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轉讓協議書怎么寫范文 土地轉讓協議書怎樣寫才有法律效力

土地轉讓協議書怎么寫范文 土地轉讓協議書怎樣寫才有法律效力

日期:2023-03-18 08:23:01    编辑:网络投稿    来源:互联网

精選土地轉讓協議書范文錦集7篇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我們都跟協議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系,簽訂協議是提高經濟效益的手段。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寫好協議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

精選土地轉讓協議書范文錦集7篇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我們都跟協議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系,簽訂協議是提高經濟效益的手段。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寫好協議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土地轉讓協議書7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精選土地轉讓協議書范文錦集7篇

土地轉讓協議書 篇1

  轉租房(甲方):

  承租方(乙方):

  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友好自愿的原則,甲方將坐落在后塢村躍進畈茶地租賃權轉讓給柯昕。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賃土地地址:筏頭鄉后塢村計廟塢躍進畈茶地。

  二、租賃期限:胡滿華在20xx年向后塢村經濟合作社租賃的躍進畈茶地,從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租期x年。現從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0日止,共x年,該土地租賃權轉讓給柯昕。

  三、租金:胡滿華與后塢村租賃協議,由胡滿華履行,其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0日止的租金由甲方付給后塢村經濟合作社,與乙方無涉。乙方柯昕在本協議生效后一次性支付給甲方胡滿華土地租賃租金伍萬元。其茶地投入和收益均歸乙方所有。

  四、20xx年12月30日協議期滿后,由柯昕與筏頭鄉后塢村協商簽訂續租協議,后塢村經濟合作社與胡滿華租賃協議同時終止。

  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1份,本協議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達,簽字后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

  電話: 電話:

  見證方:

  20xx年x月x日

土地轉讓協議書 篇2

  甲方:____________甲方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乙方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一、合同當事人雙方:

  甲方(出讓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讓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二、合同標的:

  甲方(出讓人)自愿將給甲方的私人土地法律規定之相關使用權屬,有償轉讓給乙方(受讓人)。

  出讓的土地位于,土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見附件《出讓土地界址圖》。

  三、合同金額

  本合同項下土地面積為370平方米,轉讓金額總計人民幣大寫:貳萬元整(小寫20000元)。

  四、付款方式:合同簽定日以現金支付一次性交清。

  五、本合同項下出讓宗地的用途為:庫房用地

  六、雙方責任

  1、出讓人根據法律的授權出讓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的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對其擁有憲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轄權、行政管理權以及其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由國家行使的權力和地下資源、埋藏物均不屬于土地使用權出讓范圍。

  2、甲方確認其家人(包括父母親及兄弟姐妹)對本合同項下的轉讓交易無任何異議,必須保證對該土地享有合法的使用權,且該土地不得存在任何權利瑕疵。否則,甲方應當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3、該土地使用權轉讓后,乙方對該土地享有法律規定范圍內的占有、使用、轉租、收益和處分權,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以干涉,若需辦理相關法律手續,甲方應當無條件予以協助。

  4、甲方必須承認轉讓后的土地世世代代屬于乙方。

  5、乙方的繼承人有權享有本合同項下的一切權利,甲方和甲方的繼承人應當保證乙方及乙方繼承人的權利不受侵犯。

  6、若遇該土地有權屬糾紛,由甲方(出讓人)出面解決,所造成的費用損失,由甲方(出讓人)承擔,乙方(受讓人)不承擔任何費用;

  7、若遇到國家政策性變化,均不影響本合同履行;

  8、該土地若被國家或村集體征用,所得收益和相關補償概由乙方單獨享有,甲方不得主張任何權利,且甲方必須協助乙方實現上述權利。

  9、在乙方如約付清各款項后,本交易標的物如果未能辦理各種土地使用手續,甲方全部權屬所有人,不得對本次交易產生其他分割要求,乙方依然擁有完全該標的物處置權。

  七、違約責任:

  當事人各方必須嚴格遵守本協議的各項條款。若甲方違約,甲方除了須退還乙方支付的全部土地使用權轉讓金及相關支出外,應當另行賠償乙方投資建房及建造相關設施所支出的全部費用和造成的損失,除此之外,還須按違約時土地、地上建筑物和附著物三者市場價總和的10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乙方違約,自愿放棄所支付的相關費用。

  八、其他_______________.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在該合同第八條進行協商補充,補充內容同樣生效。

  十、本合同為最終合同,如果以后須重新簽定或續簽合同。必須以本合同為基礎,并將本合同附在新合同之后,新合同方可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當事人各一份,見證人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本合同于20__年__月__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_市(縣)簽訂。

