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合同的管理方法是什么

員工合同的管理方法是什么

日期:2023-03-12 19:53:20    编辑:网络投稿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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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合同的管理方法是什么

  員工合同管理是很多人力資源管理者需要了解的內容,然而大部分的管理者不知道怎么管理員工合同。下面為您精心推薦了員工合同管理技巧,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員工合同的管理方法是什么

  員工合同管理方法

  1、 明確合同管理責任。確立一個明確進行整體合同管理的部門,對合同簽立意向對照制度進行校核與分類,協調法律、財務、采購、工程等業務部門對合同開展評審,以及報送領導簽字等流程性工作,整理和歸檔合同資料,跟進合同執行情況。對于合同更變產生的重大風險,需提前預警,協調法律財務等業務部門對更變造成的影響進行評估。

  2、 合同簽立的格式和內容。規定合同簽立必須要有的格式,比如部首部分必須要有合同簽立的時間、甲乙方全稱和簽約地點信息。合同正文同包括合同的執行內容,驗收或者交付方式和付款方式(驗收或者付款都具有階段性),產品保質期、質量保證及保修范圍等,雙方協作條款,相關費用發生的承擔責任,押金、違約責任等。合同結尾必須有雙方合同專用章,嚴禁使用財務章或者業務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

  3、 明確合同分類。由于企業資源有限,但日常經濟業務發生的合同簽立種類繁多,鑒于重要性原則需要對合同進行分類(按照金額,比如幾百萬以上合同定義為重大合同,以下為一般合同;按照合同性質,比如設備采購合同和材料采購合同)。實務中,企業傾向于按照合同金額對合同的重要層次進行分級管理。

  4、 合同的審批流和權限管理。合同的分類決定了合同的審批權限,對于低級別的合同(低金額),加快流程,投入少量管理資源,只需要采購部門提起申請,分管領導、財務和法務給予合同條款的審批即可,甚至不需要合同管理部門介入。對于一般性合同(金額不高),除了低級別合同的審批流之外,需要合同管理部門介入,協同法務財務和業務部門開展評審會和組織供應商競標,同時需要簽批到更高一級領導。合同管理部門對此類合同進行后續執行跟蹤和登記。對于重大合同(大金額),由于重大合同的簽立,涉及的是企業戰略層面的問題,因此需要盡量謹慎,除了包含一般合同所需的審批流,在提請采購前,需要做相應的戰略分析(包括財務層面的現金回收分析),以戰略分析報告為依據對供應商進行選擇和競標,合同的簽立需要財務和法務給予相應的風險收益分析報告,在審批流程上申報者董事會簽批,合同管理部門需要協調多方資源,并且對重大合同做嚴格管理登記和執行跟蹤,涉及合同生命周期較長的重大合同途中還會有變更,因此需要對合同變更造成的風險進行再評估,重新走合同變更流程。

  5、 合同履行與變更解除

  對合同的履行情況進行跟蹤,財務按照合同訂立條件進行付款,合同管理部門需要對合同履約情況和付款情況進行一一登記,對于對方未能履約或者違約需要及時通報法務部門。對簽立的合同進行統一內部編碼,整理合同相關的資料,比如技術圖、施工圖等,保證合同資料的完整性。合同變更需及時通知到法務、財務和領導層,及時處理變更事務。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和回復應符合公文收發的要求,掛號寄發或由對方簽收,掛號或簽收憑證作為合同組成部分交由合同管理部門保管。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文本作為原合同的組成部分或更新部分與原合同有同樣法律效力,納入合同管理范圍。合同相關資料需要按照管理需求復印多分,分發給財務、法務等部門。

  3.2合同訂立前管理

  從合同管理周期看,合同管理的中心在于合同訂立前管理占據50%,合同審批和簽立20%,合同文檔管理及執行跟蹤30%。合同訂立前管理,明確合同訂立的目的、方式、原則、戰略性審查、供應商選擇、合同條款擬定、風險評估等主要內容,這其中許多內容超脫于合同本身,但決定了后期合同的擬定內容、審批流程、簽立和執行履約。

  1、 明確合同訂立目的,戰略性審查。合同簽立主要是為了完成某種目的,為什么要買,是否有必要買,明確這點很重要。一般對于重大采購,基本上都會實現進行采購評審會,評審采購的必要性和風險收益成本,財務需要給出財務審批的測算報告明確風險收益成本,戰略部門需要給出做相應物資采購的必要性,法務要給出必要的法律風險,綜合評估后由領導簽批決定具體采購的物資明細、成本費用預算、質量要求及該采購需要達到的效果。戰略方面的分析,需要考慮整體市場和業務的情況,比如是否在價格較低的情況下集中購入某種材料保值,比如是否投資大筆資金采購相應的生產設備以完成公司的戰略目標(這種目標往往在財務上風險較高)。

