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設要求(試行)
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做好2013年農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建村〔2013〕90號),為提高農村危房改造的質量水平,規范工程建設與驗收,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制定了《農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設要求(試行)》(以下簡稱最低建設要求)。下面,小編為大家提供農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設要求(試行),全文如下:
第一條 為提高農村危房改造的質量水平,規范工程建設與驗收,制定本最低建設要求。
第二條 凡列入政府補助范圍的農村危房改造項目的建設與驗收應執行本最低建設要求。
第三條 農村危房改造住房(以下簡稱危改房)除應符合本最低建設要求外,尚應符合國家和當地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及標準的規定。
第四條 危改房建筑應符合以下要求:
1.寢居、食寢和潔污等功能分區,設置獨用臥室、獨用廚房和獨用廁所。
2.一人戶建筑面積不小于20平方米,兩人戶建筑面積不小于30平方米,三人以上戶建筑面積不小于人均13平方米。
3.室內凈高不小于2.40米,局部凈高不小于2.10米且其面積不超過房屋總面積的1/3。
第五條 危改房選址應選擇安全地段。對于可能發生滑坡、崩塌、地陷、地裂、泥石流、洪水、山洪等災害的地段應采取技術措施處理。
第六條 危改房地基為軟弱土、可液化土、濕陷性黃土、膨脹土、凍脹土、新近填土或嚴重不均勻土層時,應做地基處理,達到地基設計承載力要求。
第七條 危改房基礎應根據房屋荷載情況、相關規范規定的'房屋降沉要求等選擇毛石基礎、混凝土基礎、磚放腳基礎、灰土基礎等基礎形式,達到基礎設計承載力要求。
第八條 危改房主體結構應根據相關標準和規范確定的當地抗震設防烈度,按照《農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試行)》(建村〔2011〕115號)采取抗震措施。
第九條 危改房墻體應符合以下要求:
1.布置完備,在平面、豎向與門窗洞口形成圍合空間。
2.符合相關規范規定的安全性要求,無豎向歪斜。
3.表面平整,有防水防潮處理措施,外墻勒腳做防水處理高度不低于0.6米。當采用灰漿抹面時,抹面層干凈整潔,沒有明顯龜裂、空鼓、剝落現象。當外墻采用清水磚墻時,進行勾縫處理。
第十條 危改房門窗應符合以下要求:
1.根據使用需要合理設置門窗,玻璃、窗扇、門板等構件完備,耐久性符合要求。
2.門窗洞口頂部應按照相關規范要求設置過梁,門窗整體達到正常使用及遭遇暴雪、大風、暴雨時的安全性要求。
3.安裝到位,門窗框、扇無變形,開啟靈活,關閉嚴密。門窗框與洞口邊緣連接緊密、抹灰平整,窗臺表面處理平整。
第十一條 危改房設置梁、柱時,應符合以下要求:
1.達到設計、施工規范及設計承載力要求。
2.表面平整,截面尺寸準確,梁的撓度變形及柱的垂直度符合相關規定。主要受力和連接部位無露筋、蜂窩、空洞、夾渣、疏松、明顯裂縫、孔洞、腐蝕、蟲蛀等現象。
第十二條 危改房樓板應符合以下要求:
1.兩層或兩層以上時,設置完整樓板,拼縫緊密。
2.達到相關設計、施工規范及設計承載力要求。8度及8度以上抗震設防區禁止采用預制混凝土樓板。
3.表面平整,無明顯的豎向撓度變形、裂縫。當采用現澆混凝土樓板時,主要受力和連接部位不得有露筋、蜂窩、空洞、夾渣、疏松等現象。
第十三條 危改房樓梯應符合以下要求:
1.兩層或兩層以上時,設置樓梯。
2.設置樓梯時,樓梯板、欄桿、扶手等構件應完備,達到相關設計、施工規范要求。
第十四條 危改房設置陽臺、露臺時,梁、柱、板、墻體等構件應符合本最低建設要求的相關要求,并根據相關規范要求設置防護欄桿。
第十五條 危改房屋面應符合以下要求:
1.圍護構件完備,耐久性符合要求。
2.屋面結構安全可靠,屋面整體達到正常使用及遭遇地震、暴雪、大風、暴雨時的安全性要求,無漏雨、滲水現象。
3.采用坡屋面時,瓦片鋪設整齊、勻稱,粘貼牢固,搭接嚴密,檐口平直。當屋頂存在掉落灰土、煙塵等隱患時,應采取隔層措施,隔層結構安全、構件完備和平整潔凈。
4.采用平屋面時,屋面找坡符合相關規范要求,找坡面層平整,無積水、明顯裂縫等現象。
第十六條 危改房室內地面應硬化,硬化層密實、平整。
第十七條 危改房室內環境應符合以下要求:
1.朝向良好,至少有一個房間能獲得日照。
2.臥室、起居室、廚房直接自然采光。
3.臥室、起居室、廚房、廁所直接自然通風。
第十八條 危改房宜按相關標準、規范和要求設置室內給水排水、照明、采暖以及防雷等設備設施。
原文地址:http://www.gzcc.gov.cn/Item/64359.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