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專利轉讓合同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知道嗎,寫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個人專利轉讓合同,歡迎閱讀與收藏。
個人專利轉讓合同1甲方(受讓方):廣東*有限公司乙方(轉讓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碼:420xx60
住所地:廣東省***號住所地:廣州市***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510000
電話:電話:(020)
傳真:傳真:(020)
簽訂地點:廣東省
本合同乙方將其《***》的專利權無償轉讓給甲方,轉讓后由甲、乙雙方共同使用。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愿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并由雙方共同恪守。
第一條本合同轉讓的專利權
1.為實用新型專利
2.發明人:
3.專利權人:
4.專利授權日:20xx年8月20日
5.專利號:ZL20xx20080512.0
6.專利有效期限:20xx年8月20日至20xx年8月19日
第二條專利權轉讓方、受讓方的義務
甲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后,保證原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履行。乙方在原專利實施許可合同中享有的權利和義務,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由甲、乙雙方共同承受。
第三條技術情報和資料的清單
為保證甲方有效擁有本項專利權,乙方應向甲方提交以下技術資料:
1.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知識產權局遞交的全部專利申請文件,包括說明書、權利要求書、附圖、摘要及摘要附圖、請求書、意見陳述書以及著錄事項變更、權利喪失后恢復權利的審批決定,代理委托書等。
2.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知識產權局發給乙方的所有文件,包括受理通知書,中間文件,授權決定,專利證書及副本等。
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知識產權局出具的專利權有效的證明文件。指最近一次專利年費繳費憑證(或知識產權局的專利登記簿),在專利權撤銷或無效請求中,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知識產權局或專利復審委員會或人民法院做出的維持專利權有效的決定等。
4.上級主管部門或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的批準轉讓文件。
第四條過渡期條款
1.在本合同簽字生效后,至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知識產權局登記公告之日,乙方應維持專利的有效性,在這一期間,所要繳納的年費、續展費由乙方支付。
2.本合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知識產權局登記公告后,甲方負責維持專利的有效性,如辦理專利的年費、續展費、行政撤銷和無效請求的答辯及無效訴訟的應訴等事宜。(在本合同簽字生效后,維持該專利權有效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支付。)
3.在過渡期內,因不可抗力,致使乙方或甲方不能履行合同的,本合同即告解除。
第五條專利問題
乙方向甲方保證:在本合同訂立時,本專利權不存在如下缺陷:
1.該專利權受物權或抵押權的約束;
2.本專利權的實施受到另一個現有的專利權限制;
3.有專利先用權的存在;
4.有強制許可證的存在;
5.有被政府采取“計劃推廣許可”的情況;
6.本專利權項下的發明屬非法所得。
第六條違約責任
1.根據專利法第五十條,在本合同成立后,乙方的專利權被撤銷或被宣告無效時,如無明顯違反公平原則,且乙方無惡意給甲方造成損失,則甲方可不返還全部資料。
2.他人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知識產權局提出請求撤銷專利權,或請求專利復審委員會對該專利權宣告無效或對復審委員會的決定(對發明專利)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訴時,在本合同成立后,由甲方負責答辯,并承擔由此發生的請求或訴訟費用。
第七條后續成果分配
1.甲方有權利用乙方轉讓專利權涉及的發明創造進行后續改進。由此產生的具有實質性或創造性技術進步特征的新的技術成果,歸甲、乙雙方共同所有。
2.乙方有權在已交付甲方該項專利權后,對該項專利權涉及的發明創造進行后續改進。由此產生的具有實質性或創造性技術進步特征的新的技術成果,歸甲、乙雙方共同所有。
