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職工評優評先方案
一、指導思想
為了調動廣大教師的積極性,發揮先進教師的輻射、引領作用,體現我校民主、信任、尊重、理解的管理理念。根據縣教育體育局相關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訂如本方案。
二、教職工評優評先條件
1.思想素質好,愛崗敬業,熱愛學生,服從學校工作安排。 2.教學年段崗位考核獲優秀等級,或完成學校下達的目標任務。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能參加評優評先。
1.有不假離崗或曠工行為者。
2.發生安全責任事故者。
3.體罰學生造成不良影響者。
4.受學區教辦、縣教研室、教體局相關部門通報批評者。 5.師德考核不合格者。
6.民評贊成率低于60%者。
三、評選程序
1.民主推薦
2.行政辦公會根據民主推薦、本方案“二”之條件確定候選人名單。
3.民主評議、投票。
4.行政擴大會議討論確定優秀、先進人員。
5.推薦上報。
二0一三年九月五日
教職工評優評先方案 [篇2]
為了客觀、公正、合理地評價全體教職工的德才表現和工作實績,用制度來激勵和促進全體教職工提高政治和業務索質,認真履行好自身工作職責、克服人為干擾,增強評優評先的透明度,充分調動廣大教職工工作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遵照教育局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本校實際,經全體教職工和校務會廣泛討論,特制定《后龍中心小學教職工評先評優實施方案》,并提請教職工代表大會審議。
一、評選原則
1、堅持擇優推薦、注重實績的原則。
2、堅持評優表彰與日常考核相結合的原則。
3、堅持向教學一線傾斜的原則。
4、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嚴格按照程序評選,接受全體教職工的監督。
二、評選資格和評選條件
(一) 評選資格
在我校連續工作滿一年的在編在崗教職工方可參加優秀個人的評選。
(二) 評選條件
1、熱愛教育事業,認真貫徹黨的教育方針,積極參加政治理論和業務學習,愛崗敬業,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全年無無故曠課和私自調停課現象。
2、認真履行教書育人職責,對學生熱情關愛、嚴格要求,教學成效顯著。
3、出色完成學校規定的教學、教研任務,并在教學教研中取得比較突出的'成績。
4、積極參加教育教學改革,努力鉆研業務,教風嚴謹,不斷提高專業知識和教育理論水平,在推進素質教育、引導學生在教學、訓練中取得比較突出的成績。
三、評選程序和流程
1、推薦或自薦。
優秀個人可以由教研組(或年段組)推薦或個人向被推薦人所在教研組(或年段組)自薦或推薦。
2、教研組(或年段組)審查。
優秀個人由教研組(年段組)根據評選條件和近一年的考核情況,對推薦人員進行審查,在廣泛聽取教導處、教研組成員意見的基礎上,按分配的名額等額提出本教研組或年段組優秀個人的建議人選,報各完小(中心園)評優工作領導組。
3、完小(中心園)評優工作領導組審核。
各完小(中心園)評優工作領導組對各教研組或年段組報送的優秀個人的推薦資格、推薦程序以及被推薦人的條件進行審核,并提出審核意見。
4、述職及投票
在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根據各教研組或年段組提名和完小(中心園)校務領導組審核情況,被推薦人在教職工大會上進行述職,全體教職工投票表決并上報中心小學。
5、中心小學校務會研究
根據各完小(中心園)推薦人選,中心小學召開校務會,根據各被推薦人的德、勤、能、績表現進行聯評,確定優秀人選。
6、公示
對擬報送或評定的優秀教師在全中心小學范圍內的黨務、校務公開欄上進行為期一周的公示,無異議后確定優秀人選。
四、評選要求
1、各完小、教研組(或年段組)評優推薦工作要走群眾路線,自下而上、上下結合,充分發揚民主,廣泛征求意見。
2、評選工作要與常規工作檢查、教師績效考核、年度考核和師德考核相結合。
3、評選工作要本著嚴肅認真,堅持條件,實事求是,主要看工作業績和教學成效,事跡要突出,真正起到模范和引領作用。
4、教學一線先進個人推薦名額一般不少于總推薦人數的75%,具體評優名額根據在評選當年由中心小學下達的指標核定。
五、時間安排
優秀教師、優秀班主任每年各評選一次。5月底布置“優秀班主任”評選工作,兒童節進行表彰;6月底布置“優秀教師”評選工作,教師節進行表彰。
六、獎勵表彰
對個人頒發榮譽證書并給予物質獎勵。
后 龍 中 心 小 學
2012年6月10日
【教職工評優評先方案】相關文章:
1.年度評先評優方案
2.單位評優評先方案
3.小學評先評優方案
4.學生評先評優方案
5.年度評優評先方案
6.教師評優評先方案
7.年終評優評先方案
8.中學評優評先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