  甲方:_______(出讓人)(章)乙方:_______(受讓人)(章)

  共有人:_______共有人:_______

  20__年__月__日

土地轉讓協議書 篇3

  甲方:身份證: 住所:

  乙方:身份證: 住所:

  根據國家和省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充分協商一致,現就甲方向乙方有償轉讓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權及上蓋房屋所有權(以下將宅基地及上蓋房屋通稱為“房地產”)的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房地產的情況

  (一)甲方同意將位于 面積為 平方米的宅基地土地使用權(土地宗地圖見附件)及上蓋房屋(建筑面積為 ,房屋平面圖見附件)有償轉讓給乙方。

  (二)該宅基地四鄰至:

  東鄰: 、 西

  鄰: 、 南鄰: 、 北鄰: 。 (三)該宅基地的土地證號

  為 ;該宅基地上蓋房屋的房地產證號為 。

  二、轉讓房地產的價格

  (一)轉讓總價格為人民幣 萬元(大寫:)。

  (二)付款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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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辦理登記過戶手續

  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日內,甲方應辦理完畢所有的過戶手續。

  四、房地產交接

  甲、乙雙方同意于年 月 日由甲方將該房地產交付給乙方使用。

  五、權利保證約定

  (一)甲方保證其為該宅基地的合法使用權人及上蓋房屋的所有權人。

  (二)甲方保證:房地產沒有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或其他權利限制(包括抵押等),若發生轉讓前即已存在任何糾紛或權利障礙的,概由甲方負責處理,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三)甲方確認:該上蓋房屋已經合法規劃。

  (四)轉讓后,在宅基地使用期限內,如遇國家或者有關政策部門依法對該地征收時所賠償的全部資金歸乙方所得,相關費用均也由乙方負責承擔。

  六、稅務承擔

  辦理上述房地產過戶所需繳納的稅費,由甲、乙雙方按規定各自負責。

  七、違約責任

  (一)甲方拒絕轉讓房地產或逾期15天仍未交付房地產的,視為甲方違約,本合同即告解除,甲方應在違約之日起七日內退還已經收取的乙方的費用(包括轉讓費、訂金等等),并賠償乙方的經濟損失。

  若經濟損失難以計算,則以人民幣 元作為違約金。

  (二)本協議生效后,甲方以及其繼承人不得向乙方主張享有該宅基地的使用權及上蓋房屋的所有權、使用權,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須賠償乙方的經濟損失。若經濟損失難以計算,則以人民幣 元作為違約金。

  (三)乙方拒絕受讓房地產或逾期15天仍未付清轉讓款時,視為乙方違約,本合同即告解除,乙方應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若經濟損失難以計算,則以人民幣 元作為違約金。甲方已經收取的乙方的費用(包括轉讓費、訂金等等)應退還給乙方。

  八、爭議解決方法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房地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九、附則

  (一)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所簽訂的補充和修改與本協議不可分割,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 身份證: 簽訂日期:

土地轉讓協議書 篇4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著依法、自愿、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標的.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位于 鎮(鄉) 村 組 畝土地的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從事(主營項目): 地塊名稱坐落(四至) 地塊數 (塊) 面積 (畝) 質量等級 (肥力水平) 備注:

  二、轉讓期限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年限為年,即自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轉讓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余年限)。

  三、轉讓費

  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讓金為對甲方實際投入資金和人力改造該地塊的補償金為 元。(沒有補償

  金時可填寫為零元)。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

  乙方采取下列第種方式和時間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

  1、乙方采用現金方式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支付的時間和方式為 。(為 年月日前一次或多次付清)

  2、乙方采用實物方式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實物為 。支付的時間和方式為 。(為 年月日前一次或多次付清)

  五、承包經營權轉讓土地的交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應于 年月日前將轉讓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方式為 。(雙方須提請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發包方、雙方指定的第三者中的任一方鑒證,乙方應向甲方出具乙方簽名的轉讓土地交付收據)

  六、承包經營權轉讓和使用的特別約定

  1、甲方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須經發包方同意,并由甲方辦理轉讓認可手續,在合同生效后終止與發包方的承包關系。

  2、甲方交付的轉讓土地必須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

  3、乙方依據合同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須與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系,辦理有關手續。

  4、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承包期內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經營決策、產品處置和收益等權利。

  5、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必須按土地畝數承擔國家政策規定的費用和其他義務。

  6、乙方必須管好用好承包土地,保護地力,不得掠奪性經營,并負責保護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設施等國家和集體財產。

  7、乙方不得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

  8、其他約定: 。

  七、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后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 。

  2、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具體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確定。

  八、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業承包合同管理機關調解;

