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教學工作例會制度及流程 小學教學工作例會制度匯編

小學教學工作例會制度及流程 小學教學工作例會制度匯編

日期:2023-03-03 14:27:41    编辑:网络投稿    来源:网络资源

小學教學工作例會制度教學工作例會是研究和布置教學工作的例行會議,是常規教學管理的一種重要形式。為保證我校教學工作的正常秩序,建立科學、有效的管理機制,特制定本制度。一

小學教學工作例會制度

教學工作例會是研究和布置教學工作的例行會議,是常規教學管理的一種重要形式。為保證我校教學工作的正常秩序,建立科學、有效的管理機制,特制定本制度。

小學教學工作例會制度

一、教學工作例會的內容

1、傳達上級單位和學校有關教學工作的文件精神、決定和指示;

2、討論確定學年、學期或階段性教學工作計劃及教學管理、教學改革方面的重大事項;

3、討論教學任務的執行情況,教學中出現的問題、難題的解決措施及職責范圍內的局部工作調整等;

4、總結近期工作并布置下階段工作任務,通過教學管理、教學紀律等方面的補充制度和方法;

5、聽取各教研組工作匯報。交流信息,溝通各教學部門間的關系,解決各教學部門之間協調問題;

6、發放教學工作有關文件、通知和材料;

二、教學工作例會的組織管理

1、教學工作例會由分管學校教學工作的副校長或教導主任主持。

2、例會由教導處負責召集、考勤、記錄,并做好會議記錄。

3、教學工作例會每兩周一次,一般為雙周周四下午3:30(可根據學校具體工作統籌安排進行調整)。

4、為提高會議效率,要求做到:會前認真準備議題,要有解決議題粗略的思路;屬于部門職責范圍有權解決的問題不上會。

5、為達到會議效果各教研組會后要抓緊落實教學例會布置的工作,相關部門負責協調。各教研組可比照學校教學工作例會,召開教學會議。

6、教導處負責催辦和檢查工作落實情況。

7、與會人員必須遵守會議紀律按時到會,不得任意遲到早退。

三、教學工作例會參與人員

1、校長、副校長。

2、教導處人員

3、學校教學研究室人員(各學科教研組組長)。

4、根據會議內容需要,通知參加的有關人員。

四、會議要求

1、教學工作是學校的中心工作,教學例會是保證教學工作有序開展的重要環節。全體教學管理人員必須提高認識,積極參與。

2、精心組織,周密安排。每次例會必須做到有內容、有效果、有促進,不能流于形式。

3、遵守紀律,服從安排。沒有特殊情況,不能無故取消例會,參會人員必

須全部與會,并按照會議的統一安排,明確各自任務,負責抓好落實。

小學教學工作例會制度 [篇2]

教學工作例會是研究和布置教學工作的例行會議,是常規教學管理的一種重要形式。為保證我校教學工作的正常秩序,建立科學、有效的管理機制,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學工作例會的內容

1、傳達上級單位和學校有關教學工作的文件精神、決定和指示;

2、討論確定學年、學期或階段性教學工作計劃及教學管理、教學改革方面的重大事項;

3、討論教學任務的執行情況,教學中出現的問題、難題的解決措施及職責范圍內的局部工作調整等;

4、總結近期工作并布置下階段工作任務,通過教學管理、教學紀律等方面的補充制度和方法;

5、聽取各任課教師工作匯報。交流信息,溝通各教學部門間的關系,解決各教學部門之間協調問題;

6、發放教學工作有關文件、通知和材料;

二、教學工作例會的組織管理

1、教學工作例會由分管學校教學工作的副校長或教導主任主持。

2、例會由教導處負責召集、考勤、記錄,并寫出會議記錄。

3、教學工作例會的固定時間為周五下午4:30(可根據學校具體工作統籌安排進行調整)。

4、為提高會議效率,要求做到:會前認真準備議題,要有解決議題粗略的思路;屬于部門職責范圍有權解決的問題不上會。

5、為達到會議效果各教研組會后要抓緊落實教學例會布置的工作,相關部門負責協調。各教研組可比照學校教學工作例會,召開教學會議。

6、教導處負責催辦和檢查工作落實情況。

7、與會人員必須遵守會議紀律按時到會,不得任意遲到早退。

三、教學工作例會參與人員

1、校長、副校長。

2、教導處相關人員

3、各教研組組長、組員。

4、根據會議內容需要,通知參加的有關人員。

四、會議要求

1、教學工作是學校的中心工作,教學例會是保證教學工作有序開展的重要環節。全體教學管理人員必須提高認識,積極參與。

2、精心組織,周密安排。每次例會必須做到有內容、有效果、有促進,不能流于形式。

3、遵守紀律,服從安排。沒有特殊情況,不能無故取消例會,參會人員必須全部與會,并按照會議的統一安排,明確各自任務,負責抓好落實。

小學教學工作例會制度 [篇3]

一、教學工作例會的內容

1、傳達上級單位和學校有關教學工作的文件精神、決定和指示;

2、討論確定學年、學期或階段性教學工作計劃及教學管理、教學改革方面的重大事項;

3、討論教學任務的執行情況,教學中出現的問題、難題的解決措施及職責范圍內的局部工作調整等;

4、總結近期工作并布置下階段工作任務,通過教學管理、教學紀律等方面的補充制度和方法;

5、聽取各任課教師工作匯報。交流信息,溝通各教學部門間的關系,解決各教學部門之間協調問題;

6、發放教學工作有關文件、通知和材料;

