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土地調研報告
農村土地問題是“三農”問題的關健,涉及面廣,政策性強。但就單純的土地管理而言,無外乎農用地和建設用地兩個方面。我基層所地處山區農村,轄區地面大,人口分布廣。由于長期工作在農村,通過具體的工作實踐、調查了解到農村土地的管理仍有較多的問題存在。
一、農村土地管理存在的問題
(1)農用地管理問題
目前,我國實行土地承包30年不變,廣大農村現存的農用地管理模式,基本上是按照土地下戶時農戶、人口的分配土地訂立承包合同,明確30年不變的。這一做法給以后的工作留下了許多弊病。一是長期的人口增減,即使是原有農產不變,各戶耕地的多寡已明顯凸現,二是隨著移民并村,新增人口入戶易,種地難;三是原有的小自然村,人口遷徙已盡,耕地悉數撂荒;四是離遷居地較近的戶,一戶種著多戶的地,粗放經營,廣種薄收;五是大村少數農戶由于人減地多,或是耕種不了,或是看重眼前利益,進行私下租種,甚至轉讓建房等。這些問題已經嚴重威脅了我國土地資源的可持續發展。這樣下去后果將不堪設想。
(2)建設用地管理問題
建設用地問題,主要涉及到農民宅基地問題和鄉鎮村建設用地問題以及部分國家建設用地問題。農民宅基地問題主要表現是:一戶兩宅甚至一戶多宅,村中舊房空占土地有增無減,村外新宅蠶食農田與日俱增;鄉鎮村建設占地問題,尤以公蓋占地和鄉村養殖園區建設本文來自文秘之音,海量精品免費文章請登陸www.網絡.com查看占地為主,鄉鎮自恃政府有權,村委認為集體是主,致使鄉鎮村建設用地想占就占;部分國家用地更是新建設該批批、該占占,舊用地(如撤鄉并鎮后的原各鄉政府、地稅、醫院、獸醫站等單位)想租就租,想賣就賣。這些問題的存在和繼續,一是由于少數地方干部尤其是少數鄉村干部對土地法規的不學習不理解,二是由于國土資源管理體制局限,不敢自把嘴巴。由此形成了鄉鎮、村、戶非法贏利多多,國家土地資源流失嚴重。
上述問題的存在,在地廣人稀山區農村干部乃至極少數縣、鄉鎮干部看來沒什么大文章可作,可作為國土資源部門的執法者,卻不能熟視無睹,聽之任之。
二、對加強農村土地管理的幾點建議
(一)農用地管理方面
(1)摸清家底,合理利用。以現鄉、村為單位,詳細核準農用地尤其是基本農田的實際數據,依法落實承包合同,層層落實承包責 任,解決實際中合同不落實,責任不明確的弄虛作假問題,對邊遠荒蕪土地或還林還草,或栽種經濟作物,如建設果園、藥材基地等。
(2)責任到戶,保證質量。按農產承包合同,逐戶核準承包土 地面積,明確土地質量。對少數種地過多、廣種薄收粗放經營戶給予適當調整,使農戶真正明確使用權與所有權的關系,解決少數農戶合 同外耕種土地和空有合同,實際無地的問題。
(3)合理規劃,嚴格管理。要以科學合理的態度,按照土地管理要控制總量、合理布局、節約用地、保護耕地的原則,重新對鄉村土地利用規劃進行修訂完善。農用地尤其是基本農田經過確定之后,嚴格按照各級簽訂的責任狀,層層負責,年年檢查,嚴格監督,嚴厲查處。
(二)建設用地方面
(1)規范建設用地審批。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之規定做到該批的依法審批,不該批的堅決不批。最好能改現在的村、鄉鎮和國土資源部門三級審批為用地單位(個人)申請,村、鄉出具依法用地證明,國土部門獨家批準,使審批權力高度集中。
(2)規范收費標準。集體土地如本集體組織成員農戶建房占用非耕地可不交費,但農用地轉建設用地,因失去土地造成損失,補償必不可少,建設用地不交費顯失公平。
(3)杜絕搭車收費。在規范本部門收費的基礎上,要從根本上 杜絕鄉鎮村搭車收費。
(4)盤活建設用地資源。一是要按照一戶一宅的原則,妥善解決好農戶住新房閑舊屋的問題,盤活空心村閑置土地。二是要處理好國家、集體單位在農村閑置的`土地。三是要搞好無人村舊宅基地復墾和荒蕪土地復耕、利用。
(5)加強執法監督力度,嚴懲越權批地現實非法占地的問題,主要是鄉鎮村違法行為比重較大,由于我國現行土地法規在具體操作上的局限,基層所對鄉鎮村干部的違法行為的查處深感力不從心。因為,村有為集體、為群眾的事實掩護,鄉鎮有地方經濟發展的權力干擾。為此,加強執法監督力度不僅是一線執法者要提高“敢”和“勇”精神更重要的是應該在規范執法程序和提高執法的具體操作依據,提高操作手段上有一個根本的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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