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德育工作 職責
德育處工作職責
1、根據黨的教育方針教育規律以及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的要求,制定學期或學年的德育工作計劃,組織德育處加以實施,并經常檢查計劃的落實及實施情況。
2、了解分析學生的思想狀況,研究德育規律,加強對學生的思想道德,法制教育,貫徹實施上級行政部門和學校的.德育工作的具體要求。
3、了解年級組長和班主任工作情況,組織他們學習有關文件和材料,幫助他們搞好年級和班級工作。提高年級組長和班主任的政治思想覺悟和業務素質。
4、開展好體育競賽,各種運動會和文娛工作,組織開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動。
5、商定年級組長及班主任的人選,向主管校長提出對年級組長和班主任的獎懲建議。
6、協調團委、學生會抓好學生干部的培養和使用。培養學生的自治、自理能力,組織好值周生的工作,抓好班風校風的建設。
7、組織好學校的大型集體活動,搞好校內環境衛生和校園文化建設。負責組織校內的櫥窗板報宣傳工作。
8、組織好每周一升旗活動,有計劃地安排好國旗下講話,使講話做到系列化。
9、搞好學校的“三結合”教育,定期召開法制教育講座,總結經驗教訓,加強對“后進生”的轉化工作。
德育工作是學校一項系統工程,對學生文明行為習慣的形成、良好道德品質的培養、科學人生觀的陶冶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為此學校德育專管教師必須履行以下職責:
一、學期初負責制定德育工作計劃、制度、評估方案,并定期考核、總結、月報。
二、負責落實紅領巾監督崗督查、評估、指導工作。
三、負責督導每周升旗活動、德育教育、思品課教育。
四、負責考核校本課程的實施,加強學生養成教育,培養學生良好的行為習慣。
五、負責每年大隊委機構的組建,大隊活動的設計、實施、評估。
六、學年末對各中隊工作認真評估。
七、建好德育檔案,及時收集各種評估、活動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