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總工崗位的職責
篇一:副總工崗位職責
1、配合總工程師貫徹落實國家有關煤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技術規范、規定,認真履行“一崗雙責”。
2、協助總工程師組織、編制、審查礦井長遠規劃、生產布局方案及接續計劃,確保礦井正常接續。
3、協助總工程師組織編制礦井年度、季度、月度生產計劃。
4、協助總工程師對采掘工作面作業規程進行審批,并組織有關人員編制采掘專業的規程、安全技術措施等;若采掘工作面現場條件發生變化時,應及時組織制定、補充相關的安全技術措施。
5、協助總工程師進行隱患排查和治理措施的制定。
6、協調好相關部門的安全生產技術工作。
7、對采掘工作面的技術管理工作進行把關,檢查采掘工作面工程質量和規程、措施的執行情況。
8、研究采掘工作面支護方式和采掘工藝的改進工作,積極推廣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不斷提高采掘機械化水平。
9、定期召開采掘技術管理專業會議,開展技術改造、技術革新和技術交流活動,從技術上保證安全生產。
10、對采煤工作面初采初放、回撤等進行技術指導。
11、深入現場,及時掌握采掘生產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并進行技術指導。
12、當發生重大機械事故和人身事故時,立即趕到現場參加搶險救災,認真審查搶險技術應急方案,指導制定防范措施。
13、盡職盡責,杜絕“三違”現象。
14、負責采掘工程的圖紙會審、技術指導。
15、負責組織我礦的安全生產(采掘)質量標準化工作。負責采掘隊組的的雙標建設、手指口述、班組建設和安全文化建設。
篇二:副總工程師崗位職責
1、配合總工程師貫徹落實國家有關煤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技術規范、規定,認真履行“一崗雙責”。
2、加強對分工業務的技術領導,協調好相關的工作,搞好礦井的通防技術管理工作。
3、協助總工程師組織制定煤礦通防技術管理制度。
4、協助總工程師組織編制礦井的長遠規劃,對礦井的生產布局、開拓方案及接續計劃審查把關,確保礦井采掘接續正常,同時有利于礦井的安全管理。
5、協助總工程師進行通防重大隱患排查和治理措施的制定。
6、組織有關人員編制通防專業安全技術措施。組織編制礦井瓦斯等級和二氧化碳的鑒定方案,并組織實施。
7、協助總工程師進行礦井配風計劃和瓦斯設點計劃的審批。
8、負責組織“一通三防”專項工程、設施的竣工驗收,對存在的問題要及時組織復查。
9、根據采掘工作地點的變動情況,及時監督、批準有關通防安全技術措。
10、對“一通三防”的技術管理工作進行把關。經常檢查“一通三防”管理制度、措施的執行情況。
11、通風系統做重大調整時,通防副總工程師應協助總工程師編制調整方案、安全措施,并進行現場指揮。
12、反風演習或救災演習時,通防副總工程師應協助總工程師組織編制反風演習或救災演習計劃,并進行現場指揮。
13、經常深入現場,及時發現和解決現場中存在的問題,下井次數達到礦規定要求。定期參加區隊安全活動。
14、參與組織重大事故的搶險救災及現場恢復生產的組織指揮工作。
15、必須盡職盡責,杜絕“三違”現象。
16、負責組織我礦的“一通三防”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負責該系統雙標建設、手指口述、班組建設和安全文化建設。
篇三:防治水副總工程師崗位職責
1、配合總工程師貫徹落實國家有關煤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技術規范、規定,認真履行“一崗雙責”。
2、做好分管范圍內的技術管理工作,對配備適應工作需要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提出意見。督促檢查有關技術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是礦井防治水技術管理的具體負責人。
3、協助總工程師組織編制和審查采區地質說明書、采區設計方案、礦井開拓方案及防治水方案。
4、協助總工程師進行防治水隱患排查和治理措施的制定。
5、組織有關人員編制防治水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現場條件發生變化時,應及時組織制定、補充相關的安全技術措施。
6、協助總工程師對生產工作面作業規程進行審批。
7、負責組織工作面開工前的現場勘查,對存在的防治水問題監督整改。
8、對掘進防治水的技術管理工作進行把關。經常檢查工作面規程、安全措施的執行情況。
9、經常深入生產一線,及時發現和解決現場存在的安全技術問題,杜絕“三違”現象。
10、負責組織我礦的安全管理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負責防治水的雙標建設、手指口述、班組建設和安全文化建設。
篇四:安全副總工崗位職責
1、在安全礦長、安指中心主任的領導下,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有關煤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技術規范、規定,認真履行“一崗雙責”。
2、協助安全礦長、安指中心主任編制、審查礦井長遠規劃、生產布局方案及接續計劃,確保礦井正常接續。
3、協助安全礦長、安指中心主任完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并參與編制采掘專業的規程、安全技術措施等;參與審查采掘工作面現場條件發生變化時的相關安全技術補充措施。
4、負責制定隱患整改的實施方案及培訓工作。
5、協調好相關部門的安全生產技術工作。
6、定期組織召開安全管理專業會議,開展各項安全活動,確保技術措施落實到位,安全監管到位。
7、對采煤工作面初采初放、回撤等進行技術指導。
8、深入現場,及時掌握各生產環節中存在的問題,并進行技術
指導。
9、當發生重大機械事故和人身事故時,立即趕到現場參加搶險救災,認真審查搶險技術應急方案,指導制定防范措施。
10、盡職盡責,杜絕“三違”現象。
11、負責安全系統的“雙標”建設、手指口述、及安全文化建設。
篇五:技術副總工工作職責
一、 遵守國家及自治區相關建設工程的法律法規,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維護公司的利益;
二、 負責本公司的施工技術指導,編制重大項目及重要部位和審核一般工程施工組織設計、方案、措施和安全施工組織設計、方案、措施;
三、 負責招標文件技術標的編制;
四、 解決施工中出現的技術問題和推廣新技術、新工藝、新規范的應用;
五、 監督工程資料和竣工資料的'整理歸檔;
六、 協助公司總工的工作;
七、 負責烏魯木齊市片區的日常巡檢和安全、質量、文明施工等等工作;
八、 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篇六:副總工程師崗位職責
1)協助總工程師監督各項目施工工程質量和技術工作的總體控制,包括 監督、檢查施工技術操作規程、設備維護使用規程、安全技術操作規 程和其它有關的生產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直接對總工程師負責;總 工程師因公外出不在期間,行使總工程師職權,履行總工程師職責。
2)負責開展合理化建議、大力提倡采用新技術、新材料應用的具體工作。
3)負責對重大工程項目《施工組織設計》的初審。
4)參預小型設備施工安拆方案技術內容的討論、修改和方案審核。
5)協助總工程師對工程組織基礎、主體分部和單位工程的質量驗收工作。
6)承辦投標部分具體工作,做好各個項目投標方案的編報和對工程技術 文件的審核工作。
7)協助總工程師對產品的質量監督和管理工作,負責制對嚴重不合格項 制定糾正措施,并參預評審實施效果。
8)參加各工程項目重要部位和施工工程竣工驗收會議。
9)負責對顧客投訴處理情況的及時反饋,做好與相關方的協調工作。
10)協助總工程師做好對重大質量事故的鑒定和處理工作、不定期對施工現場進行檢查和對工程質量的適時監控工作,積極配合總工程師對發現的問題及時召集相關部門負責人進行處理。
11)積極配合總工程師做好“四新技術”的推廣與應用等工作。
12)完成公司領導安排的其它臨時性、重要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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