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貨物運輸合同合集8篇文章 有關貨物運輸合同合集8篇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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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03-18 17:16:06    编辑:网络投稿    来源:网络资源

有關貨物運輸合同合集8篇  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隨時隨地,各種場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

有關貨物運輸合同合集8篇

  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隨時隨地,各種場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貨物運輸合同8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有關貨物運輸合同合集8篇

貨物運輸合同 篇1

  托運方(甲方) 承運方(乙方)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電 話: 電 話:

  甲方現委托乙方承運甲方的運輸業務,乙方同時具備相應能力完成甲方的運輸業務。根據國家的有關運輸法律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委托乙方運輸的貨物為:__________.甲方應保證委托承運的貨物不含有任何違法物品,甲方委托運輸貨物屬易燃易爆、易揮發、有毒、易碎商品時,甲方應在委托單中明確注明。

  第二條 貨物起運地、到達地

  乙方根據甲方委托單的指令將貨物從甲方指定地點運送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若起運地和目的地有變更的,甲方應在貨物起運前書面通知乙方。

  (貨運委托單見附件)

  第三條 領取貨物及驗收方法

  乙方承運貨物到達目的地經甲方指定驗收人驗收后,乙方應要求收貨人在甲方的貨物驗收單上注明驗收完畢字樣,加蓋收貨單位公章并簽字,填寫收貨數量及收貨日期。

  乙方應將上述貨物驗收單提交給甲方,甲方憑乙方提交的貨物驗收單與乙方結算運費,如發生貨物驗收單丟失應及時補回,否則甲方除可以拒付運費外,并可以要求乙方賠償貨物損失。

  第四條 運輸費用

  1.運輸價格按整車計算,具體價格參見合同附件:公路貨運價格表。該附件略,實踐中根據實際情況作調整或增減。

  2.在合同有效期內如變動價格,需經雙方協商確定。

  3.上述價格均含保險費。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應及時投保。

  第五條 結算方式

  1.乙方應根據合同第三條規定將貨物簽收單提交甲方,并憑貨物簽收單原件結算運費。

  2.雙方在每月20日結算前一個月財務已入賬的運輸費(例如:2月20日結算1月份財務已入賬的運輸費),乙方應開具運輸專用發票給甲方。

  第六條 運輸通知

  每次托運前,甲方提前24小時用電話或傳真通知乙方備車(特殊情況除外),乙方應按甲方要求準時提供合適的車輛。

  第七條 運輸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承運每批貨物,乙方應按約定期限到達。具體運輸期限以貨物托運單中的指令為準。

  第八條 運輸方式

  甲方托運的每一批貨物乙方不得中轉和配運第三方貨物。中途不允許出現貨物換車現象,否則發生的損失由承運方負全部責任。運輸方式為汽車陸地運輸。

  第九條 風險抵押金

  1.乙方將風險抵押金用現金形式交至甲方的指定賬戶。風險抵押金作為甲方貨物損失風險抵押,若由于乙方原因導致甲方貨物損失或第三方索賠的,甲方從風險抵押金中優先扣除貨物損失及支付第三方索賠,不足部分甲方另行向乙方追償。

  2.乙方交至甲方的風險抵押金為____________(人民幣)風險抵押金應在本合同簽訂后5日內支付。

  3.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致使乙方利益遭到損害的,乙方有權提出終止本運輸合同,并要求甲方歸還風險抵押金。

  4.本合同到期或滿期后,如不再繼續合作,甲方應在1個月之內歸還乙方風險抵押金;如果繼續合作,則轉為下一年度的風險抵押金。

  5.甲方收到乙方的風險抵押金后應開具單據給乙方。

  第十條 貨物防護

  1.貨物裝卸過程必須輕拿輕放,不得傾倒,不得在包裝箱上踩踏、蹬跳,不得在貨物上坐、躺或放置其他重物。

  2.裝卸過程,發生貨物跌落現象,搬運人員應及時報告相關部門并由貨管部門對跌落貨物進行重新驗證。

  3.承運人必須做好貨物的防雨、防潮措施,并根據貨物實際情況做好防護措施。

  第十一條 托運方責任

  1.甲方未按合同規定期限向乙方支付運輸費用,應向乙方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支付運費利息損失。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九條第四款的規定,甲方應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向乙方支付風險抵押金的利息損失。

  第十二條 承運方責任

  1.乙方如違反合同第六條規定,應按每車總運價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如將貨物運錯地點或交錯收貨人,應無償將貨物運到合同約定的目的地或應交收貨人。如果貨物逾期未到達,乙方除應向甲方按這批貨物運費的10%支付違約金外,并應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相應經濟損失。

  3.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導致貨物污染、受潮、包裝損壞、貨物短少、變質、貨物非自然損傷以及貨物滅失的,乙方除百分之百賠償甲方的實際損失外,還應承擔運輸貨物價格10%的違約金。

  4.乙方在承運過程中,出現交通事故或者其他工傷等事故,由此引起的損失及相應的賠償責任,均由乙方獨立承擔,與甲方一概無涉。

  5.乙方在承運過程中,未按甲方托運單要求的期限送達貨物,導致收貨方索賠或引起其他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的實際損失,并承擔運輸貨物價值10%的違約金。

  6.以上事項,若由于不可抗力而發生的,可減輕或免除乙方責任。

  第十三條 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及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

  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若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發生訴訟的,雙方約定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3.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4.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有效期一年。

  托運方: 承運方: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簽約時間:xxxx年xx月x日 簽約時間:xxxx年xx月xx

貨物運輸合同 篇2

  甲方(托運方)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手機: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電話(傳真):_______

  乙方(承運方)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手機: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電話(傳真):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合同法》及國家有關運輸規定,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就甲方貨物委托乙方承運有關事宜。經過友好、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 甲方委托乙方承運貨物基本情況

  貨物名稱

  規格

  型號

  包裝狀況

  數量

  重量

  體積

  體積

  貨物價值

  備注

  二、 貨物起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貨物到達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貨物送達提貨方式:送貨上門 □ 收貨人自提 □

  五、運輸費用

  送達地

  每立方價

  每公斤價

  送達時限

  送達地

  六、運輸雜費:__________________

  保管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接貨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送貨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叉車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包裝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結算方式:發貨后付款(現付)□ 貨到后付款(提付)□

  憑簽收回單付款□(憑簽收回單付款每 天結算一次)

  八、甲方委托乙方代收的貨款,乙方保證在收到貨款后,一星期內交付給甲方發生的銀行匯款手續費,由甲方承擔。

  九、甲方委托乙方運輸的貨物不得夾帶、匿藏危險物品和禁運物品。因夾帶、匿藏危險和禁運物品被查處,由甲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十、甲方委托乙方運輸的貨物,包裝必須符合安全運輸要求,對包裝不符合安全運輸要求的貨物,乙方有權拒絕承運。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對不符合包裝要求的貨物重新包裝,費用由甲方承擔。

