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共青團例會制度內容 學校共青團例會制度匯編

學校共青團例會制度內容 學校共青團例會制度匯編

日期:2023-02-22 21:10:17    编辑:网络投稿    来源:互联网

學校共青團例會制度為了更好地加強團委、學生會各部門間的聯系,增強棠委與分管部門成員的了解。及時總結經驗教訓和傳達上級要求,促進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確保團委、學生會的管

學校共青團例會制度

為了更好地加強團委、學生會各部門間的聯系,增強棠委與分管部門成員的了解。及時總結經驗教訓和傳達上級要求,促進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確保團委、學生會的管理系統化、正規化,特制定本制度。

學校共青團例會制度

一、例會安排

(一)棠委例會

例會時間:每周二23:00

例會地點:八號樓二樓會議室

與會人員:團委學生會所有棠委

例會內容:

1、學期初制定團委、學生會整體計劃,學期末總結。

2、對團委、學生會大型活動和各部門的小型活動活動方案進行討論,并且商定最佳方案。

3、進行工作總結和交流,討論前期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并討論解決辦法。

4、對全院學生中出現的新問題和新情況進行總結并提出解決辦法。

5、所有團學干部的管理和培養問題的討論和決策。

例會記錄:秘書處負責(會議記錄每月25—26日上交李老師處檢查) 考 勤:秘書處負責(每月25—26日上交李老師處檢查并通報)

(二)團委學生會例會

例會時間:每周二23:30

例會地點:八號樓二樓會議室

與會人員:團委學生會副部長級以上學生干部

例會內容:

1、各部部長總結上周工作及下周工作計劃;

2、團委第一副書記和學生會主席做上周活動的總結和下周工作安排;

3、針對具體問題或活動自由發言(棠委和部長根據工作中出現的新問題或者活動方案提出一些自己的想法和建議);

例會記錄:秘書處負責(會議記錄每月25—26日上交李老師處檢查) 考 勤:秘書處負責(每月25—26日上交李老師處檢查并通報)

(三)學生會例會

例會時間:每周一23:00

例會地點:八號樓二樓會議室

與會人員:學生會全體成員

例會內容:

1、各部部長匯報前期工作情況。

2、各分管棠委做工作總結和下周工作安排。

3、干事自我介紹并討論學生會內部管理、日常管理和開展活動中出現的問題。

4、學生會主席總結并安排部署工作。

例會記錄:秘書處負責(會議記錄每月25—26日上交李老師處檢查) 考 勤:秘書處負責(每月25—26日上交李老師處檢查并通報)

(四)團委例會

例會時間:每周一23:30

例會地點:八號樓二樓會議室

與會人員:團委全體成員

例會內容:

1、各部部長匯報前期工作情況。

2、各分管棠委做工作總結和下周工作安排。

3、干事自我介紹并討論學生會內部管理、日常管理和開展活動中出現的問題。

4、團委第一副書記總結并安排部署工作。

例會記錄:秘書處負責(會議記錄每月25—26日上交李老師處檢查) 考 勤:秘書處負責(每月25—26日上交李老師處檢查并通報)

二、例會組織要求

1、例會要做到有程序、有思路、有內容,講究務實,不走形式。

2、負責簽到部門在會前組織簽到,簽到要做到公平公正。

3、秘書處做好會議記錄。

三、例會紀律要求

1、不準無故缺席、遲到或早退。

2、與會人員必須提前五分鐘到會場。

3、會議期間手機調成震動或無聲。

3、要保持良好的會議秩序,不準玩手機,確保會議效率。

四、考勤制度

1、無故缺席,事后請假,一律視為曠到。

2、棠委如有特殊情況需要請假,必須向學院團委書記老師遞交假條,履行請假手續,否則視為曠到。

3、部長及以下學生干部因特殊情況需要請假者,需向團委第一副書記

或學生會主席請假并報送秘書處備案,否則視為曠到。

4、每周周五進行例會出勤情況通報(包括:無故曠到、遲到、早退、例會期間紀律差者) 。

5、曠到者在下次例會時需對全體學生干部做檢討并表演節目。

6、遲到者需對在臺前對全體學生干部作檢討。

7、一學期無故曠到2次及以上者,遲到、早退4次及以上者,取消年終評優評先資格。 一學期連續曠到5次的開除職務并予以全院通報。

五、注意事項

1、秘書處需提前將簽到準備工作做好。

2、負責例會紀律的部門要有固定的會議記錄本(統一由秘書處簽發)

