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大中專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信息
就業指導中心是專門從事高校招生、學籍學歷和畢業生就業信息咨詢與指導服務的專門機構。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湖南省大中專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信息,希望對你有幫助!
一、聯系方式:
聯系地址:湖南省長沙市雨花亭新建西路37號
郵政編碼:410021
咨詢電話:0731-82816660/82816663
傳 真: 0731-85523818/82816661
聯 系 人:周老師、汪老師
咨詢郵箱:xlrz@hunbys.com、715484922@qq.com
二、認證項目:
1、高等教育學歷(畢業證書)認證。
2、軍隊院校學歷(畢業證書)認證。
3、高等院校課程成績單認證。
三、認證申請材料:
1、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申請表、畢業證、身份證(專升本學歷需認證前置學歷)。
2、成人高等教育畢業證書:申請表、畢業證、身份證(成人本科學歷需認證前置學歷)。
3、自學考試畢業證書:申請表、畢業證、身份證(自考的本科學歷需認證前置學歷)。
4、軍隊院校畢業證書:申請表、畢業證、未轉業提供軍官證、已轉業提供身份證和轉業證或復員證(如沒有轉業證或復員證,需提供轉業審批報告)、學校訓練部證明原件(2000年前畢業的,若學校撤銷,訓練部證明可用學員登記表復印件或學員學籍管理登記表復印件代替。)、入伍批準書或入伍登記表復印件(成人,普通)、入學批準書或參軍登記表復印件(普通)、學員登記表復印件或學員學籍管理登記表復印件(2000年后)。
5、高等院校課程成績單認證:辦理中(英)文成績單認證,需提供中(英)文成績單原件。
6、補充材料:2001年以前畢業的,為了不延期認證時限,最好提供招生錄取底冊(復印件加蓋學校紅章)及學校證明,畢業證發放登記表復印件(含本人姓名、畢業證號)加蓋管理部門公章,開具學校學籍學歷管理部門證明(證明上要表述清楚本人的學歷信息,加蓋學籍學歷管理部門公章,并簽署學籍學歷管理部門證明人姓名和辦公電話,無證明人姓名、電話的.一律不予受理);畢業證書丟失者辦理學歷認證時需要提供原畢業院校聯系補辦《畢業證明書》;身份證和畢業證書上的姓名或出生日期不相符的,需要公安部門或學校提供相關證明原件。
注意事項:
所有需遞交的證件若無特別說明均為原件。辦理英文認證報告或英文成績單認證,需要先辦理中文認證報告或中文成績單認證。辦理成績單認證,需先辦理學歷證書認證。
四、申請辦理方式流程
現場辦理:
五、學歷認證時限
普通學歷認證為申請正式受理后20個工作日(不含節假日、雙休日)。如遇特殊情況未能如期完成,將按申請人選擇自動延長或取消申請。
六、認證進度查詢及結果領取方式
1、認證進度查詢。
2、領取方式。
到認證現場自取:申請人憑本人身份證到前臺領取,委托他人領取需出具委托函,并登記領取人身份證號碼及聯系電話;郵寄認證報告:如需辦理郵寄,需現場填寫《郵寄快遞單》,并提前交納郵寄費(代郵局收取),國內特快專遞(22元/封)。
七、認證結果復議辦法
證書持有人如對認證結果持有疑義,可在領取結果后10個工作日內提請復議申請。申請復議需交回《學歷證書查詢結果通知》,并提供學校招生錄取底冊(復印件加蓋學校檔案館公章)、學校檔案館或教務部門證明、以及證明人姓名及聯系方式。
八、其他特別說明
1、認證結果為“不屬于國民教育系列學歷證書”的認證通知,不予提供復議。
2、軍隊院校畢業學歷申請復議,需提供總參軍訓兵種部院校綜合局開具的證明。
3、自考畢業學歷申請復議,需提供畢業院校所在省自考辦開具的證明。
4、復議不再收取認證費用,如需郵寄復議結果,需另行支付郵費。
九、乘車路線及地圖
1、乘坐803、703路公交車(雙向行線均可)在七里廟站下車,再沿新建西路向東前進約200米即到;
2、乘坐123、912路公交車(新建西路上為向東行車)在雨花亭西站下車即到;
3、乘坐7、102、103、124、137、145、146、302、旅2、912路公交車(雙向行線均可)在雨花亭北站下車,再沿新建西路向西前進約50米即到。
內設機構
辦公室
主要職能:負責黨群組織建設;行政、人事、勞資;文秘、信訪、接待;財務、后勤;員工及文書檔案管理;對外宣傳;畢業生黨組織關系托管;畢業生就業統計、監測和分析。
綜合服務部
主要職能:負責畢業生《就業報到證》簽發;畢業生檔案、戶籍托管;學歷學位認證;人事代理;就業數據統計;網站建設與維護;中心集體戶口管理和計劃生育工作;協助特崗教師招聘和免費師范生就業管理。
事業發展部
主要職能:負責畢業生就業市場開發;畢業生就業信息、人才需求信息發布管理;就業工作指導、培訓、咨詢、職業測評服務;就業指導工作調查、研究;就業指導課程建設。
就業創業指導研究室
主要職能:負責畢業生就業狀況調查和就業指導工作研究;就業方針、政策和法規宣傳;就業指導及學科建設;協助組織畢業生教育,提供擇業技巧、就業政策、心理調適等咨詢服務。
承擔業務:
(1)負責湖南省畢業生供需信息的收集、發布和管理,開展畢業生就業信息和用人單位需求信息的交流和咨詢服務;
(2)協助管理湖南省畢業生就業市場,負責管理用人單位招聘畢業生的活動,指導、組織和承辦畢業生就業市場活動,推薦畢業生就業,為用人單位選聘畢業生提供服務;
(3)指導各地、各單位畢業生就業指導機構及大中專學校開展畢業生就業指導工作,培訓畢業生就業指導工作人員,規劃、指導畢業生就業指導教材建設,協助組織畢業生教育,為畢業生提供擇業技巧、擇業政策、擇業心理調適等方面的咨詢服務;
(4)協助管理待落實就業單位畢業生的檔案;組織開展待落實就業單位畢業生的崗位技術與技能培訓;宣傳國家和省有關畢業生的就業方針、政策和法規,組織開展畢業生就業狀況的調查和畢業生就業指導工作研究,為教育行政部門、大中專學校和用人單位提供反饋信息服務;
(5)受湖南省教育廳委托負責全省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率的統計、監測工作,簽發大中專學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
(6)在有關部門的支持下,開展檔案戶籍托管服務;受教育部全國就業指導中心委托開展學歷認證服務;承擔省教育廳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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