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不是自己的私有财富,不是一种自我的束缚,也不是对幸福一种狭隘的理解,幸福是一种共同的承担,也可以理解为是一种接力,能够寻找到幸福的方法,这何尝不是一种满满的幸福。
去感觉生活中的那些细枝末节,来发现内心世界的幸福种子,用善意化解曲折,用柔软对接误解,这平凡的生活,没有什么轰轰烈烈,更没有什么大起大落,恰恰是生活中的不肯改变,缺乏适当的协调与释放,往往成为生活的烦恼和障碍,启动一种心的力量,去感受这生活的苦与乐,生活中所有高低起伏的故事,原本就是生活中的那些情节,躲不开,少不了,这就是生活。
烦恼给命运带来的伤害,不是生活的故事有多么曲折,而是和心地的氛围直接相关。一分柔和,一段平静的时光;一种固执,一场情绪的凛然。人生没有永远的固定,只有不肯清扫的执着和不宽容。幸福哪里来?愿意接受的安然,愿意幸福的胸怀,愿意改善的坦白,愿意传递的友好。
世界那么大,没有什么不可改变,所有的境遇和难堪,不过是内心那一道需要跨越的门槛。所有只愿世界为我改变,都是自己生活最大的虚幻;真正的幸福,就是愿意面对和承担,主动去为世界而改变,快乐,就是等在改变里的不期然。
生活的遗憾,很多源于内心的狭隘,接受不完美的人生,拓宽心的视野,愿意去理解,这是对自己和他人最朴素的关爱;反思和调整自我的那些不适应,活出豁达的状态,有放下有容纳才是人生,有认同有宽宥才迎得来真诚。幸福,就是愿意为幸福付出的新常态。
光阴里的固步自封,需要舍得扔出窗外,纷纷扰扰是生活,没有人能摆脱生活的无奈和苦恼,能够找到获得幸福的方法就是生活的旅程。
幸福不遥远,努力就能改变;幸福不固执,随缘得安然;幸福不沉重,无执一身轻。即使生成一棵大树,也可以撒出种子来旅行,愿意分享的的心态,才是能够传播的自在。
能够简单一些认识生活是对自己的一种解放与善待,走出对生活狭隘的认识,减少对生活的苛求,增加对生活的理解,更不要让那些生活的困惑成为一种心力交瘁,珍惜自己的拥有,更要点赞别人的获得,生活也就成了一个挑战自我,拓宽自我的过程,就像我们那种不追求完美的心态,又何尝不是对生活的一种宽宥与善待,能够调整自我的心态去迎接崭新的生活,而不是扛着生活的烦恼满世界乱跑。世界怎么样,在于你能够容纳的胸怀,在于能够在困惑中脱颖而出。
瞧这世界,郁郁葱葱,包涵着无限的生机,蕴藏着无限的美好,这本身就是充满禅意,多么丰富,多么有趣的一件事儿。
文|延参法师
猜你也喜欢:企业人员招聘之方法与程序(面试,人员,甄选,用人
企业人员招聘之方法与程序(面试,人员,甄选,用人,工作) 人员招聘的方法与程序
刊登外部招聘
注意以下数点:
1.广告设计应突出企业标识;
2.须依据用人部门提供的职位说明书拟定广告的内容;
3.广告设计须使用鼓励性及刺激性用语;
4.说明征聘的岗位、人数及所需的资格条件,并注明待遇;
5.如需科技人员,宜在学术性报纸刊物上刊登广告;其他类别人员的招聘也须如上有针对性地利用新闻媒介,为企业节省开支。
□初步甄选
(一)求职表是企业初步甄选的手段之一,目的在于获取应聘人员的背景信息,对不合要求者加以淘汰。
(二)初步筛选性会见在应聘人员填写求职表时进行。
(三)就业测试
1.就业测试是初步甄选的最后一个环节;
2.对于打字员、速记员等类人员,由于担任工作属技术性工作,进行实地操作测试;
3.高级职位之职务,非由博学多能之士无法担任,此类人员可用审查其著作、发明,或核查其学历、经历,以鉴定其资格。
□面试的准备
(一)组成面试遴选小组
面试遴选小组成员由以下三方人士组成:
1.用人部门领导。
2.人事部人员。
3.独立评选人。独立评选人应对该职缺的工作有深切了解及有密切工作关系。
(二)面试方法采取一议制(也可采取多方制面试),用人部门主管的意见起决定作用,其他成员的意见起参谋作用。
(三)根据招聘职位的职位说明书设计面试评价量表。
面试评价要素共分以下十九项:
1.个人仪容;
2.人生观、社会观、职业观;
3.职业设计;
4.人格成熟程度(心理健康与成熟等);
5.个人涵养;
6.求职个人相关动机;
7.有关规定工作经验; 猜你更喜欢:剧感(坏人,好人,法律,打了,大众)
今
剧感(坏人,好人,法律,打了,大众)
今个看了不剧,一个臭流氓非礼一个好姑娘,被人打了植物人,然后,好人被判刑,好姑娘失去依靠,个人觉得,这法律到底是束缚呢,还是帮助大众的?坏人不是说死干净最好的吗?为啥法律还能维护坏人,欺负好人?到底是好人对社会不好呢?还是坏人祸害社会还不够呢?沉迷于权利的人总喜欢打着维护大众的幌子来欺负老实人,什么都说规定,什么都讲国家,玛德,国家也是靠老百姓撑起来的,规定也是人定的,古时候还知道水亦载舟,水亦覆舟勒。法律不是被制定出来主持正义的吗?怎么会好人受到惩罚呢?没搞明白。就算好人无意间为救人打了坏人,那也要受到惩罚?那要是那个姑娘被坏人侮辱了以后再来用法律维护,那他玛德不是已经晚了吗?难道说法律是事后诸葛亮吗?打个比方说,一个坏人要杀一个好人,另外一个好人看到了,为救将要被杀的那个好人,然后把坏人打死了,因为救人者不符合正当防卫,结果被坏人家属告了,判了刑,知情的都知道那个坏人作恶多端,死有余辜,但是一句,法律规定,国家规定,然后好人就也嗝屁了,那像这种的,普通老百姓竟无言以对,毕竟国家规定嘛,法律规定嘛,真他玛德扯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