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浙江成人高校招生錄取工作通知
導讀:2016年浙江成人高考錄取統一實行計算機遠程網上錄取,分二批進行。第一批:專升本和高起本(12月6日至12月12日);第二批:高中起點專科(12月13日至12月19日),具體內容請看如下信息。想了解更多相關信息請持續關注我們應屆畢業生考試網!
各有關高校:
根據教育部和我省關于2016年全國成人高校招生工作文件精神,現就做好今年我省成人高校招生錄取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錄取組織機構及職責
錄取期間,省招委成立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錄取工作,領導和協調各部門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機構:
1.監察組
負責監督檢查成人高校和招生工作人員執行教育部、省招委制定的招生政策和規定的情況;受理來信、來訪、來電和舉報;調查和處理違規事件。
2.錄檢組
負責與各有關高校的聯絡和溝通;按招生政策規定對退檔、預錄考生進行審核,對院校降分條件進行審核;確認各高校最終錄取新生名單。
3.計劃組
負責對招生計劃審核和調整,高校和專業的最終執行計劃數的確認,錄取名冊蓋章及分發,向省內有關高校發放統一印制的錄取通知書。
4.信息技術組
負責計算機網絡系統的暢通安全、技術支持和運行維護;負責錄取數據的組織、管理和安全保密工作;負責按規定的原則進行投檔、數據預測和統計;負責新生錄取名冊的打印以及對工作人員進行計算機操作培訓和技術指導。
5.宣傳組
負責錄取過程的宣傳報導。
6.綜合組
負責錄取現場辦公用房安排和財產管理;負責錄取現場的安全保衛工作;負責會議安排、接待、記錄、有關材料發放等文書工作;負責錄取情況的咨詢、來信、來訪的接待和處理;安排錄取工作人員的食宿等后勤保障工作。
各有關高校要成立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并健全相應的組織機構,認真執行國家招生政策和我省有關規定,對本校招生錄取全過程進行領導、協調、監督和檢查。院校端錄取場所原則上應設在校園內,因特殊原因需要在校外進行網上錄取的院校,應在錄取開始前報我院備案。
二、錄取方式及各批時間安排
統一實行計算機遠程網上錄取,分二批進行。
第一批:專升本和高起本(12月6日至12月12日):
12月6日 14:30 投檔
12月8日 11:30 退檔結束
本批根據志愿投檔后仍未完成招生計劃的院校,12月9日9:00至12月10日17:00網上補報志愿。
12月11日 15:30 補報志愿投檔
12月12日 14:30 政策降分投檔
12月12日 16:00 錄取結束
第二批:高中起點專科(12月13日至12月19日)
12月13日 14:30 投檔
12月15日 11:30 退檔結束
本批根據志愿投檔后仍未完成招生計劃的院校,12月16日9:00點至12月17日17:00網上補報志愿。
12月18日 15:30 補報志愿投檔
12月19日14:30政策降分投檔
12月19日16:00錄取結束
三、錄取工作流程
(一)院校報到
各高校按省教育考試院提供的用戶名和初始密碼,登陸浙江教育考試網(www.zjzs.net)了解有關情況,并向所屬錄檢組報送高校聯系人名單、聯系電話及其他聯系方式。
(二)計劃調整
1.各高校原則上不再追加計劃,根據生源和考試情況,在國家核定的`招生總規模內,可對科類內專業計劃作適當調整。但專科與本科計劃不得互轉,業余和函授計劃不得調整為脫產計劃。計劃調整不得損害考生利益。經過調整仍然不能完成招生任務的高校應予減招。
2.不涉及跨省生源計劃調整,只需填寫《浙江省成人高校專業計劃調整申請表》(在浙江教育考試網(辦公系統)下載),加蓋院校公章后發傳真至錄檢組,經省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后,由計劃組在我省錄取系統進行調整和執行。
涉及跨省生源計劃的,在履行前面程序后,還需同時通過教育部全國成人高校招生生源計劃管理系統網上進行調整,網址為http//czjh.chsi.com.cn,具體按《教育部關于做好2016年全國成人高校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6﹞7號)執行。