  十一、乙方自接收甲方貨物后,應在約定的時限內,將貨物送達到甲方指定的送達地。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因發生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和特殊情況(交通事故、道路封鎖)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雙方協商處理。

  十二、乙方承運甲方的貨物在收貨人簽收前承擔安全責任。貨物滅失、短少、損壞、污染由乙方按貨物出廠價向甲方賠償。

  十三、乙方承運的貨物,外包完好無損,乙方不承擔包裝內貨物的任何損失。收貨人簽收將貨物提走后,乙方對甲方貨物安全責任中止。

  十四、乙方承運甲方的貨物,在運輸過程中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貨物滅失、毀損,乙方不承擔違約的責任,按成本價賠償甲方損失。

  十五、甲方每次發貨應實提供下列資料,如因不相符、不真實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貨物名稱、數量、立方數或重量數、收貨人姓名、電話、詳細地址)

  十六、其他約定:

  十七、本合同有效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

貨物運輸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貨物名稱、規格、數量、價款。

  第二條:貨物起運點:大連

  貨物到達點:營口

  第三條:貨物承運日期:

  第四條: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安全抵達乙方要求的貨物到達地點。

  第五條:貨物裝卸責任和方法:甲方協助裝車,乙方卸車。

  第六條: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辦法:乙方在現場驗收貨物。

  第七條:運輸費用、結算方式:安全運輸至乙方要求的地點,經乙方驗收合格后憑有效運費發票結算。

  第八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的權利:向乙方收貨人收取運雜費用。如果收貨人不交或不按時交納規定的各種運雜費用,甲方對其貨物有扣壓權。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提取貨物,甲方應及時與乙方聯系,在規定期限內負責保管并有權收取保管費用,對于超過規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甲方有權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2、 甲方的義務: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托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為的變質,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在貨物到達以后,按規定的期限,負責保管。

  二、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乙方的權利:要求甲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托運后,乙方要求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托運時,有權向甲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甲方,并應按有關規定付給甲方所需費用。

  2、 乙方的義務:按約定向甲方交付運雜費,否則甲方有權停止運輸,并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對托運的貨物,應按照規定的標準進行包裝,按照合同中規定的時間和數量交付托運貨物。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貨物運輸合同 篇4

  承租方(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車主方(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封閉廂式貨車、普通貨車運輸服務事宜達成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服務內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封閉廂式貨車、普通貨車,車牌分別為 、 、、部分貨物運輸,按照規定路線行駛。

  1、 貨車采用班車運輸方式

  2、 國家法律規定節假日根據甲方需要發車

  3、 貨物由乙方負責安全,如發生車輛交通事故或貨物被搶、被盜、被騙、被污染及遺失、損壞均由乙方負責

  第一條 合同時間

  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二條 結算方式

  每月30日分別支付乙方下月汽車租賃費用,以計件制為準。

  第三條 甲方的義務

  1、 按照約定的時間準備好貨物,確保托運貨物符合國家法規

  2、 負責貨物包裝,并確保包裝符合要求

  3、 負責貨物的裝卸工作

  4、 負責押車元的工資、保險

  5、 根據合同規定,按時支付工資、汽車租賃費用

  第四條 乙方的義務

  1、 確保運輸車輛手續合法,車容整潔,貨箱衛生

  2、 乙方向甲方保證按約定使用車輛

  3、 保證每輛車車輛保險為50萬

  4、 確保司機手機24小時開機,并保證司機及時回復甲方信息追蹤人員的查詢

  5、 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倒貨、換車、配載。如車輛途中發生意外,應及時調配其他車輛完成貨物運送任務

  6、 保守甲方的商業機密,不得對甲方客戶進行業務接觸

  7、 乙方要確保司機服從甲方指派人員的指揮

  8、 如果發生意外情況造成貨物損壞、丟失或可能晚到等情況,要在10分鐘內通知甲方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 甲乙雙方不認真履行上述義務,造成經濟損失的,除下列約定外,違約方要承擔應付汽車租賃費用100%的違約責任。

  2、 甲方不按時支付汽車租賃費用的每增加一天支付應付汽車租賃費用0.1%的滯納金,但甲方如遇特殊情況除外

  3、 在乙方驗貨簽收至甲方收貨簽收前,如發生貨物丟失、損壞、變質和污染的,乙方按貨物實際損失的價值賠償甲方。若不賠償,甲方有權用應支付乙方的汽車租賃費用抵扣

  4、 乙方如不能按約定提供車輛使用,甲方另外租用車輛費用由乙方全額承擔

  5、 由于乙方責任導致貨物晚到,應賠償甲方部分經濟損失。每輛車輛故障造成的扣罰500元/趟,如無車輛故障認為或操作不當造成延誤扣罰20xx元/趟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合同自簽訂起生效,甲乙雙方若解除合同應提前30天通知對方。如遇國家政策發生變化或不可抗力因素,需要變更或中止合同的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在履行過程發生糾紛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進行仲裁。

  第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托運方):

  乙方(承運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根據合同法相關規定,制定吊車貨物運輸合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惠的原則,就甲方委托乙方辦理貨物運輸事宜協議如下:

  一、合同期限

  從20xx年元月1日至20xx年 12月31日終止。

  二、吊車類型及數量:8噸、16 噸、25噸,共計4臺。

  三、租賃金和付款方式

  1、每日以一個臺班起算,不夠一個臺班的按每小時結算;

  2、每個臺班為8小時,以駕駛員進出場時間為準。超過部分租金 =系計超過作業時間/8小時×臺班贊。(以外出施工記錄表為準);

  3、付款方式:工程完工后結算。結算方式:轉帳

  四、運輸貨物內容

  甲方委托乙方托運品為:本公司所有運輸貨物,起運地點至:根 據需要再定,甲方委托乙方運輸貨物,運輸方式為汽車公路運輸,具 體貨物的名稱、規格、數量、價值、到貨地點、收貨人、運輸期限等 事項,由甲、乙雙方另簽運單確定,所簽運單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 合問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五、甲方的義務

  1、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對貨物進行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保證貨物運輸的原則進行包裝,甲方貨物包裝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應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絕起運。

  2、按照雙方約定的標準和時間向乙方支付運費.

