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隱患排查制度
制度的基本含義制度(Institution),或稱為建制,是社會科學里面的概念。用社會科學的角度來理解,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其運行表彰著一個社會的秩序。建制的概念被廣泛應用到社會學、政治學及經濟學的范疇之中。
制度是一種人們有目的建構的存在物。建制的存在,都會帶有價值判斷在里面,從而規范、影響建制內人們的行為。例如如果我們把選舉制度看成是建制的話,不同地方的選舉制度,規則都有不同,制度主義者便會解釋這是不同社會對選舉價值觀理解不同所造成的結果。倘若一個社會認為應該表達多元聲音,重于執政效率等其他價值觀的話,那么選舉制度便會傾向設定于有利表達多元聲音(例如:代表制),多個黨派都能借助此制度得到相應民意支持而被選出。
制度的概念有一個盲點,就是難以解釋制度改變的原因。多年來不同學者均嘗試加以解釋,如社會上規范性價值觀的改變、人們的行為互動、歷史的因素會導致制度得到改革,可是始終難以充分解釋政治現象。
安全隱患排查制度(精選9篇)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制度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想學習擬定制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安全隱患排查制度(精選9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安全隱患排查制度1第一條:為了加強事故隱患監督管理,建立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防止和減少事故發生,保障公司員工生命和企業財產安全,根據《安全生產法》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制度所稱安全事故隱患(以下簡稱事故隱患)是指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方面的工作。
第四條:事故隱患分類
根據危害及整改難度把事故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一般事故隱患,是指發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大,需全部或者局部停工,并經過必須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第五條:項目部各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對工地排查治理事故隱患工作實施監督管理。各部門主要負責人對本部門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負責。
第六條:項目部內全體員工發現事故隱患者,均有權向安全組織機構報告,安全組織機構領導小組成員接到事故隱患報告后,應當按照職責分工立即組織核查并予以處理。
第七條:安全組織機構領導小組每月結合綜合性安全檢查,組織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排查事故隱患,對查出的事故隱患,按照事故隱患分類進行登記,并下發《隱患整改通知單》。各被排查部門針對查出的事故隱患,應盡快制訂及落實隱患治理方案。
第八條:隱患治理
一般事故隱患,由隱患發生部門負責人或者有關人員立即組織整改,對于重大事故隱患,隱患發生應立即報送項目部有關部門,報送資料包括:
一隱患的現狀及其產生的原因
二隱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難易程度分析
三隱患的治理方案
⑴方法和措施
隱患治理所采取的方法及治理過程中所采取的防護措施。
⑵經費和物資
概算此隱患治理所需經費及物資需求。
⑶人員需求
針對需治理的事故隱患情景,確定相應人員的落實需求。
⑷治理時限
根據事故隱患治理的難易程度,在假定物質與人員到位情景下,確定隱患治理的時限。
⑸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
在隱患未得到治理前及在治理過程中所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及相應的應急預案。
第九條:安全組織機構領導小組會同本月參加事故隱患排查相關人員,按規定隱患治理期限,對事故隱患單位治理工作完成情景進行復查驗收。對隱患治理未按期完成或治理不徹底,事故隱患發生單位主要負責人或相關人員按《安全生產管理辦法》予以經濟上的處罰,并責令限期完成。
第十條:各部門應在各自管轄范圍內組織各相關人員進行經常性的事故隱患排查。各當班人員作為執行隱患排查最基礎的環節,要求當班人員加強隱患排查巡檢力度。對于一般事故隱患應立即組織人員整改。對于重大事故隱患,應按本制度第八條規定報送有關部門。
第十一條:各部門在事故隱患治理過程中,應當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發生。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從危險區域內撤離作業人員,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員,設置警戒標志,暫時停工或者停止使用;對暫時難以停工或者停止使用的相關生產設施、設備,應加強維護和保養,防止事故發生。
第十二條:安全組織機構領導小組會同各有關部門及相關人員組織開展季節性事故隱患排查、專項事故隱患排查及法定長假前期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第十三條:各部門應與項目工程承包班組、承租單位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明確各方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職責。
第十四條:獎罰
一對于發現、排除和報告事故隱患有功人員,給予物質獎勵和表彰。
二對于事故隱患不按期治理或治理不徹底的單位(部門),按《安全生產管理辦法》處理。