  2、 供應商競標和選擇,這是采購管理體系中非常重要的一環,供應商的選擇需要綜合考評供應商的財務能力、技術水平、供應能力、信用情況和運營情況等。從合同角度而言選擇不同的供應商對合同條款的影響最大。比如,選擇市場地位較高、甚至說處于行業壟斷地位的大供應商,那我方談判的話語權會比較弱勢,基本上此類供應商很難接受較長的付款周期和低廉的采購價格(甚至對于強勢供應商,甚至會要求全額預付和70%預付的條款,對我方會造成較大的風險),行業壟斷型的供應商基本都有保底利潤一旦對方報價低于此就不會合作,龍頭型企業的供應商一般運營水平和信用等級較高,違約風險較小。當然選擇一般或者小型的供應商,可以有更多的話語權,爭取對我方有利的價格和付款方式,但在技術水平和履約能力方面需要更多的評估,對方的違約風險也較大。

  3、 合同風險評估。這點很關鍵,風險評估是對前期合同意向、戰略審查、財務成本以及供應商選擇的進一步考量。風險評估是多方面的:可預計付出成本的評估,合同造成的衍生成本的估計,由于合同的過長生命周期和復雜條款造成的風險(例如,未來市場和匯率的變動,經濟政策的變動等,尤其是政策變化時雙方的履約能力都需要再評估)。

  4、 合同擬定。訂立經濟合同,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貫徹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等價有償的原則。擬定合同也遵循此原則,但更多加入我方的意愿(比如付款方式、驗收交付方式和質量保證上)。與供應商確立基本意向后,就可以開展合同擬定工作,按照合同管理制度的規定格式和方式擬定合同,基本原則如下:建立合同要注意合同整體的擬定策略,明確本身的需求,量化服務的水平和需達到的質量要求,實際可付出的成本,可接受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條件,評估附加合同的附加條款和衍生風險等,對于戰略性的采購合作還應考慮市場方面的影響。從國外的合同管理方案來看,國外企業還會實行服務級別條款(SLA),以實現服務的對供應商提供的服務進行監控和掌控,按照不同級別的服務擬定不同的合同條款。在合同擬定期間,業務部們和管理層需要與供應商不斷地協商和談判,最后確定正式的合同條款。

  5、 合同擬定后繼而可以同供應商做進一步確認,雙方就各方條款正式達成一致后書面確立正式的合同文本。進入合同審批環節。

  3.3合同審批和簽立

  按照合同管理制度,按照合同的性質走合同審批流程,對于重大合同各部門簽批后,報送董事會由董事會決定批準,我方和供應商的CEO或者董事長共同簽字,加蓋雙方公司合同專用章,代表合同正式簽立,合同原本一式多份進行各自保存。

  3.4合同的執行跟蹤和文檔管理

  合同簽立后,需按照合同管理制度,嚴格按照合同條款履行責任義務。同時需要時時跟進和監控合同執行情況,記錄相應的條款執行情況。對于重大項目合同,一般都有分階段驗收,分階段付款的項目。對于驗收標準和質量要求需在合同條款內明確規定,按照合同條款驗收和安排付款。對于后期項目的不可預測風險引起的合同條款無法履行或者說需要更變原合同條款的情況,需及時報送法務部、財務部和公司管理層,按照合同管理制度處理合同變更事宜。內部合同文檔,按照合同管理制度一式多份,分別給財務、法務、檔案和相關業務部門分別保存。

  合同的執行跟蹤主要分為兩部分:合同的履約進度和合同的付款進度。一般合同履約進度和付款進度同步,比如在建筑行業一般規定預付10%,進度驗收50%,總體驗收20%,決算15%,質保金5%。對于生命周期比較長的合同,一般驗收會有好幾步,每步驗收的標準和付款比例均應在合同條款內詳細明確的規定,業務部門根據合同確認項目驗收進度給出驗收報告書,財務按照合同條款和驗收報告書安排付款。

  合同管理部門建立合同管理臺賬,更新合同執行狀態和付款進度,每月發布重大合同執行和付款進度表,監控周期較長條款復雜的合同履約情況及時發現風險,及時處理長期未有履行(無論我方還是供應商)的“呆滯”合同,此類合同很可能影響我方信譽或者帶來不必要的法律糾紛,以及對所有的重大合同做事先預警避免因為過多合同均擠在一個時間段需要付款或者驗收造成我方資金安排緊張。

