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介紹信3篇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我們使用上介紹信的情況與日俱增,介紹信具有時效性的特點,是一種在限期內才具備有用性的一種專用文書。相信很多朋友都對寫介紹信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用人單位介紹信3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用人單位介紹信 篇1各位考生:
根據《萬州區xx年三季度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三季度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經筆試、面試、體檢等程序后,除自動放棄后的遞補人員尚在調檔政審之中外,其余人員政審均為合格。待遞補人員調檔政審結束后,我們將按照《簡章》規定確定擬聘人員,并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及萬州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無異議后,正式完善聘用手續。
為確保各有關學校秋季的正常開學,請萬州區20xx年三季度公開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首批體檢、政審合格人員188名(名單見附件),于20xx年9月1日(星期六)上午9:00前,持身份證、畢業證、從未就業人員的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原件(需收取),到區教委六樓大會議室報到,集中領取介紹信或參加認選單位,逾期不到者,視為自動放棄。
上述人員在公示期內,若出現舉報并經查實不符合《簡章》規定的招聘條件者,取消聘用資格,同時按照《簡章》規定該崗位不予遞補。
xxx人社局
xx教委
20xx年xx月xx日
用人單位介紹信 篇2應屆畢業生求職推薦信模板
尊敬的用人單位:
同學,現為 大
學 學院 專業應屆畢業生,其基本情況是:
性別:出生年月:民族:政治面貌:
學歷:學制:培養方
式:畢業時間:
生源所在地:省市區(縣) 有何特長:
在校曾擔任社會工作:
在校通訊地址:
聯系電話:e-mail:
根據國家有關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的有關規定,學校同意該生求職擇業,現特向貴單位推薦。
此致
敬禮!
學院負責人簽字:
學院公章:大學就業指導中心年 月 日
用人單位介紹信 篇3企業的介紹信是企業派出本單位工作人員去外單位聯系工作或執行任務時所用的信函。介紹信用以證明持證人的身份和說明來聯系的事務。介紹信一方面起著聯系雙方的作用,另一方面也起著證明身份的作用。企業應備有必要的`介紹信,以便需要時間。
一、 介紹信的種類
企業所涉及的介紹信,一般可概括為以下幾種:
1、業務介紹信
企業對外進行業務聯系,需要用到業務介紹信。業務介紹信通常是為某件需要進行業務聯系的事而開的,它通常所需的文字較多,因此通常不采用印制的介紹信,而是用信箋抄寫或打印,并裝入信封。
2、專用介紹信
專用介紹信用于某種特定事務辦理,如購買飛機票介紹信、辦理出國手續介紹信等。企業的各業務部門也常有自己的的啟用業務介紹信,用以本部門經常需要辦理的業務的介紹辦理。專用介紹信有特定的內容和式樣,可一次印制多張,使用時填號、蓋章后即生效。
3、存根介紹信
帶存根的介紹信一般是鉛印的,它有兩聯,一聯是存根,另一聯是外出時使用的介紹信。存根介紹信的兩聯都有號碼,可用以查對,兩聯之間有一條縫,開出介紹信時,應在縫上蓋章(騎縫章),從而便于核對。
4、證明信
證明信可以企業、機關、團體、個人的名義開出,以確鑿的證據來證明某個組織、團體、個人或有關來件的真實情況。如果證明信是以個人名義發出的,信上除了應有個人的簽字或蓋章以外,還得其所在的組織蓋章以證明該人的身份。
二、 加強介紹信管理的措施
第一,印制的介紹信應由專人負責保管。以企業名義開的介紹信由企業辦公室的文秘人員保管;以部門名義開的介紹信由部門內指定的人保管,企業和部門不得分發空白介紹信,也不得私拿空白介紹信。
介紹信的格式。介紹信一般應有標題、稱呼、正文、禮儀性用語及第二,出具介紹信單位的落款、出具時間和生效期限。存根介紹信還應有騎縫章,存根部分除同持出部分有相同內容外,還應有批準領導簽字和經辦人兩項。介紹信在內容上應寫明具體用途,不得用“聯系業務”等模糊字眼代替。
第三,嚴格開具介紹信的手續。需要開具單位介紹信者,應在單位介紹信簽批單上填好各項內容,再上報主管領導批準。秘書再根據此單填寫介紹信,并蓋章,然后發給需用人。開具介紹信必須履行簽批手續,從而單位領導可掌握介紹信的使用情況,并可防止亂用介紹信。一般是哪一級的介紹信,就由哪一級領導人簽批。
第四,填寫介紹信應按規定的內容填寫,持出部分和存根部分內容要一致。
第五,介紹信應用毛筆、鋼筆、簽字筆書寫,字跡要工整、準確,不得涂改。如有涂改應加蓋公章,以示非私自改動。
第六,先開介紹信后用印,不得在空白介紹信上預先蓋印,更不得把空白的介紹信發給外出人員自行填寫。對非開空白介紹信不可的,應控制空白介紹信張數,并將期限填上,出差人員返回后應收回未用完的空白介紹信。
第七,秘書人員不得私自為他人開具介紹信。
第八,接待外單位人員,應認真核查來人的介紹信。事情辦理完畢后,應留下來人的介紹信,并請其在介紹信發面簽注辦理情況,以便日后查對。如發現介紹信喲機問題,應與來人單位取得聯系,核查介紹信和來人的真偽。
第九,開出但因情況變化未能使用的介紹信,應及時收回,并注明未使用的情況。
第十,妥善保管介紹信存根,及時歸檔。
第十一,填錯的介紹信,應標出作廢符號。
第十二,介紹信丟失及時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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