安全隱患排查制度2一、目的
為強化安全生產管理,建立良好的安全生產環境和秩序,及時發現與消除生產過程中的危險因素,保護員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保護企業財產不受損失,根據安全生產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二、范圍
本制度規定了安全檢查的基本任務、資料、原則、形式和要求;適用于公司對各部門安全檢查與隱患治理工作。
三、定義
1、安全檢查:指為了消除隱患、防止事故發生、改善勞動條件而開展的各項安全檢查活動;旨在為去發現和尋找存在或潛在的不安全因素,并進行記錄。
2、安全隱患:是指公司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3、隱患治理:指為糾正和改善不安全因素,消除危害而開展的各項工作,使之貼合安全要求。
四、相關文件
《安全生產法》
《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總局16號令)
《關于建立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體系的通知》(安委辦〔2012〕1號)
五、工作程序
1、公司應根據自身實際情景,建立隱患排查治理的管理制度,并按照本公司制度管理程序進行審批,以正式文件發布實施;
2、公司質安部應當建立對分包、分租單位隱患排查治理的管理制度,明確各方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職責;
3、各部門負責日常檢查與周檢查,質安部負責綜合檢查、節日檢查、專項檢查、季節性檢查。
4、應對隱患進行分析評估,確定隱患等級,登記建檔。
公司應對各級排查出的事故隱患進行分析評估,確定等級。按照事故隱患的等級進行登記,建立事故隱患信息檔案,并按照職責分工實施監控治理。
1)企業應根據隱患的危害程度,采取有定性或定量的分析評估方法,確定事故隱患等級;
2)企業必須建立隱患排查治理登記臺帳,臺帳應反映隱患發現的時間、資料、存在的部位、等級、整改時限、職責人等相關資料。
六、隱患排查工作方案
1、策劃
在組織隱患排查前需要進行認真策劃,由組織隱患排查的負責人確定具體排查工作方案;對特定的隱患排查,要有具體的要求和目的。
2、制定排查范圍
每次隱患排查,應根據隱患排查的目的,限定具體的排查范圍。
3、提出排查要求
隱患排查工作方案中應明確排查要求,包括受檢單位的態度、排查人員的職責心、排查程序等方面。
4、明確排查資料
1)對被檢查區域內的相關從業人員進行訪談。
2)查閱安全管理的相關文件、記錄和檔案。
3)對現場的環境、設施、工藝、指標、顯示、標識、作業等觀察和記錄,必要時采用儀器測量。
5、對信息和數據進行分析。經過分析,作出確定,找出主要問題,即物、人、環境、管理幾方面的不安全因素,必要時能夠經過儀器進行檢驗。
七、排查范圍與方法
1、隱患排查的范圍應包括所有與生產經營相關的場所、環境、人員、設備設施和活動。
1)隱患排查要包括所有人員(包括各種外部人員)所有活動(常規和十分規的)所有場所(公司內部場所以及外部租賃場所等)所有設施(建筑物、設備及工器具等),同時還要研究三種時態(過去、此刻和將來)和三種狀態(正常、異常和緊急);
2)專項或專業檢查能夠針對特定的對象,但要對特定對象界定范圍所涉及到的所有場所、環境、人員、設備設施和所有作業及管理活動等全面排查;
3)在一特定時間段內,公司組織的各種檢查必須要覆蓋所有場所、環境、人員、設備設施和所有作業及管理活動等。
2、應采用定期綜合檢查、專業檢查、季節性檢查、節假日檢查、日常檢查等方式進行隱患排查。
1)定期綜合檢查是以落實崗位安全職責制為重點,各專業共同參與的全面檢查。
2)專業檢查主要是對特種設備、電氣設施、機械設備、安全防護設施、危險物品、運輸車輛、避雷設施、儀器儀表、自動控制設施等分別進行的專業檢查,及在裝置開、停機前、新裝置竣工及試運行等時期進行的專項安全檢查。
3)季節性檢查是根據各季節特點開展的專項檢查。
4)節假日檢查主要是節前對安全、保衛、消防、生產準備、備用設備、應急預案等進行檢查,異常對節日各級管理人員、檢修隊伍的值班安排和安全措施、原輔料、備品備件、應急預案的落實情景等進行重點檢查。
5)日常檢查包括班組、崗位員工的交接班檢查和班中巡回檢查,以及基層單位領導和生產工藝、設備、電氣、安全管理等專業技術人員的經常性檢查。
3、檢查形式
1)聯合檢查:
由分管領導組織,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協助,組織各級人員進行的安全檢查;
2)日常檢查:
由安全生產管理部門組織的檢查;
3)季節性檢查:
針對季節性易發事故進行安全生產檢查;
4)專業性檢查:
對安全設施、設備進行的技術性檢查;
5)自檢:
班前班后進行的自我安全檢查;
6)互檢:
員工之間進行的安全檢查;
7)交接檢查:
交接班進行的安全檢查。
對查出的所有事故隱患和不安全因素,要采用三定的方法(定專人、定時間、定措施)及時進行解決和處理。
4、隱患檢查要求
1)相關部門應當在充分了解和掌握其特性的基礎上,根據自身實際,合理選擇使用、有效的方式開展隱患排查工作;
2)公司至少每年組織一次綜合檢查或抽查,部門與班組至少每年組織二次綜合檢查或抽查;
3)春季安全檢查要重點關注防雷、防靜電和防解凍跑漏;夏季安全大檢查要重點關注防暑降溫、防食物中毒、防臺風和防洪防汛;秋季安全大檢查要重點關注防風和防凍保溫;冬季安全檢查要重點關注防火、防爆、防滑、防凍防凝和防煤氣中毒;
4)各崗位應嚴格履行日常檢查制度,異常應對關鍵裝置要害部位的危險點、源進行重點檢查和巡查。
八、隱患治理
1、各部門應根據隱患排查的結果,及時進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制定隱患治理方案,對隱患進行治理。方案資料應包括目標和任務、方法和措施、經費和物資、機構和人員、時限和要求。重大事故隱患由公司質安部在隱患治理前明確采取臨時控制措施,并制定應急預案。隱患治理措施應包括工程技術措施、管理措施、教育措施、防護措施、應急措施等,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中的損失。
1)對于能夠立即整改的一般事故隱患,由部門負責人或者有關人員立即整改,能夠不需要制定隱患治理方案;