3、會議紀律本在開完例會后及時交給老師查看。

4、負責簽到部門把每周的.例會考勤表交給秘書處,秘書處做好總的考勤記錄,在學期末進行學期末總結。

注:本制度從下發之日起開始實施。

經濟與管理學院團委、學生會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學校共青團例會制度 [篇2]

1、團委工作例會由書記(副書記)主持,每周召開一次。

2、工作例會內容:

(1)傳達貫徹上級黨團組織的指示精神;

(2)安排、布置團委(支部)近階段的工作;

(3)商討學校共青團活動方案;

(4)發現問題和發掘優秀典型,制定整改措施和大力宣傳典型;

(5)分析團員青年狀況,聽取基層團組織對團委的工作意見和建議;

(6)完成團員的年度團籍注冊。

3、團委委員參加工作例會,無特殊情況不得請假。必要時團支部書記參加。

4、認真做好會議記錄并存檔。

發展新團員制度

校團委對要求入團的青年進行培養教育,及時做好發展團員工作,制定如下制度:

1、提出入團申請。年滿14周歲,要求入團的青年學生向所在團支部提出入團申請。

2、確定入團積極分子。團支部向團委匯報入團申請人情況,也可向團委推薦優秀青年入團,團委知曉后,給予《團校申請表》。

3、進行團前教育通過團校考核。團校申請表審查通過后的入團積極分子,參加團校學習,接受團校考核,合格后給予《入團申請表》。

4、填寫《入團申請表》。確定入團聯系人,征求老師意見(至少5位任課老師同意)。

5、召開支部大會。支部大會討論通過后,填寫《入團志愿書》,報校團委。

6、批準成為正式團員。校團委對《入團志愿書》審核批準后,成為正是團員,頒發團員證,舉行入團宣誓。

團員證管理制度

團委在團員證管理中,既擔負著團員證管理的經常性工作,又起著承上啟下的重要作用,特制定以下制度:

1、基層團組織應建立與團員證相對應的《團員登記表》,準確掌握團員隊伍數量、分布及流動情況。

2、做好團員證頒發、補發、轉移、注銷等工作,嚴格團員證的日常管理。

3、憑團員證轉接團員組織關系,以團員證為媒介,嚴格對流動團員的管理。

4、團員遺失團員證,應及時報告團組織,在確認無法找回時,由團的基層委員會辦理補發手續,并在新證備注欄內加以說明。

5、團員喪失團籍,團員證隨之注銷,不得繼續使用。

團員離團、退團、脫團管理制度

1、團員年齡超過28周歲,又沒有在團內擔任領導職務的可向團支部口頭聲明提出離團。離團必須符合團章規定,否則不予辦理。

2、團組織應在半月內做到在團員花名冊及入團志愿書和團員證內注冊離團日期,加蓋公章。并把團員證留作永久性紀念交于本人保存。

3、離團手續不需集中辦理,超齡一個辦理一個。

4、團組織負責人應找離團的團員談話,肯定他在團內的進步和成績,指出今后努力的方向,并聽取本人的意見。

5、團支部召開團員大會宣布其超齡離團。

6、團員有退團的自由。本人向團支部委員會提交退團的書面報告后,由支部大會宣布除名,報上級團組織備案。在入團志愿書和團員登記表備注欄中說明情況和退團日期,收繳其團員證。

7、團員沒有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不交納團費,不過組織生活或連續6個月不做團組織分配的工作,均被認為是自行脫團。對團員的脫團決定要提交支部大會討論,決定除名后,報上級團的委員會批準,并通知本人。在入團志愿書和團員登記表備注欄中注明情況和脫團的日期,收繳其團員證。