  六、乙方的義務

  l、按照運單的要求,在規定和限期內,將貨物運到甲方指定的地點,交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

  2、承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如出現此 類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

  七、運輸費用及結算方式

  1、運費按甲方實際承運貨物的里程及重量計算,具體標準按照運單約定執行,收費標準按(800元/百公里)計算,運費的結算必須有 乙方安排專人結算。

  2、乙方在將貨物交給收貨人時,應向其索要收貨賃證.作為完 乃完成運輸義務的征明,持收費憑證與甲方結算相關費用.

  3、乙方先墊付運費。累計墊付運贊30000元時,和甲方以現金方 式結算,由甲方一次性全額付清。

  4、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結算運贊,如甲方拖延結算運費累計 萬元,乙方有權停止貨物運輸。山此造成的停產、停工等一切失山甲方承擔。

  5、乙方提供運輸發票。

  八、因下列原因造成的損失,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1、屬于政府征用或罰沒的;

  2、不可抗拒力;

  3、貨物本身的性質所引起的變質、減量、破壞或毀滅:

  4、包裝方式或容器不良,但從外部無法發現;

  5、包裝完整,標志無異狀,而內件短少;

  6、貨物的合理損壞:,

  7、托運人或收貨人的過錯;

  8、合同一方由于自然災害、戰爭和其它由雙方事后認可的不可抗力事件影響到本合同履行時,應采取電話、電報或傳真等通知另一方。當不可抗力事故停止或消除后,雙方應立即恢復合同正常履行。

  九、違約責任

  1、運輸過程中如發生貨物滅失、短少、損壞、變質、污染等問題或無法正常使用的,按運單記載貨物價格全額賠償,如運單未記載價格的,按甲方同類產品出廠價格賠償。

  2、甲乙雙方在對方不知情或不同意的情況下,不能將運輸權交給他人承運,如有一方違約,賠償給對方違約金10萬元。造成的損失將由違約方承擔。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照《合同 法》規定辦理,發生爭議提交吳忠市仲裁委員會按照相關規定進行仲 裁或通過司法途徑解決。

  十一、本合同在簽訂合同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 生效。

  托運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方(車主、車號):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貨物名稱及規格、數量 。

  本批次貨物運費價格: 拾 萬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

  第二條 包裝要求:托運方必須按照國家主管機關規定的標準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裝車時包裝完整、整潔、無破損、無淋浴;否則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

  第三條 貨物起運地點: ;

  貨物到達地點: 。

  第四條 貨物承運日期 年 月 日。

  第五條 貨物裝卸責任和方法:按托運人及收貨人要求裝卸為主 。

  第六條 運輸費用、結算方式: 承運人將貨物送到約定地點,經收貨人簽收蓋章后,持收貨人簽收單向托運人結算運費;

  第七條 各方的權利義務

  一、托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托運方的權利:要求承運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托運后,托運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托運時,有權向承運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方,并應按有關規定付給承運方所需費用。

  2.托運方的義務:按約定向承運方交付運雜費。否則,承運方有權停止運輸,并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托運方對托運的貨物,應按照規定的標準進行包裝,遵守有關危險品運輸的規定,按照合同中規定的時間和數量交付托運貨物。

  二、承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承運方的權利:向托運方、收貨方收取運雜費用。如果收貨方不交或不按時交納規定的各種運雜費用,承運方對其貨物有扣壓權。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提取貨物,承運方應及時與托運方聯系,在規定期限內負責保管并有權收取保管費用,對于超過規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方有權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應托運方及收貨人的要求,臨時變更運輸路線、到貨地點而增加運輸費用的,承運方有權向運輸費用實際承擔人收取。

  2.承運方的義務: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托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為的變質,對貨物的毀損、丟失、盜搶、事故、雨淋潮濕,混入其它物品而造成污染引起產品變質,造成產品外包裝破損、弄臟等損失的均應承擔賠償義務。

  三、收貨人的權利義務

  1.收貨人的權利:在貨物運到指定地點后有以憑證領取貨物的權利。必要時,托運方指定的收貨人有權向到站、或中途貨物所在站提出變更到站或變更收貨人的要求。

  2.收貨人的義務:在接到提貨通知后,按時提取貨物,繳清所有應付費用。超過規定提貨時,應向承運人交付保管費。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托運方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托運的貨物,托運方應償付給承運方給承運方違約金 元。

  2.由于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等而招致貨物摔損、爆炸、腐蝕等事故,托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于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它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托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托運方二份、承運方一份。

貨物運輸合同 篇5

  甲 方: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郵編:

  合同編號:

  甲方: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 郵編:

  經 辦 人:聯系電話: 傳真:

  銀行帳戶 :

  乙方:中國外運 公司 (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 郵編:

  經 辦 人:聯系電話: 傳真:

  銀行帳戶 :

  鑒于:

  1、 乙方在國際貨物運輸代理領域的豐富經驗;

  2、 甲方希望委托乙方為其安排本合同項下貨物的國際運輸及相關服務等事宜;

  據此,雙方按照公平互利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就以下條款達成一致:

  第一條 服務范圍

  1.1乙方根據甲方的委托,作為甲方的代理人代為辦理訂艙、報關、報驗、裝箱、轉運、代墊代付海運運費等相關運輸事宜。具體的服務范圍詳見授權委托書。

  第二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2.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2.1.1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訂艙時,甲方應當及時送交或者傳真給乙方正確、齊備的托運單據。托運單應明確標明甲方訂艙單位名稱、電話、傳真及聯系人并加蓋公章。托運單內容應注明貨物的件數、重量、體積、目的港、裝船日期、貨物品名、運費條款及特別要求等。因甲方提交的托運單內容不準確、不完整或不合法而導致的任何貨物的損失或者造成乙方和/或第三人的任何損失或者責任,由甲方承擔。如果沒有特殊要求,乙方按普通貨物進行處理,對因此造成的貨物損壞或者造成的乙方和/或第三人的任何損失或者責任,由甲方承擔責任。

  2.1.2甲方在其委托乙方辦理的出口代運貨物中,不得夾帶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有放射性物品及國家規定的禁止出口的物品。對具有危險性質的貨物,不管是否在國際危規中列明,對由于危險貨物造成的一切損失、責任、費用,均由甲方承擔,不管甲方是否進行了危險品申報。甲方應當如實申報貨物名稱。如果托運的貨物是危險品,甲方應當確定該危險品等級并書面告知乙方。甲方承擔未如實申報的全部責任。

  2.1.3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報關、報驗時,應當提供合法、合格、正確、齊全的報關報驗單證。依貿易性質不同可包括:合同、發票、商檢證書、許可證、核銷文件、報關單、手冊、裝箱單及有關批文等。因甲方提交的報關報驗單證內容不準確、不完整或不合法而導致的損失和費用由甲方承擔。如果因甲方提供的單據不準確或不真實而造成乙方損失或承擔責任的,甲方承擔乙方因此所承擔的損失/責任,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此遭受的損失、乙方因此向第三人承擔的責任,以及抗辯的法律費用(包括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等。

