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鎖加盟合同書怎么寫 連鎖加盟合同書英文翻譯

連鎖加盟合同書怎么寫 連鎖加盟合同書英文翻譯

日期:2023-03-13 03:06:55    编辑:网络投稿    来源:网络资源

連鎖加盟合同書 時間:2021-12-06 09:49:24 連鎖加盟合同書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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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鎖加盟合同書

  什么是合同

  合同是民事主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的協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條:婚姻、收養、監護等有關身份關系的協議,適用有關該身份關系的法律規定;沒有規定的,可以根據其性質參照適用第三編規定。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連鎖加盟合同書

  現今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連鎖加盟合同書,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連鎖加盟合同書1

  特許加盟總部:____________(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許加盟店:_______________(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在平等的基礎上同意簽定如下條款:

  第一條、本合同使用的有關文字定義

  “公司經營技術資產”:是指由總部開發、完善成型,用于______產業經營及______用品經營的具有統一性的獨自經營技術,是總部的注冊商號、商標、標志和服務標志、模式、樣式、店鋪管理方式、商品陳列技術、營運系統、專業教育研修程序及有關營運不可分的統一系統。

  “公司商標”:是指為公司的商標和服務標志及表示公司的標記、記號、招牌、標簽、樣式及其他的一切營業象征。

  “公司形象”加盟店因使用公司經營技術資產和商標,而使其統一性被公眾廣泛認識,獲得了信譽,并在定型的統一形象下營運。

  第二條、獨立的當事者

  1.本合同當事雙方為各自獨立的事業者,雙方之間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資、代理、雇傭、承包關系。加盟店不具有代行總部或為總部而發生任何行為的權力。加盟店職工不是總部的員工,也不是總部的代理人。總部對其勞動關系及員工行為不承擔任何責任。

  2.加盟店鋪的經營由加盟店自立,獨立承擔責任,經營決策是加盟店自行判斷,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行為。

  第三條、加盟店的資格

  1.只有具備下列條件者才有資格成為公司連鎖加盟店。

  a.沒有受過刑事處罰者。

  b.受過總部規定的訓練,并按要求完成訓練內容,被總部認可的合格者。

  c.經與總部協商,被認定可以經營公司加盟店的特定店鋪經營者。

  2.如加盟店是法人組織,則前項資格條件中,第一項的對象是法人代表,第二項對象是法人代表指定的職工。

  第四條、特許的給予

  在本合同執行期間,總部給予加盟店使用總部開發、完善的經營技術—公司經營技術資產,在規定的地區開設、經營公司加盟店的權力。

  第五條、商標的使用承諾

  1.總部承諾在本合同執行期間,加盟店可以使用公司商標、服務標志及表示這些標志、記號、樣式、標簽和招牌。

  2.加盟店不得在公司加盟店以外使用本合同中總部同意加盟店使用的商標。

  3.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后,加盟店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公司商標。

  第六條、使用范圍和使用方法

  1.加盟店只能按總部承諾的范圍和方法使用商標及經營技術資產,同時必須以公司經營技術資產為基礎,按統一形象經營店鋪。

  2.加盟店使用公司商標和經營技術資產時,不得有以下行為:

  a.降低公司形象,損害公司商標和經營技術資產的行為。

  b.除為加盟店經營而向加盟店員工傳授公司經營技術資產及總部有特別指示外,向第三者泄密、傳遞公司經營技術資產。

  c.加盟店為第三者模仿公司商標和經營技術資產,或幫助第三者模仿。

  第七條、店址的選擇

  1.加盟店店鋪設在乙方處。

  2.總部依據地理條件和區域性商業結構狀況,在所設加盟店地區另設加盟店時,保證不會發生相互競爭關系。

  第八條、店址的變更

  1.因地理環境變化和其他原因,加盟店希望變更規定區域內的店鋪時,可以向總部提出變更申請。

  2.總部認為變更要求的理由可以成立,應即刻作出答復,并須對選擇新店址進行調查等必要的幫助。

  3.加盟店應支付總部進行上述所列調查等的費用。

  第九條、追加建店

  1.加盟店除了開設的第一家店鋪外,還可另新建加盟店,必須與總部另簽訂該增加建店事項為對象的公司特許連鎖合同。

  2.如總部認為增加店要求符合經濟、人才條件,也符合公司連鎖總體利益,總部就必須同意,但總部不承認8家以上的追加建店。

  3.加盟店在簽訂了以該追加建店為對象的公司特許合同后,應即刻向總部支付加盟金。

  第十條、公司商標及經營技術資產

  1.加盟店承認公司經營技術資產是只屬于總部的具有特定價值的經營技術資產,受法律保護。

  2.加盟店承認公司商標為公司連鎖統一的營業象征,屬總部所有。

  3.總部須適應社會經濟形勢變化,對現有經營技術資產進行不斷地研究、完善和積累。

  第十一條、經營指導及幫助

  1.為使加盟店能維持經營,在開業前及本合同執行期間,總部必須向加盟店傳授必需的知識和經營技術。

  2.加盟店開業前必須派遣店主和可以代行承擔責任的員工參加總部規定的教育研修,獲得經營店鋪必需的知識和技術,加盟店承擔培訓所需的一切費用。

  3.開業后,如總部有研修指示,加盟店也必須按指示要求派遣人員參加總部規定的進修教育,獲得必需的知識和技術,費用由加盟店自己承擔。

  4.加盟店必須參加一年一至二次的定期總會和一些臨時經營者會議。總部應提前三周通知開會時間。

  5.除經營者會議外,總部定期或不定期向加盟店派遣營運部人員進行指導。

  6.加盟店在接受總部營運指導時期,經經營者或店長同意,允許總部派遣的人員進入店堂內檢查加盟店的全部經營情況。

  7.加盟店在接受總部營運指導時期,允許總部的代理人及總部人員檢查與加盟店的商品庫存、店鋪經營、現金流量、原始票據等有關的各種資料。公司總部將加盟店經營情況作絕密資料保存,不得向外泄漏。

  8.總部根據教育計劃,隨時培訓、教育加盟店的店長和員工。

  第十二條、店鋪開發相關事項

  1.為維護公司形象的統一性,加盟店的店鋪結構、內外裝飾要符合總部規定的標準。

  2.為維護公司形象的統一性,加盟店同意店鋪的設備、裝置、用具、招牌等的規格符合總部規定的樣式。

  3.對于營運必需的輔助材料、發票、提貨袋、標簽、收據及其他附屬材料、消耗品,加盟店同意使用指定的產品,同意從總部指定處購買。

  4.確認本條所列各項的購買資金全部由加盟店負擔。

  第十三條、促銷

  1.總部要計劃和實施,以維護公司連鎖全體利益為目的的宣傳、廣告等促銷活動。

  2.各加盟店所產生的各項活動費用,由各加盟店獨立承擔。

  第十四條、協助銷售

  1.總部對加盟店的銷售進行以下幫助:

  a.推薦進貨渠道。

  b.推薦進貨品種、品目。

  c.對設定標準零售價格提出建議。

  d.從總部配送的商品,保障供貨,保證供貨質量。

  e.提供總部和進貨單位收集的有關銷售情報。

  f.提供有關促銷的各種資料。

  2.加盟店通過總部推薦的進貨渠道自行自主進貨外,同意保證______%以上的商品由總部配送。由總部配送的商品可實行換貨,供、換貨的具體辦法為:

  a.有保質期的產品,乙方保證換貨商品保質有效期在______個月以上,并保證所有的產品包裝、外觀完好無損。

  b.服飾類商品,從進貨之日起,不能超過______天。

  c.換貨過程中所發生的所有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d.加盟店需供貨的貨量應提前______天通知總部,并附上需貨確認清單。

  第十五條、進銷價格的設定

  1.加盟店要努力做到按總部推薦的商品進貨,按總部建議的零售價格銷售。

  2.如總部建議的零售價格與本地區實際不符,加盟店要向總部告明情況。總部應根據公司形象的統一性要求和加盟店所在地區的實際情況綜合考慮,向加盟店提出與其實際相符的價格建議。

