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資源招聘制度與流程 人力資源公司招聘管理制度

人力資源招聘制度與流程 人力資源公司招聘管理制度

日期:2023-03-31 03:40:19    编辑:网络投稿    来源:互联网

人力資源招聘管理制度(通用7篇)  在現實社會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么樣子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人力資

人力資源招聘管理制度(通用7篇)

  在現實社會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么樣子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人力資源招聘管理制度(通用7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人力資源招聘管理制度(通用7篇)

  人力資源招聘管理制度 篇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公司的人力資源管理,優化人力資源結構,體現公司人性化管理理念,實現管理的規范化、標準化、制度化、程序化、根據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公司自董事長以下各級工作人員,均稱為本公司員工,分為正式員工、試用員工。

  第三條本公司員工的聘用、職務任免、人事變動、出差、離職、考勤、績效考核、獎懲、薪資、福利待遇、員工培訓、人事檔案管理及其它有關人力資源管理事項除國家有關規定外,均按本制度辦理。

  第四條本公司員工均應遵守各項規章制度。

  第二章聘用

  第五條各部門根據工作需要,每年第四季度上報次年度人員需求計劃。人力資源部匯總編制公司下一年度需求計劃,報總裁申批。

  第六條本公司員工的聘用,包括招聘、錄用、報到和試用四個環節。

  第七條本公司員工招聘堅持統一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控制編制、先內后外的原則;公平競爭、擇優錄用的原則。

  第八條本公司聘用員工參照應聘人員既往工作表現,遵循學識、品德、能力、經驗、體能適合于職務或工作的原則。

  第九條對員工的聘用,根據業務需要,各部門至少提前一周向公司人力資源部提交《人員需求表》,列明所需人員各額條件以及聘用期限,經部門經理簽字批準,人力資源部進行綜合平衡后報董事長審批后自行實施。

  第十條招聘計劃經董事長批準后,由人力資源部門完成招聘人員的筆試、初試工作、填寫《招聘表》,經初步篩選,再協助用人部門經理、負責人進行復試,后進行招聘總結,根據《面試綜合評分》,報用人部門經理審檢后呈報董事長批準,由人力資源部通知錄用部門及錄用人員。

  第十一條錄用人員接到通知后,次日到公司報到。錄用人員在人力資源帶領下,辦理入職手續,其中報到必須提交如下證件、材料:

  1、、一寸免冠照片2張。

  2、身份證復印件1份。(原件當面交驗后退還本人)

  3、學歷證書及證書復印件1份。(如上)

  附:錄用人員《背景調查表》1份。

  第十二條應聘人員交齊證件、材料后,人力資源部與該員工簽訂《員工試用期合同》,并安排新員工到對應部門報到,人力資源部出具《聘用員工入職單》,1試3份交于入職部門、公司財務部、考勤員,接收部門接收到新員工安排入職后,需填寫《回執單》,交于人力資源部存檔。向試用人員發放辦公用品及公司的畫冊及《員工手冊》。培訓部負責進行公司有關制度、公司企業文化的崗前培訓,用人部門自行負責職責、崗位所必須的基礎知識的崗前培訓。

  第十三條新進人員的試用期依據簽訂勞動合同年限約定試用期限,試用期滿轉正需經過考核。依據考核結果給出試用者是否符合公司要求,合格者錄用為公司正式員工,不合格者予以辦理辭退手續,表現優秀者可經部門同意,報分管領導,經總經理批準后提前轉正。用人部門須填《新員工試用期鑒定表》,錄用員工需填寫《轉正申請表》,經批準后方可轉正。

  第十四條新進人員于試用期間應遵守本公司一切規章制度,品行和能力欠佳的,不適合本職工作的,公司有權依據考核結果給予辭退。

  第十五條新入職員工薪資依據試用期標準支付,試用期間工資金額為轉正后薪資的80%。

  第十六條新入職員工在試用期間經考核不合格停止試用的,其薪酬按公司與試用員工的《試用期合同》執行。

  第三章職務任免

  第十七條本公司員工必須具備以下資格,才能擔任相關職務:

  1、公司高級管理人員,應具備大學本科以上學歷,熟悉業務,具有多年實際工作經驗、品德良好、能力突出、業績優異。

  2、部門經理及部門經理以上人員,應具備大專以上學歷,熟悉業務,具有多年實際工作經驗,工作表現和成績優異的不受此限。

  3、中級以下人員,除司機、保安外,均須具備中專以上學歷,其自身條件符合所任職務、所在崗位的要求。

  第十八條公司財務總監、總經理助理、副總經理等高層管理者,以及各職能部門經理由董事長直接聘任。各職能部門副經理以下人員由分管公司根據用人計劃要求及結合實際業務開展需要,報董事長批準,由人力資源備案。

  第十九條公司員工職務任免經核定由人力資源部以文件形式,發文通知各職能部門。

  第四章人事變動

  第二十條公司基于工作上的需要,可隨時調動員工的工作或服務地點,被調員工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及推諉。

  第二十一條被調員工接到《調令》后,需在2個工作日內辦妥移交手續。人力資源關于《調令》一試3份交于被調員工的原部門,即將調入部門,及財務部各1份,并附《回執》存檔。

  第五章離職

  第二十二條員工離職包括辭退、開除、辭職、退休等情況。

  第二十三條公司對違紀員工,經勸告、教育、訓誡、而不改者,有辭退的權利。對于工作中的失誤,部門可視情節嚴重依據《員工手冊》相關規定給予處分。第二十四條公司對以下行為之一者,給予辭退:

  1、一年記過3次的;

  2、連續曠工3日的;

  3、工作疏忽、貽誤重大事項,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的;

  4、品德不端、行為不檢,屢次教育仍然不改的;

  5、擅自在其它公司工作或在外兼職者;

  6、員工在試用期內經考核不合格者;

  7、其它原因。

  第二十五條公司按相關規定辭退員工時,應提前通知被辭退人員,由其直屬領導向員工出具《離職表》,按規定辦理手續。

  第二十六條公司員工因個人提出辭職的,應首先向主管領導申請,經批準后,出具局面辭職申請書,向人力資源申請《離職表》,由直接主管領導簽發意見,部門經理審核同意,董事長署名后由人力資源部門等相關部門辦理交接手續,并在2個工作日內辦完手續。

  第二十七條公司員工無論以任何理由提出辭職申請,必須提前7—15日提出,以便工作順利交接。

  第六章考勤

  第二十八條公司考勤依照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執行。

  第七章績效考核

  第二十九條公司員工的績效考核為月考核,每個月25號進行考核,具體參照《績效考核管理辦法》。

  第三十條公司員工依據各部門績效考核表,經分管公司領導簽字轉呈董事長批復后,由人力資源部匯總整理,行政職能部門員工先個人評定,再由部門負責人評定,最終由績效考核小組,共同評定,得出結果。人力資源部負責匯總整理、存檔,并交于財務部一份,列入當月工資績效考核成績。

