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租賃山場協議書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協議書,協議書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系。寫協議書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合伙租賃山場協議書,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合伙租賃山場協議書1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為提高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甲方所屬一塊山場于 年 月 日承包給本村村民梁華立經營,現甲方與梁華立經協商,同意解除甲方與梁華立訂立的承包合同,并由甲方支付乙方承包期間收益以及其他損失共計18000元。由于該山場承包合同解除后,無本村村民繼續租賃承包,甲方經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同意解除甲方與梁華立簽訂的承包合同,并對外實行公開招租,乙方愿租賃承包該山場開展多種經營。為此,甲、乙雙方就租賃承包山場(包括山林、山地、竹木、果木等,以下簡稱山場)事項,在“平等、自愿、誠信、有償、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以下合同,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解除原承包合同
第一條:甲方與村民梁華立解除原承包山場合同,解除日期為_____年____月____日,原承包人梁華立對此山場不再享有任何權利。
第二條:甲方補償原承包人梁華立與甲方解除合同前山場收益及其他損失共計人民幣18000元,由乙方支付,山場收益由乙方享有。在甲方與原承包人梁華立簽訂解除承包協議書及甲、乙雙方簽訂本租賃承包合同生效后,由乙方一次性付清給甲方。
二、租賃承包山場范圍及年限
第三條:租賃承包范圍:甲方出租的山場位于分水村河東村民組,東至陳埠古埂山頭為界,南與河東村民組山場小路為界,西至河東村民組小河溝及道路為界,北至河東村民組山洼溝為界,總面積約為84畝,其中不可植被面積約14畝,實際可植被面積70畝。
第四條:租賃承包年限:租用期限為50年,租用時間自20xx年10月1日至20xx年10月1日止。承租期滿后,乙方愿繼續承包的,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租賃承包權。
三、租金標準與支付方式
第五條:租金標準:每畝每年租金為人民幣玖拾元;扣除無植被面積后按柒拾畝計算,每年租金為人民幣陸千叁佰元;五十年總租金為人民幣叁拾壹萬伍千元。
第六條:租金支付方式:乙方一年一給付,先租后付,每年10月1日前支付當年度租金給甲方。
四、雙方權利責任及違約責任
第七條:甲方權利責任
1、甲方出租的山場,甲方保證不能有任何爭議或權屬不清,若因此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處理。
2、自本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甲方及其村民不得在該承租地范圍內隨意進山從事放牧、砍伐、采石、取砂、取土、修建、開荒、葬墳等行為以及阻礙乙方正常開發建設山場行為,造成損失的,甲方有責任配合乙方追究當事人賠償經濟損失。特殊情況甲方農戶確實需要在該山場范圍內葬墳的,在不影響乙方總體規化的前提下,必須征得乙方同意。具體事宜由葬墳戶與乙方協商。
3、對于乙方進行水、電、路等基礎設施建設,甲方應給予協助支持,并保有乙方對村內基礎設施(水電路)的使用權。甲方應幫助協調與山場周邊村民的關系,協助處置突發事件,為乙方創造良好的生產經營環境。
4、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林權等過戶手續。
5、本合同不因甲方負責人、甲方的名稱改變、甲方分離或甲方與他方合并等情況而變更終止。
第八條:乙方權利責任
1、在承租期限內,乙方對承租范圍內的樹木、竹木及其它附屬物享有所有權,對荒山、坡地等享有生產經營自主權、產品處分權和產品收益權,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可在承租范圍內興建房屋及其它必要的生產經營設施。乙方開發利用租賃山場,不再向甲方及村民繳納本合同約定租金之外的其他費用。
2、乙方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科學合理規劃山場發展,愛護林木,保護生態。需采伐樹木的,依法申請《林木采伐許可證》,甲方應配合乙方申請采伐許可,乙方應依法納稅。
3、乙方應將該林權等過戶到自己名下,并承擔由此產生的費用。
4、該山場的現生態林補助資金除鎮統籌款外,由甲乙雙方各半分成。租用后,各級政府對本山場的荒山開發、植樹造林等各種政策性補貼、項目資金補貼補償等歸乙方享有。
5、承租期限內,乙方有轉租、轉讓、繼承的權力。由此取得的全部收入歸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第九條:違約責任:任何一方不得以其它理由違約,若造成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違約金與損失分別計算,并由違約方承擔賠償責任。如因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除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總租金的金額支付外,違約方還要全額賠償給對方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若甲方違約,還應退還乙方已繳納的全部租金。
五、其他事項
第十條:甲方出租給乙方的'山場,乙方應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許可的范圍內開發經營。合同期滿后,依照政策規定,每畝保留必要的幼苗株數。
第十一條:在乙方承租期內,如遇國家開發、開礦或征地,征地補償費歸甲方所有,地上附屬物、附作物補償歸乙方所有。
第十二條:該承租山場的具體面積待丈量后作為本協議的附件,以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為準。
第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對本合同條款,甲方已召集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獲得法定人數的村民代表通過并形成決議,甲方依照該決議與乙方簽訂本合同。村民代表會議決議記錄復印件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柯坦鎮法律服務所一份,柯坦鎮政府備案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分水村委會主任 (簽字)
乙方:(簽字)
見證單位:
年 月 日
合伙租賃山場協議書2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進一步發展地方經濟,合理利用資源,甲方將所屬場地租賃給乙方進行使用,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經過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賃范圍:
甲方所屬山場, 鎮(鄉) 村自家山場。
二、租賃時間及租金:
甲方山場租賃期限為年,即從 年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年租金 元, 年總計 元。
三、付款方式:
租金作一次性付款捌萬元,剩余貳萬捌仟元五年后每年伍仟柒佰元付款。
四、雙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必須提供真實山界,與相鄰山場主一起予以確認,如發生山界糾紛由甲方付全部責任。
2、甲方須在協議簽訂后一周內,將山上樹木自行清除,
逾期不清除,一律由乙方處理,甲方無權干涉。
五、合同解除、終止及違約責任
1、乙方沒按約定時間支付租金,經協商無法解決的,甲方有權提出解除協議。
2、任何一方遇不可抗力,造成協議無法履行的,協議自行終止。
3、任何一方單方終止協議,需賠償對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六、其他事項:
1、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后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2、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合伙租賃山場協議書3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身份證:
為充分利用山地資源,促進林業生產的大力發展,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將甲方所有×××工區山地租賃給乙方經營。經甲、乙雙方協商,自愿達成合同條款如下:
一、租賃山地座落地點、面積
1、租賃山地座落點:×××國有林場。
2、租賃山地面積:××畝( 畝)。
3、租賃山地的四周界址:東至小路,南至林界線,西至山灣,北至灌木林邊。
以上租賃山地以甲方提供的圖紙等證明材料為準。
二、租賃期限
三十年,即自公歷二0xx年十月十八日起至公歷二0xx年十月十八日止。租賃期滿后,如甲方繼續將該山地對外租賃,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租賃的權利。
三、山地交付時間
本合同書簽訂之日,甲方應當租賃山地交付給乙方經營,以利乙方做好清山、修路,整地等前期準備工作。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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