第八條爭議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30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十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條名詞和術語的解釋
1.合同產品指甲方使用本專利生產的符合企業標準或說明書的系列產品,簡稱產品。
2.企業標準或說明書指甲方制定的系列產品中每種產品的企業標準或說明書,其規定或說明的性
能和功能指標,必須至少能夠體現產品的實用價值。
3.專利權轉讓指乙方將本專利的全部權利轉讓給甲方,即甲方擁有接收專利資料(《專利證書》等)原件,設計、試制、生產、銷售合同產品,辦理專利著錄事項變更登記,將專利權再許可,以及在此技術基礎上申請新的專利等全部權利。
第十三條其他相關事項
1.本合同自簽約日起生效。在合同執行中,對其條款的任何變更、修改和增減,都須經雙方協商同意并簽署書面文件,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發生法定不可抗力事件(如火災,水災,地震,戰爭等)時,甲方以有效證明及時通知乙方,本合同終止執行。
3.本合同用中文打印,一式四份,乙方、甲方、合同簽訂地的技術合同登記機關及雙方所在地的專利管理部門各存一份。本合同及以后雙方的重要來往函件不論寄或發(掛號郵寄件、電子郵件發的掃描件、傳真件),以中文打印并簽字蓋章為有效。
轉讓方(簽字):受讓方(蓋章):廣東*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簽字):
20xx年8月10日20xx年8月10日
個人專利轉讓合同2專利申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專利申請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轉讓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登記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局監制
前言(鑒于條款)
第一條轉讓方向受讓方交付資料第二條交付資料的時間、地點及方式第三條專利申請的實施和實施許可的'情況及處置辦法第四條轉讓費及支付方式第五條優先權的處理辦法第六條專利申請被駁回的責任第七條過渡期條款第八條稅費第九條違約及索賠第十條爭議的解決辦法第十一條其他第十二條合同的生效
——鑒于轉讓方(姓名或名稱注:必須與所轉讓的專利申請的法律文件相一致)擁有(專利申請名稱注:必須與專利申請法律文件相一致)專利申請,其專利申請號(九位)公開號(八位,包括最后一位字母),申請日為____,公開日____;
——并擁有該專利申請的優先權;
——鑒于受讓方(姓名或名稱)對上述專利申請的了解,希望獲得該專利申請權;——轉讓方同意將其擁有的專利申請權轉讓給受讓方;
——鑒于受讓方希望獲得該專利申請的優先權;
——轉讓方同意將其擁有的專利申請的優先權也轉讓給受讓方;
雙方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轉讓方向受讓方交付資料
1.向中國專利局遞交的全部專利申請文件(附件1),包括說明書、權利要求書、附圖、摘要及摘要附圖、請求書、意見陳述書以及著錄事項變更、權利喪失后恢復權利的審批決定,代理委托書等。(若申請的是PCT,還要包括所有PCT申請文件)。
2.中國專利局發給轉讓方的所有文件(附件2),包括受理通知書,中間文件,授權決定等。
3.轉讓方已許可他人實施的專利申請實施許可合同書,包括合同書附件(即與實施該專利申請有關的技術,工藝等文件)。
4.中國專利局出具的專利申請權有效的證明文件。指最近一次專利申請維持費繳費憑證(或專利局的專利法律狀況登記簿)。
5.上級主管部門或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的批準轉讓文件。
第二條交付資料的時間、地點及方式
1.交付資料的時間;
合同生效后,轉讓方收到受讓方支付給轉讓方的轉讓費后____日內,轉讓方向受讓主交付合同第一條所述的全部資料,或者合同生效后____日同轉讓方向受讓方交付合同第一條所述的全部(或部分)資料,如果是部分資料,待受讓方將轉讓費交付給轉讓方后____日內,轉讓方向受讓方交付其余的資料。
2.交付資料的方式和地點轉讓方將上述全部資料以面交、掛號郵寄或空運等方式遞交給受讓方,并將資料清單以面交、郵寄或傳真的方式遞交給受讓方,將空運單以面交、郵寄方式遞交給受讓方。
全部資料的交付地點為受讓方所在地或雙方約定的地點。
第三條專利申請實施和實施許可的情況及處置辦法在本合同簽訂前,轉讓方已經實施該專利申請的,合同可約定在本合同簽訂生效后,轉讓方可繼續實施或停止實施該專利申請。如果合同沒有約定,則轉讓方應停止實施該專利申請。可約定轉讓方繼續實施并免交使用費等情況。
在本合同簽訂前,轉讓方已經許可他人實施的許可合同,其權利義務關系在本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轉移給受讓方。
第四條轉讓費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涉及的專利申請權的轉讓費為(¥、$____元),采用一次付清方式,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或在專利局公告后____日內,受讓方將轉讓費全部匯至轉讓方的賬號,或以現金方式匯至或(面交給)轉讓方。