本省高校對錄取不足開班的專業的考生,在征求考生意見后,由所在高校負責先進行校內調劑;本校無法調劑的,經省教育考試院同意后,可主動與開設相近專業的其他院校聯系協商落實。調整時須填寫《2016年浙江省成人高校招生開班不足專業轉校申請單》并加蓋院校公章,另附經考生、及考生家長簽字同意的書面材料函,傳真至錄檢組。經計劃調整和投檔后,將有關信息一并轉入開班的院校。
(三)投檔
省教育考試院根據考生志愿,分科類按學校招生計劃的110%比例投放考生電子檔案。投檔比例要求小于計劃110%的高校,須在錄取前3天將具體投檔比例報省教育考試院計劃組,省教育考試院在錄取時按學校要求的投檔比例投檔。
高起本考生兼報專科,藝術類考生兼報文、理科,在兼報專業投檔時,按兼報專業所屬科類要求的統考科目計算成績后投檔。信息組根據前述投檔辦法向有關高校投放考生電子檔案。
(四)預錄取
高校在省教育考試院規定的時間段中,下載并審閱報考本校的考生電子檔案,按照考生總成績、報考專業、執行計劃數錄取新生。藝術類和體育類專業考生在總分上線的基礎上,原則上按加試專業課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若加試專業課成績相同,則按文化統考成績高低擇優錄取。
(五)退檔
高校確定退檔考生名單后,必須在系統中輸入每一位退檔考生的退檔原因代碼(自動放棄錄取的考生還需有考生簽名的申請報告、并有高校加蓋公章的傳真件)并通過網上錄取系統發送到錄檢組,辦理退檔手續,由錄檢組對退檔原因進行確認。如退檔理由不充分,錄檢組向高校提出復議意見,高校如堅持退檔,應將退檔意見書面傳真給錄檢組,明確由此產生的遺留問題由高校負責解決。
為保證錄取工作有序進行,對未按規定時間上載退檔考生信息、在閱考生檔案數又超過計劃數的高校,錄檢組將按計劃數對多余的考生檔案從低分到高分辦理退檔手續;對未按規定時間上載退檔考生信息、在閱考生檔案數未超過計劃數的高校,錄檢組將不再辦理退檔手續,由此產生的遺留問題,由高校負責解決。由于網絡原因造成的問題,由省教育考試院會同有關高校協商解決。
(六)網上補報志愿
各批次根據志愿投檔后仍未完成招生計劃的院校,我院將通過浙江教育考試網站統一向社會公布,考生重新在網上補報志愿。補報志愿不進行現場信息確認。
(七)錄取結束和錄取審核
高校確定的預錄取考生名單,要及時上載到錄檢組,經確認,考生的預錄取狀態即變為錄取狀態。
成人高校錄取新生名冊,由計劃組蓋章,各有關高校按蓋章后的名冊寄發錄取通知書。省內高校于2017年1月9日、10日到省教育考試院領取錄取新生名冊。省外高校由計劃組寄發錄取名冊。
四、其它事項
各有關高校要加強招生錄取信息的管理,考生的報考信息僅限于招生錄取和學籍管理中使用,不得擅作他用。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社會復制、泄露考生信息。不得下載或復制與本部門招生無關的信息。不得泄露用戶密碼。
各有關高校要嚴格按照計劃組蓋章的錄取新生名冊寄發錄取通知書,并在錄取工作結束之前,解決和處理好錄取工作中的有關問題。
浙江省教育考試院
2016年11月2日
【2016年浙江成人高校招生錄取工作通知】相關文章:
2015年浙江成人高考招生錄取工作安排公布10-03
2016年上海高校春季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10-21
浙江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通知05-17
2016年河南省成人高校招生錄取照顧政策10-26
2017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工作方案解讀07-06
河南2015年成人高校招生錄取照顧政策10-03
浙江2017年農村高校和地方專項計劃招生考生資格審核工作通知11-15
內蒙古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網上錄取工作通知06-27
山東2017年地方重點高校專項計劃招生錄取工作通知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