2)有些隱患難以做到立即整改的,但也屬于一般隱患,則應采取下達書面整改指令或問題整改通知單的形式限期整改。書面整改指令或問題整改通知單中需要明確列出如隱患情景的排查發現時間和地點、隱患情景的詳細描述、隱患發生原因的分析、隱患整改職責的認定、隱患整改負責人、隱患整改的方法和要求、隱患整改完畢的時間要求等。限期整改需要全過程監督管理,除對整改結果進行“閉環”確認外,也要在整改工作實施期間進行監督,以發現和解決可能臨時出現的問題,防止拖延;
3)重大事故隱患,需要由公司主要負責人組織制定并實施事故隱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方案應當包括以下資料:治理的目標、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經費和物資的落實、負責治理的機構和人員、治理的時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
4)各部門或公司在事故隱患治理過程中,應當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發生。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員,設置警戒標志,暫時停產停業或者停止使用。對暫時難以停產或者停止使用的相關生產儲存裝置、設施、設備,應當加強維護和保養,防止事故發生;
5)治理措施的基本要求:
a、能消除和減弱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危險、有害因素;處置危險和有害物,并降低到國家規定的限值;
b、預防生產裝置失靈和操作失誤產生的危險、有害因素;
c、能有效地預防重大事故和職業危害的發生;發生意外事故時,能為遇險人員供給自救和互救條件。
2、應在隱患治理完成后對治理情景進行驗證和效果評估。
1)公司能夠組織相關專業技術人員對隱患整改情景進行驗證和效果評估;
2)對隱患整改情景進行驗證時要注意隱患治理過程中是否帶來或產生新的隱患;
3)屬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及有關部門掛牌督辦并責令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治理的重大事故隱患,公司應當組織本單位的技術人員和專家對重大事故隱患的治理情景進行評估,或委托具備相應資質的安全評價機構對重大事故隱患的治理情景進行評估。
九、對隱患治理的驗證和效果評估
1、人員構成:公司相關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
2、衡量隱患是否得到治理的標準
1)能消除和減弱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危險、有害因素;
2)處置危險和有害物,并降低到國家規定的限值;
3)預防生產裝置失靈和操作失誤產生的危險、有害因素;
4)能有效地預防重大事故和職業危害的發生;
5)發生意外事故時,能為遇險人員供給自救和互救條件。
3、對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安全監管部門及有關部門掛牌督辦并責令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治理的重大事故隱患,應當高度重視,按照時間節點和標準按時完成治理任務,治理工作結束后,組織公司專業技術人員和專家對治理情景進行評估或者委托具備相應資質的安全評價機構對重大事故隱患的治理情景進行評估。
十、統計分析報告
1、季報
公司隱患排查治理情景季報表資料包括:上季度事故隱患排查開展情景、上季度發現的事故隱患數量、一般事故隱患和較大事故隱患的排除情景、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情景、現存重大隱患情景、其他需要說明的問題。報表于下一季度第一個月15日報送,由公司總經理簽字。
2、年報
公司每年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景進行一次全面統計分析,并于下一年1月31日向安全監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報送書面統計分析表。報表由公司總經理簽字。
排查治理匯總情景表資料包括: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和職責制落實情景、本年度開展事故隱患排查總體情景(包括開展次數、參加人員等)年度累計排查事故隱患數量、排除治理情景及整改資金投入情景、尚未治理完畢的重大事故隱患情景、未治理完畢的原因、存在的問題及改善措施、其他需要說明的問題;
3、公司除依照前面規定報送外書面統計分析表外,還要及時向安全監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安全隱患情景。重大事故隱患報告資料應當包括:隱患的現狀及其產生原因、隱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難易程度分析、隱患的治理方案。
十一、預測預警
1、公司對可能造成事故發生的隱患、風險、險肇事件等進行分析、辨識,發現事故發生的原因、規律,建立生產事故預警模型,定量化表示公司安全生產現狀和發展趨勢。
2、數據來源與公司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相結合,數據來源于隱患排查、在線監測等工作;
3、根據安全生產預警指標,篩選、分析有效數據,并進行定量化標識,建立安全生產預警模型,用數值或圖形表示,完成安全預警指數系統的建立。
4、公司每月至少根據安全預警指數系統所反映的現狀和趨勢,進行一次安全生產風險分析。您好,歡迎您閱讀我的文章,本WORD文檔可修改修改,也能夠直接打印。
安全隱患排查制度3一、定期安全檢查
項目經理部每周組織一次由有關部門參加的安全生產檢查。查紀律、查隱患、查安全知識掌握及制度執行情景,總結經驗,及時推廣,發現隱患采取措施,落實到人,限期整改。
二、專業性檢查
由專業技術人員、懂行的安全技術人員和有實際操作和維修本事的工人參加,對某項專業(如物料提升架、腳手架、施工機具等)的安全問題或在施工中存在的普遍性安全問題進行單項檢查。
三、經常性安全檢查
(1)班組進行班前、班后崗位安全檢查。
(2)各級安全員及安全值日人員日常進行巡回檢查。
(3)各級管理人員在檢查生產同時檢查安全。