  第三十一條考核小組人員應嚴守秘密,不得營私舞弊。

  第八章福利待遇

  第三十二條為了保障公司員工享受國家法定福利、激發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為員工提供良好的節假日福利,特制定員工福利管理制度。

  第三十三條本著公平、公開的原則,所有正式員工均可享受公司的各項福利。第三十四條公司按照國家相關法律規定為公司員工提供有法定節假日的11天帶薪假期。

  第三十五條公司女職工在婦女節(3月8日)當天可休假半天。

  第三十六條公司在傳統節日向每位員工發放價值不等的實物,如湯元、粽子、月餅等。

  第三十七條社會保險

  公司根據國家規定,為每們正式員工按時足額繳納社會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第三十八條健康體檢

  公司每年4—5月份為所有正式員工安排一次體檢活動。

  第九章員工培訓

  第三十九條公司員工培訓根據《培訓管理制度》及培訓流程嚴格執行。

  第十章人事檔案管理制度

  第四十條公司人事檔案管理歸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

  第四十一條人力資源部負責公司所有員工人事檔案的立卷、歸檔、補充、借閱、管理等事項。

  第四十二條員工借閱人事檔案須向人力資源部領取《人事檔案借閱申請表》,經填寫人力資源部經理簽字批準后方可借閱。人力資源部需記錄《人事檔案借閱登記表》。

  人力資源招聘管理制度 篇2

  一、聘用原則:

  1、聘用培養高素質員工

  公司力求聘用及培養高素質員工,以求達到公司對員工應具備高水平表現的要求。

  2、人力資源規劃

  為了增加員工在公司內發展的機會,公司會定期進行人力資源計劃與規劃工作。

  3、增加晉升機會

  充滿朝氣蓬勃的企業應不時需要補充新鮮血液。如有職位空缺,首先考慮公司內部的晉升機會。若公司內部沒有合適人選,不排除到公司以外招聘員工。

  二、聘用程序

  1、制定人力資源需求計劃

  1)人力資源需求計劃應遵循嚴肅、精簡、高效的原則。

  2)各部門經理需于每年1月初制定次年《人力資源需求計劃》,報管理部。分公司經理于每年12月末報計劃。

  3)管理部匯總、分析、協調各部門及分公司人力資源需求計劃,提交總經理審批。

  4)管理部根據經批準的《公司年度人力資源需求計劃》安排次年全公司招聘工作。

  2、部門招聘申請

  1)用人部門或分公司有招聘需求時,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須填寫《部門/分公司增補員工申請表》及《招聘職位說明書》,根據審批權限規定,經部門或分公司直屬總監/副總經理/總經理審批確認后報管理部。

  2)在《公司年度人力資源需求計劃》內的職位空缺招聘,管理部核準該部門或分公司人力資源需求計劃并確認需求申請。

  3)當員工離職需另填補空缺時,缺員的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必須填報《部門/分公司增補員工申請表》及《招聘職位說明書》時需明確招聘原因,由管理部核準并確認需求申請。

  4)當招聘需求數量或職位超出《公司年度人力資源需求計劃》時,即預算外招聘,由管理部報總經理審批招聘需求申請。

  3、發布招聘信息

  1)對已經確認需求的招聘信息,管理部首先在公司內部公布一星期(通過網站、公告形式),公司內部員工經本部門或分公司經理同意后可向管理部申請該職位,亦可推薦適合人選,對推薦被采用的公司員工將根據被錄用人的職級給予相應的獎勵。(詳見《員工內部推薦表》)

  2)同時為滿足招聘的全面需求,管理部將根據招聘職位的不同通過如下渠道對外發布招聘信息:專業網站招聘,參加人才現場招聘會,刊登報紙及專業雜志;委托獵頭服務等具有針對性的方式。3)招聘信息內容將根據公司組織結構中的崗位描述,部門或分公司提供的招聘申請表等公布。

  4、管理部初步篩選應聘者

  1)管理部負責收集所有應聘者的求職信及履歷。

  2)管理部根據履歷對應聘者進行初步篩選,以減少不必要的面試次數及時間。

  3)管理部負責將初步篩選后的履歷分發給用人部門或分公司,用人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確定需面試者及確定的面試時間,由管理部通知應聘者面試。

  4)對應聘者在分公司當地的情況,可由分公司直接通知應聘者在當地面試。

  5、面試流程

  1)管理部負責初試,了解應聘者一般情況,例如性格、人際技巧、應聘動機、人事關系現狀等;并向接受面試人員簡單介紹公司業務,回答他們一些簡單問題。管理部在應聘者填寫的《應聘表》及《面試意見表》中的相應位置填寫面試評價。分公司人力資源負責人負責對當地應聘者的初試。管理部也可根據情況組織統一的分公司當地應聘者面試。

  2)管理部將初試合格者推薦給用人部門或分公司復試,用人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指派負責面試人選,通常為該新增職位的直屬上級,主要考核應聘者專業方面的經驗及能力,并解答有關招聘職位的工作描述。如有需要,用人部門或分公司可設計筆試試題,考核應聘者知識掌握程度。用人部門在《應聘表》中相應位置填寫面試評價。

  3)在錄用過程中,管理部僅負責提供其人力資源管理的意見,而錄用的決定權在于用人部門或分公司,其評價應包括決定是否錄用、備選或不予考慮內容,由管理部提交公司總監副總經理及總經理審批。

  4)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以上級別員工需由公司總經理直接復試并決定是否錄用。

  5)員工級別錄用由部門總監領導決定,財務、人事及涉及到公司機密的員工由總經理決定是否錄用。

  6、錄用流程

  1)管理部人力資源負責人負責對經審批同意錄用的應征者發放正式《錄用通知書》。

  2)管理部或分公司人力資源負責人對被錄用的員工需進行必要的背景調查(例如履歷資料是否正確等),填寫《面試意見表》中的社會背景調查部分,歸入員工檔案。并要求被錄用的員工到當地的甲級醫院進行一般體格檢查(必須包含肝功、胸透、心臟、尿常規等大項)。

  3)管理部或分公司人力資源負責人負責辦理錄用手續,在新員工到職前,將新員工需要購買的文儀器材、安排辦公位置確定。

  4)新員工到職后,填寫《員工登記表》,并要求新員工提交1寸彩照3張、體檢報告、身份證、學歷證明等證件原件或復印本,核查無誤后供管理部填寫《新員工入職資料檢查表》存檔。

  5)凡在工作崗位中涉及到錢和物的必須由直系親屬(具備本市戶口)提供擔保,擔保人必須提供身份證、戶口薄、房產證(或單位工作征明)