  第十六條、特許金

  1.加盟店于簽訂合同的同時向總部支付加盟金:

  2.規定的接受教育、研修的費用為____________,用于為加盟店開業而接受總部經營技術資產、商標使用權等特許連鎖費價格及支付總部用于為加盟店開業而進行的調查、開業指導的費用。

  3.不論是本合同期滿,還是中途解約或其他理由,都不歸還以上兩項費用。

  第十七條、保證金

  1.作為合同簽訂后總部與加盟店之間發生債務及加盟店之間地執行合同的擔保,加盟店須在本合同簽約時向總部預交保證金。

  2.總部可以用此保證金的全部或一部份,充抵加盟店拖欠的債務。加盟店在接到總部的充抵通知后,須馬上向總部支付與被充抵數額相同的現金,補充保證金。

  3.保證金不計息,具體金額為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4.除用于充抵總部債務外,加盟店不得對保證金作其他任何處理。

  5.不論加盟店在法律上或本合同上有無解約權、解除權,如果其退出合同等行為,而導致事實上本合同無法繼續執行及因加盟店不履行本合同義務而被解約時,總部具有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力,可以沒收加盟店______%的保證金充抵違約金。余下的______%的保證金,按第十七條第6款執行。

  6.合同期滿或解除合同后,在加盟店撤除公司的全部招牌、工作物品等其他營業象征兩個月后,總部歸還加盟店應有該退還的保證金。

  第十八條、特許金

  在本合同執行期間,作為使用公司商標、經營技術資產和接受總部幫助、指導的價格,加盟店須向總部支付每天______元人民幣的特許金,支付方式為每一個合同年度開始的第一天一次性付清一年。其中開始加盟的第一個年度免收特許金額。

  第十九條、拖欠損失金

  加盟店未在規定期限內支付總部規定的加盟金、加盟保證金、特許金等債務時,按每超過一天加付10%的比例向總部支付拖欠損失金,直至付清為止。

  第二十條、商品、服務的質量管理

  1.維護加盟店售出商品質量和服務的均一性,提高公司形象,加盟店的營業方法必須遵守總部提供的經營手冊規定的要求和標準。

  2.總部要定期和不定期地以書面和其他方法幫助加盟店進行進貨管理、銷售管理、商品管理、商品知識、衛生管理、職工管理、會計處理、店鋪經營管理等各方面的指導,提供有關信息,幫助加盟店實施標準化管理。

  第二十二條、賬簿等的制作

  1.為使加盟店和總部雙方準確的把握加盟店的經營情況,加盟店要按總部指定的格式制作和保留以下文本:

  a.傳票(或進貨的原始票據)。

  b.營業報告書(每天制作)。

  c.客戶資料表和會員資料表(每天制作)。

  2.加盟店每月向總部遞交一次當月的營業報告書和當月的客戶資料、會員資料表,遞交的時間為每月的最后一天。

  第二十三條、專心營業義務

  1.加盟店在本合同執行期間,必須全力以赴提高該店的營業成績。

  2.除非得到總部書面同意,加盟店不得從事其它營業。

  第二十四條、守密義務

  1.除法律規定必須公開的以外,總部不得向第三者展示加盟店遞交的營業報告書及其他有關資料和有損于加盟店利益的情報。

  2.加盟店不得向第三者泄漏總部按本合同規定提供給加盟店的經營技術資產秘密及有損總部利益的情報。

  3.加盟店有責任保證其職工不向第三者泄漏前項秘密。

  4.加盟店的守密義務在本合同期滿后十二個月內仍然有效。

  5.總部按本合同規定提供給加盟店的經營技術手冊和其文件歸總部所有,出借給加盟店,加盟店須負責保存,合同終止后即刻歸還總部。且均不得保留復印件。

  6.加盟店對守密義務有違約行為,同意按照侵犯總部知識產權論處。

  第二十五條、禁止毀譽義務

  加盟店不得損害總部和公司其他連鎖店的聲譽、信譽,不得妨礙總部和其他加盟的業務。

  第二十六條、糾紛報告義務

  1.加盟店營運中發生訴訟、爭執或其他糾紛,須及時報告總部。

  2.如加盟店營運中發生糾紛,總部以維護公司事業為目的,可隨時指示加盟店付諸法院,或采取其他措施。加盟店應遵從總部決定。

  第二十七條、合同期限

  1.本合同的期限從____________起至____________止。

  2.合同期滿前2個月,經總部同加盟店雙方同意,可以更新合同。

  3.前款的合同更新,在本合同期滿前經總部和加盟店同意,簽訂總部規定的特許連鎖合同后成立。更新合同為本合同期滿終止后接續成立的新合同。但加盟店無需支付特許連鎖合同書規定的加盟金,本合同的保證金可充作更新合同的保證金。此種情況下,加盟店不得要求總部歸還保證金。

  第二十八條、合同的解除

  1.加盟店發生如下各項中任何一項行為,總部可以對加盟店規定期限,以書面形式勸告加盟店終止或改正其行為。超過指定期限無改善,總部可單方面解除合同。

  a.加盟店沒有忠實地實施總部為改善營業而提出的勸告指導。

  b.加盟店按本合同規定向總部遞交的營業報告書以及總部要求的其他報告書等不真實。

  c.加盟店拖欠需交總部的特許金和預付金及其他債務。

  d.加盟店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或其他違約行為。

  2.加盟店發生以下各項中的任何一項行為,總部可不作預告而解除合同。

  a.加盟店受到臨時查封、臨時處分、拍賣處分、滯納稅處分、破產、審查等處分,使接受合同更新申請的總部同提出申請的加盟店之間的經濟信賴關系破裂,或加盟店自己宣布破產、協議出賣或整頓店鋪、特別清算與申請新的其他行業的營業店鋪。

  b.債權者開始收理資產、負債的全面管理和整頓。

  c.加盟店未得到總部的事先書面同意而私自出讓營業權。

  d.加盟店未得到總部事先書面同意而私自出讓本合同規定的全部或部分權利,或設立擔保權或對店鋪進行其他處置。

  e.加盟店向其他人泄漏公司的經營秘密,或讓他人使用或向他人提供信息手冊資料。

  f.加盟店損害了總部、公司連鎖店的名譽、信譽,妨礙了總部或其他加盟店的業務。

  g.發生加盟店店主死亡、店鋪解散、營業終止、與他人合并或其他對營業權產生影響的情況變動等,而使加盟店同總部間的經濟信賴關系破裂。

  h.向債權人出讓全部或重要的部分財產,或把店鋪財產用作讓渡擔保。

  i.加盟店店主或加盟店代表被宣告為禁業者或準禁業者。

  j.加盟店退出公司事業者或將其營業委托他人,從全部經營或實際重要部分退出或放棄店鋪經營超過10天以上。

  k.加盟店店鋪建筑喪失。

  l.加盟店店鋪使用權喪失。

  m.執法機關政令要求加盟店終止營業。

  n.加盟店在簽訂本合同______天以后仍未開業。

  3.發生如下各項中的任何一項事由,加盟店可不作預告單方面終止合同。

  a.總部申請破產、特別清算、清算,或法院宣布破產、特別清算和清算。

  b.總部損害了加盟店名譽、信譽,或防礙了加盟店的事業開展。

  c.總部退出公司特許連鎖事業的地位,或放棄該事業。

  d.總部違反本合同或不履行規定的義務。

  e.法令、政令規定總部廢止連鎖事業。

  f.加盟店店鋪建筑喪失。

  g.加盟店店鋪使用權喪失。

  h.執法機關政令規定加盟店終止營業。

  第二十九條、協商解約、中途解約

  1.只要加盟店和總部雙方協商達成書面協議,可隨時終止本合同。此時總部收取一半的保證金,剩余一半在加盟店撤除所有表示公司的招牌、物品和其他營業象征兩個月后歸還。

  2.加盟店提前2個月通知總部解約,并同時付清了一切債務,明確放棄歸還保證金的要求時,本合同在加盟店預告期滿后便告終止。這里加盟店不能用保證金充抵代由總部負擔的債務。

