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綜合工作職責內容
一、行政工作
1.制定和落實各種管理制度、辦法、條例、規定。
2.負責教職工職稱審報工作,建立相關人事、科研檔案并負責日常管理工作。
3.協調院內各部門之間的工作,傳達院領導要求,反映各部門的意見、建議、要求。
4.定期召集院務會議。
內容:審議行政工作計劃重點,討論教學、科研中的重要問題;討論學院發展規劃、經費分配;討論研究安全重要工作,學生管理重大問題。
5.負責教師招聘及學院與教職工勞動合同的簽定工作。
6.負責學院與外界有關單位的聯絡、接待工作。
7.負責辦公用品、易耗品、勞保用品的采購,日常管理、使用。
8.負責學院、軟件公司、職業信息集團日常事務性工作。
9.負責軟件學院網站的`日常管理工作。
10.督辦、檢查院內各項重要工作的完成情況。
二、綜治后勤
1.積極與集團相關部門配合,做好各項綜治條例的落實;協助學生處做好學生的日常安全工作和突發事件預案。
2.落實集團有關校容、衛生、綠化等方面工作的完成情況。
三、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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