  6)管理部為每位新員工建立員工個人檔案。

  7)管理部或分公司人力資源負責人在新員工報到一周內與其簽定《勞動合同》。

  8)管理部或分公司人力資源負責人為新員工按照規定時間辦理各種統籌事宜,包括保險基金的轉移遷入、變更手續及檔案的調入等(詳見薪資福利相關內容)。

  7、錄用準則

  1)應聘者的學歷、工作經驗及行政、管理能力是否符合空缺職位的要求。

  2)應聘者所要求的工資是否符合公司制定的薪酬架構;是否符合其有關工作經驗。

  3)應聘者能否通過面試及筆試,例如性向測驗、管理行為測驗及專業知識測試等。

  4)應聘者為人處事態度是否正面。

  5)應聘者提交上任雇主的推薦信內容是否符合公司對應征者的要求。

  6)應聘者年齡、住址、過往行為等是否符合職位的要求。

  7)應聘者是否已經與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8)應聘者的個人性格能否融入公司的企業文化。

  9)應聘者的健康狀況是否能達到工作要求。

  10)應聘者對所應聘職位是否有較高的渴望態度。

  11)同等條件下,應盡量考慮優先錄用本地戶口者。

  以上準則并非以先后次序或重要與否排列,它們的比重應由進行面試的部門或分公司自行決定。在評價過程中決策者應本著平等對待的政策。

  8、臨時員工、兼職員工招聘錄用管理

  1)各部門或分公司如臨時有階段性或項目性工作確需雇傭臨時員工或兼職員工,必須填寫《新增員工申請表》,說明招聘理由、工作期限及待遇建議,報管理部,管理部簽署意見后報公司副總經理及總經理審批。管理部核準經審批的申請需求后按照上述招聘與錄用流程組織招聘錄用工作。

  2)招聘臨時/兼職員工必須保證安全、可靠,其素質與專業技能必須滿足崗位要求。

  3)臨時/兼職員工入職當日須與公司簽定《臨時人員協議書》,規定協議期限,無試用期。臨時/兼職員工工資參照公司薪資級別及市場情況而定,不享受公司提供的各項福利。

  4)臨時/兼職員工的工作表現由其任職部門或分公司負責考核,不列入公司正式員工考核之列。

  5)如臨時/兼職員工表現優秀,并且所在部門有相應職位空缺,經考核合格后由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提出申請,報管理部,管理部簽署意見后報公司副總經理及總經理審批。經審批的臨時/兼職員工可轉正為公司正式員工,并簽定正式《勞動合同》。自轉正之日起計算公司內工齡。

  三、試用期管理

  1、試用期規定

  1)新員工需通過不多于三個月的試用期,在試用期內,將依據員工業績和各方面的綜合表現,由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決定新員工是否能按期轉正、延期轉正、或解除勞動合同。

  2)試用期間執行轉正工資的70%發放。

  3)試用期電話費按照轉正的70%給予報銷。

  4)試用期期間享受公司的餐補、車補、學歷等福利補助。

  2、試用期培訓

  1)新員工到職后,根據管理部組織和要求,需接受公司提供的入職培訓,內容包括企業文化培訓、規章制度培訓及業務管理培訓等。新員工在入職培訓后需通過考核。

  2)用人部門或分公司需向新員工指派輔導員,輔導員通常為與該職位工作有緊密關系的資深員工,其主要職責:隨時解答新員工在工作上的問題及一些工作環境的問題。至于工作安排問題,則由該新員工的直屬上級負責。

  3、新員工轉正審批流程

  1)試用員工到達轉正時間前7天,其直屬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應為該員工填報新員工《轉正審批表》,對其在試用期間的各方面表現進行評價,并根據前述的錄用準則作出初步轉正意見(按期轉正、延長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管理部經理加簽意見并報總經理并確認轉正決定。部門總經理及分公司經理以上職位由管理部直接將轉正《轉正審批表》提交公司副總經理及總經理審批。

  2)審批后《轉正審批表》返回管理部備案,并由管理部及分公司管理部負責人在該員工試用期屆滿前將結果通知他,并與他進行面談,交待轉正后一切人力資源事宜。

  3)員工轉正通過后,按正式員工身份辦理人力資源關系的調轉手續。每月25日前各地分公司管理部匯總當月《轉正審批表》,報總部管理部審批后辦理員工轉正手續。(參考薪資福利相關內容)

  4)員工轉正后一個月內,將個人檔案調入公司指定存檔機構,否則將不予辦理社會福利保險。

  5)若有未盡事宜,均按《勞動法》有關規定辦理。

  4、提前或延期轉正的具體規定

  1)對各方面表現特別突出或業績上有重大貢獻的員工,經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推薦,管理部附屬意見,報副總經理及總經理批準,可提前轉正,同時應履行轉正手續并附加《提前轉正事跡》。最多可提前兩個月轉正,即試用期最短為一個月。

  2)對違紀違規或造成責任事故的新員工,視情節輕重,最多給予兩個月的延期試用,即最長試用期為五個月。因工作暫時不能勝任,但希望觀其后效的新員工,最多給予兩個月的延期試用,即最長試用期為五個月。

  3)對因缺勤而延期轉正的員工,將視缺勤天數和情節給予一個月內的延期試用,即最長試用期為四個月。試用期間病事假累計超過五個工作日的,原則上解除勞動合同。

  1、審批流程

  四、勞動合同管理

  1、公司的勞動合同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相關法律制定,員工一經錄用均應與公司簽署勞動合同,并履行合同規定的權利和責任。

  2、勞動合同首簽為一年期,試用期包括在內,內容大致包括:

  1)受雇人姓名、身份證號碼、住址。

  2)員工到職日期、合同起止日期。

  3)職位名稱。

  4)辦公時間。

  5)保險福利待遇:享有保險、公積金及各種津貼等。

  6)工作紀律。

  7)員工有責任及義務將公司業務內容保密。

  8)勞動合同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9)經濟補償及勞動糾紛。

  10)勞方、資方及勞方見證人簽署一欄。

  11)《保密協議》

  12)《擔保協議》

  3、員工在遇到人事變更、離職或合同到期時,由管理部負責進行相應的合同變更、解除、終止或續簽。

  4、員工入職時應承諾已與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如因個人隱瞞事實、弄虛作假導致勞動合同糾紛,公司概不負責。

  5、公司與員工雙方續簽勞動合同均應在原合同期滿前30天提出續簽意見,如雙方同意續簽,則按照原合同期滿日為開始日,續簽一年,以次類推,員工在公司內工齡以累積服務年限計算。