  3.有第二十八條第1、2款中的任何一款事由的加盟店,不能行使前項解約權。

  第三十條、招牌、商標等的撤除

  1.不論合同期滿還是中途解約,本合同一旦終止,加盟店就失去了公司商標和經營技術資產的使用權。

  2.本合同解除后,加盟店必須自行撤除公司招牌,從建筑物和其他設備、用品上消除公司商標、服務標志和特定名稱等一切營業象征。

  3.如加盟店不主動撤除,總部或總部代理人可以自行進行撤除作業,并要求加盟店負擔為之產生的一切費用。

  第三十一條、禁止競爭

  1.加盟店保證,如遇前條第一款情況,不再使用相同的或類似的`,或容易引起混同的商標、服務標識、特定名稱等營業象征和公司技術資產,不發生有損于公司其他加盟店利益及會造成營業混亂給總部帶來麻煩的行為。

  2.當總部發現并通知了加盟店有前項所列的違約行為時,加盟店須立即終止該行為。

  第三十二條、物件的歸還和債務清算

  1.不論任何理由,本合同終止時,加盟店均須放棄使用總部授予的物品使用權,并及時將物品歸還總部。

  2.本合同終止時,除本合同特別規定者外,當事者雙方均須及時結清所欠對方的一切債務。

  第三十三條、營業的讓渡和承繼

  1.加盟店未事先征得總部同意,不得將本合同規定的任何權利、店鋪營業的全部或一部分轉讓給第三者,不得將此用作擔保和其他處置。

  2.如加盟店認為已不能再繼續營業,或因明顯的困難而有可能發生營業中斷時,為保持加盟店的運營,加盟店經總部同意后,可以將加盟店轉讓給第三者,此時總部有優先接受的權力。

  第三十四條、名義責任

  1.加盟店使用公司的商號、商標、服務標識,因自己的經營而損害了第三者利益時,由加盟店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總部不承擔名義責任。

  2.總部因加盟店的行為而被索賠責任時,總部被追索的賠償金必需由加盟店承擔。

  第三十五條、遇不可抗力的免責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均不向對方承諾因罷工等其他勞資糾紛和暴動、天災人禍、行政機關的措施及其他超越合理控制限度的原因造成的損失負擔。

  第三十六條、損害賠償

  1.總部違約給加盟店造成損害時,不論本合同存在與否,須向加盟店賠償損失。

  2.加盟店違約,總部因此而解除合同時,加盟店須向總部支付特許金額兩倍的損失賠償金。

  3.加盟店違反合同給總部造成損害而總部不解除合同的場合,加盟店亦須向總部賠償損失。

  第三十七條、合同的變更

  經雙方當事者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

  第三十八條、確認事項

  在簽訂本合同前,總部要向加盟店詳細說明加盟店開展經營事業成功的可能性及合同內容,要獲得加盟店的充分理解。

  加盟店應理解和同意以下事實:在總部說明中所展示的各種資料只是說明成功的可能性,并不是對加盟店經營事業的獲利承諾。

  第三十九條、協商

  對本合同規定的及未規定的事項如有疑問,由當事者雙方本著發展事業的愿望,坦誠地協商解決。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條、違約責任

  雙方同意本合同全部條款,嚴守本合同條款之內容是雙方的承諾;任何一方向外泄露本合同之內容,均屬于違約行為。如有違約,按國家有關法律程序執行,仲裁和訴訟地點為總部所在地法院。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具同等法律效力。一式二份,均為正本,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___

  簽字:(蓋章)________簽字:(蓋章)________

  合同簽定日期:________

  連鎖加盟合同書2

  本協議由以下雙方共同簽署: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網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銷售部email: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網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發揮雙方優勢,經友好協商,現就合作建立_______連鎖店達成如下一致合作協議:

  一、甲方的責、權、利

  (1)提供連鎖店的名稱使用權。名稱統一為“_______連鎖店”。

  (2)為保證甲方商品的信譽,品牌之聲譽,監督乙方在該地區的經營不得有損害甲方商譽行為,乙方與甲方合作為加盟時,須付保證金_____萬元人民幣給甲方(合作期滿,甲方把保證金退還給乙方),中途如有違約行為,根據違約責任大小,甲方有權扣下保證金,甚至繼續追加必要的法律責任。為保證公司不斷致力開發新產品,提高經營管理水平,制定相應的市場銷售策略及甲方在產品注冊,包裝設計等無形資產,乙方在加入甲方加盟店時,收取乙方加盟費_______元人民幣(作為首批進貨貨款)以保證甲方利益。

  (3)甲方向乙方提供_______經營的產品,價值超出加盟費的_____%,具體視乙方的經營規模、商業信譽等確定。

  (4)對連鎖店進行統一管理,管理范圍包括經營環境、產品質量、定價及售后服務。

  (5)保證產品在該市場區域內的統一底價,對產品質量負責。提供相應的增值稅票,可根據市場情況調整價格。

  (6)利用_______商務網_______________配合服務該連鎖店。

  二、乙方的責、權、利

  (1)享有“_______連鎖店”的名稱使用權。

  (2)交納加盟費________元人民幣整。

  (3)享受甲方_______商務網的形象廣告支持。

  (4)根據市場銷售情況,可以申請調換經營品種(一季度內)

  (5)參與甲方的有關活動(項目)可享受優惠,具體由雙方另定。

  (6)負責連鎖店標牌的制作和懸掛。由甲方提供設計方案,乙方制作,甲方根據甲方管理辦法提供必要補助。

  (7)服從甲方在質量、價格、售后服務等方面的管理服務。

  (8)每年必須保證銷售額不低于_____萬元,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協議。

  三、說明事項

  (1)訂貨與配貨:甲方憑乙方簽字蓋章的書面訂貨單(傳真)組織配貨;

  (2)運輸:甲方負責發送到乙方指定地點,費用由乙方負擔;

  (3)結算方法:一月一結算,本月進貨,結算上月貨款;

  (4)甲方授權乙方為“_______連鎖店”項目唯一代理,相同項目在_____地區不再發展第二家;

  (5)乙方在經營項目(指甲方授權乙方經營的產品)上不得與其他企業合作;

  (6)退還;一季度內,_____包退包換,______原則上包換不退。

  四、獎勵辦法

  (1)年度銷售額_____-_____萬,年度結算時返還年度實際現行額的_____%作為獎勵回報。

  (2)年度銷售額_____-_____萬,年度結算時返還年度實際現行額的_____%作為獎勵回報。

  (3)年度銷售額_____萬以上,年度結算時返還年度實際現行額的_____%作為獎勵回報。

  五、條款

  1.大綱、范圍、定義:

  乙方享有甲方的各種經營,管理理念,產品的商標,包裝物及各種榮譽,甲方擁有_______電子商務信息網的所有權和經營權,甲方只對乙方的經營提出建議、指導。

  2.加盟權的授予: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簽訂加盟合作協議書,甲方同意乙方有權在該平臺開展乙方的茶葉相關業務,并授予經營權。

  3.財務結算:

  乙方取貨時,付現款,甲方開具發票。所有的債權和債務獨立核算,自負盈虧。

  4.指定原料,采購地點:

  為保證乙方產品的質量及公司的聲譽,經營所需的產品,甲方必須及時專門派人送到乙方辦公地點。乙方不得私自進貨和竄貨,若有其他進貨要求應向總公司提出申請,批準后方可。

  5.換貨、掛損、檢驗之規定:

  換貨:乙方可根據經營需要,銷售的實際情況,向甲方提出換貨申請,進行產品調換,甚至退貨;

  掛損:甲方送至乙方產品,如因甲方對產品包裝不力,造成產品破損,由甲方負責。

  檢驗:乙方收到甲方產品后,必須對數量、質量、等級、包裝等細節進行檢驗,如有問題,應于收到產品三天內向甲方提出,同時出示必要證明,否則,視為產品合格貨物成交。

  6.事故及顧客反映處理:

  在經營過程中,引起的顧客投訴如因甲方產品質量問題,由甲方負責處理(如乙方保管不善造成的問題不在甲方負責范圍內),其它因素均由乙方負責。

  7.各種報告義務:

  乙方定期將經營情況等業務進展、市場信息反饋給甲方,乙方如有新的可行性銷售策劃及市場信息應及時通知甲方。

  8.營業秘密規定:

  甲、乙雙方都應視公司對對方的經營情況,包括零售額,促銷廣告計劃視為商業秘密,不得泄露。

  9.法律及訟訴

  a. 本協議所有附件均構成本協議的主要部分;

  b. 雙方因履行協議所發生的一切協議本身的爭議,應本著友好的原則解決;

  c. 若協商不一致,雙方可就爭議事向協議履行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10.終止及續約:

  甲、乙雙方若有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另一方有權立即終止協議。

  11.本協議有效期_____年。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的附件為不可分割之部分。

  本協議經雙方蓋章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署(蓋章)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職位:___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署(蓋章)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職位:___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

  連鎖加盟合同書3

  甲方姓名:

  身份證號: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手機:

  乙方姓名:

  身份證號: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手機:

  為發揮雙方優勢,經友好協商,現就合作建立________________“龍井業”連鎖加盟 店達成如下一致合作協議:

  一、甲方的責、權、利:

  1.提供連鎖加盟店的名稱使用權。名稱統一為“龍井業”連鎖加盟店。

  2.為保證甲方商品的信譽,品牌之聲譽,監督乙方在該地區的經營不得有損害甲方商譽行為,乙方與甲方合作開始,須付保證金_______萬元人民幣給甲方(合作期滿,甲方把保證金退還給乙方),中途如有違約行為,根據違約責任大小,甲方有權扣下保證金,甚至繼續追加必要的相關法律責任。為保證公司不斷致力開發新產品,提高經營管理水平,制定相應的市場銷售策略及甲方在產品注冊,包設計等無形資產,乙方在加入甲方連鎖加盟店時,收取乙方連鎖加盟費_______元人民幣(作為首批進貨貨款),以保證甲方利益。

  3.甲方向乙方提供“龍井”經營的產品(含、具等)和首次相關必要的公司資質。

  4.對連鎖加盟店進行統一管理,管理范圍包括經營環境、產品質量、定價及售后服務。

  5.甲方保證同等產品在該區域內的統一底價,對產品質量負責。根據需要提供相應的稅票(乙方需付稅點__%),有權可根據市場情況調整價格。

  二、乙方的責、權、利:

  1.享有“龍井業”連鎖加盟店的名稱使用權。

  2.享受甲方“龍井業”商城網的形象廣告支持。

  3.根據當地市場量訂貨,由于產品的保存等特殊因素,產品原則上不得退換(包括外包具等)。

  4.可參與甲方的有關活動項目可享受優惠,如:滿500元送精美具或立減30元等。

  5.負責連鎖加盟店的修以及招牌的制作和懸掛,甲方需要提供參考方案。

  6.服從甲方在質量、價格、售后服務等方面的管理服務。

  7.每年必須保證銷售額不低于_____萬元,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協議。

  三、說明事項:

  1.訂貨與配貨:甲方憑乙方簽字蓋章的書面訂貨單(傳真)組織配貨或者本人電話聯系親自訂貨;

  2.產品運輸:甲方負責發送到乙方指定地點,費用由乙方負擔;

  3.結算方法:現金支付,款到發貨;

  4.甲方授權乙方為“龍井業”連鎖加盟店項目唯一代理,相同項目在該地區不再發展第二家;

  5.乙方在經營項目(指甲方授權乙方經營的產品)上不得與其他企業合作;

  四、龍井獎勵辦法:

  1.年度銷售額在_____至_____萬元,年底返還年度實際現行額的_____%作為獎勵回報。

  2.年度銷售額在_____至_____萬元,年底返還年度實際現行額的_____%作為獎勵回報。

  3.年度銷售額在_____萬元以上,年底返還年度實際現行額的_____%作為獎勵回報。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

  簽字:(蓋章)________ 簽字:(蓋章)________

  合同簽定日期: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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