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貧資金績效審計的重點
開展扶貧資金績效審計可概括為經濟性、效率性和效果性。不知道大家對扶貧資金績效審計的了解有多少?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扶貧資金績效審計的重點,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扶貧資金績效審計的重點
經濟性是指支出是否節約;效率性是指是否以最小的投入取得一定的產出或者是以一定的投入取得最大的產出;效果性是指是否達到目標。在其具體做法上,要使審計思路實現“三個轉變”。一是從查錯糾弊向追求扶貧資金總體效益轉變。在關注扶貧資金管理使用真實性、合法性、合規性的同時,更加關注項目實施后所產生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二是從財務審計向業務流程、制度執行審計轉變,以制度的健全性為基準點,以遵循制度情況為啟動點,以業務流程為切入點,開展績效審計。三是從單純的查處問題向服務項目、資金管理轉變。通過審計,反映專項資金政策措施的落實、執行效果,分析政策目標的實現程度,并提出有針對性性的建議,促進完善扶貧開發資金管理、項目管理等工作機制,推進扶貧開發工作高效運行。
一、建立“三項效益”,解決“審什么”的問題
一是立項效益。主要是從項目的科學性、可行性進行分析評價,看是否符合區域優勢,是否彰顯效益。二是管理效益。主要是從項目資金的撥付、管理、使用進行分析評價,看扶貧資金管理系統是否健全,內部控制和責任機制是否存在并有效實施,財務信息是否真實可靠。三是投資效益。主要是從扶貧項目的經濟性、社會性進行分析評議,看是否確保農民群眾得到實惠,是否推動本地資源和環境的良性循環。
二、突出“五個結合”,解決“如何審”的問題
在扶貧項目績效審計中,要將績效審計的要求細化到制定方案、審計實施、審計報告、成果運用等各個環節。在制定方案時,要圍繞審計目標,對項目總體情況進行分析,確定效益審計預期效果;在審計實施中,要緊扣黨委、政府及社會各界的需求,分析研究審計對象總量、結構、特點,通過收集證據、走訪調查、座談了解、利用文獻資料和公共數據等形式,進行具體事項的效益分析;在撰寫報告時,要以規范操作與效益評價為突破,統籌各項效益分析資料,從經濟性、生態性和社會性角度,建立項目整體經濟效益分析指標;在成果運用上,要評估項目的經濟效益,提出進一步改善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的建議。
五個結合:一是與財務收支真實合法審計相結合。在對扶貧資金撥付、管理、使用的真實合法性進行審計的基礎上,要通過對審計掌握的計劃扶貧期間面上總體情況和對一定數量比例的重點項目、重點村項目實施效果抽查獲得的微觀效果進行綜合判斷,客觀地評價扶貧專項資金的使用效益和項目經濟社會效果。二是與專項審計調查相結合。要充分利用專項審計調查涉及面廣、方式靈活的特點,圍繞整村推進,產業化扶貧、搬遷扶貧、科教扶貧等扶貧工作重點開展專項審計調查,對扶貧資金投入力度、項目資金到位率、項目投入結構以及完工項目驗收率等進行審核評價,揭示扶貧項目管理中存在的影響效益的問題。三是要與預決算審計相結合。通過加強扶貧項目的預決算審計,確定和控制項目從籌建到竣工驗收所需經費合理,保障扶貧項目建設公開透明和陽光操作。四是與經濟責任審計相結合。把財政扶貧專項資金績效審計工作與干部選拔任用結合起來,為正確評價和使用干部提供重要依據。扶貧專項資金績效審計結果應列入領導干部本人的干部考核檔案,作為領導干部業績考核和職務任免的參考依據。五是要與計算機審計相結合。搜集財政、扶貧主管部門計劃文件,資金規模,建設項目內容及扶貧項目數量,編制統一審計報表,并運用EXCEL電子表排序、篩選、匯總功能,自動生成扶貧項目動態管理表,建立支農扶貧資金數據庫。同時,運用計算機模塊,對扶貧資金數據進行系統的分析,找出差距和分析形成的原因。
三、明確“三類指標”,解決“怎么評”的問題
