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項目工作例會制度內容 重大項目工作例會制度匯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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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03-12 06:35:23    编辑:网络投稿    来源:互联网

重大項目工作例會制度為進一步完善重大項目調度會議題申報工作,實現議題申報的制度化、程序化、規范化,不斷提高調度效能,加快重大項目推進,特制定區重大項目調度會議題申報制度

重大項目工作例會制度

為進一步完善重大項目調度會議題申報工作,實現議題申報的制度化、程序化、規范化,不斷提高調度效能,加快重大項目推進,特制定區重大項目調度會議題申報制度。

一、會議類別

重大項目調度會包括重大項目辦主任辦公會、重大項目現場調度會和重大項目調度例會。重大項目辦主任辦公會由分管項目工作的區政府領導召集,原則上安排在每周三;重大項目現場調度會由區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召集,周一至周五在各主責單位召開;重大項目調度例會由區主要領導召集,原則上安排在每周六上午。

二、議題內容

1、涉及具有戰略性、全局性的規劃和計劃。

2、涉及重大項目推進工作的規范性文件。

3、涉及重大項目的功能定位、征收(拆遷)、規劃方案、招商融資、房源配置、項目開工等關鍵要素問題。

4、涉及征收實施、企業改制、安全穩定和其他個案問題,由項目指揮部協調街道和相關部門解決,特殊情況提請上會商議。

5、涉及重大項目督辦落實的事項。

1

6、重大項目推進過程中其它需區主要領導決議事項。

三、議題申報程序

1、會議議題選取。按照“專項專題、一事一議”的原則,由項目指揮部和相關職能部門根據重大項目實時進展情況和當前突出問題選取,經集體討論形成統一意見和初步解決預案后,填寫《議題申報單》,報區重大辦。

2、會議議題初審。區重大辦負責收集匯總各單位提交的《議題申報單》,梳理提煉會議議題,根據項目推進緊迫程度,制定重大辦主任辦公會和現場調度會預案。

3、會議議題確定。區重大辦負責向分管項目工作的`區領導匯報重大項目辦主任辦公會和重大項目現場調度會預案,經區領導審定后,及時通知相關單位做好會議準備;重大項目調度例會議題由重大項目辦主任辦公會研究議定。

四、議題申報要求

1、會議議題申報工作由區重大項目辦歸口管理,每周四前各項目指揮部和職能部門將《議題申報單》及相關材料統一報送區重大辦。

2、各單位申報的會議議題,要經過充分的調查研究和醞釀準備,若涉及其他職能部門或建設單位的,議題申報單位需與議題相關單位進行充分協商溝通,形成初步意見后申報。

3、議題申報單位要認真填寫《議題申報單》,明確議題 2

內容、需協調解決事項及配合支持部門,提出召開重大項目辦主任辦公會或現場調度會的相關建議。

附件:《議題申報單》樣式

附件:

議題申報單

申報單位: (章)

聯系人: 聯系電話:

填報時間: 年 月 日

重大項目工作例會制度 [篇2]

為進一步推動我縣重大工業和信息化項目的建設進程,保障重大產業項目順利實施,促進我縣工業又好又快發展,結合我縣工業和信息化重大項目實際情況,制定以下上猶縣工業和信息化重大項目聯席會議制度(以下簡稱“聯席會議”)。

一、組織機構

“聯席會議”由縣政府分管工業副縣長主持,縣工信局、縣發改委、國土資源局、建設局、規劃局、環保局、安監局、國資辦為“聯席會議”組成單位。

“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可根據工作需要適時調整和增加。“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縣工信局,負責聯席會議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縣工信局分管局長擔任,副主任由縣工信局、縣發改委、國土資源局、建設局、規劃局、環保局、安監局、國資辦分管負責人擔任,成員由以上相關單位業務科室負擔任。

二、工作制度責人

(一)“聯席會議”于每季度第一個月10 日(休息日順延)召開工作例會,也可根據需要適時安排。會議議題為協調解決我縣工業和信息化重大項目建設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二)“聯席會議”辦公室各成員單位應于每季度最后月份20日前以電子文檔形式向辦公室報送本季度需要研究解決的問題,辦公室根據各成員單位提出的要求擬定會議議題。每次“聯席會議”前,辦公室要做好提請“聯席會議”研究議題的整理、協調和把關工作;召

開“聯席會議”時,對確需“聯席會議”協調解決的議題,由辦公室為主匯報,各成員單位分別就各自職能范圍內重大項目涉及的事項作補充說明。

(三)“聯席會議”協調議定的有關事項,由辦公室負責匯總并責成有關部門逐項落實,有關部門或單位要將落實情況及時向“聯席會議”辦公室反饋。辦公室要加強跟蹤、督促、檢查,精心組織、有效協調,確保重大工業項目問題得到及時解決。

重大項目工作例會制度 [篇3]

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相關部門:

為切實推進重點項目建設,加強對重點建設項目運行情況的監測,及時協調解決重點項目建設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區政府決定建立。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聯席會議組織形式

聯席會議實行召集人制度。

二、聯席會議組成人員

總召集人:

召集人:

成員單位:

聯席會議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重點項目辦公室,負責組織開展聯席會議的日常具體工作。辦公室主任 ;副主任: 。各成員單位指定1名聯絡員。

三、聯席會議制度職責

(一)聯席會議主要職責為:審查重點項目年度計劃,提出推進重點項目建設的意見;跟蹤協調在談項目,爭取上級支持,加快新上項目立項;協調解決重點項目建設中需區以上層面解決的問題,督促實現計劃進度。

(二)各成員單位主要職責為:密切配合,加強協調,加快解決重點項目征地、拆遷、規劃、環保、道路交通、供水、供電、消防等方面的實際問題和困難,共同做好重點項目的推進工作;準確把握和落實國家、省、市的各項政策規定,妥善處理建設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及時化解各種矛盾和糾紛,排除影響區重點項目建設的各種障礙。

(三)聯席會議辦公室主要職責為:及時掌握和通報全區重點項目建設的進展和落實情況,對項目建設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進行分析研究提出處理意見,并協調督辦相關部門落實解決;綜合各方意見提出會議議題,報經召集人批準確定每次聯席會議的議題;承辦聯席會議的具體會務工作,整理會議紀要,并印發給各成員單位;跟進、督促落實聯席會議決定的事項,并綜合反饋。

四、聯席會議制度工作機制

(一)聯席會議原則上每月召開一次,如有需要可召開多次,由總召集人或委托召集人負責召集,議題主要包括:通報重點項目的報批、建設進展情況,協調重點項目申報、建設中需區以上層面解決的問題,督促項目工作進度。

(二)各成員單位應按照分工及時協調解決項目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對需提交聯席會議協調的事項,應及時報送聯席會議辦公室匯總安排。

(三)聯席會議辦公室負責具體項目的跟蹤落實協調工作,并根據需要調整聯席會議有關成員。

(四)聯席會議辦公室要及時做好聯席會議議題的收集和呈報審定工作,以表格形式列出需協調事項的明細清單,在會議召開一周前報聯席會議總召集人審定議題后,提前3天發送各參會的成員單位和相關部門作研究準備,并落實好各項會務工作。

(五)聯席會議辦公室定期或不定期組織召開成員單位聯絡員會議,布置和檢查聯席會議決定事項的具體落實工作,協調解決貫徹聯席會議決定事項進展中存在的問題。

五、重點項目范圍

(一)列入區年度和中長期規劃重點計劃建設的項目;

(二)總投資3000萬元以上的招商引資項目;

(三)區委、區政府確定的其它重大項目。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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