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監理的工作內容和工作職責
建設工程監理是指工程監理單位受建設單位委托,依據法律法規、工程建設標準、勘察設計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階段對建設工程質量、造價、進度進行控制,對合同、信息進行管理,對工程建設相關方的關系進行協調,并履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法定職責的服務活動。那么建設工程監理的工作內容和工作職責主要有哪些呢?
建設工程監理工作主要包括哪些內容?
依據《建設工程監理合同(示范文本)》GB-2012-0202,除專用條件另有約定外,監理工作主要內容包括:
(1)收到工程設計文件后編制監理規劃,并在第一次工程會議7天前報建設單位。根據有關規定和監理工作需要,編制監理實施細則。
(2)熟悉工程設計文件,并參加由建設單位主持的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會議。
(3)參加由建設單位主持的第一次工地會議;主持監理例會并根據工程需要主持或參加專題會議。
(4)審查施工單位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重點審查其中的質量安全技術措施、專項施工方案與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符合性。
(5)檢查施工單位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及組織機構和人員資格。
(6)檢查施工單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配備情況。
(7)審查施工單位提交的施工進度計劃,核查施工單位對施工進度計劃的調整。
(8)檢查施工單位為工程提供服務的實驗室。
(9)審核施工分包單位資質條件。
(10)查驗施工單位的施工測量放線成果。
(11)審查工程施工條件,對條件具備的簽發施工令。
(12)審查施工單位報送的工程材料、構配件、設備質量證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并按規定對用于工程的材料采取平行檢驗或見證取樣方式進行抽檢。
(13)審核施工單位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請,簽發工程款支付證書,并報建設單位審核、批準。
(14)在巡視、旁站和檢驗過程中,發現工程質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隱患的.,要求施工單位整改并報建設單位。
(15)經建設單位同意,簽發工程暫停令和工程復工令。
(16)審查施工單位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的論證材料及相關驗收標準。
(17)驗收隱蔽工程、分項工程、分部工程。
(18)審查施工單位提交的工程變更申請,協調處理施工進度調整、費用索賠、合同爭議等事項。
(19)審查施工單位提交的竣工驗收申請,編寫工程質量評估報告。
(20)參加工程竣工驗收,簽署竣工驗收意見。
(21)審查施工單位提交的竣工結算申請并報建設單位。
(22)編制、整理工程監理歸檔文件并報建設單位。
總監理工程師應履行哪些職責?
依據《建設工程監理規范》GB/T 5319—2013,總監理工程師應履行下列職責:
(1)確定項目監理機構人員及其崗位職責。
(2)組織編制監理規劃,審批監理實施細則。
(3)根據工程進展及監理工作情況調配監理人員,檢查監理人員工作。
(4)組織召開監理例會。
(5)組織審核分包單位資格。
(6)組織審查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施工方案。
(7)審查工程開復工報審表,簽發工程開工令、暫停令和復工令。
(8)組織檢查施工單位現場質量、安全生產管理體系的建立及運行情況。
(9)組織審核施工單位的付款申請,簽發工程款支付證書,組織審核竣工結算。
(10)組織審查和處理工程變更。
(11)調解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的合同爭議,處理工程索賠。
(12)組織驗收分部工程,組織審查單位工程質量檢驗資料。
(13)審查施工單位的竣工申請,組織工程竣工預驗收,組織編寫工程質量評估報告,參與公程竣工驗收。
(14)參與或配合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15)組織編寫監理日報、監理工作總結,組織整理監理文件資料。
專業監理工程師應履行哪些職責?
依據《建設工程監理規范》GB/T 5319—2013,專業監理工程師應履行下列職責:
(1)參與編制監理規劃,負責編制監理實施細則。
(2)審查施工單位提交的涉及本專業的報審文件,并向總監理工程師報告。
(3)參與審核分包單位資格。
(4)指導、檢查監理員工作,定期向總監理工程師報告本專業監理工作實施情況。
(5)檢查進場的工程材料、構配件和設備的質量。
(6)驗收檢驗批、隱蔽工程、分項工程,參與驗收分部工程。
(7)處置發現的質量問題和安全事故隱患。
(8)進行工程計量。
(9)參與工程變更的審查和處理。
(10)組織編寫監理日志,參與編寫監理日報。
(11)收集、匯總、參與整理監理文件資料。
(12)參與工程竣工預驗收和竣工驗收。
監理員應履行哪些職責?
依據《建設工程監理規范》GB/T 5319—2013,監理員應履行下列職責:
(1)檢查施工單位投入工程的人力、主要設備的使用及運行狀況。
(2)進行見證取樣。
(3)復核工程計量有關數據。
(4)檢查工序施工結果。
(5)發現施工作業中的問題,及時指出并向專業監理工程師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