  2、提請 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并經轉讓承包經營權土地的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農村經營管理機構鑒證、備案后生效。

  十、其他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雙方、發包方和鑒證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住址: 住址:

  簽約日期: 年月日

  鑒證單位(簽章): 年月日

  鑒證日期 年月日

  注:本合同所稱轉讓是指承包方有穩定的非農職業或者有穩定的收入來源,經承包方申請和發包方同意,將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經營權讓渡給其他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農戶,由其履行相應土地承包合同的權利和義務。轉讓后原土地承包關系自行終止,原承包方承包期內的土地承包經營權部分或全部滅失。

土地轉讓協議書 篇5

  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轉第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雙方就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與受讓事宜,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特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轉讓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受讓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第一條:甲方將位于的地塊國有土地使用權(土地證號為:字第地使用權中的號),總面積為國用【】聯系電話:聯系電話:平方米的土平方米轉讓給乙方(轉讓地塊1 位置詳見紅線圖或宗地圖)。

  第二條:轉讓地塊的土地用途為年限為月年,建設年限為日。年月,原土地出讓日至年

  第三條:甲方轉讓給乙方的地塊,其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著物所有權也隨之轉讓給乙方(房屋轉讓契約另訂),并向房產交易中心辦理過戶登記手續。

  第四條:乙方受讓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年限為甲方出讓合同規定的使用年限減去已使用年限的剩余年限。即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五條:本合同項下地塊土地使用權轉讓金每平方米為元(幣種:寫))。總金額(大元(幣種:)。

  第六條:乙方受讓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時,愿意承擔甲方原出讓合同(合同號:及其全部附件和登記文件中所載明的權利義務。

  第七條:本合同自批準之日起壹拾伍天內,甲乙雙方應按有關規定向縣國土局和稅務部門及財政部門繳納有關稅2號) 費,土地使用權交易服務費由甲乙雙方各半承擔。

  第八條:本合同項下地塊的土地使用權轉讓后,乙方須嚴格按照原出讓合同中所規定的土地使用規則進行開發利用,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和規劃要求,如需改變須經縣國土局和縣規劃部門的批準。

  第九條:甲乙雙方須在本合同批準之日起十五天內向縣國土局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付清全部稅費后,換領《國有土地使用證》。

  第十條:任何一方違約,均應向另一方支付轉讓總額%的違約金,并承擔實際損失的賠償金。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均應認真履行本合同各項條款,如發生爭議或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提請仲裁機構仲裁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本合同須經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單位蓋章。

  第十三條:其他事項。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國土資源局執一份;

  (2)本合同簽訂時間

  (3)本合同簽訂地點;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協商訂立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法定代表人公章:

  乙方:法定代表人公章:

土地轉讓協議書 篇6

  甲方:土地方

  乙方:

  經各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原則,就土地轉讓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地塊概況

  1、該地塊位于海口市××××,土地面積為×××平方米(折×××畝)。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詳見附件《土地使用權座落及現狀》。

  2、現該地塊的用途為商住用地,屬開發用地。

  二、轉讓方式

  1、甲方與乙方共同出資成立××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合作公司),甲方以所售賣的土地作價470萬入股認繳注冊資本,占70%股權;乙方以貨幣出200萬一次性出資注冊資本,占30%股權。

  2、甲方所出讓的土地保證在合作公司營業執照下發后,一個月內辦理完成土地過戶至合作公司名下事宜。并確保該地塊的容積率大于等于2。0,綠化率不少于30%,建筑密度不小于25%,土地用途為商業、住宅用地。

  2、土地的轉讓價為××萬元/畝[包括級差地租、市政配套費、開發補償費、建筑物和構筑物的拆遷安置費、青苗補償費、空中或地下的管線(水、電、通訊等)遷移費和土地管理費],轉讓總價為人民幣670萬元。

  3、乙方同意按以下時間和金額分四期向甲方支付土地價款:第一期定金,地價款的5%,計人民幣33。5萬元,付款時間及條件:雙方簽訂協議書,且已辦好合作公司營業執照手續和完成貨幣入資。第二期,轉讓土地在國土局登記受理辦理過戶于合作公司名下時,雙方簽訂股份轉讓協議,乙方再行支付地價款的30%,計人民幣200萬元。第三期,辦結該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后10個工作日內支付地價款的55%,計人民幣368。5萬元,余下10%的尾款待土地辦理完規劃許可證后十天內付清。