  合同管理可以同企業總體供應商管理相結合,更具合同的履約情況也作為供應商評價的一個指標,給予誠實守信和履約水平較高的供應商高評分,對于優質在付款時給予一定程度的優先安排,甚至作為戰略伙伴給予雙方進行更大的經濟合作。

  員工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實現依法治理企業,促進公司對外經濟活動的開展,規范對外經濟行為,提高經濟效益,防止不必要的經濟損失,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歸定,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 凡以公司名義對外發生經濟活動的,應當簽訂經濟合同。

  第三條 訂立經濟合同,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貫徹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等價有償的原則。

  第四條 本辦法所包括的合同有設計、銷售、采購、借款、維修、保險等方面的合同,不包括勞動合同。

  第五條 除即時清結者外,合同均應采用書面形式,有關修改合同的文書、圖表、傳真件等均為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六條 國家規定采用標準合同文本的則必須采用標準文本。

  第七條 公司由法律顧問根據總經理的授權,全面負責合同管理工作,指導、監督有關部門的合同訂立、履行等工作。

  第二章 合同的訂立

  第八條 與外界達成經濟往來意向,經協商一致,應訂立經濟合同。

  第九條 訂立合同前,必須了解、掌握對方的經營資格、資信等情況,無經營資格或資信的單位不得與之訂立經濟合同。

  第十條 除公司法定代表人外,其他任何人必須取得法定代表人的書面授權委托方能對外訂立書面經濟合同。

  第十一條 對外訂立經濟合同的授權委托分固定期限委托和業務委托兩種授權方式,法定代表人特別指定的重要人員采用固定期限委托的授權方式,其他一般人員均采用業務委托的授權方式。

  第十二條 授權委托事宜由公司法律顧問專門管理,需授權人員在辦理登記手續,領取、填寫授權委托書,經公司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授權生效。

  第十三條 符合以下情況之一的,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經濟合同:

  1. 單筆業務金額達一萬元的;

  2. 有保證、抵押或定金等擔保的;

  3. 我方先予以履行合同的;

  4. 有封樣要求的;

  5. 合同對方為外地單位的;

  第十四條 經濟合同必須具備標的(指貨物、勞務、工程項目等),數量和質量,價款或者酬金,履行的期限、地點、和方式,違約責任等主要條款方可加蓋公章或合同章。經濟合同可訂立定金、抵押等擔保條款。

  第十五條 對于合同標的沒有國家通行標準又難以用書面確切描述的,應當封存樣品,有合同雙方共同封存,加蓋公章或合同章,分別保管。

  第十六條 合同標的額不滿一萬元,按本辦法第十三條規定應當訂立而不能訂立書面合同的,必須事先填寫非書面合同代用單,注明本辦法所規定的合同主要條款,注明不能訂立書面合同的理由,并經總經理批準同意,否則該業務不能成立。

  第十七條 每一合同文本上或留我方地合同文本上必須注明合同對方的單位名稱、地址、聯系人、電話、銀行賬號,如不能一一注明,須經公司總經在我方所留的合同上簽字同意。

  第十八條 合同文本擬定完畢,憑合同流轉單據按規定的流程經各業務部門、法律顧問、財務部門等職能部門負責人和公司總經理審核通過后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方能生效。

  第十九條 公司經理對合同的訂立具有最終決定權。

  第二十條 流程中各審核意見簽署于合同流轉單據及一份合同正本上,合同流轉單據作為合同審核過程中的記錄和憑證由印章保管人在合同蓋章后留存并及時歸檔。

  第二十一條 對外訂立的經濟合同,嚴禁在空白文本上蓋章并且原則上先由對方簽字蓋章后我方才予以簽字蓋章,嚴禁我方簽字后以傳真、信函的形式交對方簽字蓋章;如有例外需要,須總經理特批。

  第二十二條 單份合同文本達二頁以上的須加蓋騎縫章。

  第二十三條 合同蓋章生效后,應交由合同管理員按公司確定的規范對合同進行編號并登記。

  第二十四條 合同文本原則上我方應持單份,至少應持二份,合同文本及復印件由財務部、辦公室、法律顧問、具體業務部門等各部門分存,其中元件由財務部門和辦公室留存。

  第二十五條 非書面合同代用單也視作書面合同,統一予以編號。

  第三章 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六條 合同依法訂立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應當實際、全面地履行,