  五、人事檔案管理

  1、員工應在轉正后30個工作日內將人事檔案調入公司指定的存檔機構,否則公司有權立即終止勞動合同。因實際困難不能調入者,應向公司稱述合理可接受的書面理由,并附相應證明材料,同時提供擔保人,由員工及擔保人共同填寫《擔保協議》,相關資料提交總經理認可,并由管理部歸檔。

  2、公司委托人事服務機構統一管理員工人事檔案并交納存檔服務費,同時為存檔員工提供辦理畢業轉正、職稱評定、婚育證明、組織關系、護照、社會保險等事宜。

  3、離職者應在正式離職后一個月內將本人檔案轉出公司專戶,逾期調出者,須支付相關費用,三個月以上不調出者,公司將其檔案轉至街道。

  六、離職管理

  1、離職原因

  1)辭退

  下列情況,公司可無償辭退員工(詳情見于《勞動合同》)

  不滿意員工在試用期的表現。

  嚴重違反公司的雇用紀律或規章。

  公司因員工失職或貪污而導致嚴重損失。

  犯刑事罪行。

  公司以一個月通知期辭退員工(詳情見于《勞動合同》)

  工作能力不足;疾病及意外(非因工作引起)。

  對工作不勝任。

  周圍環境起了重大變化。

  2)員工辭職(詳情見于《勞動合同》)

  員工因個人理由,辭退其現有職位,試用期間應提前7天通知所在部門同時通知管理部,轉正后應提前30天通知所在部門同時通知管理部。并填寫《員工辭職申請表》。

  如勞動合同單獨列明經協約的.辭職通知期,應以協約規定作準。

  3)公司內部轉移

  包括部門內部或公司內部平調、升職及降職。

  2、離職的審批程序

  1)辭退

  有關部門或分公司直屬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需填寫《員工辭退申請表》,列明對特定員工的辭退原因,簽字確認后,交予管理部。

  管理部就申請提供意見,看是否有違勞動法,又或有更好解決方案,將意見填于表上,若有需要,管理部約見員工,以便加深對事件的了解。表格交公司副總經理及總經理審批。

  審批后,管理部與被辭退員工做辭退面談,并通知其到辦理離職手續。

  管理部負責將《員工辭退申請表》歸入該員工個人檔案,并通知財務、行政等相關部門做相應變更。

  離職結算當日清,工作交接最多不超過3天。

  2)員工辭職

  員工提出辭職申請,填寫《員工辭職申請表》,列明辭職原因并簽字,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應與其面談了解員工辭職原因。《員工辭職申請表》經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確認簽字后,交予管理部。

  管理部與該員工面談,了解其辭職理由,填寫《員工離職面談記錄》,并與其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進行溝通,如有必要,進行挽留。

  管理部負責將《員工辭職申請表》歸入該員工個人檔案,并通知財務、行政等相關部門做相應變更。

  3)公司內部轉移

  部門或分公司內部調動

  直屬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填報《員工情況變動申請表》,如有必要報直屬總監或公司副總經理批準,報管理部備案。管理部將員工《員工情況變動申請表》存入員工個人檔案內,并在公司內部發員工職位變動通知。

  不同部門或分公司間調動

  涉及的兩個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在協商的情況下共同簽批《員工職位變動申請表》,如有必要報直屬總監或公司副總經理批準,報管理部備案。若遇其中一個部門反對,經管理部協調無效,事件交由相應直屬總監或公司副總經理及總經理決定。管理部將員工《員工職位變動申請表》存入員工個人檔案內,并通知財務部、行政等相關部門做相應變更。并在公司內部發員工職位變動通知。

  員工升職或降職

  員工升職或降職包括以上部門或分公司內部升降職,及不同部門或分公司間升降職。由員工直屬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填報《員工職位變動申請表》(如為部門或分公司間升降職,管理部填寫),內容包括升降后職位,升降職后匯報關系,升降后工資等明確的變化,如有需要,需后附人力資源預算、員工表現、升職后的能力、對部門其它員工的影響等說明,報管理部,管理部經理簽署意見后報副總經理及總經理審批,審批后管理部備案。管理部將《員工職位變動申請表》存入員工個人檔案內,并通知財務部、行政等相關部門做相應變更。簽署員工升職祝賀信或降職通知信保密發送給員工本人。并在公司內部發布員工職位變動通知。

  3、離職交接需知

  1)離職交接手續適用于員工跨部門調動或調離本公司。

  2)員工離職必須填寫《員工離職交接清單》,并獲得以下各負責人簽字。

  向所在部門負責人交還工作資料、實現銷售收入的應收款,提交《工作交接說明》。

  向行政部歸還公物,并取得行政部負責人簽字,具體交接物品清單由行政部草擬。

  向管理部交還手機等物品和資料。具體交接物品清單由管理部草擬。

  向管理部交還員工胸卡,辦理個人關系轉移等。具體交接清單由管理部草擬。

  向財務部結清借款支票、借款現金、應發工資等。具體交接清單由財務部草擬。

  3)將填寫清楚的《員工離職交接表》交予管理部,并由管理部核實無誤,即可辦理離職手續。

  4)員工未能全部交還公司的物品,管理部應統籌及通知該員工三天內全數交還,否則停止發放最后薪金及公司職業推薦信。如仍未能補償公司的損失,公司保留一切追討的法律權利。

  5)若交還之物品無故損壞,公司有權酌情要求離職員工做出賠償。

  4、離職流程

  (注:辭退員工必須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辭退)

  人力資源招聘管理制度 篇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人力資源管理,使人力資源管理工作逐步達到科學化、規范化、制度化,更好地促進企業發展,根據《勞動法》、《公司法》、《企業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結合我礦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堅持"效率優先,兼顧公平;企業發展,員工富裕"的原則,正確處理企業、員工之間的利益分配關系,調動各方面的工作積極性。

  第三條建立、完善和維護適應我礦發展要求的充滿生機與活力的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第四條運用法律法規、內部管理制度等手段,調整好勞動關系,保護勞動主體雙方的合法權益,使勞動關系穩定和諧、健康。

  第五條通過不斷提高人力資源管理水平,促進我礦發展。

  第六條人力資源部對各基層單位人力資源管理的主要環節實行監督、指導與協調。

  第二章人力資源規劃

  第七條根據企業發展戰略和生產經營需要和定員標準,制訂出本單位的人力資源規劃,包括長、中、短期規劃。

  第八條運用定性預測與定量預測相結合的方法,向主管副礦長提出全礦長、中、短期人力資源規劃方案,待批準后,報礦長最終審定。

  第三章員工的招聘與錄用

  第九條根據礦長審定的員工數量和工作需要,在一定的范圍內,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方法,擇優錄用選拔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工人到新的崗位工作。

  第十條對被錄用員工,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合同期限從一年到五年,第一期合同期滿,按照一定的條件續簽第二期合同。

