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外廣告位合作協議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就雙方共同合作經營戶外廣告一事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守:
一、甲方權利及義務
1、甲方將位于之戶外廣告位(共計平方米)作為合作條件與乙方共同開發三面翻廣告位,并共同享有該廣告位帶來的收益;
2、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相關廣告發布手續,并配合乙方做好該廣告位的設計和制作工作;
3、甲方應做好該廣告位的日常維護工作,費用計入公攤成本;
4、甲方應解決廣告位的用電需求,費用計入公攤成本;
5、甲方在第一年享有該廣告位40%的利潤分成,第二年之后的合同期內享有該廣告位50%的利潤分成,利潤計算方式為扣除廣告發布的行政報批手續費、廣告投放單位回報費、廣告位的基本制作費及安裝費后;
6、在合同期內甲方應遵守乙方制定的招商操作模式,不得將該廣告位與乙方以外的第三方進行相關業務的合作;
7、甲方無條件享有該廣告位單面平方米的自身廣告發布權,發布費用及制作安裝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
8、甲方享有乙方在廣告位招商過程中的知情權。
二、乙方權利及義務
1、乙方籌資完成該三面翻廣告位的初裝費,具體費用根據制作和安裝實際產生的費用計算;
2、如在合同簽訂五年后,該廣告位因自然報損需要進行二次投入或大規模維修的,乙方應籌資完成。
3、乙方應積極的利用該廣告位開展廣告招商業務,并承擔業務開展過程中的相應費用;
4、該廣告位所產生的業務由乙方向廣告投放單位出具正規發票,并承擔相應的稅金;
5、乙方在第一年享有該廣告位60%的利潤分成,第二年之后的合同期內享有該廣告位50%的利潤分成,利潤計算方式為扣除廣告發布的行政報批手續費、廣告投放單位回報費、廣告位的基本制作費及安裝費后
6、乙方無條件享有該廣告位單面平方米的自身廣告發布權,發布費用及制作安裝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7、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將與甲方的合作權進行任何形式的轉讓;
8、乙方享有該廣告位的使用定價權。
三、付款方式
1、乙方在收取廣告投放單位的廣告投放費用后,核算出相應的廣告發布的行政報批手續費、廣告投放單位回報費、廣告位的基本制作費及安裝費后,乙方應在15個工作日內支付甲方協議所得部分;
2、如因廣告投放單位原因造成的廣告費未能及時支付或無法支付時,甲、乙雙方按比例共同享有該筆費用的債權,直至該項費用得到落實后按協議進行分配。
四、違約責任及合同終止
1、本合同期為合同簽定之日起至2017年9月1日(扣除籌款期及制作安裝期2個月);
2、甲、乙雙方為本合同內的平等主體,應積極遵守本合同各項條款,如因任何一方違約造成的人身傷害、財產損失、環境污染等,由違約方承擔全部責任,并賠償守約方全部損失;
3、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如戰爭、政府行為、自身責任以外的火災、水災等)造成的損失,雙方均可免責:
五、爭議解決
雙方若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仍無法解決的可向當地仲裁機構或法院進行申訴。
六、未盡事宜
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補充,補充協議具有本合同之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簽章:簽章:
日期:日期:
戶外廣告位合作協議 [篇2]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甲乙雙方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過平等協商,就乙方外擺 事宜達成以下一致意見:
一、合作范圍 1、甲乙雙方于 年 月 日簽訂租賃合同,為加深雙方合作, 現甲乙雙方同意由甲方提供相關場地用以乙方短期外 擺經營。
2、外擺場地面積為 平方米,詳細位置以附圖為準,該面積為計算物業服務費等費用的標準。
3、乙方使用上述場地進行 二、合作期限、時間 1、 外擺經營期限:
自 2015 年 日止。
2、交付日:甲方于本協議簽訂之日起 日內將本協議約定 月 日至 2015 年 月 經營。場地交付乙方,具體交付日期以雙方場地交接確認書為準。
3、乙方外擺經營時間以甲方購物中心營業時間為準,即自 上午 10:00 至晚上 9:00 整。1三、費用收取 1、乙方外擺區域營業收入應計入乙方店鋪營業收入,乙方 按照雙方租賃合同約定的提成比例向甲方支付提成租金, 支付方 式同雙方租賃合同約定。
2、物業服務費: [ 元/平方米/天],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由乙方向甲方支付,支付方式同雙方租賃合同約定。
3、宣傳推廣費: [ 元/平方米/月],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由乙方向甲方支付,支付方式同雙方租賃合同約定。
4、能源費:
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由乙方向甲方支付,支付方式同雙方租賃合同約定 四、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應根據本協議約定按現狀交付場地。
2、甲方按場地現狀提供電力等工程條件,具體條件以甲方 出具的工程確認單為準。
3、乙方應遵守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制定的統一管理制度、 規章及各項管理規定、管理守則等。甲方有權對乙方外擺區域進 行監督管理,有權對乙方違反甲方管理規定的行為進行糾正,乙 方應積極配合改正。
4、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履行場地接收義務,在接收場地后 應妥善使用,不得對場地進行任何形式的破壞,不得超出本協議2約定場地范圍經營。
5、乙方應按時向甲方支付物業服務費、宣傳推廣費、能源 費。
6、乙方外擺區域的裝飾、裝潢(包括但不限于廣告宣傳、 燈箱、招牌、標識、裝飾、旗幟、海報、櫥窗和貨架的陳列等) 應符合法律規定及消防部門要求,外擺區域的裝飾方案(包括但 不限于擺放、添設經營所需的設備設施等)應向甲方備案,經甲 方書面同意后方可實施,甲方對乙方方案的合法性不承擔責任, 如因相關政府部門要求導致相關裝飾必須拆除的, 乙方應無條件 配合。
7、乙方對外銷售的食品、飲料及其他商品符合國家要求的 質量標準,并具備政府部門要求的銷售資質。
8、乙方應具備所銷售商品的知識產權使用權,確保不因經 營行為導致與第三方的侵權。
9、 乙方應負責外擺區域的經營衛生環境, 按排至少 1 名專 人負責衛生情況,對經營過程中產生的廢棄物及時進行處理,并 設置不得少于 2 個垃圾收集設施,同時承擔相應費用。
10、 乙方應承擔外擺區域的安全保障義務, 因與任意第三方 產生的糾紛(包括但不限于與第三方產生的`人身損害、員工導致 的侵權等)由乙方負責,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3賠償。
11、 乙方應對外擺區域的員工進行合法管理, 因外擺區域乙 方經營人員(包括但不限于員工勞動關系等)導致的糾紛由乙方 負責,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
五、協議解除 1、本協議到期終止,乙方應在協議終止之日起 1 日內將外 擺區域恢復原樣并退還甲方,雙方簽訂退場確認書。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收回場 地,并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1)延遲支付本協議約定費用達 7 天的;(2)擅自將場地整體或部分轉租的; (3)擅自改變經營項目的; (4)因乙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的; (5)有其他違約行為經甲方通告 7 天內未糾正的;3、如因政府部門要求,或甲方經營調整,需要關閉外擺區 域的,甲方提前 3 天通知乙方,通知到達乙方時本協議解除,乙方應無條件配合退還場地。
六、違約責任 1、乙方延遲支付本協議約定費用的,每延遲一天應向甲方 支付應付費用百分之三的違約金。
2、乙方違反本協議其他約定的應自違約之日起按 500 元/4天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經甲方通告后 7 天內仍未糾正的, 甲方有權選擇解除本協議,如甲方選擇繼續履行本協議的,乙方 應支付違約金直至違約行為糾正之日止。
七、其他 1、雙方應嚴格履行本協議約定義務,履行協議過程中發生 糾紛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都可向甲方所在 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2、本協議涉及通知的都應以書面形式作出,通知由對方簽 收或郵寄到達對方即視為送達。
3、本協議未盡事宜,應依據雙方租賃合同約定履行。
4、本協議一式肆份,甲方持叁份,乙方持壹份,具有同等 效力,簽字蓋章生效。以下簽字蓋章頁,無正文甲方:
簽約人:
年 月 日乙方:簽約人:
年 月 日
戶外廣告位合作協議 [篇3]
甲 方:岳池縣三葉家私品牌聯盟店(以下簡稱“甲方”)
乙 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制作戶外廣告使用乙方廣告位,此廣告位為: 村 組的房屋墻面,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使用乙方墻面租金/年,在安裝戶外廣告時由甲方一次性付清,若第二年需繼續使用墻面,在同等條件下甲方享受優先權,但甲方需在到期前半個月告知乙方。
二、期 年)。協議期內乙方不得更改合同期限,若有更改,乙方需退還甲方廣告位年租金,并承擔甲方的一切損失。
三、甲方在安裝戶外廣告時,不得損壞乙方的墻面。
五、乙方在合同期內,不得人為撕毀或者損壞廣告畫面,若有撕毀或者損壞需按制作價賠償(自然因素除外),具體由甲方監督落實。
五、乙方發現甲方的廣告畫面因非人為因素損壞,乙方有義務通知甲方維護。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 方: 電 話:
乙 方: 身份證號碼:
電 話: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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