國家的大政方針、法律規章制度、行業的專業標準和規定以及審計人員的職業判斷,都是績效審計評價的尺度。在評價指標上,一是要注重反映扶貧政策執行情況的指標。主要包括資金到位率、資金投入使用率、資金流失率等;二是要注重反映扶貧項目建設情況的指標。主要包括項目完工率、項目合格率、項目資金有效利用率、項目資金閑置率及項目效益能力等;三是要注重反映扶貧項目投資效果情況的指標。包括項目實施前后有關指標數據的對比等,如貧困戶(人)減少數、貧困村人均純收入增加額(增長率)、村集體經濟純收入增加額(增長率)等指標。同時,要通過制定《財政扶貧資金計劃及投向情況表》、《年度項目資金使用效益分析表》、《重點村扶貧成果調查統計表》,對有關指標進行量化分析,促使許多審計成果進入領導宏觀管理決策圈。此外,還應評價項目建設對地方自然環境、生態環境的影響程度,對貧困人口脫貧的長效機制的實現程度、是否實現可持續發展的情況。
開展扶貧資金審計應重點關注的幾個內容
當前,扶貧工作已進入全面攻堅和決勝階段,各級財政對扶貧工作投入很大,這就需要審計機關發揮監督作用,力促脫貧攻堅工作順利開展。結合工作經驗,筆者在此談談開展扶貧資金審計應關注的重點。
從資金分配入手,檢查分配的公平性。通過調閱項目計劃安排、申報資料、下達等相關資料,審查是否存在優親厚友、違規向不符合條件的主體分配或發放扶貧資金,超標準、超范圍發放或向下屬單位、關系單位傾斜等問題;注意指標分配與資金到賬數的核對,上級分配的`指標、項目及用途與當地安排情況的核對,從而查找資金分配層次中的漏洞,揭露資金分配中的違規行為。
從賬戶管理入手,檢查資金收支余的合理性。首先,核對扶貧專賬中的資金收支。對于專戶、專賬管理的扶貧資金,取得相關部門扶貧資金專戶賬、臺賬、記賬憑證和銀行對賬單,了解資金運行情況,揭示要求專戶核算的資金未封閉運行、大量扶貧資金未在專戶中核算的問題。其次,核對扶貧資金撥付情況。取得財政部門當年收到的所有扶貧資金指標文件,對照項目實施方案、報賬資料、撥付臺賬,關注是否及時足額撥付扶貧資金,預撥資金是否及時報賬,未撥付資金中是否存在滯留、截留、挪用扶貧資金的問題,必要時實地延伸項目,審查因資金撥付不及時等對項目實施進度和效果的影響。再其次,核對扶貧資金結余。關注資金下達時間晚而結轉數額小的情況,揭示虛列支出、以撥作支、轉移資金、平衡預算,或扶貧資金從國庫轉入財政專戶、資金大量在專戶結存的問題。
從支出票據及資料入手,檢查資金使用的正確性。將主管部門或者項目實施單位賬面專項資金實際支出與計劃支出數額、用途進行比對,發現專項資金被挪用于其他項目的問題;揭示項目單位將扶貧資金違規用于建設樓堂館所、職工住宅,發放獎金、津貼和福利補助,購置交通工具和通訊設備,彌補預算支出缺口和償還債務,以及對外投資等方面問題;審查有無將扶貧資金用于公務接待,大吃大喝,安排參觀旅游景點和高消費娛樂,贈送禮品、禮金和土特產品等揮霍浪費問題;有無使用虛假合同或人員名單虛報冒領、套取侵占、貪污私分扶貧資金等重大違法違規問題。對以現金形式發放扶貧資金的,關注領用名冊上農戶簽字的真實性,防止虛假名冊套取資金;對打卡方式發放補助資金的,關注銀行卡是否是農戶自己在保管,入戶調查農戶是否真正收到資金,是否存在先發放后收回問題。
從審查工程量入手,檢查資金支付的真實性。抽查項目部分工程量,核對項目施工單位編報的工程決算的真實性、準確性、合規性,有無偷工減料、高估冒算、虛報冒領等問題;項目建設單位有無故意多付工程款,然后再由施工單位返還,套取國家資金、私設“小金庫”等問題。
從時間節點入手,檢查項目實施、資金支付的時效性。對比分析上級資金下達時間與本級預算指標下達時間、項目實施方案報送時間與審批時間、調整方案上報時間與審批完成時間、項目完成申請驗收時間與實際驗收時間、資金撥付申請與實際撥付時間等,是否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揭示審批制度制訂不合理或無故長時間拖延,進而影響項目進度及資金時效問題。
從資金效益發揮入手,檢查資金使用的績效性。重點關注產業發展補助資金發放、產業扶持基金出借情況等,揭示資金簡單發放,未組織貧困戶實施產業發展;產業扶持基金出借給專業合作社未與貧困戶簽訂分紅協議且專業合作社會計核算不規范,貧困戶利益無法保障,資金使用缺乏監督,未體現政策目的;產業扶持基金對貧困戶出借率低,難以發揮效益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