  第四章干部管理規定

  第十一條加強礦中層領導班子建設,建成適應市場經濟體制要求的、富有生機與活力的新的用人機制。按照"年輕化、知識化、專業化"的標準,優化我礦干部隊伍結構,建設一支高素質的干部隊伍。

  第十二條充分體現組織原則;公開選拔、平等競爭原則;注重實績、擇優原則。嚴格按照精干高效,科學合理地配備干部職數。第十三條管理人員與技術人員的考核制度

  (一)管理人員與技術人員考核,是依據一定的標準,按照一定的程序、方法,對其在工作中表現出來的內在素質和做出的成績進行評價,并把它作為使用、選拔、監督干部的重要依據。

  (二)管理人員與技術人員考核的主要內容是德、能、勤、績四個方面。包括思想覺悟、政策水平、組織紀律、道德品質、群眾觀念、事業心、文化理論知識、決策能力、組織能力等完成工作任務情況等。

  (三)為了保證考核結果準確,考核要采取領導與群眾相結合、定期考核與不定期考核相結合、定性考核與定量考核相結合的辦法,堅持嚴格、全面、公開的原則。

  第五章管理人員與技術人員的職稱評聘制度

  第十四條職稱的評聘必須堅持專業技術職務工作的政策性和原則性。礦屬各單位要根據上級下達的設崗編制和實際工作需要,合理設置各級專業技術職務,逐步完善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制度,建立平等合理的競爭機制,不得因人設崗,搞平衡照顧,更不得亂開政策口子,突破評聘標準另搞一套,要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調動和發揮專業技術人員的積極性。

  第六章領導干部的回避制度

  第十五條領導干部在執行公務時,凡涉及到自身職務提升、工作調動、獎懲、工資晉升、住房等問題時,必須主動申明并實行回避,不得參與具體業務工作,也不得以任何形式指示、暗示他人干預或施加影響。

  第十六條領導干部在執行公務時,凡涉及到直系親屬和近親屬的職務提升、工作調動、職稱評聘、獎懲、工資晉升、招工、聘干、畢業生分配、軍轉干安置、培訓、住房、入黨等問題時,必須主動申明并實行回避,不得參與具體業務工作,也不得以任何形式指示、暗示他人干預或施加影響。

  第七章員工檔案管理制度第十七條員工檔案要實行專業保管,專職負責

  第十八條檔案必須做到"人檔相符",卷內資料完整,分類明確。第十九條檔案的保管要遵循安全保密、便于查找使用的原則。第二十條檔案要登記造冊,編碼入柜,以便查找。

  第二十一條嚴格執行員工檔案查閱、借用制度。

  第八章員工的培訓

  第二十二條工人的培訓

  (一)被錄用的員工無論是一般工種還是特殊工種,上崗前都要經過人力資源部、生產技術安全部等部門組織的安全知識與業務技能操作培訓。經過考核合格后,由公司有關部門分別發放《安全工作資格證》和《崗位培訓合格證》,持證上崗。

  (二)根據工作的中、長期發展規劃,有計劃、有組織、有步驟地對在職員工分別進行在崗培訓和短期培訓及業余培訓,確保員工素質不斷提高,不斷適應我礦發展的需要。

  第二十五條管理人員與技術人員的培訓

  (一)重點抓好現職領導干部資格培訓。按照部下達的計劃,及時做好參培人員的選送工作。在職六種領導崗位任職資格培訓學制三個月。

  (二)按照上級關于抓緊培養優秀中青年干部的要求,做好優秀中青年干部任職資格培訓。優秀中青年干部任職資格培訓學制四個半月。

  (三)人力資源部要把領導干部崗位任職資格培訓工作納入干部工作計劃,按干部管理權限由礦有關部門分別組織實施。優秀中青年干部可采取領導提名,組織人事部門考察的辦法,確定參加培訓人選。并據此制定年度培訓計劃。培訓和使用要相結合,認真做好對培訓人員的考核工作,并建立培訓檔案。

  第九章員工的調整與流動

  以定崗、包崗為基礎,本著精干高效的原則調配人員,滿足生產需要。第二十三條嚴格控制外部人員調入,要求調入人員年齡男45歲以下、女40歲以下,中專以上文化程度,并繳納安置基金。

  第二十四條員工在礦內部流動時,首先由本人寫出申請,調出調入雙方的隊、分線領導簽署意見,并經礦務會研究批準后方可辦理調動手續。

  第二十五條為了保證礦井安全生產,從事采掘工作的、重要技術工作的、缺員崗位的人員,原則上不準調動。

  第十章員工的解雇與辭職

  第二十六條員工的解雇。員工違約、違紀,依據《勞動法》、《職工獎懲條例》等勞動法規的規定,對符合解雇條件的,按照一定的程序予以解雇。因經營狀況不佳,需要實行經濟性裁員時,按照《勞動法》、

  人力資源招聘管理制度 篇4

  依據國家法律、法規、有關政策和集團公司人力資源管理相關制度,制定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一、人力資源管理基本原則

  1、以人為本,實事求是,從本企業實際出發配置人力資源;

  2、發揚民主,接受監督,嚴格依照程序,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

  3、以市場為導向,優化結構,精干高效,實現責、權、利相統一;

  4、堅持效率優先、兼顧公平,以提高績效為目標,強化考核,有效激勵,完善薪酬激勵和考核約束機制。

  二、組織體系和責權劃分

  指出哪個部門是是公司人力資源工作的歸口管理部門,是公司人力資源工作的具體執行部門,主要職責:

  1、負責研究、制定并組織實施公司人力資源戰略及規劃;

  2、負責公司各單位的組織機構、定員編制、人力資源配置、新增人員審批和員工錄用、退(離)休等管理辦法的制訂;

  3、負責公司系統薪酬、績效考核、分配管理辦法的制訂和組織實施;負責公司系統年金政策的制訂和組織實施;負責公司各單位工資制度和工資調整方案的審定并指導實施;負責公司員工薪酬及養老、失業、工傷、醫療保險、住房公積金、年金等方案的制訂、實施及管理工作;

  4、負責公司員工及各單位領導人員的考核、任免、調動、獎懲、退(離)休等事項的管理;負責公司系統后備干部隊伍建設;

  5、負責公司系統員工教育、培訓計劃的制訂,并組織實施公司系統企業領導人員、后備干部、中高級專業技術人員及員工的培訓,對各單位員工培訓進行指導;

  6、負責公司專業技術干部的管理工作,指導專業技術職務的評聘、職業技能鑒定工作和專家隊伍建設工作;

  7、負責公司人事檔案管理工作,指導公司各單位人事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公司系統人力資源信息化建設工作。