  4、為保證前款第一期地價款的及時支付,甲方應先行辦理合作公司購買轉讓土地的出讓協議,以確保過戶等工作的實施進度與本協議相吻合。

  5、該項目由乙方獨立運作,盈虧自負。甲方愿意幫助乙方解決有關開發指標、稅費返還及政策協調。

  三、違約責任

  1、甲方誠邀乙方參與其×××畝土地的第三方轉讓事宜,并承諾創造條件讓乙方取得該塊土地,若乙方未能取得該地塊,甲方愿意雙倍返還定金,計67萬元,甲方應在確認乙方不能取得該土塊的土地使用權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支付此款。

  2、乙方未能按時支付地價款,應以每日未付部分的萬分之二點一作滯納金支付給甲方。

  如未能按時付款超過20個工作日,視同終止履行本協議,并有權處置已付定金。

  3、甲方、乙方分別承擔合作公司注冊的相關費用。

  四、其他

  1、在土地出讓過程中,乙方僅承擔應由受讓方承擔的土地契稅和交易費用,其他有關營業稅等均由甲方另行承擔。

  2、乙方的開發建設應依法律、法規和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3、本協議未盡事宜,須經各方協商解決,并簽訂相應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矛盾、爭議,經協商無效時,提請法院裁決。

  5、本協議經各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6、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蓋章):

  代表:

  乙方(蓋章):

  代表:

  XX年XX月XX日

土地轉讓協議書 篇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合同當事人雙方:出讓人: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____市(縣)_____________;受讓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出讓人根據法律的授權出讓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的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對其擁有憲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轄權、行政管理權以及其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由國家行使的權力和因社會公眾利益所必需的權益。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設施均不屬于土地使用權出讓范圍。

  第二章出讓土地的交付與出讓金的繳納

  第三條出讓人出讓給受讓人的宗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宗地編號為__________,宗地總面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寫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出讓土地面積為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寫___________平方米)。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見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

  第四條本合同項下出讓宗地的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出讓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將出讓宗地交付給受讓人,出讓方同意在交付土地時該宗地應達到本條第___款規定的土地條件:

  (一)達到場地平整和周圍基礎設施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周圍基礎設施達到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但場地尚未拆遷和平整,建筑物和基礎地上物狀況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現狀土地條件。

  第六條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期為_________________,自出讓方向受讓方實際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原劃撥土地使用權補辦出讓手續的,出讓年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算。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為每平方米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元);總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八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___日內,受讓人須向出讓人繳付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元)作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九條受讓人同意按照本條第____款的規定向出讓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一)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日內,一次性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二)按以下時間和金額分___期向出讓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一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二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分期支付土地出讓金的,受讓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土地出讓金時,應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出讓人支付相應的利息。

  第三章土地開發建設與利用

  第十條本合同簽訂后___日內,當事人雙方應依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所標示座標實地驗明各界址點界樁。受讓人應妥善保護土地界樁,不得擅自改動,界樁遭受破壞或移動時,受讓人應立即向出讓人提出書面報告,申請復界測量,恢復界樁。

  第十一條受讓人在本合同項下宗地范圍內新建建筑物的,應符合下列要求:主體建筑物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附屬建筑物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容積率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密度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限高___________________;綠地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其他土地利用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受讓人同意在本合同項下宗地范圍內一并修建下列工程,并在建成后無償移交給政府:(1)___________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___________;(3)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受讓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之前動工建設。

  不能按期開工建設的,應提前30日向出讓人提出延建申請,但延建時間最長不得超過一年。

  第十四條受讓人在受讓宗地內進行建設時,有關用水、用氣、污水及其他設施同宗地外主管線、用電變電站接口和引入工程應按有關規定辦理。

  受讓人同意政府為公用事業需要而敷設的各種管道與管線進出、通過、穿越受讓宗地。

  第十五條受讓人在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之日起30日內,應持本合同和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支付憑證,按規定向出讓人申請辦理土地登記,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出讓土地使用權。

  出讓人應在受理土地登記申請之日起30日內,依法為受讓人辦理出讓土地使用權登記,頒發《國有土地使用證》。

  第十六條受讓人必須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其在受讓宗地上的一切活動,不得損害或者破壞周圍環境或設施,使國家或他人遭受損失的,受讓人應負責賠償。

  第十七條在出讓期限內,受讓人必須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利用土地,需要改變本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的,必須依法辦理有關批準手續,并向出讓人申請,取得出讓人同意,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變更協議或者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相應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辦理土地變更登記。

  第十八條政府保留對本合同項下宗地的城市規劃調整權,原土地利用規劃如有修改,該宗地已有的建筑物不受影響,但在使用期限內該宗地建筑物、附著物改建、翻建、重建或期限屆滿申請續期時,必須按屆時有效的規劃執行。