四、季節性及節假日前后安全檢查
針對氣候特點(如冬、夏、雨、風季等)可能給生產帶來危害而進行的安全檢查。節假日前后防止職工紀律松懈、思想麻痹等進行的檢查。施工現場各班組要經常進行自檢、互檢和交接檢。
對查出的隱患,由職能部門發指令整改書,整改完后由整改單位負責人簽意見,及時回到存檔,逐步建立登記、整改、檢查、銷項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制度4為了實現公司長周期安全生產,建設成安全高效型和質量標準化礦井,使部門和生產隊的安全管理規范化、系統化、程序化,結合公司制定的隱患排查制度,制定此安全隱患排查制度。
部門經理是部門管轄范圍內的重大隱患排查處理的第一職責人,各隊隊長是本隊施工區域內隱患排查處理的第一職責人,部門主管要監督其各隊隱患排查的解決落實情景。
一、隱患的分類及處理
礦井隱患按種類分為:頂板、通風、瓦斯、煤塵、機電、運輸、爆破、火災、水災和其它共十類,按隱患處理難易程度,一般隱患的處理由各隊自行解決,對于較難處理隱患,需由其它部門、隊協調配合的,由部門經理協調其它部門研究制定方案后,施工隊負責解決處理,對于重大隱患,部門無法解決的,上報公司領導,由公司領導主持召開專題會議協調處理,部門負責落實、安排解決。
二、隱患的排查
1、每一職工都有排查隱患的權利和義務,發現隱患要及時匯報處理,對當班不能處理的,要向隊里匯報清楚,由隊里安排人員處理。
2、對于安全大檢查以“三定表”形式落實的問題,各隊必須按要求定時解決。
3、部門經理、主管在每次下井所發現的安全隱患和質量標準化方面的問題,要求進行現場處理,現場處理不了的,升井后填寫隱患排查臺賬,指定相關隊職責人進行處理。
三、隱患落實及信息反饋
1、各隊現場隱患的處理,由其隊長負責落實,并將處理結果按時反饋到生產部。
2、機電方面隱患的處理,由機電負責人負責現場落實,并將處理結果反饋到生產部。
四、處罰規定
1、發現隱患未及時采取措施或匯報的,給予現場職責者200—500元罰款,造成事故的按公司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2、各基層隊未能按隱患排查要求落實或未按規定填寫實施情景的,視情節輕重給予職責者100—300無罰款,造成事故的加倍處罰。
3、各級隊干、帶班長、質量員、班組長及其他相關人員,未嚴格履行職責,未進取配合落實解決隱患,視情節輕重給予職責者100—200罰款。
安全隱患排查制度51、目的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安全生產和職業病防治工作方針,有效防止和減少事故發生,建立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落實國家、省、市和公司有關文件精神,使公司職業安全衛生隱患排查工作有章可循,揭示生產、科研過程中的事故隱患和職業危害因素,提高公司本質安全度,確保公司生產安全、員工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部門。
3、引用文件
《年安全管理方案》
4、職責
(1)總經理對公司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負責,公司職業安全衛生主管領導(以下簡稱主管領導)負責組織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2)安保部負責組織對公司安全生產、職業衛生狀況進行監督檢查及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歸口管理。
(3)各部門負責組織本部門的職業安全衛生隱患排查。
(4)安保部負責組織安全生產職責制執行情景的監督檢查、考核。
(5)安保部負責消防、易燃易爆物品、劇毒品、易制毒品等物品的使用、存儲的監督檢查。
(6)安保部負責女工特殊保護、班組安全管理的監督檢查。
(7)各部門一把手對本部門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負責,部門副職領導配合一把手做好本部門隱患排查工作。
(8)公司所有職工必須切實履行《安全生產法》和《消防法》賦予的安全生產、消防工作義務,認真排查身邊的事故隱患,發現事故隱患及時報告領導或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
5、資料與要求
5.1生產安全隱患排查采用巡回(日常)檢查、定期檢查或不定期檢查(綜合性檢查,含節假日檢查)專項檢查、季節性檢查等形式進行。
5.2職業安全衛生專項監督檢查:
(1)安保部負責監督檢查:
①職業安全衛生規章制度執行情景;
②技改項目中的職業安全衛生措施落實情景;
③職業安全衛生技措計劃的落實情景;
④特種設備的安全狀況;
⑤安全生產職責制落實情景。
⑥易燃易爆物品、劇毒品、易制毒品的安全管理情景;
⑦公司重大活動安全措施落實情景。
⑧女工、未成年工特殊保護工作情景。
⑨技改項目中勞動保護設施的落實情景。
⑩班組安全管理情景。
5.3抽查和巡回檢查:
(1)公司主管領導不定期對各部門安全生產工作情景、生產現場的事故隱患進行抽查。
(2)職業衛生安全管理人員負責巡查:
①部門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建立情景(包括部門安全生產管理網絡、部門安全生產職責分解、部門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執行);
②部門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情景(包括:部門安全管理軟件、安全教育培訓、安全檢查及隱患整改、部門職業安全衛生設備設施登記表等);
③職業安全衛生設施完好狀況;
④勞動防護用具的使用情景;
⑤生產現場有無違章指揮、違章操作行為;
⑥特種設備(包括壓力容器)電動工具是否在檢測周期內使用;
⑦特種作業人員是否持證操作;
⑧危險點定員定量執行情景,職責人是否按規定進行檢查,發現的問題是否認真落實整改;
⑨有無其它事故隱患。
(3)消防保衛人員負責巡查:
①防火職責制落實情景;
②防火管理制度執行情景;
③消防器材配備是否合理、完好狀況;
④易燃易爆物品保管、存放、使用狀況;
⑤劇毒品、易制毒品保管存放使用狀況;
⑥消防應急知識掌握情景;
⑦防盜措施落實情景;
⑧消防應急設施是否完好。
5.4定期檢查:
(1)消防保衛人員應定期對消防器材、設施進行月查、季查、年檢。