二、教學工作例會的組織管理

1、教學工作例會由分管學校教學工作的副校長或教導主任主持。

2、例會由教導處負責召集、考勤、記錄,并寫出會議記錄。

3、教學工作例會的.固定時間為周五下午4:30(可根據學校具體工作統籌安排進行調整)。

4、為提高會議效率,要求做到:會前認真準備議題,要有解決議題粗略的思路;屬于部門職責范圍有權解決的問題不上會。

5、為達到會議效果各教研組會后要抓緊落實教學例會布置的工作,相關部門負責協調。各教研組可比照學校教學工作例會,召開教學會議。

6、教導處負責催辦和檢查工作落實情況。

7、與會人員必須遵守會議紀律按時到會,不得任意遲到早退。

三、教學工作例會參與人員

1、校長、副校長。

2、教導處相關人員

3、各教研組組長、組員。

4、根據會議內容需要,通知參加的有關人員。

四、會議要求

1、教學工作是學校的中心工作,教學例會是保證教學工作有序開展的重要環節。全體教學管理人員必須提高認識,積極參與。

2、精心組織,周密安排。每次例會必須做到有內容、有效果、有促進,不能流于形式。

3、遵守紀律,服從安排。沒有特殊情況,不能無故取消例會,參會人員必須全部與會,并按照會議的統一安排,明確各自任務,負責抓好落實。

小學教學工作例會制度 [篇4]

教學工作是學校的中心工作。為了強化教學過程的管理,加強我校教學工作的研究和指導,實現教學工作的科學化、規范化和制度化管理,切實提高教學質量、管理水平和辦學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學工作例會是教學管理工作中需要集中研究、及時解決、協調的問題為內容的會議,是常規教學管理的一種重要形式。

二、會議組織及時間

1、教學工作例會由教導處具體負責召集,并做好會議工作的各項準備工作。

2、教學工作例會由教導主任主持。

2、教學工作例會原則上每月召開一次,安排在每月最后一周舉行;遇有重要的緊急工作,可臨時召開。

三、與會人員

1、教導處主管教學負責人;教研組長;

2、根據會議需要可通知學校其他負責人和相關人員參加。

四、議事范圍

1、傳達、討論、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和上級教育主管部門的指示精神,討論、制定學年、學期或階段性教學工作計劃。

2、研究確定教學基本建設工作(如:師資培養、專業建設、課程建設、教材建設、實踐教學基地建設、教風建設、管理制度建

設等)。

3、總結近期工作并布置下階段工作任務;討論決定教學管理、教學改革方面的重大事項。

4、匯報教學工作的完成情況,討論和協調各系部工作中存在的重要問題。

5、通報教學工作進展情況及交流匯報典型經驗;

6、需教學工作例會討論決定的其它事項。

五、有關事宜

1、教學工作例會的議題,由校長直接向教導處提出,教導處負責收集匯總,并準備有關材料,提出受理的意見和建議,呈送長審閱確定。

2、對列入教學工作例會的議題,要深入調研,做好準備工作。討論時,要語言簡捷,說明要解決的具體問題及可行的措施、辦法。與會人員要圍繞中心,暢所欲言,表明態度,并提出自己的意見和建議,注意節約會議時間,提高會議質量。

3、教學工作例會討論決定的事項,需要學校配合的,由教導處負責協調;教學工作例會無法決定的事項,由教導處提交校長辦公會議研究決定。

4、教導處負責對教學工作例會決定的工作事項予以督辦落實,亦可視需要擬定教學工作例會紀要,經校領導閱批后印發執行。對教學工作例會決定的綜合性事項,由學校辦公室會同教導處負責協調落實,并將落實情況及時向校長匯報,以解決執行中的有關問題。

六、教師應參照本制度自行制訂相應的系部教學工作例會制度。

七、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正式執行,由教導處負責解釋。

魯口中心小學

2011-09-05

小學教學工作例會制度 [篇5]

教學工作例會是研究和布置教學工作的例行會議,是常規教學管理的一種重要形式。為保證我校教學工作的正常秩序,建立科學、有效的管理機制,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學工作例會的內容

1、傳達上級單位和學校有關教學工作的文件精神、決定和指示;

2、討論確定學年、學期或階段性教學工作計劃及教學管理、教學改革方面的重大事項;

3、討論教學任務的執行情況,教學中出現的問題、難題的解決措施及職責范圍內的局部工作調整等;

4、總結近期工作并布置下階段工作任務,通過教學管理、教學紀律等方面的補充制度和方法;

5、發放教學工作有關文件、通知和材料;

二、教學工作例會的組織管理

1、教學工作例會由分管學校教學工作的副校長主持。

2、例會由分管校長負責召集、考勤、記錄,并做好會議記錄。

3、教學工作例會每周一次,一般為每周五下午第三節(可根據學校具體工作統籌安排進行調整)。

4、為提高會議效率,要求做到:會前認真準備議題,要有解決議題粗略的思路;屬于部門職責范圍有權解決的問題不上會。

5、為達到會議效果各教研組會后要抓緊落實教學例會布置的工作,相關部門負責協調。

6、教導處負責催辦和檢查工作落實情況。

7、與會人員必須遵守會議紀律按時到會,不得任意遲到早退。

三、教學工作例會參與人員

全體教職工

四、會議要求

1、教學工作是學校的中心工作,教學例會是保證教學工作有序開展的重要環 1

節。全體教學管理人員必須提高認識,積極參與。

2、精心組織,周密安排。每次例會必須做到有內容、有效果、有促進,不能流于形式。

3、遵守紀律,服從安排。沒有特殊情況,不能無故取消例會,參會人員必須全部與會,并按照會議的統一安排,明確各自任務,負責抓好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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