2.本合同涉及的專利申請權的轉讓費為(¥、$____元),采用分期付款方式支付,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或在專利局公告后____日內,受讓方即將轉讓費的____%(¥、$____元)匯至轉讓方的賬號;待轉讓方交付全部資料后____日內,受讓方將其余轉讓費匯至(或面交)轉讓方;或采用合同生效后,____日內支付(¥、$____元),____個月內支付(¥、$____元),____個月內支付(¥、$____)元,最后在____個月內付清其余轉讓費的方式。支付方式采用銀行轉賬(或托收、現金兌付等),現金兌付地點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優先權的處理辦法國外優先權的處理:
1.不轉讓優先權,優先權屬原專利申請人,即本合同的轉讓方;
2.轉讓優先權,轉讓方式同專利申請權轉讓,與本合同同時生效;
本國優先權的處理:
本國優先權必須與專利申請權一起轉讓。
3.轉讓優先權的,需提供有關優先權的證明(優先權申請文件,要求優先權證明,優先權有效證明等)。
第六條專利申請被駁回的責任對于轉讓方不是該專利申請的合法申請人、或侵害他人專利權或專利申請權的,專利申請被專利局駁回,轉讓方返還全部轉讓費,并支付違約金____元;
對轉讓方未充分公開自己的專利申請請求保護的申請主題,專利申請被專利局駁回,轉讓方返還全部或部分轉讓費;
對其他情況,專利申請被駁回的,轉讓方不返還轉讓費;
本合同登記公告后,由受讓方負責對專利局的有關通知進行答復,并繳納有關費用,登記公告后專利申請被駁回的,由受讓方承擔權利與義務;
雙方還可約定其他情況。
第七條過渡期條款
1.在本合同簽字生效后,至專利局登記公告之日,轉讓方應維持專利申請的有效性,在這一期間,所要繳納的維持費、申請、實質審查請求費,由轉讓方支付。
2.本合同在專利局登記公告后,受讓方負責維持專利申請的有效性。(也可以約定,在本合同簽字生效后,維持該專利申請權有效的一切費用由受讓方支付。)
3.在過渡期內,因不可抗力,致使轉讓方或受讓方不能履行合同的,本合同即告解除。
第八條稅費
1.對轉讓方和受讓方均為中國公民或法人的,本合同所涉及的轉讓費需納的稅,依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法,由轉讓方納稅。
2.對轉讓方是境外居民或單位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由轉讓方向中國稅務機關納稅。
3.對轉讓方是中國的公民或法人,而受讓方是境外單位或個人的,則按對方國家或地區稅法納稅。
第九條違約及索賠對轉讓方:
1.轉讓方拒不交付合同規定的全部資料,辦理專利申請權轉讓手續的,受讓方有權解除合同,要求轉讓方返還轉讓費,并支付違約金____.
2.轉讓方無正當理由,逾期向受讓方交付資料辦理專利申請權轉讓手續包括向專利局做著錄事項變更,每逾期一周,支付違約金____,逾期兩個月,受讓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要求返還轉讓費。
3.根據第七條,違約的,轉讓方應支付違約金
____.對受讓方:
1.受讓方拒付轉讓費,轉讓方有權解除合同,要求返回全部資料,并要求賠償其損失或支付違約金____元。
2.受讓方延期支付轉讓費,每逾期___(時間)支付違約金____元;逾期兩個月,轉讓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要求支付違約金___.
3.根據第七條違約的,受讓方應支付違約____.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辦法
1.雙方在履行合同中發生爭議的,應按本合同條款,友好協商,自行解決。
2.雙方不能協商解決爭議的,提請受讓方所在地或合同簽約地專利管理機關調處,對調處結果不服的,向人民法院起訴。
3.雙方發生爭議,不能和解的,向人民法院起訴。
4.雙方發生爭議,不能和解的,請求某仲裁委員會仲裁。
注:2.3.4只能選其一。
第十一條其他前十條未包括,但需要特殊約定的內容,包括出現不可預見的技術問題如何約定;出現不可預見的法律問題如何約定等。
第十二條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的雙方簽字后即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并自專利局對雙方所做的《著錄事項變更》進行登記并予以公告之日起,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許可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許可方法人代表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被許可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被許可方法人代表簽章: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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