(2)電工應按職責分工定期對配電箱、板、柜等電氣設備設施進行檢查維護和保養,定期對手持電動工具、電網接地、防雷接地、電焊機定期進行檢測和維護、維修;
(3)工程部定期對特種設備進行監督檢查和維護保養,并定期進行檢測。
(4)三級危險點定期檢查:按公司《三級危險點分級管理辦法》的規定執行。
(5)各部門組織做好崗位班前、班中、班后的安全性檢查工作和班組長日查工作。
(6)定期安全大檢查,由公司安保部組織部分安全管理領導小組成員對公司進行全面的安全性檢查,發現的問題由參加檢查的領導現場落實整改職責人、整改措施、整改期限,由安保部負責匯總、建檔、監督實施和考核。安全性大檢查一般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①每年“五一節”、“國慶節”、“元旦”、“春節”等重大節日前,根據上級要求制訂相應的節日加班安全生產措施,并進行安全性大檢查。
②根據上級要求,制訂某一時段的安全生產方案,落實相應的安全生產措施,同時組織相應的安全性大檢查。
5.5季節性安全檢查:
(1)安保部負責組織監督檢查:春季防雷設施維護情景、夏季防暑降溫工作情景;冬季防凍保暖工作情景;夏季、冬季防火安全工作落實情景;梅雨季節防洪排澇工作的落實情景;冬季防雪災工作的落實情景,秋季、夏季防臺風及其他自然災害的工作情景。
(2)每季度召開一次事故隱患排查分析會議,會議由公司主管領導召集,相關管理部門負責人及有關專業技術人員參加。會議對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進行分析、研究,同時部署下一階段隱患排查工作。
5.6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資金保障
(1)安全生產費用實行實報實銷的原則,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所需資金在可能情景下在上月制訂資金使用計劃,當急需資金進行隱患治理時能夠在應急資金中列支,以確保生產安全。
(2)財務部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所需資金,必須及時支付。
5.7事故隱患處理
5.7.1事故隱患實行報表填報制度。
(1)事故隱患實行零申報制度,有事故隱患的部門必須于每月底28日前向安保部上報“部門事故隱患排查月報表”(見附表)。
(2)安保部匯總后,填寫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景統計分析報表,經公司主管領導簽字,蓋公章后,于次月3日前報廈門市安全生產監督局和上級主管部門。
(3)重大事故隱患實行舉報獎勵制度。公司鼓勵職工進取排查事故隱患,發現隱患及時報告,對進取發現重大事故隱患(或影響較大的隱患)并及時上報,避免重大事故(或重大事故)發生的人員進行獎勵,獎勵方案由安保部提出,公司主管領導審批。
5.8事故隱患治理和監控
(1)在各項安全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各部門要按照“三定四不推”的原則,制定整改措施;指定專人負責;限期解決。本部門無力解決的要及時填寫“職業安全衛生隱患整改通知”(見附表)交相關部門處理,并報安保部備案。但在未解決前,有關部門要認真采取有效的防護措施,確保安全生產。
(2)對于整改難度較大或需必須數量的資金投入,由隱患所在部門編制隱患整改方案,經安保部審核、公司領導批準后組織實施,并由安保部對整改落實情景進行驗收。
(3)對危險性較大的事故隱患或多次協調無法解決的,及時報告安保部。由安保部組織協調,必要時填寫“職業安全衛生整改通知”(見附件),并由公司主管領導簽發,對在限期內未完成整改的,進行嚴格考核。
(4)對排查出的各類事故隱患,安保部統一建立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登記臺帳。對檢查發現的事故隱患和有關部門上報的事故隱患實施監督檢查。
(5)“職業安全衛生整改通知”由安保部整理、歸檔。
5.9重大事故隱患的管理
(1)對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隱患,公司主管領導組織技術人員和有關專家進行評估,確定事故隱患的類別和具體等級,并提出整改措施提議。
(2)對評估確定為重大的事故隱患,安保部及時填寫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排查報告表經總經理簽字并蓋公章后,報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和上級主管部門。
(3)有關部門及時組織編制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方案,方案包括以下資料:
①隱患概況;
②治理的目標和任務;
③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④經費和物資的落實;
⑤負責治理的部門和人員;
⑥治理的時限和要求;
⑦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
(4)負責治理的部門按《方案》認真落實治理,并在期限內完成。
(5)治理結束后,安保部組織有關技術人員對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情景進行評估,并出具評估報告。
(6)隱患治理評估經過后,填寫《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整改完成報告書》并附評估報告報廈門市安全生產監督局復審銷案,并同時報公司銷案。需要停產停業整治的項目復查經過后恢復生產經營。
5.10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檔案管理
(1)安保部每季度將公司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報表、臺帳、工作見證、會議記錄等資料分門別類進行整理匯編成冊,并長期保存。
(2)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建立“一患一檔”,并長期保存,檔案資料包括:
①重大事故隱患評估定級材料
②《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排查報告表》