  2.1.4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辦理貨物的裝箱、中轉運輸時,應在托運單或者相關函電中明示委托事項,包括代為聯系倉儲、裝卸、轉運、短駁、裝拆箱等事宜。

  2.1.5甲方要求貨物緊急出運時,應事先在托運單“特別要求聲明”中注明或者以其他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由乙方最后書面確認航期,無乙方書面確認航期的,乙方不承擔延誤運輸責任。

  2.1.6甲方未及時付費造成承運人依法留置貨物的,由甲方自行承擔責任。

  2.1.7甲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支付乙方費用。

  2.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2.2.1乙方在履行代理事項的過程中應盡心盡責,應甲方的要求向甲方匯報進展情況。

  2.2.2為了履行本合同下的全部或者部分委托事宜,乙方可以以自己的名義與第三人簽訂合同,該合同效力及于甲方。同時,除非甲方有明確相反的指示,乙方有權選擇向第三人披露甲方作為委托人這一事實。

  2.2.3為了甲方的利益,乙方無需甲方特別授權可以為甲方代墊代付海運運費、港口費用及其他代理代辦費用。如果乙方代為墊付任何費用, 則甲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償還乙方墊付的款項。

  2.2.4乙方在接到甲方的訂艙單后,應在合理時間前往船公司辦理配載等手續。如因船公司原因未能及時配載,乙方不承擔責任,乙方應當及時將有關情況通知甲方。

  2.2.5乙方接到甲方的訂艙單后,甲方要求變更訂艙單所列事項的,應當在貨物裝船天前向乙方出具書面更改單,注明日期并加蓋甲方印章。因變更訂艙事項所引起的各項費用及責任,由甲方全部承擔。

  2.2.6對于非由乙方的原因造成退稅單、核銷單等單據不能按期退交,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但乙方應當及時以口頭或者書面形式告知甲方,并協助甲方盡快收回。

  2.2.7如貨物的滅失或損壞是由于我國《海商法》第五十一條所列明的原因造成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三條 合同價款及支付方式

  3.1合同價款包括:乙方的運輸代理費以及乙方代墊代付的海運運費、港口費用、其他代理代辦費用。本合同價款的具體構成

  3.2甲方同意在本合同簽定后個工作日內將上述合同價款支付給乙方。

  3.3如遇有關費率上調或者增加委托事項,則合同價款應當做相應增加。甲方應當在收到乙方調整后的付款通知后?? 個工作日內,將調整后的合同價款支付給乙方。

  3.4根據2.2.3條的規定乙方為甲方代墊的費用超過了附件二規定的范圍,則甲方應當在收到乙方付款通知后?? 個工作日內,將有關費用支付給乙方。

  第四條 保險

  4.1根據甲方的委托,乙方代為辦理貨物運輸保險,險種為 。保險費由甲方承擔。

  4.2發生保險范圍內的事故后,乙方應當協助甲方向保險公司索賠。

  第五條保密條款

  5.1為本合同之目的,秘密信息一詞指的是任何涉及或與本合同各方有關的未公開的秘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信息中的全部或任何部分:任何合同一方的業務經營、營銷渠道、程序、標準、價格及其他財務記錄等資料;任何一方為本合同目的而簽署的任何合同、協議、備忘錄、附件、草案或記錄(包括本合同);以及本合同一方為本合同之目的而向對方提供的未公開的信息。

  5.2除5.3情形外,本合同一方不得將秘密信息以任何方式泄露給任何第三方,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公眾、媒體宣布本協議的簽訂和履行等情況。

  5.3發生以下情況,任何一方均不被視為披露或泄露秘密信息:

  5.3.1所泄露的秘密信息在泄露之前已為公眾所知(但以違反本條款方式泄露的除外)。

  5.3.2經合同各方事先書面同意。

  5.3.3為本次交易之目的將秘密信息披露給各自的專業顧問,并要求其承擔保密責任。

  5.3.4應政府部門或法律法令的強制性要求而披露,但政府部門的要求必須是以正式書面文件發出的,否則協議一方應當加以拒絕,并不得披露或泄露任何秘密信息。

  5.4本合同各方均應采取必要措施,將其知悉或了解的秘密信息限制在其有關職員、代理人或顧問的范圍內,并要求他們嚴格遵守本條款,不將有關秘密信息泄露予任何第三方。各方均承諾不將從對方取得的秘密信息披露或泄露給其無關的職員。

  5.5任何合同一方如果依據第5.3.4款之規定對外披露秘密信息,應當通知合同對方。

  5.6合同一方違反本條款的規定,應當賠償合同對方的損失。

  5.7保密條款不因本合同的終止而終止。合同各方對秘密信息承擔的保密義務自獲得秘密信息之日起算,為期 年。

  第六條 不可抗力

  6.1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不可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地震、臺風、水災、火災及其他自然災害,戰爭、騷亂、戒嚴,及其它受影響一方不能控制的客觀情況。

  6.2一方因不可抗力情況而不能履行本合同義務時,應及時通知另一方不可抗力的情況,并出具不可抗力的有效依據,并應當采取合理措施盡量減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盡可能在最短時間內恢復履行本合同。

  6.3若發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無需對另一方因本合同未能履行或延遲履行而遭受的任何損失承擔責任,并且此種未能履行或延遲履行不應視為違反本合同。

  6.4在發生不可抗力的情況下,本合同的義務履行期限可隨情況的發展相應推遲。如不能履行義務超過天,履約雙方中任何一方因利益得不到保證,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七條 違約責任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7.1甲方的違約責任:

  7.1.1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的規定延遲支付乙方合同價款,每延期一天,支付乙方延遲付款額的萬分之五作為逾期付款違約金。另外,在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乙方費用時,乙方有權滯留相應的運輸單據,由此產生的所有損失和責任由甲方承擔。

  7.1.2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的約定,造成貨物不能及時配載、通關或者出運的,由此引起的乙方和/或任何第三方的任何損失和/或責任均由甲方承擔。

  7.1.4甲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發生時,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任何損失和/或責任。

  7.2乙方的違約責任:

  7.2.1乙方在履行代理人職責時應當盡心盡責,由于乙方的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貨物損壞或者滅失的,乙方應當按照損壞或者滅失貨物的市場價格賠償甲方,但是不包括貨物因延遲等原因造成的經濟損失以及任何其他在簽訂本委托合同時所無法合理預見的損失。在任何情況下,乙方的賠償責任都不應超出每件 元人民幣或每公斤 元人民幣的責任限額,兩者以較低的限額為準。