  第十九條出讓人對受讓人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在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前不收回;在特殊情況下,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權的,出讓人應當依照法定程序報批,并根據收回時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的價值和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權價格給予受讓人相應的補償。

  第四章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

  第二十條受讓人按照本合同約定已經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出讓土地使用權后,有權將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但首次轉讓(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權時,應當經出讓人認定符合下列第__款規定之條件:(一)按照本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完成開發投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二)按照本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形成工業用地或其他建設用地條件。

  第二十一條土地使用權轉讓、抵押,轉讓、抵押雙方應當簽訂書面轉讓、抵押合同;土地使用權出租期限超過六個月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也應當簽訂書面出租合同。

  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抵押及出租合同,不得違背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的規定。

  第二十二條土地使用權轉讓,本合同和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轉讓后,其土地使用權的使用年限為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減去已經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權出租后,本合同和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義務仍由受讓人承擔。

  第二十三條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隨之轉讓、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轉讓、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權隨之轉讓、出租、抵押。

  第二十四條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的,轉讓、出租、抵押雙方應在相應的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持本合同和相應的轉讓、出租、抵押合同及《國有土地使用證》,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辦理土地登記。

  第五章期限屆滿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本合同項下宗地的,應當至遲于屆滿前一年向出讓人提交續期申請書,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本合同項下土地的,出讓人應當予以批準。

  出讓人同意續期的,受讓人應當依法辦理有償用地手續,與出讓人重新簽訂土地有償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償使用費。

  第二十六條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沒有提出續期申請或者雖申請續期但依照本合同第二十五條規定未獲批準的,受讓人應當交回《國有土地使用證》,出讓人代表國家收回土地使用權,并依照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注銷登記。

  第二十七條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未申請續期的,本合同項下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著物由出讓人代表國家無償收回,受讓人應當保持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的正常使用功能,不得人為破壞,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失去正常使用功能的,出讓人可要求受讓人移動或拆除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恢復場地平整。

  第二十八條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提出續期申請而出讓人根據本合同第二十五條之規定沒有批準續期的,土地使用權由出讓人代表國家無償收回,但對于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著物,出讓人應當根據收回時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的殘余價值給予受讓人相應補償。

  第六章不可抗力

  第二十九條任何一方對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負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三十條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____小時內將事件的情況以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發生后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七章違約責任

  第三十一條受讓人必須按照本合同約定,按時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如果受讓人不能按時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自滯納之日起,每日按遲延支付款項的___‰向出讓人繳納滯納金,延期付款超過6個月的,出讓人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土地,受讓人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出讓人并可請求受讓人賠償因違約造成的其他損失。

  第三十二條受讓人按合同約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出讓人必須按照合同約定,按時提供出讓土地。由于出讓人未按時提供出讓土地而致使受讓人對本合同項下宗地占有延期的,每延期一日,出讓人應當按受讓人已經支付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___‰向受讓人給付違約金。出讓人延期交付土地超過6個月的,受讓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讓人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并退還已經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其他部分,受讓人并可請求出讓人賠償因違約造成的其他損失。

  第三十三條受讓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進行開發建設,超過合同約定的動工開發日期滿一年未動工開發的,出讓人可以向受讓人征收相當于土地使用權出讓金20%以下的土地閑置費;滿2年未動工開發的,出讓人可以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但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關部門的行為或者動工開發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動工開發遲延的除外。

  第三十四條出讓人交付的土地未能達到合同約定的土地條件的,應視為違約。受讓人有權要求出讓人按照規定的條件履行義務,并且賠償延誤履行而給受讓人造成的直接損失。

  第八章通知和說明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和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實際收到時起生效。

  第三十六條當事人變更通知、通訊地址或開戶銀行、賬號的,應在變更后15日內,將新的地址或開戶銀行、賬號通知另一方。因當事人一方遲延通知而造成的損失,由過錯方承擔責任。

  第三十七條在締結本合同時,出讓人有義務解答受讓人對于本合同所提出的問題。

  第九章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第三十八條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三十九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條第___款規定的方式解決:(一)提交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章附則

  第四十條本合同依照本條第___款之規定生效。

  (一)本合同項下宗地出讓方案業經_________人民政府批準,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項下宗地出讓方案尚需經_________人民政府批準,本合同自_________人民政府批準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一式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讓人、受讓人各執___份。

  第四十二條本合同和附件共___頁,以中文書寫為準。

  第四十三條本合同的金額、面積等項應當同時以大、小寫表示,大小寫數額應當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寫為準。

  第四十四條本合同于___年___月___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_______市(縣)簽訂。

  第四十五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讓人(章): 受讓人(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簽字): (簽字):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電報: 電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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