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管理者應重視員工的精神待遇
員工的待遇包含兩個部分,物質待遇和精神待遇,有時也稱外在待遇(extrinsic rewards)和內在待遇(intrinsic rewards)。物質待遇主要指薪酬待遇,如薪水、福利、津貼、獎金和股票期權等;精神待遇是指工作的成就感、責任感、受重視程度、個人影響力和富有價值的貢獻等。員工除了有物質待遇的需求以外,還有精神待遇的需求。
精神待遇的特點
精神待遇具有隱蔽性的特點,它常常容易被員工和管理者忽略。隱蔽性特點首先表現在:精神待遇與物質待遇相比,精神待遇不象物質待遇那么容易測算和衡量,它難以進行清晰的定義、討論和比較。所以,在談到待遇時,員工和管理者都傾向于注重物質待遇,精神待遇往往被忽略。
這種隱蔽性還表現在:員工在表達對精神待遇不滿的時候,常常會強調對物質待遇的不滿。比如,有的員工這樣抱怨:“我每天要受這么多氣,為什么才拿這一點兒工資?”或者說:“我的工作這么枯燥和乏味,工資應該高一些吧?”
精神待遇是人的一種需求,它不會因為這種忽略而消失。
精神待遇的分類根據赫茨伯格的`雙因素理論,人的精神待遇具有兩種類型的精神需要,即激勵需要和環境需要。激勵需要包括:工作本身、社會承認、責任、成就、發展、進步;環境需要包括:公司政策與行政管理、工資、工作條件、與上級的關系、與同事的關系、與下級的關系、安全、地位。
環境需要是保證員工正常工作的精神需要,激勵需要是促使員工更好工作的精神需要。 不注重提高精神待遇的后果員工會通過對物質待遇和精神待遇的評估,來判斷他們的努力是否得到了公司的充分回報。由于精神待遇的隱蔽性,員工往往會用對物質待遇不滿的抱怨表達對精神待遇的不滿。
管理者經常會在沒有弄清員工的抱怨之前,就盲目地提高員工的物質待遇。當然,提高物質待遇可以暫時彌補員工對精神待遇的不滿,但它并不能從根本上解決由于員工對精神待遇不滿而造成的管理上的沖突。所以說,用提高物質待遇的方法來彌補精神待遇的不滿,是得不償失的。如果長此以往,公司的薪酬管理還可能陷入惡性循環。
重視員工的精神待遇公司管理者只有明白精神待遇的重要意義,才能全面地把握員工的需求。管理者可以通過改善員工管理來提高員工對精神待遇的滿意度。另外,賦予員工管理和控制自己工作自由的權利,也可以為提高員工精神待遇的滿意度起到積極作用