  7.2.2乙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發生時,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任何損失和/或責任。

  第八條 一般性條款

  8.1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經雙方有授權的代表簽署并互換之日起生效。

  8.2法律適用: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修改、終止及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8.3 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應提交 法院審理。或者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應提交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注:上述兩條款,只能選擇一項,請自行決定。)

  8.4 合同的修改:

  8.4.1 因市場的變化和合同雙方協作要求,任何一方均可向對方提出修改、變更、補充本合同的請求。

  8.4.2 合同的修改、變更、補充應以書面協議方式進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8.5合同完整性:本合同和本合同附件構成本合同各方之間就本協議主要事項達成的完整的合同和諒解,并取代之前一切與此有關的口頭、書面或其它形式的建議、聲明、保證、協議或承諾。

  8.6合同分割性:如果任何時候本合同中的任何一個條款或該條款的一部分無效、失效、不合法,或在任何方面不可執行或無法履行,本合同中的其余部分的有效性、合法性、可執行性或履行在任何情況下不應由此受到影響或損害。

  8.7棄權:本合同任何一方未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不視為對這些權利的放棄;任何單獨或部分行使前述權利的行為,亦不應妨礙將來對這些權利的行使。

  8.8本合同未盡事宜,由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解決。若不能協商解決時,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8.9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合同雙方各執份。

  甲方: (簽章) 年 月 日

  乙方: (簽章) 年 月 日

貨物運輸合同 篇6

  甲方(托運人):

  乙方(承運人):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根據合同法有關規定,訂立貨物運輸合同,條款如下:

  一、貨物運輸期限從 年 月 日起到年 月 日為止。

  二、貨物運輸期限內,甲方委托乙方運輸貨物,運輸方式為收貨人等事項,由甲、乙雙方另簽運單確定,所簽運單作為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須按照貨物買賣合同約定的標準對貨物進行包裝。

  四、乙方須按照運單的要求,在約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甲方指定的地點,交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

  五.元,乙方將貨物交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及開具全額運輸費用之日起 日內甲方支付全部運輸費用。

  六、 乙方在將貨物交給收貨人時,同時應協助收貨人親筆簽收貨物以作為完成運輸義務的證明。如乙方聯系不上收貨人時,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有責任協助乙方及時通知收貨人提貨。

  七、甲方交付乙方承運的貨物乙方對此應予以高度重視,避免暴曬、雨淋,確保包裝及內容物均完好按期運達指定地。運輸過程中如發生貨物滅失、短少、損壞、變質、污染等問題,乙方應確認數量并按照甲方購進或賣出時價格全額賠償。

  八、因發生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無法按期運達目的地時,乙方應將情況及時通知甲方并取得相關證明,以便甲方與客戶協調;非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無法按時到達,乙方須在最短時間內運至甲方指定的收貨地點并交給收貨人,且賠償逾期承運給甲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住所地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章名】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本細則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內經營公路貨物運輸的企業與其他企業、農村經濟組織、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法人之間簽訂的公路貨物運輸合同。個人或聯戶與法人簽訂的公路貨物運輸合同,應參照本細則執行。簽訂公路貨物運輸合同的承運方必須持有經營公路貨物運輸的營業執照。軍事運輸,公路與水路、鐵路、航空、管道之間的貨物聯運,另行規定。

  第三條 公路貨物運輸合同,是按照同等互利,協商一致,等價有償的原則,依法簽訂的書面協議。

  第四條 公路貨物運輸合同,必須符合國家政策、法律、行政法規和計劃的要求。根據運輸能力與國家物資挑唆計劃和公路運輸治理的規定簽訂。

  【章名】第二章 運輸合同的簽訂和履行

  第五條 承、托雙方根據需要,可訂立年度、季度、月度貨物運輸合同,亦可按貨物的批量訂立運輸合同。年、季、月度貨物運輸合同簽訂后,托運方應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向承運方提送履行合同的月、旬、日運輸計劃。運輸計劃是貨物運輸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六條 屬于國家指令性計劃調運貨物的運輸合同,必須根據國家平衡下達的指標簽訂;屬于國家指導性計劃調運貨物的運輸合同,參照國家下達的指標,結合承、托雙方的實際情況簽訂。

  第七條 代訂運輸合同,要有委托單位證實。根據授權范圍,以委托單位名義簽訂,對委托單位直接產生權利和義務。

  第八條 運輸合同應包括的主要內容:一、貨物的名稱、性質、體積、數目及包裝標準;二、貨物起運和到達地點、運距、收發貨人名稱及具體地址;三、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四、貨物裝卸責任和方法;五、貨物的交接手續;六、批量貨物運輸起止日期;七、年、季、月度合同的運輸計劃(文書、表式、電報)提送期限和運輸計劃的最大限量;八、運雜費計算標準及結算方式;九、變更、解除合同的期限;十、違約責任;十一、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第九條 長大、粗笨貨物、危險品和國家限運以及需要辦理檢疫、商檢、海關、公安、監理手續的貨物,交運前,托運方應提供有關機關的準運證實。

  第十條 貨物交運時,托運方應按合同規定向承運方支付運雜費。運雜費的支付辦法,按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一條 合同簽訂后,雙方應按合同規定履行各自的義務。托運方的義務:一、按合同約定時間預備好貨物,在貨物起運期內及時發貨、收貨,所裝貨物符合合同簽訂內容,裝卸地點、貨場具備承運方正常通車條件;二、負責裝卸時,應預備相應的勞力和裝卸機具,按約定時間和質量要求搞好裝卸;三、裝運散裝貨物,應提供計量設備,按規定標準裝載。需要包裝的貨物,必須符合國家或國家主管部分規定的包裝標準;國家未規定包裝標準的貨物,應在保證運輸安全的原則下進行包裝;四、托運超限貨物,應事先向承運方提供貨物說明書。需要特殊加固車箱時,應負擔所需用度。承運方的義務:一、按合同規定的期限、數目、起止點,公道調派車輛,完成運輸任務;二、負責裝卸時,應嚴格遵守作業規程和裝載標準,保證裝卸質量;三、實行責任運輸。安排裝貨的車輛,貨箱要完整清潔,貨物要捆扎牢固,苫蓋嚴密。運輸途中要定時檢查,發現異常情況,及時采取措施,保證運輸質量;四、裝運鮮活、易腐等有特殊要求的貨物,應承擔專門約定的義務。