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整改指令書》
④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方案
⑤監管部門《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跟蹤督查記錄表》
⑥重大事故隱患整改完成評估報告
⑦《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整改完成報告書》
⑧監管部門《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整改完成審查表》
6、附則
1)本辦法下列用語的含義:
(1)“三定”:是指定人、定時間、定措施。
(2)“四不推”:是指班組能解決的不推給部門,部門能解決的不推給公司,公司能解決不推給上級主管部門。
(3)事故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并經過必須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4)重大事故隱患按照其可能造成的人員傷亡程度和經濟損失情景分為三級(本款所稱“以上”包括本數,“以下”不包括本數):
①一級重大事故隱患,指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中毒,下同)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事故隱患;
②二級重大事故隱患,指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1億元以下5000萬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隱患;
③三級重大事故隱患,指可能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隱患。
7、表單記錄
(1)《安全檢查表(綜合、專項、日常、節假日、季節)》
(2)《職業安全衛生隱患整改通知》
(3)《事故隱患月報表》
(4)《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登記臺帳》
(5)《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景統計分析季報表》(“數字安監”)
(6)《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排查報告表》
(7)《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整改完成報告書》
(8)《預警指數(R)表》
(9)《事故預警圖》
安全隱患排查制度6第一條為建立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強化安全生產主體職責,加強事故隱患監督管理,預防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xx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安全生產事故隱患(以下稱事故隱患)是指生產經營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
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
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依照法律、法規規定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并經過必須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第三條各縣(市、區)各級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以下簡稱有關部門)應根據本制度要求,結合本行業、本領域實際,制訂實施細則。
第四條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事故隱患,均有權向有關部門舉報。
有關部門接到事故隱患舉報后,應當按照職責分工立即組織核實并予以查處;所舉報事故隱患應當由其他部門處理的,應當及時移送,并履行交接程序。
第五條事故隱患的排查治理
(一)生產經營單位是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職責主體。應當把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貫穿到生產活動全過程,建立實時檢查、班組檢查、日常排查等隱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確排查地點、項目、標準、職責,將隱患排查治理經常化。應當建立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檔案臺賬制度、監控和應急管理制度、掛牌制度、限期整改銷號制度、專項資金使用制度、崗位職責制度、統計分析制度、公告公示制度、定期報告和舉報獎勵等制度,組織事故隱患排查,及時發現并排除從業人員存在的各類違章行為和帶病運行的設備、設施及生產場所的各類事故隱患。
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負責。
(二)生產經營單位應定期組織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排查本單位的事故隱患,并逐級落實從主要負責人到每個從業人員隱患排查治理的范圍和職責,確保不留空檔,不留死角。
(三)生產經營單位應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要求制訂具體方案,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落實職責、安全管理組織體系、資金投入、人員培訓、勞動紀律、現場管理、防控手段、事故查處以及安全生產基本條件、工藝系統、基礎設施、技術裝備、作業環境等方面組織自查。
