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抽后采例會制度
瓦斯治理
為加強我礦抽采達標,確保安全生產,嚴格落實國家安監總局2011(163)號文件規定,及時研究解決安全生產中瓦斯抽采方面存在的問題,特制訂本制度:
一、會議人員
每月月底在礦調度會議室召開一次由公司總經理主持的瓦斯治理先抽后采例會會議。參加人員為副總工程師以上領導、部門負責人、生產區隊的正職、“一通三防”系統工程技術人員等有關人員。
二、會議紀律
所有人員按時到會,不遲到、早退及無故缺席,若因事不能按時參加應事先向礦總工程師請假。遲到者考核50元,不參加會議考核100元,在會上電話響考核100元。開會期間不得大聲喧嘩,否則考核100元。調度室負責對參加會議者的出勤情況進行嚴格記錄、考評。
三、會議內容:
1、學習貫徹上級有關抽采方面的方針、政策、法規、指示文件,匯報上月的瓦斯抽采治理基本情況和下月的瓦斯抽采工作計劃。會后由礦領導指導工作并提出工作要求。
2、聽取打鉆隊和職能科室及有關生產區隊在瓦斯抽采方面的工作情況匯報,研究分析當前存在的問題,提出解決的措施和辦法,并落實到有關單位和個人。
3、對上月瓦斯抽采方面出現的問題,提請例會討論,對問題制定出處理措施及方案,明確整改單位,落實到人。
四、會議紀要
每次先抽后采例會會議,通防科要認真做好記錄,并對研究確定的事項形成會議紀要,及時印發給有關單位貫徹執行。會議紀要由通防科妥善保管,以備查用,否則考核100元。
五、其他
1、因特殊原因可推遲或延期召開例會,由礦總工程師安排調度室另行通知。
2、有關部門對會議決議要按照規定時間、目標,認真組織落實,并注意收集群眾的合理化建議,積極做好意見的反饋工作,否則考核100元。通防科要對會議決議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其結果要向下次例會會議匯報。
3、如有重大抽放問題時需討論或通報時,可隨時召開。
先抽后采例會制度 [篇2]
礦井瓦斯先抽后采例會制度
1、我集團公司二井、九井屬高瓦斯礦井,為此在采掘過程中要爭取先抽后采的瓦斯抽放制度,總工程師在審批作業規程或在采掘工作面布置規劃的同時要預先考慮采掘工作面瓦斯抽采規劃和實施方案。
2、礦每月最后一個星期日要召開一次瓦斯先抽后采例會,總結本月瓦斯抽采工作,布置下月瓦斯抽采任務,會議必須有礦長和總工程師組織。
3、在高瓦斯和煤與瓦斯突出區域掘進時,必須嚴格執行《國家防治煤與瓦斯突出》規定,在例會上要確定瓦斯抽放方法、方式、時間等措施,結合我礦的煤質,采取哪些值最能反映本礦瓦斯和動力現象的靈敏程度,進行分析研究,制訂出切實可行的辦法進行瓦斯抽放工作。
4、存在突出危險性的掘進工作面必須嚴格執行“四位一體”的防突規定,必須經瓦斯預測預報,防突效果檢驗,檢驗防突措施有效性,高瓦斯和煤與瓦斯突出區域每掘進1米都要經過防突效果檢驗。
5、回采工作面經過瓦斯抽采,噸煤殘余瓦斯含量必須降至8m/噸以下方準進行采煤工作。
6、礦井必須做到先抽后采,采、掘、抽平衡,抽采達標,用數據說話,達不到抽采標準,堅決不掘進不采煤。
先抽后采例會制度 [篇3]
宏達煤礦“先抽后采”例會管理制度
一、每月最后一個星期五由通風部組織召開一次“先抽后采”例會,會議由礦總工程師主持,如果總工程師離開公司時,由通風專職副總代替主持。
二、參加人員
1、總工程師、通風副總
2、通風部部長、通風隊、防突隊、抽放隊、監測隊隊長及主管人員。
3、生產中心、地測部、運輸部、設計中心、機電部、安監部、調度室負責人
4、宏達煤礦采煤隊長、掘進隊長
三、會議內容
1、通風隊長匯報本月通風系統、綜合防塵、爆破管理等通風工作、通風質量標準化、事故、隱患通報、下月工作安排及需要上級協調解決的問題。
2、抽放隊長匯報本月抽放系統情況、打鉆進尺情況,各地點、泵站瓦斯抽放濃度、抽放量情況,安裝、拆除抽放管路情況及事故情況等。
4、監測隊隊長通報本月監測中斷、瓦斯超限事故。
5、通風部總結本月抽放工作,匯報本月各采掘頭面瓦斯情況、安排下月抽放工作及需要有關部室協調解決的.問題,并落實上次“先抽后采”例會要求完成的內容。
6、生產中心匯報抽、掘、采銜接安排及變動情況,有關抽放配套工程的完成情況及下月有關抽放配套工程計劃、安排。
7、技術部匯報礦井盤區、采面設計中設計抽采設計的相關內容。
8、機電部匯報抽放工程供電情況、抽采設備的購置、到貨情況。