團費收繳管理制度

1、 團費的收繳管理工作由各團組織的組織委員負責。

2、 在冊團員必須按月繳納團費,團員連續6個月無故不交團費應按自動脫團處理。

3、團支部每半年向校團委上繳團費;學校團委年底向地區團委上繳團費。

4、團員繳納團費情況,支部半年應公布一次。

5、繳納標準:沒有工資收入的學生團員,每月繳0.50元,自愿多繳者不限。

6、團費的使用要嚴格管理,由共青團委員會研究審批,主要用于團員教育,干部培訓,學習材料,團內表彰等方面,不能挪為他用,更不能出現違法亂紀現象。

7、建立團費使用賬本,要求帳目明確,公開管理。

學校共青團例會制度 [篇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制定目的

為推進我院共青團工作高效、有序、順利地開展,加強對基層組織的指導和管理,培養團干部良好的組織紀律觀念和工作作風,增強凝聚力和號召力,使共青團工作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科學化。同時,規范會議程序,明確會議任務,提高會議質量和效率,特制定此條例。

第二條 會議種類

共青團工作會議

各部門例會

第三條 會議召開方式

重大會議由團委書記臨時通知各部門人員參加,一般會議應由各部門定期或不定期自主決定召開。

第二章會議組織

第四條 會議準備

1.重大會議是由團委書記提前通知相關與會人員,并做好會場的布置,簽到考勤和會議記錄等工作。

2.一般會議可根據各部門的具體情況定期或不定期的由負責人通知相關與會人員召開,做好簽到考勤,會議記錄等工作。

3.若工作需要,相關上級負責人也可參加相關下一級例會。遇特殊情況,可以隨時召開相關會議。

4.相關人員會前必須充分準備,明確會議的內容和目的,擬好會議提

綱、會議決定草案等。負責人應對會議所要解決的問題和形成的決議有初步估計,做到心中有數,正確引導會議方向。

5.與會人員應提前準備發言要點、工作計劃草案,即時準備好匯報總結提綱等。

第五條 會議記錄

會議須有固定的會議記錄登記表及詳盡的會議記錄,會議記錄應該由相關部門的相關人員認真記錄,并保留會議原始記錄,定期將其存檔。

第三章會議的程序

第六條 各部門工作例會

1.團委書記做主題發言并傳達例會精神。

2.各團支部書記分別做上周工作的總結匯報和下周工作設想。

3.就前階段工作情況進行討論,提出意見建議。并以恰當的形式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融洽成員之間的關系。

4.團委書記做總結發言并安排下一階段工作。

第四章會議紀律

1.所有與會人員必須遵守會議時間,提前至少五分鐘到達會場,不得遲到早退。

2.因故可能遲到或不能到者要與相關負責人說明事由,方可請假,并于會后及時向同部門人員了解會議內容。

3.會議召開期間,所有與會人員必須將移動通訊工具調整至靜音或震動狀態,或關閉移動通訊工具。

4.所有與會人員不得在會議期間頻繁出入會場,中途離場者須經得會議主持人同意方可離開。

5.會議召開期間,所有與會人員不得交頭接耳,嬉戲打鬧,吃零食等。

6.在會議過程中若發生沖突,負責人有權要求其暫停發言。

7.尊重他人,不可隨意打斷他人的發言。

8.會議期間要認真做好記錄,之后并做好歸檔工作。

9.會議鼓勵成員發言,發言要言簡意賅,切實可行。

10.會議決定須保密的事項,所有與會人員必須保密。

第五章請假

1.與會人員因故不能參加非本部門的重要會議者,須向會議負責人說明事由請假。

2.與會人員因故不能參加本部門會議者須向所在部門部長說明事由請假。

3.與會人員在開會五分鐘之內未到且沒有及時向負責人告知者做曠會處理。

4.因故可能會遲到的與會人員要提前至少半個小時告知會議負責人。

5.請假者請假時必須按照實際情況,不得無中生有。

注:到會情況作為干部考核的一項重要內容。

第六章其他

第九條 部門相關人員記錄會議違紀人員。其作為成員工作評定的重要依據。

第十條 每次會議都要有決議,杜絕議而不決,開馬拉松會議的現象。會議形成的決議,所有成員必須服從執行,有不同意見允許保留。

第六章附則

第十二條 本制度解釋權與修改權歸共青團。

第十三條 本制度由共青團會議通過,并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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