  第二十七條 業務部門和財務部門應根據合同編號各立合同臺帳,每一合同設一臺帳,分別按業務進展情況和收付款情況一事一記。

  第二十八條 有關部門在合同履行中遇履約困難或違約等情況應及時向公司總經理匯報并通知法律顧問。

  第二十九條 財務部門依據合同履行收付款工作,對具有下列情形的業務,應當拒絕付款:

  1. 應當訂立書面合同而未訂立書面合同,且未采用非書面合同代用單的;

  2. 收款單位與合同對方當事人名稱不一致的。

  第三十條 付款單位與合同對方當事人名稱不一致的,財務部門應當督促付款單位出具代付款證明。

  第三十一條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合同對方所開具的發票必須先由具體經辦人員審核簽字認可,經總經理簽字同意后,再轉財務審核付款。

  第三十二條 合同履行過程中有關人員應妥善管理合同資料,對工程合同的有關技術資料、圖表等重要原始資料應建立出借、領用制度,以保證合同的完整性。

  第四章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第三十三條 變更或解除合同必須依照合同的訂立流程經業務部門、財務部門、法律顧問等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和公司總經理審核通過方可。

  第三十四條 我方變更或解除和同地通知或雙方的協議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并按規定經審核后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第三十五條 有關部門收到對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必須在三天內向公司總經理匯報并通知法律顧問。

  第三十六條 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和回復應符合公文收發的要求,掛號寄發或由對方簽收,掛號或簽收憑證作為合同組成部分交由辦公室保管。

  第三十七條 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文本作為原合同的組成部分或更新部分與原合同有同樣法律效力,納入本辦法規定的管理范圍。

  第三十八條 合同變更后,合同編號不予改變。

  第五章 其他

  第三十九條 合同作為公司對外經濟活動的重要法律依據和憑證,有關人員應保守合同秘密。

  第四十條 業務部門、財務部門應當根據所立合同臺帳,按公司的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匯總各自的工作范圍內的合同訂立或履行情況,由法律顧問據此統計合同訂立和履行的情況,并向總經理匯報。

  第四十一條 各有關人員應定期將履行完畢或不再履行的合同有關資料(包括與有關的文書、圖表、傳真件以及合同流轉單等)按合同編號整理,由法律顧問確認后交檔案管理人員存檔,不得隨意處置、銷毀、遺失。

  第四十二條 公司定期對合同管理工作進行考核,并逐步將合同簽約率、合同文本質量、合同履行情況、合同臺帳記錄等納入公司對員工和部門的工作成績考核范圍。

  第六章 責任

  第四十三條 凡因未按規定處理合同事宜、未及時匯報情況和遺失合同有關資料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追究其經濟和行政責任。

  第四十四條 因故意或重大過失而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的,移送有關國家機關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七章 附則

  第四十五條 本辦法適用于偉凡公司本部和各部門。

  第四十六條 本辦法解釋權歸公司總經理。

  第四十七條 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生效實施。

  員工管理的方法

  重在觀念

  以前那種把管理職務當官來看,將員工當作工具,封建家長式的作風應當被拋棄。取而代之的是尊重員工的個人價值,理解員工具體需求,適應勞動力市場的供求機制,依據雙向選擇的原則,合理地設計和實行新的員工管理體制。將人看成企業重要資本,是競爭優勢的根本,并將這種觀念落實在企業的制度、領導方式、員工的報酬等具體的管理工作中。

  設立高目標

  留住人才的關鍵是:不斷提高要求,為他們提供新的成功機會。人人都希望獲勝,熱愛挑戰是優秀員工的普遍表現,如果企業能不斷提出更高的目標,他們就會留下。作為一個管理者,你要認識到在員工成長時,他們需要更多的運用自己的頭腦來幫助企業并被認可的機會。所以你必須創造并設計一些挑戰機會以刺激員工去追求更高的業績。只有當員工感到自己在工作中能夠得到不斷的支持,能夠不斷地學到新的東西,他們才會留下來并對企業更加忠誠。

  授權、授權、再授權

  授權是我們認為在管理中最有效的激勵方法,授權意味著讓基層員工自己做出正確的決定,意味著你信任他,意味著他和你同時在承擔責任,當一個人被信任的時候,就會迸發出更多的工作熱情和創意。所以,我們建議不要每一項決策都由管理人員做出,完全可以授權的事不要自己去做,管理人員要擔當的角色是支持者和教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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