制服,莊嚴整潔,掛牌上崗,文明值勤。

  二、大門早上六點啟開,晚上十一點關閉。住校園內的教職員工憑證件(身份卡、臨時出入證)出入;來校講課的教師、公務接洽和走親訪友人員憑身份證或單位介紹信辦理登記手續。上課時間不得會見學生。

  三、校外人員攜帶大宗物品出門時,需出示《物資出門證》并接受查驗;校內教職工攜帶大宗物品外出的,亦應主動向門衛說明情況并登記。

  四、經許可進出校園的車輛,禁止鳴笛,限每小時20公里速度行駛,并在指定的地點停放。出租車及其它營運車輛禁止入內。

  五、流動攤販、產品推銷員、張貼廣告者及其它社會閑散人員不得進入校園。

  六、遇到可疑人員要仔細盤查,發現重大問題要立即報告保衛處,同時妥善處置,防止事態擴大。

  七、值勤時,既要熱情接待,服務周到,禮貌待人,又要堅持原則,不徇私情,遵守法紀。

  八、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離崗。有事提前請假,不擅自托人代班。認真填寫值班記錄,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

  學校門衛工作職責規章制度 篇16

  為創建“平安校園”確保學校教育教學秩序的正常進行,根據我校實際情況,特制訂學校門衛制度如下:

  一、我校師生員工出入校門須佩戴校牌。

  二、上課時間學生不得會客,特殊情況必須憑班主任老師開據的有效假條到門衛處登記方可出校。

  三、外單位集體到校參觀學習,參加有關活動,需事先經學校相關部門同意,并在辦公室備案后方可按預定時間集中進入。

  四、禁止一切閑雜人員進入校園。

  五、外單位機動車輛不得進入教學區行駛,自行車出入校門一律下車推行。

  六、門衛對非本單位來訪辦事人員要主動詢問,登記有效證件,或讓其出示臨時出入證,未經允許不得讓其進入校園。

  七、對危害學校安全的人和事,保安人員有權采取相應措施加以制止,迅速報告學校領導。

  八、凡違反門衛制度、不服從門衛人員管理、無理取鬧擾亂學校治安秩序者,送交行政值班人員或公安機關處理。

  九、負責門前三包,禁止一切商販進入校內買賣,門前嚴禁擺設點,確保校門通道整潔暢通。

  學校門衛工作職責規章制度 篇17

  一、各校必須配備專、兼職門衛人員,負責校門值班及巡邏護校任務。

  二、門衛工作人員必須堅守工作崗位,按照上、下班。工作期間不得撤離職守,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工作中既要堅持制度,又要熱情接待,態度和藹,文明禮貌。

  三、上課時間凡出入學校的人員須按規定佩戴證件,出、入校門須憑學校進出通知單,門衛有權查驗相關證件。

  四、攜物品出、入校,必須經過檢查后方可放行;否則門衛人員有權查問或扣留。

  五、門衛人員須加強對外來人員的管理,維護好學校正常教學工作秩序。上級來校聯系或檢查工作,門衛應熱情接待。

  六、門衛要堅持二十四小時巡邏護校制度,每班巡邏不少于兩遍,每夜巡邏時間不少于六小時。

  七、發現犯罪分子作案要奮力捕捉,發生事故要奮力搶救,并及時報告處理。

  八、值班巡邏護校中,要隨時接受公安機關對本單位的檢查,并配合其工作。

  學校門衛工作職責規章制度 篇18

  1、學校大門實行封閉管理。具體開關時間按早、午、晚課表時間和有關規定執行。大門鑰匙由專人管理,私自不得配用。

  2、全體師生員工,遵守作息時間,按照上、下班,不得在規定關門以內時間夜不歸宿,住宿生不得以任何理由留宿外校學生和客人。

  3、師生員工車輛一律按學校指定地點停放,不得隨意停放,堵塞路道和擠占教學活動場地,校外車輛未經允許不得入內。

  4、嚴禁社會閑散人員入內,教職工來客和社會外來人員,未經學校準許,不得入內,不得在校內從事各種活動。

  5、家長為學生送物會面,必須在課間休息和課外活動時間,在教學時間內,不得影響學生學習,不得干擾正常教育教學活動。

  6、一切來客來訪人員,確因正當事情須入校,必須經學校同意后,先登記后入校,但停留時間不得超過2小時,以免影響學校正常工作。

  7、學校教職工一般不得留宿外來人,如情況特殊,必須先報告保衛處,在門衛處辦理登記手續方可入住。安全責任,誰留宿誰負責。

  8、校門口不得擺攤設點,影響交通和正常教學活動。

  9、封閉管理的具體規定如下:

  ①所有住宿生星期天到校后至星期五下午離校,中途不得出大門。

  ②所有走讀生每天早上7:20前,中午13:00前必須到校,中午、晚自習后按時回家。其余在校時間不得出大門。

  ③所有學生在規定時間之外如出大門者必須有班主任簽注同意的假條。

  ④需要出大門打掃衛生的學生,班主任要加強管理,在規定時間及時回校園,不得擅自逗留。

  安全工作,人人有責。以上制度,誠望遵守。

  學校門衛工作職責規章制度 篇19

  一、門衛必須24小時在崗,不得擅離職守。絕不允許出現上班時間沒人管理狀態。

  二、校門定時上鎖,學校實行封閉管理。

  三、外來人員出入校門必須嚴格登記,認真履行登記手續。

  四、外來車輛及人員一律不準進入校內,確需進入需請示有關領導或當事人。

  五、學生上課期間,不得隨意離校出門。學生因生病或其它特殊情況的確需要出門時,必須經班主任或學校領導批準后,方能離校。

  六、家長接送學生來校一律到門口止步(特殊情況經門衛批準除外)。

  七、門衛負責校門一帶衛生保潔,堅持每天清掃一次。

  學校門衛工作職責規章制度 篇20

  為確保學校師生人身安全和學校財務安全,加強學校內部安全保衛工作制度,根據有關部門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學校門衛人員實行24小時巡查,詳實、清楚地記錄巡查日志。

  2、學校行政做好每天24小時值班工作,記錄好學校值班日志。

  3、做好每周輪流的班級值日制度。

  4、門衛人員按照學校制度,做好校門口人員進出登記、驗證工作。

  5、值班人員如發現問題,按照學校的事故及時報告制度,做好信息傳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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