生產經營單位應每月至少排查一次事故隱患,并落實崗位、班組、車間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職責。
(四)生產經營單位應加強對自然災害的預防。對于因自然災害可能導致事故災難的隱患,應當及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預防措施,制訂針對性的應急預案。在接到有關自然災害預報時,應當及時向下屬單位發出預警通知;發生自然災害可能危及生產經營單位和人員安全的情景時,應當立即撤離人員、停止作業、加強監測,并及時向當地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報告。
(五)生產經營單位接到有關部門下達的責令停產整改指令,必須立即停止生產,制訂整改方案,由主要負責人及時組織實施,并報送有關部門。
停產整改方案應確定整改項目、整改目標、整改時限、整改作業范圍、從事整改的作業人員,落實整改職責人、資金,還應包括安全技術措施和應急預案,以及職工安全教育和培訓等資料。
第六條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監管
(一)市、縣有關部門應當督促指導生產經營單位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規程的要求,建立健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等各項制度,監督生產經營單位依法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發現存在難以解決的重大問題時,應及時報告地方人民政府。
(二)市、縣有關部門對企業上報和檢查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要及時登記,分類編號,建立檔案或隱患管理臺賬,對企業制訂的重大隱患整改計劃、整改職責人等有關情景資料備案。
(三)市、縣有關部門應每季度召開一次例會,主要負責人和內設機構負責人參加,通報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景,研究解決隱患排查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安排隱患排查治理階段性工作,確定由本部門掛牌督辦和公告的重大事故隱患。
對于涉及公共安全或需要協調多個部門才能整改的重大事故隱患,市、縣人民政府安委會辦公室應當召開會議,提出由政府掛牌督辦的重大隱患,報同級人民政府同意后,由同級人民政府掛牌督辦,并指定職責部門跟蹤督促整改。
(四)市、縣有關部門應結合本單位安全生產日常監管工作,組織執法人員,定期對本行業(領域)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隱患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依法查處。
第七條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報告
(一)生產經營單位應及時向當地有關部門報告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景。每季、每年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景進行統計分析,并分別于下一季度10日前向有關部門報送隱患排查治理情景。
(二)有關部門在下一季度15日內,應對本行業(領域)生產經營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景進行統計分析,針對存在的問題制定相應的對策措施,并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同級人民政府報告本行業(領域)隱患排查治理情景。
(三)有關部門應當每季度總結本行業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時向所監管的生產經營單位和下級部門通報工作情景,提出下階段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要點。
第八條重大事故隱患的公示公告
(一)生產經營單位對本單位自查和有關部門檢查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要予以公示。對本單位存在的重大事故隱患應當在排查或檢查發現的3日內進行公示。
(二)縣級以上有關部門應及時將本行政區內生產經營單位存在的重大事故隱患,按照分級管理與屬地監管相結合的原則進行掛牌督辦并向社會公告。原則上,市級有關部門每半年公告一次,縣級有關部門每季度公告一次。
(三)有關部門、生產經營單位應主動理解社會輿論監督,及時公開重大事故隱患的治理情景。
第九條重大事故隱患的跟蹤督辦和逐項銷號
(一)各級有關部門對企業重大事故隱患整改,要落實跟蹤督辦的內設機構和職責人,督促企業落實各項防范措施,對企業重大事故隱患的治理情景進行跟蹤督辦。
(二)督促整改的職責人應當每周至少深入現場一次,跟蹤檢查有關防范和監控措施落實情景,及時掌握重大事故隱患整改善度,督促企業按整改方案對重大事故隱患進行治理并徹底消除。
(三)重大事故隱患整改結束后,整改單位應向督辦單位提出復產驗收申請。理解申請的部門應當在10日內組織有關人員進行現場核查。對責令停產整改的企業或責令停止使用的大型設施設備核查驗收合格并經驗收人員簽字后,方可恢復生產經營和使用。
整改后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提請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予以關掉。
(四)重大事故隱患在整改期限內徹底治理,經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后,各級有關部門應及時摘牌銷號,將有關檔案或臺賬整理后歸檔管理。
第十條重大危險源監控管理按照《晉城市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制度》要求辦理。