  三、人力資源具體執行部門主要職責

  1、負責制訂本單位中期人力資源規劃及年度計劃;

  2、負責建立和完善本單位勞動、人事、培訓、薪酬福利、社會保險等人力資源管理體系的各項規章并組織實施;

  3、根據公司綜合管理部對人力資源工作的統一部署,具體落實各項工作,執行公司制定的各項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及時提供與人力資源工作有關的各類信息。

  4、明確人力資源管理的職能部門、崗位和專職人員,負責相關工作。

  5、貫徹執行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和相關管理辦法,并具體組織實施

  四、人力資源管理工作內容

  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工作的主要內容包括組織管理、選聘培訓管理、薪酬績效管理、人員管理(干部管理)、人事管理以及其他專項管理工作。組織管理主要涉及到董事會治理運作管理、企業領導班子定員管理、公司各專業委員會及各部門的工作職責分工情況。

  人力資源招聘管理制度 篇5

  1、薪酬的含義

  薪酬作為等價交換的結果,包括員工由于為某一組織所作出的杰出貢獻而獲得的各種經濟回報形式。

  根據是否能以金錢來衡量,分為兩種類型:經濟性報酬和非經濟性報酬。經濟性報酬:工資,津貼,獎金和各種福利等。非經濟性報酬則不能以金錢的形式表現,如參與決策的機會,較大的職業發展空間,良好的工作氛圍與工作環境等。

  薪酬≠工資≠報酬,在現代分配制度中,對人力資源實行的是工資制,對人力資本實行的是薪酬制。報酬強調的權利,薪酬強調對等。

  薪酬=崗位工資+年終獎+人力資本持股+職務消費+福利補貼

  2、薪酬的構成:

  基本薪酬:根據員工所具備的工作技能,能力或資歷,而向員工支付的穩定性報酬。

  基本薪酬變動取決于三因素:

  1)社會經濟發展導致基本生活費用的變化,如通貨膨脹;

  2)市場薪酬水平的變化;

  3)技能,能力的增加,或由此引起的職位升遷。

  可變薪酬:根據員工是否達到或超過某一事先確立的績效標準而浮動的報酬。績效標準既可以是員工個人績效也可以是組織績效或是部門績效。

  作用:

  1)對于組織提高效率;

  2)實現組織目標;

  3)加強部門協調。

  福利:國家福利和組織自愿福利。我國法定福利項目包括法定社會保險(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住房公積金和法定休假等。

  組織自愿福利:企業年金計劃,補充的健康保險計劃,心理咨詢服務,子女教育補助等等。

  3、薪酬的作用

  員工方面:

  1)提供經濟保障;

  2)產生激勵。

  組織方面:

  1)吸引和留住人才;

  2)控制經營成本。

  社會方面:薪酬構成了全社會的可支配性收入。薪酬水平的高低決定整個社會的消費水平,直接影響到國民經濟的正常運行。如果薪酬分配不公平,則引發社會問題,嚴重影響社會穩定。

  4、薪酬設定的主要制約因素

  內部因素:

  1)本單位業務性質與內容;

  2)組織的經營情況與財政實力;

  3)組織管理哲學和企業文化。企業文化是組織分配思想,價值觀,目標追求,價值取向和制度的土壤。

  外部因素:

  1)勞動力市場的供需關系與競爭狀況;

  2)地區及行業的特點與慣例;

  3)當地生活水平;

  4)國家的有關法令和法規。

  5、薪酬管理及主要內容

  薪酬管理服從于企業的經營戰略,要為企業戰略的順利實施提供有力支持;薪酬管理不僅是讓員工獲得一定的經濟收入,還要引導員工的工作行為,激發工作的熱情;給員工發放工資只是薪酬管理最低層次的活動。

  薪酬體系的確定:

  1、確定制定組織基本薪酬的基礎:

  (1)職位薪酬體系以及工作本身的價值來確定基本薪酬;

  (2)技能薪酬體系

  (3)能力薪酬體系;

  2、確定薪酬水平:是組織支付給各職位,各部門或整個組織的平均薪酬水平,薪酬水平決定了外部競爭力;結合市場競爭和組織能力,來決定采取領先型,追隨型,滯后型還是混合型的薪酬水平政策;

  3、確定薪酬結構:同一組織內部不同職位或不同技能等級所獲得的薪酬之間的相互關系。

  薪酬形式一般表現為基本薪酬,可變薪酬和福利。薪酬構成是指薪金報酬的各組部分在薪酬總體中的結構和比例。

  特殊群體的薪酬:需要根據不同員工群體的工作特性制定不同的薪酬方案。

  薪酬管理政策:薪酬成本控制,薪酬預算,薪酬溝通等問題。薪酬調整是指企業根據內外部各種因素的變化,對薪酬水平,薪酬結構和薪酬形式進行相應的活動。薪酬控制是指企業對支付的薪酬總額進行預算和監控,以維持正常的薪酬成本開支,避免給企業帶來過重的財務負擔。

  6、薪酬管理的原則

  公平性原則:

  1)外部公平性:不低于同一行業,同一地區或同等規模的不同組織中的類似崗位;

  2)內部公平性:同一組織內部不同崗位所獲得的薪酬應該與所作出的貢獻成正比;

  3)個人公平性:與其他人獲得的薪酬具有可比性。

  激勵原則:按貢獻分配,實現真正的公平。

  競爭性原則:組織提供的薪酬水平不低于市場平均水平。

  經濟性原則:必須考慮企業的支付能力,盡量控制勞動力成本,在競爭力,激勵性和經濟性之間尋求一個平衡。

  合法性原則:最低工資規定,反歧視法和社會保險法等。

  7、薪酬管理的地位與作業

  薪酬管理對整體的組織具有管理的作用:

  1)薪酬管理是管理者人本管理思想的重要體現;

  2)薪酬戰略是組織基本戰略之一:一個組織有許多子戰略:市場戰略,技術戰略,人才戰略等,其中的薪酬戰略作用:

  1)吸引并留住優秀人才;

  2)對各類員工的積極肯定;

  3)合理控制企業人工成本,提高勞動生產率,增強企業產品競爭力;

  4)謀求與員工共同成長;

  5)薪酬管理影響組織的盈利能力。

  薪酬管理與其他人力資源管理環節的關系:

  1)薪酬管理與工作分析的關系;

  2)薪酬管理與人力資源規劃的關系;

  3)薪酬管理與招聘錄用的關系;

  4)薪酬管理與績效管理的關系;

  5)薪酬管理與員工關系管理的關系。

  人力資源招聘管理制度 篇6

  1、招聘目的與范圍

  第一條 為完善規范員工招聘錄用程序,充分體現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不拘一格選拔人才,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崗位。