  第十二條 在貨物裝卸和運輸過程中,合同雙方當事人都應按合同規定辦好貨物交接手續,做到責任分明。一、托運方應憑約定的裝貨手續發貨。裝貨時,雙方當事人應在場點件交接,并查看包裝及裝載是否符合規定標準,承運方確認無誤后,應在托運方發貨單上簽字;二、貨物運達指定地點后,收貨人和承運方應在場點件交接,收貨人確認無誤后,應在承運方所持的運費結算憑證上簽字。如發現有差錯,雙方當事人應共同查明情況,分清責任,由收貨人在運費憑證上批注清楚。

  【章名】第三章 運輸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第十三條 運輸合同簽訂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如確有特殊原因不能繼續履行或需變更時,需經雙方同意,并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辦理變更。如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外提出,必須負擔對方已造成的實際損失。

  第十四條 涉及國家指令性計劃的運輸合同,在簽訂變更或解除協議前,須報下達計劃的主管部分核準。

  第十五條 因自然災難造成運輸線路斷阻或執行政府命令等原因影響按時履行運輸合同時,承運方應及時通知托運方提出處理意見。

  第十六條 變更或解除運輸合同,應當以書面形式(包括公函、電報、變更計劃表)提出或答復。

  【章名】第四章 違反運輸合同的責任

  第十七條 承運方責任:一、由于承運方過錯,造成貨物逾期到達,應按合同規定支付對方違約金。二、從貨物裝運時起,至貨物運抵到達地交付完畢時止,承運方應對貨物的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負責,并按貨物實際損失賠償。但有下列情況之一者除外:(一)不可抗力;(二)貨物的自然損耗或性質變化;(三)包裝不符合規定(無法從外部發現);(四)包裝完整無損而內裝貨物短損、變質;(五)托運方的過錯;(六)有押運人且不屬承運方責任的;(七)其他經查證非承運方責任造成的損失。三、貨物錯運到達地或收貨人,由承運方無償運到規定地點,交給指定的收貨人,由此造成的貨物逾期到達,按本條第一項的規定處理。四、假如托運方或收貨人證實損失的發生確屬承運人的故意行為,則承運人除按規定賠償實際損失外,由合同治理機關處其造成損失部分10%到50%的罰款。

  第十八條 托運方的責任:一、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托運的貨物,應按合同規定支付給對方違約金。二、由于托運人發生下列過錯造成事故,致使車輛、機具、設備損壞、腐蝕或人身傷亡以及涉及到第三者物質的損失,應由托運人負賠償責任:(一)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品或其他違反危險品運輸規定的行為;(二)錯報粗笨貨物重量;(三)貨物包裝不良或未按規定制作標志。三、貨物包裝完整無損而貨物短損、變質,收貨人拒收,或貨物運抵到達地找不到收貨人,以及由托運方負責裝卸的貨物,超過合同規定裝卸時間所造成的損失,均應由托運方負責賠償。

  第十九條 違約金、賠償金的規定:一、違約金數額由雙方商訂,同等對待,一般最高不應超過違約部分運量應計運費的10%。二、貨物的滅失、短少按滅失、短少貨物的價值賠償;貨物的變質、污染、損壞按受損貨物所減低價值或修理費賠償。賠償的價格如何計算,由交通部商國家物價局、國家工商行政治理局另行規定。三、造成車輛、設備損壞或第三者物質損失,按損壞或損失部分的價值賠償。四、造成車輛空駛損失或延誤損失,按空駛損失費或延滯費賠償。

  第二十條 承、托雙方彼此之間要求賠償的時效,從貨物運抵到達地點的越日起算,不超過一百八旬日。賠償要求應以書面形式提出,對方應在收到書面賠償要求的越日起六旬日內處理。

  第二十一條 違約金、賠償金應在明確責任后旬日內償付,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發貨物或扣付運費來充抵。

  【章名】第五章 運輸合同糾紛的調解和仲裁

  第二十二條 承、托雙方在履行公路貨物運輸合同中發生糾紛時,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以申請交通主管部分調解,或申請合同治理機關調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章名】第六章 運輸合同的治理

  第二十三條 各級人民政府交通運輸主管部分和工商行政治理部分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對本轄區的運輸合同進行檢查監視。

  第二十四條 凡簽訂貨物運輸合同的承運方,都應定期向交通運輸主管部分書面報送履行合同的情況,以便考核。

  【章名】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五條 本細則不適用于涉外的公路貨物運輸合同。

  第二十六條 本細則由交通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七條 本細則自一九八七年三月一日起施行。

  甲方(托運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賬號:

  開戶行:

  電子郵箱:

  電話:

  乙方(承運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開戶行:

  賬號:

  電話:

  電子郵箱:

  甲乙雙方本著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則,同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經充分協商,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1、貨物托運

  1.1甲方委托乙方運輸貨物,應填寫《貨物托運單》(附件),明確托運貨物的名稱、數量、重量、規格、貨物的起運和到達地點、收貨人名稱以及詳細地址和聯系方法。

  1.2甲方托運貨物需要辦理審批、檢驗等手續的,應當將辦理完有關手續的文件提交給乙方,并配合乙方工作,及時為乙方承運車輛辦理提貨、裝貨等相關手續,指導乙方進入指定的發貨地點。

  1.3甲方委托乙方運輸的貨物應符合標準,保證貨物的質量、包裝和溫度等要求,在乙方按照甲方所提供的合理指示進行操作的情況下,貨物應是安全并可以運輸。

  1.4在乙方將貨物交付收貨人之前,甲方可以要求乙方中止運輸、返還貨物、變更到達地點或者將貨物交給其他收貨人,但應當承擔相應的費用。

  2、貨物承運

  2.1乙方應持有國家工商管理部門頒發的經營公路貨物運輸的營業執照以及經營許可證,并按照甲方發出的《承運車輛及日程安排表》(附件)為甲方安排車輛和人員。

  2.2乙方應在合同規定的運輸期間內,確保貨物包裝、數量,并安全的將貨物運送到指定地點,進行貨物交接簽收。不論運輸情況如何變化,都必須按甲方要求及時完成。

  2.3乙方應在貨物運輸中,保持與甲方的聯系,若發生意外或其他異常情況,乙方應在第一時間向甲方報告情況,嚴格執行甲方的處理意見。若造成貨物損失,乙方應及時進行處理,以減少損失,并詳細提供事故的相關資料。

  2.4乙方不得將有化學類、、污染類、氣味揮發性等可能對甲方貨物造成損害的貨物與甲方貨物拼裝于同一車輛運輸。

  2.5乙方不得將甲方托運貨物另外委托第三人運送。

  2.6乙方應遵守交通法規,因違反交通法規而受到的罰款、扣證、扣車等處罰或肇事的,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并且乙方應及時調度車輛以保證將甲方貨物按時安全送達指定地點。

  2.7乙方應承擔從貨物裝運至交于收貨人止,發生的貨物滅失、缺少、變質、損壞的賠償責任,但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除外。

