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死因監測例會制度
1、組織本轄區村醫(個體醫),每兩個月召開一次死因監測工作會議,主要內容為死亡信息的收集、報告等,并對入戶調查發現的問題及時提出、及時解決。
2、各村衛生所、個體診所要高度重視死因監測工作,每季度組織召開死亡報告討論會,對存在的問題要盡快解決,使《死亡醫學證明書》的填寫得到不斷的完善。
3 、公共衛生服務站安排人員參加各村委衛生所的死因監測工作會議,了解 存在的問題并給予技術上的指導和協調。
死因登記報告管理制度
1、成立死因監測管理領導小組,專人負責轄區死亡信息的收集、整理、核查、登記及網絡報告工作等。
2、明確死因登記報告工作流程,按要求填報《死亡醫學證明書》并實行網絡報告:鄉、鎮級以下醫療機構30天內完成報告(原始信息如實錄入、網絡報告包括查重、補報)鎮衛生院在7天內通過網絡審核確認,并進行死因信息的審核、訂正。
3、對收集的死亡信息進行臺帳登記,建立死亡登記冊。
4、每月10日前將上月填報的《死亡醫學證明書》第二聯上交到縣疾控中心.
死亡信息核實制度
1、衛生院要建立死亡信息核實制度,對死因信息不清楚,死因不明的死亡病例要認真核實調查,提高死因推斷準確性。
2、安排專門人員及時收集院內死亡的信息,對有疑問的《死亡醫學證明書》及時向診治(填寫)醫生進行核實。
3、衛生院負責死亡報告工作的醫生,對在家中死亡,死亡信息不清楚、死因不明的`,需核實調查或入戶調查,并在《死亡醫學證明書》第二聯及網絡報告卡中填寫調查記錄。
死亡信息補充報告制度
1、定期與當地派出所、計生等部門核對死亡資料,發現漏報及時補報。
2、鄉村醫生(個體醫)要定期了解轄區內死亡情況,發現漏報及時補報。
檔案管理制度
1、安排專人妥善保存死因登記信息原始資料(包括原始記錄、死亡登記冊、各種報表和個案數據),填報的《死亡醫學證明書》由錄入單位和縣疾控中心按檔案管理要求長期保存。
2、定期下載死亡個案數據和儲存本單位網絡上報的原始數據庫,并采取移動存儲或光盤刻錄等有效方式進行數據的長期備份,確保報告信息數據安全。
3、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對于死亡統計、信息分析的資料統一管理,不得擅自公布。
4、對于其他需要使用死亡信息的,應由申請人按有關行政審批程序進行審批,申請書應明確信息的用途、范圍、時段和類別。
培訓工作制度
1、公共衛生服務站每半年組織對臨床醫生進行培訓一次,培訓內容應側重于《死亡醫學證明證》的正確填寫及根本死因的確定。
2、每兩個月要開展對村醫進行二級培訓一次,培訓內容應側重于死亡信息的收集和報告工作。
3、每年派出死因管理工作人員以及死因編碼人員參加上級舉辦的培訓班。
死因監測獎罰制度
1、公共衛生服務站將該項工作納入年度目標考核內容,每年至少兩次組織對全鎮村級衛生所進行人群死因登記信息網絡報告工作督導檢查,并進行考核評分。
2、實行獎懲機制,對有漏報、遲報的單位進行通報批評,對工作不力的取消公共衛生服務工作資格。對開展工作好的單位進行獎勵。
鄉鎮死因監測例會制度 [篇2]
1、組織本院門診醫生每兩個月召開一次死因檢測工作會議,主要內容為死亡信息的收集、報告等。并對入戶調查發現的問題及時提出、及時解決。
2、醫院要高度重視死因監測工作,每季度組織召開死亡報告討論會,對存在的問題盡快解決,使《死亡醫學證明書》的填寫得到不斷的完善。
3、醫院安排人員參加衛生所的死因監測工作會議,了解存在的問題并給與技術上的指導和協調。
上街區峽窩鎮衛生院
死因等級報告管理制度
1、在醫療過程中患者死亡后,須填報《死亡報告卡》,對死亡案例進行死因醫學診斷并有診治醫生填報《死亡醫學證明書》。
2、醫務處組織有關專家對死亡病例進行實地調查核實,采集病史,并在死亡證明書上加蓋公章。
3、診治醫生在開具死亡證明書后3天內,病案室應完成死因編碼工作。
4、網絡直報人員在開具死亡證明后7天內完成網絡直報工作。在進行直報時要認真填寫基本信息:姓名、性別、年齡。職業、發病日期。診斷日期、報告日期、報告日期、報告單位:死亡信息:死亡日期、死亡原因(直接死因、根本死因、與傳染病相關的死因及不明死因)。對于不明原因死亡病例,要在《醫學死亡證明書》背面(調查記錄)一欄填寫病人癥狀、體征。
5、病案室做好原始死亡證明書的保存與管理,協助縣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開展調查工作。
6、醫務處要定期檢查各科室死亡報告情況,并對預防保健科網絡直報工作進行定期監督,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上街區峽窩鎮衛生院
死亡信息核實制度
1、醫院要建立死亡核實制度,對死因信息不清楚,死因不明的死亡病例要認真核實調查,提高死因推斷準確性。
2、醫院要安排專門人員及時收集院內死亡的信息,對有疑問的《死亡醫學證明書》及時向診治(填寫)醫生核實。