  第二條 人力資源部門應確保招聘活動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有關制度,并不斷拓寬招聘渠道,改進測試評價手段,降低招聘成本,提高招聘效率。

  第三條 人力資源部門負責對內和對外招聘信息的發布形式和內容。

  第四條 公司招聘分為內部招聘和外部招聘。內部招聘是指根據機會均等的原則,公司內部員工在得知招聘信息后,按規定程序應征,公司在內部員工中選拔人員的過程。外部招聘是指在出現職位空缺時,公司從社會中選拔人員的過程。

  第五條 招聘范圍原則上以招聘具有本市行政區域內(城鎮)常住戶口、大專以上文化程度、有經驗的各類人才為主,包括錄用正規院校的應屆畢業生,特殊崗位可面對國內外公開選聘。

  第六條 招聘渠道主要有各地人才市場、勞動力市場、大中專院校的需求見面會及媒體廣告招聘等。

  2、招聘原則和標準

  第七條 公司的招聘遵循以下原則和標準:

  1) 機會均等原則:在公司出現職位空缺時,公司員工享有和外部應征者一樣的應征機會,具體程序見內部招聘有關條款。

  2) 雙重考查原則:所有招聘都需經過用人部門和人力資源部門的雙重考查,經公司分管用人部門的高層領導批準后由人力資源部門發錄用通知。

  第八條 所有成功的應征者應具備良好的職業操守,無不良記錄,身體健康,具有大學專科以上學歷(含),特殊崗位和經驗特別豐富的應征者可以適當放寬要求。

  3、招聘申請程序

  第九條 各部門負責人應在每年做次年工作計劃的同時擬訂人員需求計劃,填寫《年度人員需求計劃表》經人力資源部門審議,分管人力資源的高層領導審核,經公司最高領導批準后留在人力資源部門備案,作為招聘的依據。

  第十條 如果有計劃外的人員需求或因員工離職需補充人員,部門負責人應填寫《用人需求申請表》,經公司分管人力資源的高層領導批準后交人力資源部門實施。

  第十一條 各分公司的《年度人員需求計劃表》需報總部人力資源與行政部備案;分公司完成部門負責人(含)以下人員的招聘后,須在一個月內報總部人力資源與行政部備案。

  第十二條 分公司招聘部門負責人以上人員,須事先報總部人力資源與行政部審議,經總裁審核,由CEO批準實施。

  4、招聘組織程序

  第十三條 內部招聘按下列步驟進行:

  1) 人力資源部門根據人員需求計劃或《用人需求申請表》,發布內部招聘信息。

  2) 應征員工填寫《內部應聘登記表》,和自己的部門負責人做正式的溝通,并由部門負責人和公司分管該部門的高層領導簽批后交人力資源部門。

  3) 人力資源部門接到《內部應聘登記表》安排和該員工面談,并在《內部應聘登記表》填寫相應的內容,簽署意見。

  4) 人力資源部門安排應征員工和空缺崗位的部門負責人或公司分管用人部門的高層領導面談,必要時進行其它方式的測試。

  5) 人力資源部門和用人部門溝通應征員工的情況,達成錄用的一致意見后重新核定工資水平,分公司報總經理審批,總部報CEO審批。

  6) 人力資源部門將員工的調動信息通知員工本人以及調入、調出的部門負責人,同時抄送人力資源部門其他成員,并在公司內發布公告。

  7) 人力資源部門在調動信息發出后督促員工進行工作交接,并給予必要的支持。

  8) 人力資源部門在員工正式調入新崗位前更新員工檔案。

  9) 如應征未成功,由人力資源部門負責將結果通知應征員工。

  第十四條 在沒有職位空缺情況下員工調換崗位的申請參照以上步驟執行。

  第十五條 外部招聘按下列步驟進行:

  1) 公司各部門根據工作需要和崗位設置填寫《增加人員申請表》反映部門缺員情況及增人要求及理由,報公司分管用人部門的高層領導審核簽字,交人力資源部門審議,報公司最高領導審批,人力資源部門根據批準后的申請表制定人員招聘計劃,并負責聯系有關部門進行招聘事宜。

  2) 人力資源部門選擇適當的招聘渠道發布招聘信息,收集人員資料(應聘人員填寫《求職申請表》)后,進行初步的篩選,然后交部門負責人,由部門負責人根據崗位任職資格確定需面試的人選。人力資源部門負責通知初選合格人員來公司進行面試、筆試。

  3) 人力資源部門與需求部門協同組織應聘人員的面試工作,由人力資源部門、空缺崗位的部門負責人面試應聘者,填寫《面試記錄表》,也可結合具體情況組織考核,填寫考核成績記錄。必要的時候也可進行其它方式的測試。

  4) 面試/測試后人力資源部門和業務部門對應聘者的情況進行討論,如必要提請公司分管用人部門的高層領導面試應聘者。

  5) 人力資源部門將《面試記錄表》及考核成績上報公司分管用人部門的高層領導,由公司分管用人部門的高層領導在《面試記錄/評價表》上簽署意見,確定試用員工名單,人力資源部門按名單向應聘者發出初步錄用意向,通知體檢事宜,同時會通知有關部門負責人確定試用員工的薪酬水平。

  6) 人力資源部門確認應聘者體檢合格后,發出正式的錄用通知,并確認具體的上班報到時間,同時將上班報到時間通知部門負責人,抄送人力資源部門其他成員,并在公司內發布公告。

  5、招聘費用管理

  第十六條 人力資源部門負責每年末制定招聘費用預算,經公司審批后安排次年的使用,招聘費用的申請和報銷需經過財務部門審核。

  人力資源招聘管理制度 篇7

  1、目的

  為規范公司招聘的管理,確保招聘工作有序開展,制訂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企業總經理以下所有職工的招聘管理工作,從應聘報名到轉正前均屬于招聘階段的工作。

  3、工作職責

  3.1人力資源部:負責本制度的制定、實施、修改;招聘需求的審核;招聘的組織實施。

  3.2各責任部門:負責申報本部門人力資源需求、擬制《崗位描述書》、對招聘到崗人員進行跟蹤及評價。

  3.3各分管領導:負責審核所管部門的招聘事項。

  3.4總經理:負責批準招聘計劃,批準應招人員試用、轉正、終止試用等重大事項。

  4、工作內容

  4.1招聘計劃

  4.1.1提出招聘的理由

  A離職補聘:指因職工離職導致的招聘需求。

  B編內補充:指崗位現有人數少于編制人數而導致的招聘需求。

  C擴編增崗:指因增加崗位而導致的招聘需求。

  D人力儲備:指因經營發展需要而進行的儲備性人力需求。

  E其它類型:指因其它原因導致的人力需求,如人員調動等引起的需求。

  4.1.2招聘計劃的內容

  A崗位描述書:崗位名稱、崗位職責、工作關系、工作地點、工時制度、任職條件或資格。

  B同崗位的人員需求數量。

  C各崗位到崗時間段(最早、最遲到崗時間)。

  4.1.3招聘計劃的提出及審批

  A用人部門填寫《職工招聘計劃書》及《崗位描述書》,并提供專業性測試筆試考卷及標準答案的電子版,報上一級領導審批通過后交人力資源部,由人力資源部報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實施。