  2.8乙方工作人員均為乙方代表,因其行為造成損失的,應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3、運輸價格及結算

  3.1運輸價格詳見《運輸價格明細表》(附件)。

  3.2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內,約定的價格保持不變,乙方無權以任何理由單方面要求提高價格或者降低服務質量,否則視為單方面違約。

  3.3 乙方應當于當月五日前向甲方提供上月業務結算清單,甲方應當于當月十日前完成核對工作。

  3.4若結算清單核實無誤,甲方應當通知乙方開具運輸行業統一發票;若有疑問,應由甲乙雙方核實后再由乙方開具發票。

  3.5甲方應在收到乙方發票后的60天內,按發票金額以轉賬方式或支票方式支付乙方運費。

  4、運輸車輛

  4.1乙方應按照甲方的產品特性及要求,配備性能優良、車容整潔的貨車,以保證運輸的質量和安全。

  4.2甲方指定運輸車輛應是:

  a、全封閉箱行車:()

  b、非全封閉箱行車:()

  c、保溫車:()

  d、其他:()

  5、交貨方式及期限

  5.1乙方為甲方提供門對門的運輸服務,負責貨物的裝卸,裝卸費用由乙方承擔。

  5.2乙方應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將貨物送至交收貨地點。個別發貨的交貨期限如果是收貨人休息日時,在得到甲方的認可后,交貨期限則為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的時間。

  5.3乙方若要在交貨期先前交貨,應當提前通知甲方和收貨人并得到認可。

  5.4 貨物運輸到達后,應當及時通知收貨人,收貨人應當及時提貨。收貨人提貨時應當檢驗貨物,對貨物的數量、毀損等提出異議的,可以拒絕收貨。

  6、手續確認

  6.1甲方下達派車任務時應填寫《承運車輛及日程安排表》(附件),通過電話、傳真、電子郵件或其他終端設備向乙方下達委托,通知乙方按規定時間上門提貨。

  6.2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后,應及時辦理有關貨物運送手續,并按照甲乙雙方認可服務收費標準并開具工作單。

  6.3甲乙雙方收發貨人員當場確認相關憑證單據及承運貨物的品名、規格、數量、包裝形態等,若發現單據證件、貨物不符或不全,雙方人員均有權拒絕發貨、提貨。

  6.4經甲乙雙方人員對貨物共同確認后出具清單,乙方到達指定地點,根據清單讓收貨人簽收,簽收單作為乙方安全承運的憑據。若簽收單遺失、未簽字或未蓋公章的,甲方可拒付運輸費用。

  6.5乙方應在承運期限之后的3日內將簽收單交還至甲方,以通知甲方運輸合同已執行完成,若乙方未能如期交還簽收單,甲方根據實際情況可相應延遲支付運輸費用。

  7、保險

  7.1乙方應對托運貨物辦理保險,保險費用包含在運輸費用之中。

  7.2對于保險責任以外免陪部分以及最低免賠額的損失,乙方應在保險公司賠款結束后 日內,向甲方補足差額。

  8、權利義務

  8.1甲方有權約定保證金。在簽訂本合同一周內,乙方應將5萬元保證金匯入甲方賬戶,用于乙方未能支付違約金以及不能提供客戶簽收依據的運輸訂單金額。若無此類款項,保證金在本合同終止后一周內全部退還乙方。

  8.2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規定支付運費,甲方應如期支付。

  8.3乙方不得擅自泄露甲方的商業秘密,包括客戶信息、經營信息、技術信息和貨物信息等。

  9、不可抗力

  本合同的不可抗力是指:a、自然災害,包括地震、洪水;b、戰爭、、罷工等。

  10、變更與解除

  10.1在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若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或提前解除合同。變更或提前解除合同應以書面形式作出,并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10.2以下情況之一,甲乙雙方均可提出終止合同,但應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同時結清所有費用:a、任何一方由于經營不善而無法繼續履約的;b、任何一方因為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受到查處無法繼續履約的;c、任何一方因為重大經營調整或經營范圍的變更,無法繼續履約的。

  11、違約責任

  11.1 甲方故意隱瞞,在托運貨物中夾帶國家禁止或限制運輸的物品,應承擔違約責任。

  11.2 乙方擅自將甲方托運的貨物委托第三人運送造成損失的,應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全部損失。

  11.3乙方擅自將可能對甲方貨物造成損害的貨物拼裝到同一車運輸的,應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全部損失。

  11.4乙方工作人員私自泄露甲方商業機密,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11.5乙方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運輸的,致使逾期到達目的地的,逾期一天,應按貨物價款總額的 %支付逾期違約金,并賠償因逾期交貨產生的全部損失。

  11.6甲乙雙方違反合同規定,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實際不能履行的,應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為合同貨物價款總額的 %。

  12、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雙方協商不成,提交上海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說明:本條款適合協議一方或者雙方均在上海的企業/個人使用,如果雙方均不在上海的企業,可以選定當地的仲裁機構或者法院進行訴訟。)

  13、其他

  13.1本合同有效期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13.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13.3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共同協商作

  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3.4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日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日期:

  貨物托運單

  托運單位: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市_______路______號

  貨物名稱

  包裝式樣

  件數

  每件體積(米3)

  長×高×寬

  重量(公斤)

  托運總噸位

  每件

  最重件

  實重噸

  車輛噸

  需要車輛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要車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起運地: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號

  到達地: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號

  發貨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運到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注意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運輸距離:_____________________公里,

  運費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

  經濟責任:不按運輸托運單規定時間和要求配車發運的,由承運單位酌情賠償損失;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損壞,按貨物的實際損失賠償。托運人未按托運單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托運的貨物,應償付承運人實際損失的違約金。由于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因此造成其他貨物和運輸工具損壞,造成人身傷亡,托運人應承擔賠償責任。

  托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承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員: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貨物運輸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公路貨運站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有關道路運輸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惠的原則,就甲方委托乙方辦理貨物運輸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委托乙方承運貨物,運輸方式為;公路汽車運輸服務。

  二、甲方委托乙方承運貨物事宜時,明確承運貨物品名、裝貨地點,聯系人,聯系方式,貨物到達地。

  三、甲方不得以隱瞞的形式委托乙方托運禁運物品,否則由此產生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四、乙方指派業務人員為辦理甲方貨運事宜的聯系代表,代表乙方為甲方辦理貨物承運的相關事宜。

  五、甲方提前通知乙方裝貨,告知乙方貨物名稱、數量、裝貨時間、不得出現車輛放空情況,若有放空、壓車情況(派車地點與裝貨地點超出50公里以外),甲方應向乙方適當補償放空、壓車費用。