9、安監部匯報抽放工程重點隱患整改情況。
10、其它部室匯報或協調解決與瓦斯抽放工作相關的問題。
11、采、掘隊長匯報工作面生產存在的瓦斯問題及其他需要協調解決的問題。
12、通風副總、通風部長對瓦斯抽放技術問題進行總結。
13、總工程師對抽放工作進行總結并安排下月抽放工作。
四、要求所有參加會議人員按時參加,并充分準備好發言材料。對于遲到的,每次現場處罰50元,對于不到者,每次處罰100元。
織金縣中寨鄉宏達煤礦
2015年11月18日
先抽后采例會制度 [篇4]
瓦斯治理先抽后采例會制度
為加強我礦抽采達標,確保安全生產,嚴格落實相關規定標準和技術要求,及時研究解決安全生產中瓦斯抽采方面存在的問題,特制訂本制度:
一、會議人員
每月月底在礦調度會議室召開一次由礦長主持的瓦斯治理先抽后采例會會議。參加人員為副總工程師以上領導、各科室負責人、生產隊組的正職、抽探隊技術人員、通風部技術人員、調度等有關人員。
二、會議紀律
所有人員按時到會,不遲到、早退及無故缺席,若因事不能按時參加應事先向礦總工程師請假。遲到者罰款50元,不參加會議罰款100元,在會上電話響罰款50元。開會期間不得大聲喧嘩,否則罰款100元。防突科負責對參加會議者的出勤情況進行嚴格記錄、考評。
三、會議內容:
1、學習貫徹上級有關抽采方面的方針、政策、法規、指示文件,匯報上月的瓦斯抽采治理基本情況和下月的瓦斯抽采工作計劃。會后由礦領導指導工作并提出工作要求。
2、聽取抽探隊和職能科室及有關生產隊組在瓦斯抽采方面的工作情況匯報,研究分析當前存在的問題,提出解決的措施和辦法,
并落實到有關單位和個人。
3、對上月瓦斯抽采方面出現的問題,提請例會討論,對問題制定出處理措施及方案,明確整改單位,落實到人。
四、會議紀要
每次先抽后采例會會議,防突科要認真做好記錄,并對研究確定的事項形成會議紀要,及時印發給有關單位貫徹執行。會議紀要由防突科技術人員妥為保管,以備查用,否則罰款50元。
五、其他
1、因特殊原因可推遲或延期召開例會,由礦總工程師安排調度室另行通知。
2、有關科室對會議決議要按照規定時間、目標,認真組織落實,并注意收集群眾的合理化建議,積極做好意見的反饋工作,否則罰款100元。抽采工區要對會議決議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其結果要向下次例會會議匯報。
3、如有重大抽放問題時需討論或通報時,可隨時召開。
先抽后采例會制度 [篇5]
長平礦“先抽后采”例會管理制度
一、每月最后一個星期五由通風部組織召開一次“先抽后采”例會,會議由礦總工程師主持,如果總工程師離開公司時,由通風專職副總代替主持。
二、參加人員
1、總工程師、通風副總
2、通風部部長、主任工程師、通風隊、抽放隊、監測隊隊長及主管技術員
3、生產中心、地測部、運輸部、設計中心、機電部、安監部、調度室負責人
4、長平一、二線隊組通風副隊長
三、會議內容
1、通風隊長匯報本月通風系統、綜合防塵、爆破管理等通風工作、通風質量標準化、事故、隱患通報、下月工作安排及需要上級協調解決的問題。
2、抽放隊長匯報本月抽放系統情況、打鉆進尺情況,各地點、泵站瓦斯抽放濃度、抽放量情況,安裝、拆除抽放管路情況及事故情況等。
4、監測隊隊長通報本月監測中斷、瓦斯超限事故。
5、通風部部長總結本月抽放工作,匯報本月各采掘頭面瓦斯情況、安排下月抽放工作及需要有關部室協調解決的問題,并落實上次“先抽后采”例會要求完成的內容。
6、生產中心匯報抽、掘、采銜接安排及變動情況,有關抽放配套工程的完成情況及下月有關抽放配套工程計劃、安排。
7、設計中心匯報礦井盤區、采面設計中設計抽采設計的相關內容。
8、機電部匯報抽放工程供電情況、抽采設備的購置、到貨情況。
9、安監部匯報抽放工程重點隱患整改情況。
10、其它部室匯報或協調解決與瓦斯抽放工作相關的問題。
11、一、二線隊長匯報工作面生產存在的瓦斯問題及其他需要協調解決的問題。
12、通風副總、通風部長對瓦斯抽放技術問題進行總結。
13、總工程師對抽放工作進行總結并安排下月抽放工作。
四、要求所有參加會議人員按時參加,并充分準備好發言材料。對于遲到的,每次現場處罰50元,對于不到者,每次處罰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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