  B提出招聘計劃的時間要求:為了便于招聘工作的開展,招聘計劃應提前提出,自招聘計劃批準起至要求到崗時間止,助理級不少于60日,專員級崗位少于90日,主管及部長級的招聘時間不少于120日,高級管理崗位、稀缺技術崗位的招聘時間不少于180日。校園批量招聘不少于學生畢業前270日,校園零星招聘不少于學生畢業前150日。

  4.2 招聘方式及渠道

  4.2.1招聘方式

  A企業內部發布招聘信息,由企業內部職工申請應聘。

  B推薦應聘:企業了解人士推薦應聘者的,在同等條件下可優先錄用,推薦人應在《應聘人員測試意見》中簽名。

  C企業向社會發布招聘信息,公開條件,通過各種渠道招聘人員,在求職人員中擇優錄用。

  4.2.2招聘渠道

  A廣告招聘:通過網絡、電視、報紙、雜志等媒體上刊登廣告信息,吸引人才前來應聘。

  B人才市場招聘:通過參加各地人事主管部門、學校或其他單位舉辦的人才招聘(雙選)會,甄選具備工作經驗及實踐能力的成熟人才。

  C高校招聘:通過到高校招聘應屆畢業生,甄選具備發展潛質及專業素質且滿足公司需要的人才。

  D其他招聘:為招聘到合適的人才,充分滿足公司用人之需,可采用獵頭招聘、介紹等方式進行招聘。

  4.2.2招聘渠道方案的確定:由人力資源部根據招聘工作的需要,編制招聘渠道建設方案,報總經理批準后實施。

  4.3 應聘人員的甄別

  4.3.1 應聘登記:應聘者應到人力資源部親筆填寫《應聘登記表》、遞交1寸免冠彩色近照3張、個人簡歷等相關資料;

  4.3.2簡歷甄別:招聘助理或專員負責應聘資料的收集整理。對學歷、技術資格、年齡與崗位要求不符的簡歷及時篩選,然后按企業人員內部應聘、重點關系推薦人員、外部人員進行分類報上級預審后,交用人部門審核,確定筆試、初試、復試。

  4.3.3 測試內容

  A素質測評:對素質技能要求較高的崗位,需要進行專業測評的,應當首先測評,再安排筆試或面試。

  B筆試:所有應聘者均應參加筆試,筆試由人力資源部組織,筆試題分為通用試題和專業試題;筆試由人力資源部組織。

  C專業操作測試:專業技術類崗位的實際操作能力測試由人力資源部組織,用人部門負責實施。

  D面試:對于筆試、專業測試合格的人員,由人力資源部安排面試。面試時應具備的資料有:應聘登記表、身份證、學歷證、技術資格證、通用及專業筆試卷、技能測試成績,以及應聘者個人業績材料等。

  E測試層級

  面試崗位

  招聘主管

  用人單位主管

  用人部門負責人

  人力資源部長

  分管領導

  總經理

  助理級

  √

  √

  專員級

  √

  √

  √

  主管級

  √

  √

  √

  部長級及以上

  √

  √

  √

  F測試結果的確認:測試結論為試用、人才儲備、不考慮三種意見。當測試人意見不一致時以上級的意見為準,招聘主管與用人部門負責人意見不一致時,由用人部門分管領導裁定;用人部門負責人與人力資源部部長意見不一致時以分管人力資源副總或總經理裁定。

  4.3.4 應聘批準,對測試合格人員由人力資源部報人力資源分管領導或總經理簽字批準。對不合格人員的《應聘人員測試意見》由招聘主管按《應聘人員篩選表》結論,填寫結論,分類處理。

  4.3.5 測試結果通知,一般在10個工作日內通知應聘人員;納入人才儲備或不試用人員一般不通知測試結果,但在測試時應告訴所有測試人員如果10個工作日內沒有接到通知,表明應聘人員與公司崗位要求不吻合,請不要等候。

  4.4 試用流程

  4.4.1 身份擔保:對于直接管理公司現金、物資的崗位(如出納等)須在入職一個月內辦理擔保手續。具體崗位名稱由人力資源部提出。

  4.4.2 報到:招聘主管組織報到人員辦理相關手續,并將此表存入報到人員檔案。

  4.4.3背景調查,即《終止勞動關系證明》。

  4.4.4 簽訂《勞動合同》。

  4.4.5人員試用,簽訂《勞動合同》后由人力資源部招聘人員將試用者引導至用人部門試用,同時告訴后勤部門辦理相關后勤事項;用人部門接人后,由其直接上級按《崗位描述書》的內容,介紹工作職責及與其它部門的合作關系,辦理工作交接手續。

  4.4.6 試用評價,試用評價的流程分為部門評價、綜合評價、初步評價、最終評價四個階段。評價等級為五等,分別是優秀(90分及以上)、良好(80-89分)、合格(60-79分)、需改進(55-59分)、不合格。

  A部門評價:以部門負責人意見為準;最遲應在約定試用期滿前20日將試用評價通知人力資源部。按《試用職工部門評分表》、《試用職工評價單》的格式規范填寫試用意見。

  B綜合評價:由人力資源部組織,綜合評價采用360度考評方式進行,由人力資源部招聘主管負責實施;由紀檢主管、后勤主管、培訓專員、招聘主管、績效主管組成公司試用職工綜合評價小組;考評小組成員采用在《試用職工綜合考評評分表》上無記名打分(本表不作保存),然后由招聘主管取平均值為綜合評價得分, 綜合評價小組成員在《試用職工綜合評價得分表》共同簽名。

  D初步評價:即部門負責人評價得分、綜合評價得分的平均分。初步評價由人力資源部招聘主管在《試用職工評價單》欄上填寫。

  E最終評價:主管、部長由總經理評定;助理、專員由分管副總評定。最終評定實行一票否決權制度,可以推翻初步評價,形成單獨結論,并以此為準。

  F評定等級的引用,合格者按期轉正,良好者、優秀者在本人申請的情況可提前1個月轉正,需改進者在本人申請、用人部門分管領導批準的情況下,可給予延長1個月試用期的機會;不合格者終止試用。

  G試用評價結論:試用最終評價最遲應在試用期滿的前日告知試用者。

  5、附則

  5.1 本招聘管理制度制度由人力資源部制定、修改和解釋。

  5.2 本招聘管理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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