  六、甲方交接貨物要內外包裝完好,有條件可加封標志清晰的封條。

  七、乙方不得擅自改動甲方的包裝標準,對于零散貨物,乙方應負責協助甲方進行發貨前的打包、裝箱等必要工作。

  八、甲方有權獲知貨物在運輸途中的情況和預計到貨時間。

  九、在貨物送達收貨人之前,甲方有權隨時改變到貨地點及收貨人,但應當支付因此所增加的運輸費用及其它費用。甲方有權對乙方及乙方代表和相關工作人員的工作提出意見、要求改進。

  十、乙方應當按照甲方指定的運輸方式承運,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運輸方式。

  十一、每車裝貨完畢甲方向乙方提供裝貨重量、數量及貨物清單,乙方出據〈貨物運單〉,一車一單(運單一式兩份,貨主一份,隨承運貨物車輛一份),貨物安全到達憑〈貨物運單〉交付貨物。

  十二、貨物運價商議方式:

  1、批量貨物、重貨類,甲乙雙方按噸商議運費,以車裝實際重量結算運費。

  2、輕貨、雜物、怕損物品應按所需車型,甲乙雙方商議運費,以整車、包車價承運,重量不得超出國家規定車載重量。

  十三、運費結算方式:

  1、貨物裝車前預付 %運費,貨物安全達到目的地,憑隨車〈貨物運單〉結清全部剩余運費,每車一結算。

  2、甲方需要乙方提供運輸發票事宜雙方商議,發票稅金由甲方承擔或增加運費,由乙方承擔發票稅金,雙方商議并注明。

  十四、若因天氣或是交通意外及收貨人的原因導致貨物無法按約定時間到達時,乙方應將獲知的確切信息通知甲方及貨物到達情況。

  十五、貨物到達指定目的地后,收貨人驗貨前,乙方保證甲方貨物外包裝完好,并辦理貨物簽收手續為交貨完畢。

  十六、運輸過程中,發生貨物丟失、破損,依《保險法》或是國家相關運輸條例按下列條款賠償。

  1、甲方委托乙方辦理貨物運輸保險,甲方必須按照貨物的實際價值投保,投保金額暫定:每車保險額為12萬元,每車向甲方收取300元保險費,保額不足,依次類推,貨物出險后由乙方負責向保險公司索賠,但賠償金額依照保險公司的賠償原則進行核定。

  2、甲方托運零擔貨物、散件貨物,廠商長期貨物托運,乙方可按貨物價值3‰的保險投保或運費中含保,甲乙雙方商議并注明。

  3、甲方未委托乙方承運貨物辦理保險,貨物出險后,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向責任方追償,乙方視己方應承擔的責任而作相關的賠償,但每票貨物最高賠償金額為人民幣1000元。

  十七、合同一方由于自然災害、政治和其它由雙方事后認可的不可抗力事件影響到本合同履行時,應采取電話、電報或傳真等形式通知另一方,當不可抗力事故停止或消除后,雙方應立即恢復合同正常履行。

  十八、甲乙雙方協議簽字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相互遵守相關合同法,協議期間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將貨物交付其它貨運部、信息部承運;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分包給其它部門公司承運。

  十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任何爭議,應及時協商解決,不能協商解決的,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二十、本協議自雙方簽定之日起生效(整批貨物待貨物承運完畢后協議失效),廠家貨物有效期 年。

  1、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其它補充內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貨物運輸合同 篇8

  委托方: 貿易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方:物流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鑒于甲方和乙方依法設立且合法存續,雙方本著公平、平等、等價有償和誠信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甲方委托乙方承運貨物事宜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第一條:運輸費用

  1、1 甲乙雙方建立戰略商業伙伴關系,乙方給甲方最優惠的價格。

  1、2 運輸費用以甲乙雙方簽章確認的乙方報價單為準,該報價單作為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3 如果乙方需變更價格,須提前1個月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書面確認后,方可執行,否則,甲乙雙方按變更前的價格結算。

  第二條:甲方責任

  2、1 運輸時間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甲方預報當月運輸計劃,貨柜數量根據甲方所提供的數量而訂,以便乙方提前調配車輛,確保運力。

  2、2 甲方需調用車輛前,應提前一至兩天向乙方傳真書面的《托運單》并注明裝柜地點和時間、貨物名稱、箱型、重量及卸貨地點,聯系人及電話,落重日期等。并對所提供托運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2、3 特殊原因需臨時增加拖柜量,提前24小時通知乙方,經雙方協商同意后,由乙方安排拖柜來廠裝貨。

  2、4 廠方正常裝柜時間為每天24小時。

  甲方按協議約定及時與乙方結清各項費用。

  第三條:乙方責任

  3、1 乙方所提供的車輛必須是技術性能良好,證照齊全、合法、有效,并購買了交強險、商業險、物流責任險。貨物啟運前,乙方須向甲方提供承運車輛及駕駛員的基本資料復印件(行駛證、營運證、保險卡、駕駛證、身份證)

  3、2 乙方需按甲方《托運單》準時安排貨柜到工廠裝貨,如遇特殊原因不能準時到廠,需提前6小時書面通知甲方,并經甲方同意后方可延遲。否則,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3 貨物運輸過程中若發生意外交通事故,無論是否導至貨物損壞,乙方在啟動交通事故救急預案的同時,還應及時通知甲方,并隨時通報事故處理情況。

  3、4 本協議為甲方商業機密,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否則,由此所產生的后果由乙方負責。

  3、5 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對甲方的貨物造成損壞、丟失的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對造成經濟損失的,由乙方負責。

  第四條:費用及結算方式:

  4、1 乙方車輛按計劃時間正常到達甲方指定工廠或倉庫,如廠方無法即時裝貨,所產生的壓夜費用為 元/天,由甲方支付。

  4、2 運輸費用以月結方式結算,乙方需在次月5日前將上月的月結對帳單傳給甲方,甲方須在10天內核對完后回傳給乙方確認,經雙方確認無誤后,提交給甲方財務部,于10個工作日內將該費用按以下約定的方式支付給乙方。

  4、3 乙方同意采用以下方式收款:

  由甲方將款項付至乙方如下賬號:

  賬戶名: 物流有限公司

  開戶行: 建行 支行

  賬 號:

  以上信息如有變更,乙方應書面通知(需加蓋公章)。

  第五條:合同的終止

  5、1 如因不可抗力(僅指戰爭 四級以上地震)無法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動終止,甲 乙雙方承擔各自的損失,互不追究責任。

  5、2 乙方在一個月內延遲到柜 10 次,六個月內累計延遲到柜 60 次,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5、3 除上述外,甲、乙任何一方終止合同,需提前二個月以書面報告形式告知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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