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工程主管工作職責介紹
職責一:
1.在總經理的領導下負責苑區所有設備、設施的維修、保養,住戶的各類報修工作。配合管理部做好苑區清潔,綠化保養和安全管理工作。
2.制定部門的年度計劃,包括工程維修保養預算,設施設備管理程序及制度,人員編制計劃及工作內容,備品備件申購計劃,能源管理措施,外收工程合同計劃及安全,環保等管理工作。
3.審定及檢查各專業工作計劃的制定與執行,包括長、短期設備維修方案及機電設備操作規程。
4.制定部門內各級員工工作程序,并使之正確且行之有效。
5.建立工程部各類資料管理制度,以符合檔案管理的要求。
6.檢查各承包商的工作并作出正確評估,以作為下年度設備外判的參考依據。
7.制定設備管理安全工作制度及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程序。
8.檢查和簽署下屬各類工作報告并制定相應措施以完善。
9.制定各級員工考核制度,并組織實施。
10.負責工程部管理人員的管理培訓,制定培訓計劃和組織實施以提高整體管理水平。
11.處理客戶或其他部門對本部門的投訴。
12.監督及檢查屬下的行為、紀律、衣著,確保員工的行為規范符合管理處要求。
13巡查各崗位員工工作狀況。
14.巡查重要設備的運行狀況和BAS記錄,巡查重大的維修及裝修工作。
15.負責協調與政府部門的工作關系,確保苑區水、電、煤及其他配套設施的正常運行。
16.定期向總經理提交月度、年度工作報告及計劃。
17.根據物業居住條例有關規定,按居民報修內容(一般、急修)及時完成修繕工作,嚴格按規定收費,如有違紀現象立即處理。定期回訪住戶對報修完成情況的意見,書面上報總經理。
職責二:
1.負責審核小區住戶裝修申請;
2.負責管理處公共設施完善、設備養護、室內維修工作的計劃、組織、檢查、改進工作;
負責小區物業的驗收和交接、全部工程資料的交接工作;
4.負責工程維修人員崗位的確定及崗位職責的完善工作;
5.負責制定小區房屋及公用設施年度檢修計劃和各項內部維修管理制度;
6.組織編制設備管理、操作、維護的各種規章制度和技術標準,并監督執行;
7.負責及時處理各類工程維修信息,采取各種措施予以改進,并及時向經理匯報;
8.負責小區改建、擴建項目的工程施工組織工作及現場監督管理工作,及時辦理工程竣工驗收手續;
9.負責監督小區各類設施、設備等的常規檢查工作和重要維修養護工作,參與重大項目維修施工,保證維修質量,確保小區各類設施、設備保持良好的'運行狀態;
10.負責審核住戶維修收費項目和標準;
11.制定工程維修工作計劃,并對工作計劃執行結果負責;
12.制訂本部門職員工培訓計劃,組織實施培訓,評估培訓效果;
1組織召開工程維修工作例會或專題會議,安排、指導下級工作,解決下級工作中出現的問題;
14.檢查監督維修工作,指出不合格事項,跟進改善情況;處理維修工作中出現的突發事件;
15.組織本部門工作人員做好節約能源工作;
16.申請本部門所需物資,驗收采購回的物質質量,監督、檢查維修倉庫的各項工作;
17.組織人力、物力,及時完成住戶提出的請修要求,為住戶提供快捷、優質的維修服務;
18.負責管理處各類社區文化活動及接待活動中與工程維修相關的工作的組織實施工作;
19.負責工程維修工作的重要資料和質量記錄的檢查工作,按時匯總本部門質量記錄,每月3日前交資料室存檔;
20.編寫部門季度工作總結報部門經理審核、匯總;及時將相關信息報信息管理員;
21.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職責三:
一、參與制定物業管理實施方案,監督、指導各項目區域工程管理的貫徹實施。
二、負責組織制定各類設備設施管理規定及操作規程,審核各項目區域的養護維修計劃。
三、督促檢查各項目區域工程管理、安全教育和業務培訓、技術指導。
四、參與新開發項目前期物業管理投標書編制定工作。
五、參與對各類設施設備安裝、調試及物業竣工驗收、接管驗收工作。
六、對新開發項目工程建設,及時地向相關部門提交物業相關的合理化建議。
七、負責組織對物業重大工程的技術攻關及對設施、設備重大事故搶修。
八、負責協調各項目區域工程技術力量、工作任務分配。
九、完成上級領導分派的其他工作任務。
職責四:
1、在綜合管理部的直接領導下指導各物業有關工程各項工作的具體實施
2、熟悉和遵守國家有關物業各種設備、設施的運行管理的法規、及安全使用規程
3、負責協調各部門的工作,積極配合綜合管理部及其他部門處理好客戶的各種投訴事件。
4、負責制定公司工程維修的各項任務,并下達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