3醫院負責死亡報告工作的醫生,對在家中死亡,死亡信息不清楚、死因不明的,需核實調查或入戶調查,并在《死亡醫學證明書》第二聯及網絡報告卡中填寫調查記錄。
4、醫院定期與當地派出所、計生等部門核對死亡資料,發現漏報及時補報。
5、醫院醫生要定期了解院內死亡情況,發現漏報及時補報。
上街區峽窩鎮衛生院
檔案管理制度
1、醫院要安排專人妥善保存死因登記信息原始資料(包括原始記錄、死亡登記冊、各種報表和個案數據),填報的《死亡醫學證明書》由錄入單位和縣控中心按檔案管理要求長期保存。
2、醫院要定期下載死亡個案數據和儲存本單位網絡上報的原始數據庫,并采取移動儲存或光盤刻錄等有效方式進行數據的長期備份,確保報告信息數據安全。
3、醫院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對于死亡統計、信息分析的資料統一管理,不得擅自公布。
4、對于其他需要使用死亡信息的,應由申請人按有關行政審批程序進行審批,申請書應明確信息的用途、范圍、時段和類別。
上街區峽窩鎮衛生院
培訓工作制度
1、醫院醫務科每半年組織對臨床醫生進行培訓一次,培訓內容側重于《死亡醫學證明書》的正確填寫及根本死亡原因的確定。
2、醫院每兩個月要開展對醫生進行二級培訓,培訓內容應側重于死亡信息的收集和報告工作。
3每年派出死因管理工作人員以及死因編碼人員參加國家或省級培訓班。
上街區峽窩鎮衛生院
定期考核評比通報制度
1、醫院將該項工作納入目標年度目標考核內容,每年至少兩次組織對全院人員進行人群死因登記信息報告網絡報告工作督導檢查,并進行考核評分。
2、實行獎懲機制,對有漏報、遲報的科室、個人進行通報批評,對開展工作好的單位進行獎勵。
上街區峽窩鎮衛生院
鄉鎮死因監測例會制度 [篇3]
1、鄉、鎮衛生院組織本轄區村醫(個體醫),每兩個月召開一次死因監測工作會議,主要內容為死亡信息的收集、報告等,并對入戶調查發現的問題及時提出、及時解決。
2、各村衛生所、個體診所要高度重視死因監測工作,每季度組織召開死亡報告討論會,對存在的問題要盡快解決,使《死亡醫學證明書》的填寫得到不斷的完善。
3 、鄉、鎮衛生院安排人員參加各村委衛生所的死因監測工作會議,了解 存在的問題并給予技術上的指導和協調。 死因登記報告管理制度
1、鄉、鎮衛生院要成立死因監測管理領導小組,專人負責轄區死亡信息的收集、整理、核查、登記及網絡報告工作等。
2、鄉、鎮衛生院要明確死因登記報告工作流程,按要求填報《死亡醫學證明書》并實行網絡報告:鄉、鎮級以下醫療機構30天內完成報告(原始信息如實錄入、網絡報告包括
查重、補報)鎮衛生院在7天內通過網絡審核確認,并進行死因信息的審核、訂正。
3、對收集的死亡信息進行臺帳登記,建立死亡登記冊。
4、每月10日前將上月填報的《死亡醫學證明書》第二聯上交到區疾控中心.
死亡信息核實制度
1、鄉、鎮衛生院要建立死亡信息核實制度,對死因信息不清楚,死因不明的死亡病例要認真核實調查,提高死因推斷準確性。
2、鄉、鎮衛生院要安排專門人員及時收集院內死亡的信息,對有疑問的《死亡醫學證明書》及時向診治(填寫)醫生進行核實。
3、鄉、鎮衛生院負責死亡報告工作的醫生,對在家中死亡,死亡信息不清楚、死因不明的,需核實調查或入戶調查,并在《死亡醫學證明書》第二聯及網絡報告卡中填寫調查記錄。
死亡信息補充報告制度
1、鄉、鎮衛生院定期與當地派出所、計生等部門核對死亡資料,發現漏報及時補報。
2、鄉村醫生(個體醫)要定期了解轄區內死亡情況,發現漏報及時補報。
檔案管理制度
1、鄉、鎮衛生院要安排專人妥善保存死因登記信息原始資料(包括原始記錄、死亡登記冊、各種報表和 個案數據),填報的《死亡醫學證明書》由錄入單位和縣疾控中心按檔案管理要求長期保存。
2、鄉、鎮衛生院要定期下載死亡個案數據和儲存本單位網絡上報的原始數據庫,并采取移動存儲或光盤刻錄等有效方式進行數據的長期備份,確保報告信息數據安全。
3、鄉、鎮衛生院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對于死亡統計、信息分析的資料統一管理,不得擅自公布。
4、對于其他需要使用死亡信息的,應由申請人按有關行政審批程序進行審批,申請書應明確信息的用途、范圍、時段和類別。
培訓工作制度
1、鄉、鎮衛生院防保科每半年組織對臨床醫生進行培訓一次,培訓內容應側重于《死亡醫學證明證》的正確填寫及根本死因的確定。
2、鄉、鎮衛生院每兩個月要開展對村醫進行二級培訓一次,培訓內容應側重于死亡信息的收集和報告工作。
3、每年派出死因管理工作人員以及死因編碼人員參加國家或省級培訓班。
定期考核評比通報制度
1、鄉、鎮衛生院將該項工作納入年度目標考核內容,每年至少兩次組織對全鎮村級衛生所進行人群死因登記信息網絡報告工作督導檢查,并進行考核評分。
2、實行獎懲機制,對有漏報、遲報的單位進行通報批評,對開展工作好的單位進行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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