第十一條各級有關部門和生產經營單位都應當建立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獎懲機制,對未定期排查事故隱患或未及時有效整改事故隱患的單位和個人,實施職責追究;對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中成效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
重大事故隱患舉報獎勵按照《晉城市安全生產隱患和事故舉報獎勵制度》規定辦理。
第十二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安全隱患排查制度7為保證學校教育教學的正常秩序,保證師生人身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切實抓好安全工作,根除安全隱患。特制訂本制度。
1、建立學校安全隱患臺賬,是加強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制度。是落實科學發展觀、體現以人為本、均衡教育發展的一項重要舉措。為保證學校教育教學的正常秩序,保證師生人身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切實抓好安全工作,根除安全隱患。特制訂本制度。
1、建立學校安全隱患臺賬,是加強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制度。是落實科學發展觀、體現以人為本、均衡教育發展的一項重要舉措。
4、根據學校實際情景,一般應安排攙查以下部位。并明確捧查職責人:
(1)校舍安全隱患排查;
(2)食物、飲用水安全檢查;
(3)用電及消防安全隱患排查;
(4)學生公寓安全隱患排查;
(5)體育場館及體育器材安全隱患搏查;
(6)學校及周邊安全隱患搏查3
(7)其他安全隱患排查(欄桿、書架及其他公共設施)。
5、安全隱患排查人員,又是安全管理職責人。所以消除安全隱患的重點是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要根據各崗位的特點,想法保證學校設施設備、食品、飲用水的安全性。
6、排查工作采用輪流密集排查方式進行,排查人員根據排查對象的特征確定排查時間。
7、排查職責人在排查時要認真仔細,不能有任何疏漏。除不可抗原因外,出現安全事故,追究排查職責人的職責。
8、排查職責人在排查吋要作好記錄。有險情隱患應及時向校長匯報。自我能夠處理的應及時消除隱患,不能應急的應及時提來源理方案,交由學校討論解決。重大險情學校應及時向上級報告。
9、具體負責學校安全工作的副校長必須制訂好相關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檢查督促工作;政教主任負責學生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并收集好有關資料;總務主任負責安全隱患的捧查與排除。未履行好自我的職責。造成安全事故的。由職責人直接負責。
10、及時排查、整改安全隱患和不穩定因素。維護保養設施設備。向廣大師生告知危害因素、危險狀況。在安全隱患部位及易發生危險的地方設立安全警示標志。對本單位的重大危險源實施有效監控。堅持安全隱患和不穩定因素排查、整改月報告制度。學校要將當月安全隱患排查、整改情景報上級教育行政部門。
11、學校對排查出來的各類安全隱患要進行登記。建立臺賬。并制定隱患和不穩定因素整改措施,明確整改職責人和時間,嚴格落實“五個一”包靠工作制度(即一個問題:一名領導、一套班子、一個方案、一抓到底)及時進行整改。如有重大安全隱患不能解決或整改有困難的。要及時向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或當地政府報告。
安全隱患排查制度8為了進一步加強和改善小學安全工作,維護小學正常的教學秩序,保障廣大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確保各種不安全因素的發生,特制定以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制度:
一、每學年開學前,放寒暑假、節假日前,必須開展全校性的安全大檢查。
二、小學每月必須進行一次安全自查工作。在自查的過程中,如發現問題,要及時以文字形式報告到相關部門,以便得到及時處理。
三、每學年安全員對校屬各單位開展不少于三次不定期的安全隱患排查工作,對有問題需要整改的部門單位,下發整改通知書,責令其限期整改,本部門單位解決不了的上報到相關部門解決。
四、對小學食堂、小賣部、小吃店、生活飲用水源的衛生情景,每周進行一次檢查;對食堂人員未取得健康證明的不得上崗。
五、消防隱患排查工作每月不少于一次,有易燃易爆危險化學物品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我校的《消防安全管理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加以實行。
六、對存在重大隱患的必須及時提出整改計劃、整改方案,認真組織實施,確保按期完成。同時整治完成后,要組織有關人員驗收,不貼合規定要求的,不能投入使用。
七、每次排查時,排查人員不得少于三人,且必須有安全知識和排查本事的人擔任。
八、在排查的過程中,如果遇到不能下結論的問題應請有關部門,專家進行鑒定,以防事故發生。
九、不認真嚴格執行此排查制度的,實行領導職責追憲制。
安全隱患排查制度91、安全管理人員對所管轄范圍內的采、掘、機、運、通負責全面檢查,對查出的隱患現場立即處理。
2、對各地點查出隱患不能及時處理的,必須立即上報安監科并做好記錄,由安監科負責每一天在早調度會上按“四定”原則進行落實。
3、檢查路線不受被檢單位約束,不漏項和死角。
4、回頭復查,對停止作業進行整改的項目(單位),要停一次整一次搞好一處,并及時回頭復查。
5、對查處現場隱患,要做到派人蹲著不走,盯著不放,按照制度措施嚴格督促整改。
6、對疑難或認識不統一的問題,要請示有關部門領導處理,不能懸而不決。
7、安全管理人員對有發生事故危險的作業場所,有權立即停止作業,并撤出人員報有關領導。
8、屬于安全生產職責不落實,隱患排查不到位的,要追查有關單位(人)的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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